国企纪检监察制度汇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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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纪检监察制度汇编8篇

2023-04-29 19:06:03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篇一:国企纪检监察制度汇编

  

  专业.专注

  领导人员廉政谈话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各级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xxxxx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廉政谈话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严格管理,促进领导人员廉政勤政。

  第三条

  廉政谈话由各级行党委统一领导,各级行纪委、纪检监察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

  第二章

  廉政谈话的谈话人、谈话对象、分类和方式

  第四条

  廉政谈话的谈话人为各级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

  第五条

  廉政谈话的对象为各级分支行行领导、行长助理、部门领导。

  第六条

  廉政谈话分为一般廉政谈话、任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履职谈话。

  第七条

  廉政谈话的方式可以是个别谈话,也可以是集体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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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廉政谈话的组织实施

  第一节

  一般廉政谈话

  第八条

  一般廉政谈话,是指上级行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与下级行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成员、行长助理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廉洁从政进行的,以关心爱护领导人员为目的,以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研究问题为基本内容的谈话。

  第九条

  一般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行党委决议、决策及重大工作部署情况;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

  等制度、规定的情况;

  (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四)作风建设工作情况;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七)其他情况。

  每次谈话的内容及重点,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

  上级行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与下级行主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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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也可以根据情况,与下级行领导班子成员、行长助理进行集体谈话。

  第十一条

  一般廉政谈话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二条

  谈话对象确定后,要提前将谈话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必须按照通知要求接受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第十三条

  谈话时应填写《××分行廉政谈话记录表》(见附件1),对谈话对象做出的提醒和该谈话对象的说明及表态,谈话人应当做好书面记录,并经谈话人和谈话对象签字确认。如有需要由谈话对象说明的问题,谈话对象要写出由其本人签字的说明材料。谈话记录和说明材料经谈话对象所在单位上一级纪委书记审阅后,归入领导人员廉政档案。

  第二节

  任职廉政谈话

  第十四条

  任职廉政谈话,是指各级行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与提拔任职或调动岗位的领导人员进行的,以提高领导人员拒腐防变能力为目的、以廉洁从政教育为基本内容的的谈话。

  第十五条

  任职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

  (二)如何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

  (三)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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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制度;

  (四)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五)如何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廉洁自律;

  (六)如何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六条

  任职廉政谈话应由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参加,可以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

  第十七条

  任职廉政谈话应于谈话对象任职文件印发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

  第十八条

  开展任职廉政谈话,要提前将谈话时间、地点和要求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必须按照通知要求接受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第十九条

  谈话程序和要求同第十三条。

  第三节

  提醒谈话

  第二十条

  提醒谈话,是指纪检监察部门对有群众反映或已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的领导人员的谈话。

  纪检监察部门与谈话对象进行谈话,了解核实问题,由谈话对象做出检讨或说明,实施教育提醒。上述苗头性问题,如反映来源为群众信访举报,应依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实施办法(试行)》(邮银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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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61号)相关程序要求,对谈话对象直接实施信访谈话。

  第二十一条

  提醒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要求谈话对象如实说明情况;

  (二)认真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要求谈话对象写出书面说明和提供证明材料;

  (三)根据了解核实的情况,对谈话对象提出有针对性的希望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

  根据党委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谈话对象进行提醒谈话。与单位(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的谈话,一般由上级行纪委书记进行;与单位(部门)副职领导人员的谈话,可由上级行纪委书记或委托谈话对象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

  第二十三条

  提醒谈话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

  谈话人对谈话对象提出具体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及时改进和纠正,并按照《提醒(诫勉)谈话整改报告》(见附件2)格式,在谈话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报告整改结果。其他谈话程序和要求同第十三条。

  第四节

  诫勉谈话

  第二十五条

  诫勉谈话,是指纪检监察部门对有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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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映或已出现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无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或进行组织处理的领导人员进行的谈话。

  第二十六条

  纪检监察部门与谈话对象进行谈话,了解核实问题,由谈话对象做出检讨或说明,实施警示诫勉。谈话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一)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未贯彻落实邮政储蓄银行各项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

  (二)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领导班子建设和内部管理存在较大问题;未做到公正民主,独断专行或侵犯员工合法权益;

  (三)违反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四)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超越权限或范围办理业务;授意或指使员工违规办理业务;对已发现的违规问题、事故或案件暴露的问题,未及时整改或采取措施;对已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或未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五)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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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人失察失误;在人员招聘录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反规定或以权谋私;

  (七)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存在讲排场、比阔气、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挥霍公款行为;

  (八)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

  诫勉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明确指出所存在的问题及其不良后果;

  (二)认真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说明和表态;

  (三)区别不同情况,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要求谈话对象写出书面检查、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十八条

  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所掌握的谈话对象有关问题情况,研究提出诫勉谈话建议,填写《××分行诫勉谈话审批表》(见附件3),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第二十九条

  审批同意诫勉谈话的,要提前将谈话时间、地点和要求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必须按照通知要求接受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第三十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诫勉谈话。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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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的谈话,一般由上级行纪委书记进行;与单位(部门)副职领导人员的谈话,可由上级行纪委书记或委托谈话对象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

  第三十一条

  诫勉谈话应以个别方式进行。

  第三十二条

  诫勉谈话的程序和要求同第二十四条。

  第三十三条

  纪检监察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谈话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应当根据同级行党委的意见,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或者作出组织处理。发现谈话对象存在严重错误,需要进一步核查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对反映的问题失实的,本着对谈话对象负责的态度,可在适当时间和场合给予澄清。

  第五节

  履职谈话

  第三十四条

  履职谈话,是指各级行纪检监察部门为纠正高管人员行为偏差,发现管理缺陷,增强银行行政力、公信力和执行力,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清正廉洁的管理体系,针对影响银行经营管理的有关事项,对各级行相关领导人员和所辖单位(部门)履行职责、职能情况而进行的谈话。

  第三十五条

  履职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合规经营情况。包括对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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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监管制度和政策及本行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的熟悉情况;执行相关金融法律法规情况;对内外部稽核反映的合规经营问题进行整改情况;对严重违规行为及案件处理情况等。

  (二)廉洁从业情况。高管人员及分管员工是否能够按照监管部门和上级行的要求,认真学习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部门或机构的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

  (三)风险防控情况。包括是否根据监管部门和上级行的要求,参与建立本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结合实际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是否熟悉本行的整体内控状况,知晓本行和分管部门或机构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具有解决这类问题的思路和安排等。

  (四)分管工作完成情况。高管人员分管部门或机构本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分管部门或机构建立风险制度情况;对分管部门和下级机构经营情况的了解程度;分管部门和下级机构落实和执行监管部门和上级机构各项政策措施情况。

  第三十六条

  各级行纪委书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履职谈话,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履职谈话。

  第三十七条

  履职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第三十八条

  履职谈话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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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履职谈话的程序和要求同第十三条。

  第四章

  廉政谈话的要求

  第四十条

  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谈话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采取既严格要求、又与人为善的态度和同志式的平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八条

  谈话要注意方式方法。谈话人既要向谈话对象提出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又要认真倾听谈话对象的解释、说明和意见。谈话对象应正确对待组织谈话,实事求是地回答或说明问题。

  第三十九条

  谈话要由两名以上(含两名)谈话人参加,必要时可指定专人准备谈话提纲、收集保存谈话资料、做好谈话记录。

  第四十条

  谈话对象接受组织提醒或诫勉谈话时,要如实回答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对反映问题的人进行追查,更不得打击报复。对违反者,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一条

  各级行纪委要加强对廉政谈话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监督检查,要将廉政谈话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范围。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意见,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落实;涉及重要问题或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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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话,实施谈话的部门要加强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及时向所在行党委反馈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谈话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要同时向同级行党委和上一级行纪委报告。

  第四十二条

  谈话人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谈话对象所谈的问题有意泄露和扩散,对违反者要按照有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

  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廉政谈话应予以回避的,谈话人应主动提出并予以回避。

  第四十四条

  每年12月10日前,各级行要将本级行进行廉政谈话的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分行廉政谈话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至总行纪委、监察部。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纪委、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分行廉政谈话记录表

  2.提醒(诫勉)谈话整改报告

  3.××分行诫勉谈话审批表

  4.××分行廉政谈话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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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分行廉政谈话记录表

  被谈话人姓名

  工作单位

  谈话人姓名

  谈话时间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职务

  工作单位

  谈话地点

  职务

  1.一般廉政谈话□

  2.任职廉政谈话□

  3.提醒谈话□

  4.谈话类别

  诫勉谈话□

  5.履职谈话□

  1.个别谈话□

  2.集体谈话□

  谈话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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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专注

  谈话主要内容领导审核意见.

  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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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被谈话人签字:

  谈话人签字:

  专业.专注

  注:表中“谈话主要内容”一栏可另加附页。

  附件2:

  提醒(诫勉)谈话整改报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XX分行纪委、监察部:

  整改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三点):

  一、基本情况

  报告人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现任职务和简要履历情况

  被实施提醒(诫勉)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人和谈话主要内容

  二、情况说明

  报告人对被反映问题进行说明,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及个人思想认识。

  三、整改情况

  针对谈话中组织提出的个人存在的问题或违纪行为,报告人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情况。

  报告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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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分行诫勉谈话审批表

  谈话对象姓名

  工作单位

  拟谈话人姓名

  拟谈话时间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职务

  工作单位

  拟谈话地点

  职务

  拟

  谈

  话

  主

  要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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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要

  领

  导

  审

  批

  意

  见

  年

  月

  日

  填报人: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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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国企纪检监察制度汇编

  

  目录

  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2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2第三章

  工作职责和权限.......................................................................................................................2第四章

  工作原则和工作人员守则........................................................................................................3第五章

  举报

  ...........................................................................................................................................4第六章

  案件检查、政纪案件调查处理...............................................................................................6第七章

  执法监察.................................................................................................................................10第八章

  附则

  ..........................................................................................................................................11铜川矿务局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一).....................................................................12铜川矿务局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二).....................................................................12铜川矿务局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三).....................................................................13铜川矿务局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四).....................................................................14铜川矿务局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五).....................................................................15铜川矿务局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六).....................................................................16铜川矿务局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七).....................................................................16铜川矿务局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八).....................................................................17铜川矿务局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九).....................................................................18铜川矿务局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十).....................................................................1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纪检监察事务。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

  公司纪委书记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纪委副书记协助纪委书记工作。公司纪检监察部组织承办具体业务。

  第四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由单位党委行使纪检职能;下属各单位党委应设专职或兼职纪律委员。

  第五条

  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受公司党政组织领导,业务方面要受集团纪检监察机关领导。

  第三章

  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

  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大职能,其工作职责主要是:

  (一)监督检查各单位党组织、党员、公司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公司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协助党委抓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受理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举报。

  (四)调查处理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公司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

  (五)受理党员、公司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七)做好执法监察工作。

  (八)参与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实行事前监控。

  (九)承办公司党委、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因工作需要,可行使以下权力:

  (一)查阅、复制与办案或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局面材料。

  (二)要求有关单位提供与办案或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及其它必要的情况。

  (三)经纪委书记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法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

  (四)经公司党政主官同意,对涉及案件有关人员,可直接通知所在单位或部门将其停职。

  第四章

  工作原则和工作人员守则

  第八条

  纪检监察工作坚持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二)从实际出发重证据、重事实的原则。

  (三)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

  (四)群众路线原则。

  (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九条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坚持的工作守则:

  (一)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二)秉公执纪,不徇私情。

  (三)刚直不阿,铁面无私。

  (四)严于律己,保守秘密。

  (五)深入调查,联系群众。

  第五章

  举报

  第十条

  举报范围。

  举报内容包括公司内部贪污受贿、营私舞弊、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或给公司声誉、经济方面造成较大损失的渎职、失职行为,以及公司风气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

  第十一条

  举报方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和当面举报等方式进行;为了利于案件的查办和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纪检监察部门提倡署名举报。

  举报人要尽可能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职务、被举报单位名称、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并提供该事件其他知情人的姓名。

  第十二条

  接受举报。

  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在公司设立举报箱,举报箱定期开启。

  对于来信举报,简明摘出内容提要,填写相关表格,随信件一起送领导阅批。

  对于电话举报,受理电话举报要询问举报人概况和举报内容,如实做好举报电话记录,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重要的举报应该录音。

  对于举报人来访,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了解来访人来访的目的、所反映主要问题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

  对举报的处理。

  收到的线索经过审查后,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举报,予以受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处理办法办理。

  经审查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分情形作如下处理:

  (一)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上访问题,应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讲清道理,劝其返回;应由所属单位(部门)解决的问题,告其回所属单位(部门)处理。

  (二)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举报电话,需告知举报人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对于来信举报,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应转交到相关单位或部门。

  第十四条

  转办。

  虽属纪检监察受理范围但不归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举报,公司纪检监察机关批转给批转给相关单位。对转办的信访件,基层单位

  最迟需在三月内报告结果,如三月未报,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则以电话、口头、书面等方式催办。

  第十五条

  存档。

  纪检监察举报处理完毕后,对全部案卷材料进行整理,编排目录,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第六章

  案件检查、政纪案件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和查办案件,原则上按照党管干部的范围和权限以及案件的性质,分级分类管理:

  (一)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副,党委、纪委常务委员,与党委常务委员同职级的党委委员违反党纪的行为,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和查办;基层不是干部的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由基层党委查办基;其余党员的违纪行为,由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和查办。

  (二)公司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领导违反政纪的行为,集团监察机关受理和查办;其余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的行为,由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和查办。

  (三)大案、要案的查办可申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查办,特别重要的大案、要案申请集团公司纪检委直接查办。

  (四)纪检检察机关进驻各单位查办案件,各单位党政要组织协助并协同查办。

  (五)需移交司法机关查办的案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党委批准后移交司法机关查办。

  第十七条

  案件受理。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有关公司内部的各类检举、控告、申诉和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有关部门移交的案件。

  对于受理的案件,要分类处理。属于公司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要立即组织办理;属于各单位或部门办理的应及时转办。

  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单位党政,在接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批转或转办的案件后,要及时将查办结果反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第十八条

  初步审查、审核。

  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自己的管理范围,对受理案件的线索和材料应进行登记,对需要调查处理的案件,经纪委书记批准后进行初步审查、审核。

  第十九条

  立案。

  经初步审查、审核后的案件,情节轻微或事实不存在,不需要给予处分的,予以了结或撤销;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认为有违纪、违规事实,需公司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予以立案。

  第二十条

  调查。

  (一)确定立案调查的事件,应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但有妨调查和无法通知的例外。

  (二)制定调查方案,明确调查组人员组成、应查明的问题和线索以及调查步骤、方法、措施等内容,并经纪委书记审议批准后执行。

  (三)调查应重证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调查

  人的陈述和辩解、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和勘验、检查笔录等。

  (四)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束,因特殊原因不能结束,经纪委书记批准可适当延长。

  第二十一条

  回避。

  办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回避:

  (一)是案件被调查人或被检举人、被控告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三)与案件被调查人或被检举人、被控告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第二十二条

  审理。

  (一)纪检监察机关对认为需要给予处理的案件或需要进行审理的案件应进行审理。

  审理的内容包括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并提出审理报告。

  (二)经审理认为需要对案件进行补办调查或补充调查手续的,进行补办调查和补办手续。

  第二十三条

  处理。

  (一)纪检监察机关对立案、调查和审理后的案件,根据其情节和性质,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决定或处理建议。

  1、有违纪、违规事实,需给予处分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政纪或(和)党纪处分。

  2、对于案件涉及的违纪违规财物或涉案人员的非法所得,一经查实,全部没收,上交公司财务;对于已造成损失的,责令退赔或依法追缴。

  3、构成犯罪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故意违法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不含缓刑)的人员,公司应当开除,是党员的应开除党籍。

  4、需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的违法违纪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

  5、有违纪违规事实,但情节轻微或者符合从宽条件不需要给予处分的,经批评教育后免于处分。

  6、不存在违法违纪事实的,对案件予以撤销。

  (二)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案件调查和审理结果,可根据情况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建议或处理决定,有关单位和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采纳或执行。

  (三)重大监察处理决定和党纪处理意见应报请同级党委同意。

  (四)处理决定、处理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

  (五)有关单位在收到处理决定或处理建议次日起的15日内,将采纳和执行情况报做出决定的纪检监察机关。

  第二十四条

  提起申诉。

  对处理决定或处理建议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或处理建议次日起的15日内向做出决定的纪检监察机关提起申诉,做出决定或建议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给予回复;对回复仍不服或有异议,可提请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复核。

  第二十五条

  案件处理完毕后,对全部案卷材料进行整理,编排

  目录,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第七章

  执法监察

  第二十六条

  范围和内容。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决定、命令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总公司、集团公司的重大改革措施、重要决策的实施情况和党风党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总公司、集团公司重要计划、措施的执行情况和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职工群众关心和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执法监察项目。

  第二十七条

  选题立项。

  纪检监察部门根据上级安排、领导部署、有关部门要求、调查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筛选,提出执法监察的题目,经纪检监察机关讨论研究,商请有关部门,确立立项建议,呈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八条

  制定方案。

  根据所立项目,纪检监察机关制定执法监察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工作内容、指导思想、目的要求、政策依据、组织领导、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

  第二十九条

  组织实施。

  (一)确定纪检监察机关参加执法监察的工作人员,必要时,请有关的业务部门派人参加。重大项目,可由公司领导出面进行部署。

  (二)组织参加执法监察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的政策、规定和实施方案,明确意义目的、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充分做好实施

  前的准备。

  (三)纪检监察机关下发执法监察的通知文件。被监察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四)认真落实实施方案,搞好自查和抽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弄清事实,确认性质,分析原因,分清责任等。

  第三十条

  评估总结。

  (一)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估执法监察的情况,肯定成绩,总结推广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二)对问题较严重的,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向被监察单位发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

  (三)写出执法监察工作报告,呈报领导,抄送有关部门。

  (四)将执法监察工作中所形成的文件、资料立卷归档。

  第三十一条

  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执法监察结果,可根据情况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建议或处理决定,有关单位和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采纳或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上级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1铜川矿务局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一)

  项

  目

  精

  细

  化

  管

  理

  内

  容

  考

  核

  标

  准

  扣分情况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落

  实

  任制的规定》,每年6月底和12工

  没有按时、按要求、按标准5月底上报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作

  上报的扣2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专题报告。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党风廉分

  组织协调力度不够,效果不6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工作配合好,成效比较明显。

  好的扣2分。

  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党风廉政每半年组织一次党风廉政7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考核。

  查、考核,每少一次扣2分。

  定期召开有关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以及党每季度至少开会研究1次,1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及每少一次扣2分。

  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任何一个领导小组不健全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扣5分。

  2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效能监察等因人员变动没有及时调整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成员的扣3分。

  没有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

  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设目标、任务和措施的扣53务和措施,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分,没有把各个项目的责任做到有文件、有分解、有落实。

  落实到个人的扣3分。

  对目标、责任制完成不理想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4而没有进行责任追究或追究制度。

  究不到位的扣5分。

  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铜川矿务局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二)

  项

  目

  精

  细

  化

  管

  理

  内

  容

  考

  核

  标

  准

  扣分情况

  1212领

  导

  干

  部

  严格落实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3廉

  若干规定。

  洁

  对新聘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自

  4培训,有任前廉政培训记录,并建律

  立个人廉政档案。

  工

  作

  落实中纪委对领导干部规定的“四

  大纪律,八项要求”、“三个不得”。5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认真10分

  开展创建“廉洁”家庭活动。

  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有安排、有记录、有实效,按时上报会议结果。

  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三个制度,即:“铜川矿务局关于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实施办法”,“铜川矿务局关于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每少一项扣1分。

  领导干部未按规定登记收受礼品的,每人次扣1分。

  领导干部未按规定上报个人重大事项的,每人次扣1分。

  违反规定未查未处的,每人次扣2分。

  每人次少一项扣1分。

  对违反规定未查未处的,每人

  次扣2分。

  对参与赌博的领导干部未查未处的,每人次扣2分。

  开展创建“廉洁家庭”活动不够认真、全面的扣2分。

  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因虚报浮夸,统计数据失真,6禁虚报浮夸,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受上级部门通报一次扣2分。

  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接待用餐不得违反规定超标准接待,不得领导干部有1人违反其中一项7违反规定购买小轿车,不得违反规扣2分。

  定新建或装修办公(室)楼。

  铜川矿务局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三)

  项

  目

  精

  细

  化

  管

  理

  内

  容

  考

  核

  标

  准

  扣分情况

  党

  年初制定切实可行的反腐倡廉风

  学习宣传教育计划,并结合其它1廉

  工作开展检查,确保计划落实到政

  位。

  没有制定年度学习宣传教

  育计划的扣1分。

  没有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的扣1分。

  13宣

  突出“亮点”,制定年度廉政文没有制定年度廉政文化建

  传

  化建设工作安排。按照局有关要设工作安排的扣1分。

  教

  2求,组织开展好廉政文化建设活没有按照局要求完成规定育

  动。在完成既定项目的基础上,活动项目的,每少一项扣1工

  有所创新。

  分。

  作

  正常开展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和党委中心组组织党风廉政

  规定的学习活动,各单位党委中专题学习,每少一次的扣110心组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党风分。

  3分

  廉政专题学习,各支部及党政班对基层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子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学习组织力度不够的,每个专题学习。

  通过板报、橱窗、广播、闭路电视等多种媒体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基本知识、反腐倡廉形势和纪4检监察先进事迹,对外宣传企业党风廉政的经验做法、工作情况。

  支部扣0.5分。

  未有效组织对内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扣1分。

  各单位至少每季度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稿件1件以上,每少一篇扣1分。

  利用勤政廉政典型开展正面教育,结合身边或典型违纪案件开没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5展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扣2分。

  育。

  铜川矿务局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四)

  项

  目

  信

  访

  1举

  报

  精

  细

  化

  管

  理

  内

  容

  考

  核

  标

  准

  扣分情况

  贯彻落实[2003]4号局纪监发文件精神,明确信访举报工作的任务和职责,信访举报案件的结案考核信访件结案率、报结率达90%以上,结案案件中的按率、办结率,未完成规定比期结案率在80%以上,上级交办率的,每一项扣1分。

  信访案件按期优质报结率90%

  以上,信访举报问题的当年办结率在90%以上。

  14工

  建立完善领导联系案件制度、催未完善四项制度,初核信访

  每少一作

  2办结案制度、查办信访举报案件件案卷未立卷归档,制度、案卷归档制度。

  项扣1分。

  8分

  3建立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守则,遵未建立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守保护举报人五条规定。

  守则的扣1分。

  4对外公示纪委、监察科举报电无举报电话和公众信件举话,设立公众信件举报箱。

  报箱的,每一项扣1分。

  铜川矿务局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五)

  项

  目

  精

  细

  化

  管

  理

  内

  容

  考

  核

  标

  准

  扣分情况

  案件调查工作以《中国共产党纪

  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案件调查是否按程序进行,1为依据,按受理—初步核实—立违反“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案

  立案案件的初核报告、立案呈批件

  报告、立案决定书、错误事实材

  2料、调查报告等,必须遵循办案检

  文书格式书写,调查取证材料合

  法完备。

  查

  做好案件材料归档工作,实行谁

  工

  3办案谁立卷、案结卷成责任制,做到一案一卷。

  作

  严格执行案件检查条例和调查

  案件办法规定,初核案件时限为102个月,复杂案件3个月内完成;分

  4立案案件调查时限为3个月,必案—调查—移送审理的程序进的每一项扣1分。

  行案件调查。

  案件调查各类报告不齐全,每缺一项扣1分。

  案件材料未立卷归档的扣2分。

  案卷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处

  不力的扣10分。

  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调查任务而不报告延长时间要时延长1个月,案情重大或复的扣2分。

  杂的案件,报告上级组织批准延转办案件不按时及时上报长调查时间。

  调查结果的扣2分。

  15铜川矿务局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六)

  项

  目

  精

  细

  化

  管

  理

  内

  容

  考

  核

  标

  准

  扣分情况

  案件审理工作以《党的纪律检查案件审理按要求和程序进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为依1行审理,违反要求和程序

  案

  据,按照审理二十字要求和工作的扣1分。

  程序审理案件。

  件

  审

  理

  工

  作

  8分

  各单位纪委监察科的调查案件,调查案件审理未与局纪委处理前须由局纪委、监察处与调会审,处理意见未汇报的查单位共同会审。

  扣2分。

  案情简单的案件可指定专人审理,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应组成2人以上审议组审理,严禁案查审未分离的扣1分,案件件调查人员审理同一案件,坚持材料未归档扣1分。

  “查审分离”原则。审理结案后立卷归档。

  铜川矿务局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七)

  项

  目

  纠

  风

  及

  精

  细

  化

  管

  理

  内

  容

  考

  核

  标

  准

  扣分情况

  执行局医药采购管理规定,禁止接到举报,未对违纪人员调医务人员收受患者红包和吃请。

  查处理的扣1分。

  对截留职工工资奖金问题、设立“小金库”、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等问题,按局(98)104号文件严查严处。规范集体活动16发现违纪问题未查未处的扣1分,没有制定本单位集体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扣1分。

  监

  督

  工

  作

  10分

  4经费的标准、使用范围。

  招待费超标的扣2分。

  发现有领导干部或管理人员吃拿卡要而未查未处的扣1分。

  春秋两季开学,监督检查中小学每少检查一次扣1分。

  5按标准收费,严禁巧立名目乱收对乱收费行为未查未处的费。

  扣1分。

  每年至少一次通过问卷调

  查、召开座谈会、开展民主测评等形式了解党风廉政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全建设情况,征求意见和建6面开展矿务公开工作,实施党内议,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有开展的扣2分。

  矿务公开制度执行不规范的扣1分。

  选聘和调整不及时的扣2及时选聘和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分,支持党风廉政建设监督7监督员,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员开展工作力度不够的扣2分。

  对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按局物资招议标、比价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发现个人在其中私收“回扣”、“好处费”损害企业利益等违纪行为,快查严处。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控制招待费使用。发现领导干部或管理人员对基层、职工搞“吃拿卡要”等问题,快查快处。

  接到举报,未查未处的扣1分。

  铜川矿务局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八)

  项

  目

  精

  细

  化

  管

  理

  内

  容

  考

  核

  标

  准

  扣分情况

  1全年按局效能监察的工作安排,效

  对本单位的效能监察工作要有

  1规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考核;能

  本单位最少有一项专题效能监察立项。

  监

  察

  工

  作

  完成局统立的专题效能监察,按

  未按时向局申报认定资料,时填写上报“效能监察成果认定122未将资料立卷申报认定成表”,并将资料立卷申报认定成分

  员的,每少一项扣3分。

  果。

  本单位没有自立专题效能监察项目的扣4分。

  没有按照《效能监察实施办法》规范地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扣3分。

  立项未完成任务的扣2分。

  铜川矿务局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九)

  项

  目

  警

  示

  1训

  诫

  精

  细

  化

  管

  理

  内

  容

  考

  核

  标

  准

  扣分情况

  确定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谈话对象,填写登记表和审有谈话对象登记表,有谈话定表,经有关领导审定同意后,对象审定表。缺一项扣1分。

  对其进行诫免谈话或训诫谈话。

  1工

  作

  210分

  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谈话时,提出谈话提纲,由2三项制度的警示训诫资料人以上对其组织诫免或训诫谈齐全,按时上报上级组织。话,做好谈话书面记录,经本人缺一项扣1分。

  核实后签署意见,并报上级纪检组织备案。

  责成被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写出整改检查无整改认识检查书扣1分。

  3令纠错谈话对象,书。

  铜川矿务局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十)

  项

  目

  精

  细

  化

  管

  理

  内

  容

  考

  核

  标

  准

  扣分情况

  纪

  检

  监

  察

  定期进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业自

  2务培训,每年组织1至2次纪检身

  监察业务培训或以会代培。

  建

  设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带及

  制度和规基

  3头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定,按照纪检监察工作的条例、础

  制度和规定开展工作。

  工

  作

  做好来文登记、传递、催办和文

  件管理工作,文件要及时传阅、发生一起文件丢失或失密124承办和收回;做好发文工作,及行为扣1分。

  时、准确、无遗漏,严格保密纪分

  合理配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加1强纪检监察部门的办公设施条件建设。

  纪检监察干部配备过少,影

  响查办案件、效能监察等工作的扣3分。

  纪检监察办公用的档案柜、电脑、打印机等设施不齐全,影响正常工作的扣3分。

  没有按上级要求参加各类

  培训的,每人次扣3分。

  没有及时开展业务培训的,每人次扣3分。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发生违

  反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和规定,违反办案纪律、程序或其它违纪违法问题的,扣10分。

  律。

  严格管理好公章、印鉴;管理好违反公章、印鉴、微机等管

  5办公室的微机等物品。

  理的规定,每发生一次扣11分。

  做好部门杂志刊物的征订,及时领取发放;做好本部门人员的工工作出现差错的,每次扣16资、奖金、福利领发工作,及时分。

  办理,不出差错。

  做好上年度文件、资料、案件卷文件、资料案件未归档的扣7宗的整理、归档工作。

  1分。

  20

篇三:国企纪检监察制度汇编

  

  国企纪检监察制度汇编

  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拥有丰富的国有企业,它们不仅担负着为国家创造经济效益的重大责任,还担负着承担社会责任的重担。为了让这些国有企业更有效地完成自己的使命,政府为其制定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其中就包括纪检监察制度。国企纪检监察制度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企业内部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实施企业业绩考核的重要工具。在长期的实践和研究中,中国政府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国企纪检监察制度,并将其纳入了国有企业的章程。本文就以《国企纪检监察制度汇编》为标题,介绍中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国企纪检监察制度的职责。

  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责是检查和监督企业内部的管理情况,以及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确保企业正确地履行职责,从而达到企业良性运行的目的。纪检监察机构通常由企业内部设立,负责对国有企业的职责、行政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内部管理以及资源配置等进行检查和监督。企业实施纪检监察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正确地应对国家的管理要求,并实现企业的正常运行与发展。

  二、国企纪检监察制度的主要内容。

  1、企业内部管理。企业纪检监察制度要求企业必须建立长效的内部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不仅要确保企业正确履行职责,还要确保企业干部及员工正确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证企业正常运行。

  2、文件管理。企业纪检监察制度还要求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文

  -1-

  件管理制度,以保证企业内部管理的有效实施,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包括集团企业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以及招投标文件等必要文件。

  3、绩效考核。企业纪检监察制度要求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以考核干部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对其进行激励和惩戒,以此促进企业的正常运行。

  4、制度实施。企业纪检监察制度要求企业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制度实施机制,以保证所制定的管理制度可以得到有效执行,从而达到企业的管理目的。

  三、国企纪检监察制度的重要性。

  纪检监察制度是保障国有企业正常运作的重要制度,它是对企业内部管理的有效工具,是实施企业业绩考核的重要工具。国企纪检监察制度的深入实施可以使企业管理更严格、更有效,从而确保企业的正常运作和良性发展。国企纪检监察制度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还有利于政府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从而保证国家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

  综上所述,国企纪检监察制度是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制度,是保障企业正常运作的重要工具。国企纪检监察制度的深入实施,有助于企业的发展,也有助于政府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从而保证国家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

  -2-

篇四:国企纪检监察制度汇编

  

  市纪委监察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汇编

  为保证市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反腐倡廉工作落实,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察督查督办工作办法》(纪办发〔〕号),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办公室负责落实,各室、各组和各县区纪委监察负责办理具体督查督办事项。

  二、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督查督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负责办理的具体督查督办事项负总责。

  三、督查督办的主要内容

  (一)中央纪委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纪委全会、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市纪委全委会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自治区纪委、监察和市委、政府以及委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市纪委监察召开的工作会议的落实情况;

  (四)市纪委常委会、监察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四、工作程序

  (一)登记。凡属督查督办范围的事项,由办公室建立台账进行登记,并按照一事(案)一项的原则,提出交办意见,经分管副书记审批,重要的经书记审批,列入督办事项。

  (二)交办。凡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均由办公室以督办件发承办部门或单位。

  (三)承办。承办部门或单位接到督办件后,要明确责任人员,认真组织落实。

  (四)报告。事项办结后,承办部门或单位要及时报告。

  (五)催办。督查督办人员对逾期未按要求报送督查事项进展情况或办理结果的承办部门或单位,应以电话询问、发函或实地督查等方式催办。对无故久拖不决的,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并引起不良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六)审核。办公室应按照各项交办要求对承办部门或单位的办结情况报告进行审核。经审核,认为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补充报告或退回重办。符合要求的,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委有关领导报告。

  (七)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办公室要将督查工作全过程的资料立卷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适时移交机关档案室保管。

  五、工作时效

  督查督办件和专项督查督办件、领导批示件和交办件,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无明确规定的,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经请示交办领导同意后,可酌情延长。对情况复杂、确有困难不能按要求时限办结的,经承办单位

  主要负责人签字,向办公室专题报告,说明原因,报告办理措施及办结时限,并按阶段报送办理进展情况。

  六、方式方法

  (一)电话督查督办。对一般性的督查督办事项或常规性工作任务,采取给承办部门和单位打电话、询问等办法,掌握办理进度或督促按时办结。

  (二)发函督查督办。对重要的或超期未办结的督查督办事项,采取给承办单位发《领导批示办理通知》、《督查督办通知》、催办函等办法,督促承办单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

  (三)现场督查督办。对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以及情况复杂、久拖不决事项,在发函的基础上,可以采取现场督促办理;也可以采取暗访等方式,了解掌握办理的真实情况。

  (四)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办公室每个月将督查督办情况报书记、副书记审阅,每季度在机关内部公示一次。

  县纪委监察重要工作督查督办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转变机关作风,确保常委会工作决策部署和委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及时有效落到实处。经常委会研究决定,出台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纪委常委会决策署和委领导重要工作安排,完善机制,创新方法,狠抓落实,保证督查督办工作取得实效,为陇川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督查督办内容

  1.县纪委常委会和长办公会决策部署或决定的重要工作事项;

  2.委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

  3.委领导在有关文件、报告、来信等材料上的重要工作批示。

  三、督查督办机构和职责

  设立督查员和副督查员。正科级纪检监察员王翥光为督查员,监察综合室主任李正国和办公室副主任夏权为副督查员。督查员列席县纪委常委会负责记录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拟定督查督办工作事项和办理时限,确定责任科室或纪工委,建立督办事项登记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具体督查督办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督办事项进行催办、督办和综合协调,并进行检查、汇总和统计通报,定期向委领导反馈督察督办情况。

  四、督查督办对象

  督查督办的对象为委机关各室和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

  五、督查督办方式

  督查督办以书面的《督查督办通知单》为主要方式,与电话督办、专题会议督办和实地督查相结合进行。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采取会议形式进行督办,需要后续跟进督办的事项,可补充下发书面督办通知;对突发性事件和能用电话督办的一般性事项,以电话督办为主;对需要实地调查了解的事项,采取现场督查的方式进行督办。

  六、督查督办的程序和要求

  1.确定督办事项。督查员或副督查员根据工作要求和领导批示拟定督办的事项,填写《督查督办通知书》,由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定后签字。

  2.登记交办。建立督办事项登记簿,进行登记管理,详细登记承办科室或纪工委监察分、责任人、承办事项内容、交办时间和要求时限,交承办的科室或纪工委监察分办理。承办科室或纪工委监察分如认为督办事项不属于本科室或纪工委职责的,应于24小时内退回给督查员并说明理由,不得自行转送其他科室或纪工委监察分。

  3.承办。对交办的督办事项,承办的科室或纪工委监察分要确定办理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对督办事项进行研究,对办理意见亲自审阅、把关签字。

  4.结果回复。承办科室或纪工委监察分应在督办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向交办人报告承办结果。如承办事项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办妥,向委有关领导汇报后,将未办结原因及下一步办理安排报督查员备案。

  5.上报。对于督办事项承办结果,以书面或表格形式报交办人,同时作为督办结果登记备查。

  七、督查督办结果的运用

  督查督办的结果作为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督查督办情况要定期以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因履行工作职责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在常委会和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与年终考核挂钩。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县纪委常委会工作决策部署和委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及时有效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综合督查督办

  1、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有关事项;

  2、县纪委常委会和监察长办公会决策部署或决定的重要工作事项;

  3、委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

  4、委领导在有关文件、报告、来信等材料上的重要批示。

  综合事项的督查督办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二、专项督查督办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查督办由党风室负责办理;信访件的督查督办由信访室负责办理;案件管理的督查督办由案管室负责办理;党纪处分执行的督查督办由审理室负责办理。

  三、督查督办方式

  督查督办以书面的《督查督办事项报告卡》为主要方式,与电话督办、专题会议督办和现场督查相结合进行。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采取会议形式进行督办,需要后续跟进督办的事项,可补充下发书面督办通知;对突发性事件和能用电话督办的一般性事项,以电话督办为主;对需要实地调查了解的事项,采取现场督查的方式进行督办。

  四、督查督办的程序和要求

  1、确定督办事项。办公室(含党风室、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根据工作要求和领导批示拟定督办的事项,填写《督查督办事项报告卡》。

  2、登记交办。建立督查督办事项登记簿,进行登记管理,详细登记承办科室(含各乡镇纪委、县直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各专项办公室等承办单位,下同)、责任人、承办事项内容、交办时间和要求时限,交承办科室办理。

  3、承办。对交办的督办事项,承办科室负责人要亲自对督办事项进行研究,确定办理责任人,跟踪办理过程,对办理结果审阅并把关签字。

  4、结果回复。承办科室应在规定时限内将《督查督办事项报告卡》交回办公室,报告承办结果。

  5、上报。办公室(含党风室、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将《督查督办事项报告卡》呈送交办人,同时将督查督办结果登记备查。

  五、督查督办结果的运用

  督查督办情况定期以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督查督办结果作为科室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改进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作风,瓯海区纪委出台《督办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督办工作制度,切实提升工作执行力,使督办成为落实反腐倡廉决策部署的重要手段。

  明确主体范围,强化督办责任。该《办法》规定,委办公室作为督办主体,在区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牵头负责督办工作。督办上级纪委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督办区纪委常委会、长办公会议、专项会议等决定事项,委重要工作部署、全年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重点事项;督办委主要领导批办、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明确各镇街纪(工)委书记、区属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委各科室主任为各承办主体落实督办事项第一责任人。

  规范流程时限,提升督办效率。该《办法》规定,督办工作应遵循立项、交办、催办、反馈和归档等工作流程,承办主体应及时保质保量完成督办事项。该《办法》要求,除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督办事项外,一般督办件在一个月内办结,重要督办件在两周内办结;一般信访件在三个月内办结,重要信访件在两个月内办结;因故未按时办结的,承办主体需填写延期说明,待有结果后续报办公室。办公室对督办事项实施全程督办,对即将到期但尚未完成的事项,在距办结时限2-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短信或发放《催办通知书》等形式进行催办,督促工作落实。

  完善运行机制,严明督办纪律。一是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督办事项的提出、交办、实施及结果反馈,应遵守相关请示报告制度。二是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办公室定期对督办情况进行汇总通报,通报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三是落实保密制度。严格把关督办事项的发送范围,不得随意扩散。四是落实分级负责制度。督办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分级负责制。对承办单位、督办主体及督办、承办单位分管领导履职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该区《关于落实监督责任的问责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篇五:国企纪检监察制度汇编

  

  【国企公文汇编】中储粮纪检制度汇编

  目

  录

  中储粮永城直属库纪委工作制度2第一章

  职责划分2第二章

  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6第三章

  纪检工作联系制度第四章

  纪检监察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第五章

  纪检信访办理规则第六章

  纪检部门学习制度11永城直属库信访工作制度12第一章

  总则12第二章

  问题线索处置13第三章

  受理范围14第四章

  立案调查及流程15第五章

  工作要求与纪律15第六章

  责任追究16第七章

  考核1第八章

  附则1永城直属库重大问题线索研究处理1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信访办受理和处置的重大问题线索1第三章

  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和处置的问题线索2永城直属库重大问题上报制度21第一章

  请示报告的程序21第二章

  请示报告的内容22第三章

  请示报告的形式22第四章

  请示报告的要求23第五章

  请示报告的责任23永城直属库重大案件通报制度24第一章

  总则24第二章

  重大案件通报24第三章

  案件反馈25永城直属库党风廉政建设制度2第一章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2第二章

  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守则2第三章

  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3第四章

  库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31第五章

  库党委副书记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32第六章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33中储粮永城直属库纪委工作制度

  第一章

  职责划分

  第一条

  纪委工作职责。直属库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库党委和分公司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当好党的纪律的守护员、廉政风气的倡导员、制度规范的保障员和重点工作的督察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所辖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贯彻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

  (二)协助库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有关意见,制定措施,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三)推动党务、企务公开,规范事权、财权和人事权。

  (四)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对受党纪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大力弘扬廉政文化。

  (五)对所辖范围内的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案件,进行检查或协助检查,并按照权限,对有权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作出处分决定,无权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报库党委或分公司纪委处理,发现不属于直属库纪委立案权限的违纪线索,及时向库党委或分公司纪委报告,并协助调查。

  (六)受理党员、干部、群……此处隐藏12743个字……报告会上进行。3、报告会上需对述职述廉人员进行无记名民意测评。4、考核组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言谈、发放意见表等途径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

  (四)述职述廉内容的公示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应形成书面材料,于每年参加考核后,在企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本单位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的事项不办理,或者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三)违反规定选拔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税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七)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内容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八)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大领导责任。视情节轻重,对负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责令辞职、免职,至直开除党籍。

  第十条为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需要,结合实际,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量化考核办法。

  (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

  (二)考核实行动态和静态、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公开。

  (三)考核采取“听、查、谈、测、试”五字方法,即听汇报、查记录、开座谈会、召集职工群众对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测评、对领导干部考试。根据五字考核情况,对领导个人打分。

  (四)考核内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量化考核标准的内容进行考核。

篇六:国企纪检监察制度汇编

  

  纪委监察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

  各科室的职能职责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职责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各级纪委主要任务: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各级纪委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上级纪委有权检查下级纪委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委对案件所作的决定。

  监察机关职责

  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负责对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察。

  监察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负责及报告工作,监察业务受上级监察机关领导.监察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和申诉制度。

  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综合、协调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做好《纪检监察信息》、《纪检监察简报》、《领导参阅》、《督查与落实》的编写与上报工作;

  一、负责起草纪委监察局各种文件;

  二、负责组织起草筹备纪委监察局的各种会议材料,做好会务的各项服务,对会议的各项决议的分解、督办和检查;

  三、负责机关各种文件的流转、督办和保管;管理好机关的各种印章;

  四、负责协调机关各室办的工作,参与各室办上报或下发文件的修改、核稿和定稿工作;

  五、负责与纪委委员和其他单位领导的工作联系;

  六、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和车辆管理工作;

  七、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和职工生活福利等工作;

  八、负责机关保密和值班、安全等项工作;

  九、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信访室职责

  一、认真做好来访记录和来信的收发、登记,对来信、来访要填写申办单,提出处理意见,一般每周集中一次送交领导阅批,然后进行转办、催办和立卷归档;

  二、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按照有关政策,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的正当要求。对案情重大或直接涉及领导的来访要提请领导接待;三、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重大案件和上级要结果的案件要立即调查处理,如实向有关领导汇报;四、调查研究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定期分析信访举报中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以及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承办上三级领导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工作,及时向机关有关室办移送领导批示的信访举报信件,督促、催办下级有关单位承办的控告、申诉案件和其他重要信访举报问题,并及时予以审结;

  六、做好来信、来访的统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分析信访动态,及时向领导反馈,并按期向上级纪委汇报;

  七、负责起草、印发结案报告和其它信访工作。

  检查室职责

  一、负责承办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政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检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

  二、负责监督检查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命令的情况;

  三、指导和催办下级纪检机关完成上级交办的案件;

  四、受理下级纪检机关对案件处理的请求和申诉;

  五、参与全市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廉政建设的检查活动;六、负责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综合协调、指导工作;

  七、结合案件检查工作开展调研工作,分析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倾向,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向领导提出工作建议;

  八、总结查办案件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参加纪检监察系统召开的案件分析和经验交流工作;九、做好案件情况反映和典型案件的通报工作;

  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审理室职责

  一、按照批准权限,审理由市纪委、监察局或同级党委批准的违犯党员的纪律的案件;

  二、审理报送上级纪委或党委审批的案件;

  三、审理下级纪检机关组织报送的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审理下级纪检机关组织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存有不同意见请求予以复查或复议的案件;

  五、审理下级纪检组织报来的备案案件;

  六、受理同级党委、纪委及上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中党员干部对所受处分不服的申诉;

  七、负责对全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审理复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咨询工作;

  八、调查研究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的办法和措施,撰写案件审理报告;

  九、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案件。

  纠风办职责

  一、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

  落实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纠正和治理各类利用行业特权,以部门和行业之外的单位和群众为侵害对象的不正之风,巩固纠风工作成果,防止反弹;

  二、根据上级的安排,负责起草有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文件、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三、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交纠风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各机关、单位对市政府纠风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对全市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此类问题的举报;

  六、对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此类的举报;七、对全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此类问题的举报;

  八、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创建文明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九、对全市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行监督检查;

  十、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对其他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对部门和行业内违法违纪的不正之风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优化办及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职责

  一、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属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法律职责及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诉,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影响经济发展的行为,视情况向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三、负责对市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法律职责和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做出相应处理;

  四、负责检查、督导市级各行政机关各行政服务投诉机构的工作.对市辖范围内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投诉事项进行协调;五、组织开展监督监察,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及其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六、负责全市行政服务投诉受理情况的统计、综合和总结,承办全市行政投诉方面的会议,起草有关文件和会议材料;

  七、及时掌握行政服务投诉的动态,分析研究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

  工作效率和改善发展环境的建设;

  八、协调、处理其它有关行政服务投诉方面的问题。

  执法监察室职责

  一、负责对各基层党委、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规、政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国家重大改革措施和行政经济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执法监察;

  五、负责在执法监察中发现违法违纪案件移交有关部门的处理工作;

  六、调查研究和及时掌握执法监察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解决的意见或建议。认真总结执法监察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予以推广;七、负责提出执法监察工作的计划和建议,并做好执法监察工作情况的综合分析工作;

  八、负责执法监察工作制度建设,使执法监察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九、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教育室职责

  一、负责全市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

  三、负责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系统培训工作;

  四、负责组织全市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规党法教育工作和电化教育工作;

  五、负责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工作;

  六、负责订阅下发有关纪检监察各种学习资料;七、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闻报道工作;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廉政室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确定牵头主抓部门和协助部门,实行市级领导负责制;

  二负责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三、负责组织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和指导工作;四、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违纪行为进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

  五、负责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和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情况及倾向性问题,及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定依据;

  六、负责搜集、宣传、推广廉政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七:国企纪检监察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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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尔古纳市人民医院纪检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那么

  一、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规定,促进纪检工作科学化、规X化、制度话,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监视、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立和纪检监察水平,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纪检监察事务。本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廉洁自律制度、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党风廉政谈话制度、纪检监察工作XX制度、经营监视制度。

  第二章

  工作职责和权限

  一、本单位纪检监察组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大职能,其工作职责主要是:

  〔一〕监视检查各部门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医院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立,催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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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受理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举报。

  〔四〕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

  〔五〕受理党员、公司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七〕做好执法监察工作。

  〔八〕参与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实行事前监控。

  〔九〕承办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X围和内容。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决定、命令执行情况进展监视检查;对重大改革措施、重要决策的实施情况和党风党纪情况进展监视检查;对重要方案、措施的执行情况和经营管理进展监视检查;对职工群众关心和反映的“热点〞问题进展监视检查;

  第三章

  党员廉洁自律制度

  一、全体共产党员,要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立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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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要遵纪守法,严以律已,在工作中模X执行上级和本单位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制止工作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业务经营和公务活动中索取或承受礼金、礼品及收受业务“回扣〞占为己有。

  三、要带头坚持艰辛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抵抗奢侈浪费不正之风。

  四、要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争做表率。职责X围内的事,不得借故推诿、刁难,不属于自己职权X围的事,要做好解释工作。

  五、要团结协作,密切党群关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相互配合,互相支持,虚心学习,取长补短。

  六、自觉承受组织和群众监视。

  第四章

  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制度

  一、加强学习,增强免疫力

  支部要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活动,党员、干部也要开展自学,记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一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二是学习、、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关于加强党的建立和防止蜕变的有关论述;三是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觉悟,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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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自己,帮助别人,实行群众监视

  1、XX生活会。支部半年召开一次XX生活会。如遇特殊情况,临时立题召开XX生活会。

  2、支部成员要进展述职、述廉报告,总结工作,剖析自我,发扬成绩,克制缺点,保持廉洁奉公,干当人民公仆的精神。

  3、支部每年要组织至少一次问卷调查或座谈会,征求群众对公司党风廉政建立工作的意见,实行群众监视。

  通过XX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利用问卷或座谈会等方式实行XX监视、进展组织监视、制度约束,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使我支部党员干部不发生腐败行为。

  三、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从严规X领导干部。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务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立工程招投标和其他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工作。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承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工作。

  3、坚决防止和克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

  4、落实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

  5、认真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述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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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奋勇争先,增强效劳意识,不准弄权吃、拿、卡、要。

  四、实行企务、党务公开,用制度规X工作行为

  1、要全面推行企务、党务公开,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加大人民群众的监视力度。

  2、要强化制度建立,用制度、规章规X党员、干部的工作行为。

  第五章

  党风廉政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谈话是党内监视的一项根本制度,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是防止或减少领导干部犯错误的重要途径,是组织关心、保护干部,加强对干部教育、管理、监视的重要手段。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视和管理,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根据党风廉政建立的有关要求,建立并实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

  一、党风廉政谈话的形式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

  三、党风廉政谈话的时间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一般在年中和年终,由单位确定具体的时间。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为警告性、批评教育性措施,因事、因人而定,不定期进展。

  四、党风廉政谈话的要求

  〔一〕党风廉政例行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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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执行本单位指示的情况;

  2.执行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领导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

  3.执行XX集中制,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承受党内外监视的情况;

  4.对加强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结合实际就加强被谈话人所在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立提出要求;

  6.其他需要互相沟通的情况和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廉政警示谈话

  根据群众的反映,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要求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警示谈话对象有那么改之,无那么加勉,自重、自警、自省、自励;针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引导其提高认识,分析原因,开展批评教育,催促自查自纠。谈话中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的,可要求谈话对象提出书面材料。

  〔三〕廉政诫勉谈话

  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进展严肃批评,敦促其深刻认识,限期改正,并对改正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同时就今后廉洁从政和不再犯类似错误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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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对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的整改落实执行情况进展跟踪督查,对谈话要求落实不力或未整改落实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第六章

  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主体及其职责

  筹建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是进展述职述廉的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报告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各单位管理人员要报告本人廉洁从政情况。

  二、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1、遵守党纪政纪的情况;

  2、一年来自身廉洁自律的情况,主要包括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和承受廉政教育、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报告,主动承受组织和群众监视、工作作风与生活作风以及个人年度工作业绩与奖惩情况等;

  3、分管X围内党风廉政建立落实情况,主要包括针对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而采取的整改措施,对出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和本人应承当哪些责任等。

  三、述职述廉工作开展时间

  每年年末,党政领导班子及各级领导干部结合年度总结和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自检自查进展述职述廉。

  四、述职述廉的X围

  听取述职述廉报告的人员X围为:筹建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正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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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走访座谈、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根底上,实事求是地报告班子以及班子成员遵守党纪政纪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和抓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的情况。

  3、进展述职述廉。述职述廉由党支部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10天内,将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上交党支部。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如实报告自己的廉政勤政情况,述职述廉的内容纳入XX生活会、干部考察、廉政谈话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监视检查和考评。结合年终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考核,由党支部牵头,每年对个别单位进展抽查和考评,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XX测评。组织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述职述廉进展XX测评,XX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测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测评结果差票率达30%以上的,对其实行责任追究或作出组织处理。

  2、个别访谈。由党支部根据XX测评掌握的情况,向领导班子成员、干部群众等知情人进展个别访谈。

  3、查看原始资料。详细查看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责任制、落实反腐败工作和执行党风廉政制度方面的文件、总结、会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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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实地查看。针对群众反映,实地查看个别领导干部的述廉与群众反映和纠正处理情况是否一致。

  5、综合评价。由党支部根据述职述廉情况、调查核实情况、XX测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领导干部是否勤政廉政做出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对综合评价得分较低,群众反映较大的管理人员,党支部将采取诫勉谈话或下发限期整改通知等形式帮助提高认识,催促纠正错误。

  第七章

  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制度

  一、党风廉政教育指导思想

  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指针,高举理论的伟大旗帜,充分利用监察教育职能的优势,紧紧围绕单位经济建立这个中心,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立,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切实提高广阔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遵纪守法观念,为我单位的安康开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促进医院

  二、党风廉政教育根本原那么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那么。党风廉政教育要密切联系本单位生产建立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摸清当前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全面系统地进展教育。

  2、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的原那么。要用大量的党风廉政建立先进典型事迹,激发广阔党员干部爱党、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增强其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教的原那么。针对我单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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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管物的重点岗位的实际,首先要抓好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产生,要抓住重点,因人施教,注重实效。

  4、坚持加强教育同从严治党、严肃党纪政纪相结合的原那么,通过有效的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增强教育效果。

  三、党风廉政教育主要内容

  1、深入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三讲〞教育,弘扬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优良作风。

  2、进展?党章?和?廉政准那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

  3、进展党的根本原理和根底知识教育。

  4、进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共产主义思想道德教育。

  5、进展发扬党的艰辛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作风和自觉抵抗不正之风的廉洁从政勤政为民教育。

  6、进展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形势任务教育。

  四、党风廉政教育方式方法

  1、学习班、培训班、理论研讨班是党风廉政教育最有效的方式之一,要充分利用这些形式,搞好根底教育和专题教育。

  2、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座谈会等形式进展广泛有效地理论灌输,同时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将党风廉政建立教育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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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搞好典型教育,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建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X旗鼓地进展典范教育,同时,党支部要定期运用典型案例剖析,进展戒备性教育。

  五、党风廉政教育组织领导

  为提高广阔管理人员廉洁从政意识,本单位成立由党支部书记、筹建处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领导小组。形成分管领导靠上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其它部门配合抓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格局,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改良方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以确保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章

  纪检监察工作XX制度

  一、纪检监察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XX法?,不断增强XX意识,提高履行XX义务,做好XX工作的自觉性。

  二、文件XX1.接收XX文件要履行接收手续,核对文件的编号、级别、页码、份数等,要严格按规定进展登记、编号,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恰当的呈送处理。文件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2.拟定XX文件在酝酿、讨论、起草、修改、定稿过程中,要严守XX规定,做到内容不外传,草稿不乱放,并确定发送X围及印制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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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文印XX文件应在本室印制,要严格控制份数,不得多印,密级文件印制后,其草稿、重要修改及印制清样必须像正式文件一样妥善保管。

  4.密级文件严禁外出携带,如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做到卷不离身,并采取平安措施,文件保管必须放在有XX设施的文件柜内,并经常检查平时使用的文件,用后入柜加锁。密级文件办完后及时清退,严防丧失。

  三、办案XX1.对查办案件的批示、检举揭露材料、案件调查、分析报告、审理结果报告等材料,要严格XX,必须放在有XX设施的文件柜内。

  2.办案人员对与自己无关的案件要做到不问、不看、不外传。

  3.自己查办的案件不与无关人员谈论,不在私人信件中涉及案件内容。

  4.不携带案件材料到公共场所或在办公室外阅办。

  5.不在公共场所或没有XX装置的里谈论案件情况。

  6.对案件的通报,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个人在宣传报道中不经批准随意涉及案情。

  第九章

  经营监视制度

  一、经营监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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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监视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及各类人才的选拔任用;

  2、监视固定资产招标活动;

  3、监视年度地面工程外委招标活动;

  4、监视各类奖励及福利的发放;

  5、监视物资招标采购及比价采购活动;

  6、监视企业其它经济活动。

  二、实施监视的方法

  1、参与以上各类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2、监视申报招标或议标单位事前调研是否到位,标底是否齐全,是否具备可参考的依据,招议标过程是否符合程序规定,有无与投标方私通现象,招议标会场是否严谨、XX;

  3、设立举报信箱、;

  4、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5、厂务及时公开。

  三、监视部门的职责和要求

  1、监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和要求。

  2、监视以上各类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筹建处的规章制度,不得有阻碍影响我筹建处正常的经营活动和利益的行为。

  3、敢于和XX违纪行为作斗争,对在监视过程中发现的XX违纪行为要立即给予制止和纠正,对不思悔改者要及时上报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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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要定期查看举报信箱,及时收取群众监视意见。对职工提供的线索要认真对待和处理,对实名举报者要给予XX。

  5、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以任何借口吃、拿、卡、要,不得有任何有损企业形象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6、要严格执行XX制度,不得泄露医院XX和有关举报人的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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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国企纪检监察制度汇编

  

  国企纪检监察制度汇编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我国企业管理规则、规范性文件及其纪检监察制度建设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独特特性和复杂的经济关系,使国企的纪检监察制度在运行中不断发生变化。为此,我们制定有关纪检监察制度的汇编,以更好地指导和调整国企的管理和监督活动。

  国企纪检监察制度汇编总体上囊括了国企纪检监察制度的理论和实践,着重论述了国企组织管理、经营活动监督管理、人事管理与激励机制、内部治理机制、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服务管理、财务风险控制、审计管理等八大制度体系,为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价值和经验资料。

  首先,国企组织管理。建立完善的国企组织管理制度,是国企健全的内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净化国企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在建立组织管理制度方面,主要包括实行管理经验分享制度、建立国企党组织管理机制以及国企管理人员任命与考核机制等,为更好地指导国企组织管理提供依据。

  其次,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现行的宏观经济管理制度下,国企的经营活动面临着多方挑战,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的经营活动监督管理机制,以有效实施普惠金融、营利为本、促进发展的国家经济承诺,有效防范各类非法收益和挤占国有财产的行为。

  紧接着是人事管理与激励机制。国企要保障党和人民利益,就必须依据国家有效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人事管理与激励机制,以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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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断变化的国企经营环境。具体而言,应该推行职工分类制度,建立科学公平的人事任用和考核机制,不断完善奖惩制度,加强对职工的精神文化培训,实行激励机制,提高职工素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此外,内部治理机制也是国企纪检监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企经营安全的重要保障。为此,重点规范企业内部治理机制,制定和完善国企内部治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建立完整的国企治理体系,如董事会架构、全体股东、经营管理层、机构科室和职能部门;建立有效的股东会、董事会制度,确定合理的权限界限;建立国企责任制度,明确责任承担比例及责任追究机制。

  此外,国企纪检监察制度还包括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服务管理、财务风险控制以及审计管理等内容。财务会计制度是国企管理环境下财务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国企经营成败的重要参照,是企业税收管理、财务统计和社会信用报告的依据。为此,制定有关国企财会相关制度,维护财务管理的有效性、合法性和真实性。

  财务服务管理,是指为提高国企财务服务效能而建立的各种服务制度和管理规则。主要包括设立财务部门和职能分工机构、建立有效的业务流程管理机制、建立合理的内部财务报告制度以及建立有效的财务风险控制机制。

  最后,审计管理是国企纪检监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企改善财务报告质量、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为此,国企应该实行严格的审计管理,建立完善有效的审计制度,落实诚信审计,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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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及时发现财务风险,以及检查审计机关的财会报告,保持财务的公开透明。

  总之,《国企纪检监察制度汇编》旨在通过提供完整的纪检监察制度以及指导国企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全面分析,为国企提供准确、全面、完整的参考资料,以实现国企管理规律性和可控性,进而推动国企改革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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