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土地整理是人们为了一定目的,依据规划对土地进行调整、安排和整治的活动,即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理顺土地关系的一种活动。土地整理是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促进土地合理利用,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关系的重要手段。具体来说土地整理,是指在缺水、或者土地质量差又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地方,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整治,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从而大幅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以及生态环境造福人的过程。本文结合实际探讨土地整理应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这一重要问题。
关键词:土地整理 生态保护
土地整理分为两大类,即农用土地整理和城市土地整理。我国现阶段土地整理重点放在农村以农用土地整理为主。通过对废弃的砖窑、低洼滩涂、废弃矿山等的改造和利用,达到耕地不减少和提高农田质量的目的。农用土地整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平整土地,改良土壤;土地整理项目应能够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克服单独增加土地面积忽视质量提高,不重视生态保护的片面做法。土地整理任务应该是保持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不但应给农民提供一个可以耕种的优质土地外,还应提供一个优美的生存环境,达到人和资源环境的和谐。
土地开发整理,不但能缓解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的巨大压力,保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同时也是保证土地利用不突破保护红线,最大程度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是保证中国十三亿人口粮食安全的重要方面之一。但在土地整理开发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将对土地其原有生态造成一定的破坏,产生一定的生态影响。比如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引起各种土地利用类型种类减少或改变、面积和空间位置的变化,即导致了各种生态系统类型、面积以及空间分布格局的变化。如果在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单纯追求耕地面积的增大和经济利益,导致土地利用类型减少,降低了土地的生态价值,就会造成很多土地类型失去原有的生态服务功能,出现了生态问题。由此可见,农地整理一方面影响了农村社会经济环境,另一方面也会较大的影响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的人居环境,不利于提高农村人口的幸福生活指数。
1 土地整理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1 在农地整理中单纯追求土地面积,忽视土地的质量,违背了土地整理的初衷,出现好事没办好,农民有怨言,造成不和谐。
1.2 在农地整理中改变了当地的地貌形态,这主要体现在土地平整过程中移土和填平,如移土过程中铲平了丘陵或降低了高度,改变了被整理区局部的小气候环境,在北方不利于阻挡冬季寒风,影响某些植物过冬;低洼地填平改造过程中,若设计不合理,就会造成湿地的减少。
1.3 土地整理会减少表土、地表覆盖物和植物残余物,使土地营养成分大量减少,延长土地达到适合耕种的时间。
1.4 土地整理会影响了陆地生物的多样性,由于空地整理成耕地,大量植被被破坏,动物栖息地减少,会造成地方性植物和动物种群数减少,甚至是消失。
1.5 土地整理会改变了天然排水系统,进而影响当地水土保持,也影响了地下水埋藏深度;造成有些湿地消失,造成土地干旱,甚至沙漠化;大量洼地填平,不利于雨季排涝,同样影响土地的效益。
1.6 土地整理过程中不注重水土保持,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堵塞河道。
1.7 土地整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到位,导致设施不配套,影响土地产出效益,比如防护林设计不合理,起不到防风护沙的作用,灌溉设施不配套,降低了土地抵御干旱的能力等等。
1.8 土地整理过程中对一些有污染的区域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理,影响土地的利用率。
2 土地整理应如何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
2.1 提高思想认识,更新观念,树立长久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全面提高对农地整理中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才能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的重要内容,土地是为人类提供食物的主要来源,是陆地上一切生态的唯一载体,人类的一切生存活动都离不开土地,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生活条件,人类85%以上的食物来自土地或由土地产品转化而来,人类在利用土地的活动中,不断的改变着生态环境,进而影响生态的服务价值,而耕地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是人类的命根子,尤其是我国人多地少更应提高耕地质量。农地生态是整个土地生态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地生态经济系统及其组成成分与周围生态环境共同组成一个有机整体,其中任何一种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其他因素的相应变化,影响系统的整体功能。因此在进行土地整理时,必须要有一个陆地生态的整体观念;增加耕地面积必须考虑到土地生态系统的内部和外部的各种相互关系;必须高度重视土地生态的改变对周围生态产生的不利影响,既要考虑局部地区的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还应注重整个区域土地资源与其它资源的综合合理利用。借鉴国内外生态保护的评价标准,确定适合本地区土地整理后的生态环保等级评定制度,对好的进行推广,不好的必须进行整改,直至达标;在整理后的土地利用过程中农林牧相结合,或农林果相结合,或农业种植与水产养殖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可朝立体生态农业发展,从而大大提高总体生产力,取得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同步增长。
2.2 土地整理必须从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进行 科学发展观中有一个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它揭示的是发展的普遍规律。土地整理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为引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也就是农地整理必须有利于农业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的数量、生态环境必须满足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农地整理作为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理,即不破坏土地生态经济系统,保证土地在土地生态环境允许限度之内进行农地整理。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应该注意研究农业生态、土壤保护、水资源保护和农业经济持续发展四大方面的关系,制定实施的具体内容;尽最大可能促进被整理区朝着生态农业的方向发展。在土地整理过程中还应改良土壤,土壤保护是生态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土地,这是保护和增加农田土壤肥力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土壤中的生物必须得到保留,土壤肥力才能得到保护,土壤表层覆盖物得到保留,会缩短土地恢复期;同时还要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具体措施有:保护湿地,在水域周围建保护绿地。
2.3 在农地整理中必须因地制宜多部门合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规划 我国农业生态系统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特征,南方和北方不同,平原和山区不同,农业生产的结构和主要目标也不一样,因此土地整理的生态保护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也不同,应该针对当地的具体实际,土地整理部门和规划部门、农业技术部门、水利部门、环保部门一起共同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科学生态规划。
2.4 农地整理必须与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相一致 耕地资源是粮食生产的根本,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应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把原有的水利设施、电力设施等充分整合加以利用,不完善的部分进行完善,以达到传统农业经济向资源型、高效型、生态经济型农业的转型;达到旱时能灌溉,涝时能排涝,大力推广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大力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农药,积极治理各种污染,减轻农业面源污染,从根本上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2.5 建立责任负责制以保证农地生态保护规划落实 为保证农业生态环境通过农地整理规划中和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计划得以顺利进行,各级政府应主要领导亲自抓,结合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靠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抓好落实。在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进行统一组织,并协调项目生态保护的规划和实施,同时建立监督机制,便于整理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同时还应宣传并落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保证土地整理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顺利实施。
2.6 为了更好做好农地生态保护,应建立科学的土地生态补偿机制 在以往的保护工作中,多数情况只是强调保护,利益激励机制不够完善措施不够深入,只有让农民得到相应的利益,才能更好的落实。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生态价值的资产化,使得土地资源真正成为一种生态资产,实现生态保护,使生态保护投资者得到相应的回报。比如生态保护好可延长使用年限,或从资金上直接加以补偿,这样生态资源所有人或为生态保护付出代价者得到相应补偿,会大大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同时也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使广大农民通过农地整理进一步认识到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他们理解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不仅能提高其自身的生活水平,还能造福子孙后代,使广大农民变被动保护环境为积极主动、自觉地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持续的改善,农地整理才达到其应有的目标。
2.7 农地整理规划体系中应设置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评价体系 必须将土地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土地整理的评价体系中,依据土地整理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因地制宜的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土地整理环境评价体系,评价标准的确定,应体现区域的特点,而不能脱离实际,可借鉴国内外的标准,但不能照搬照抄。依据有关的生态学原理,制定出整理区的土地整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针、实施措施、检查和纠正措施等的具体指标;在整理中强化环境建设,做到生产条件与生产环境同步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将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落到实处。
总之,只有在土地整理中,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才能真正提高土地的经济价值,才能使这一工程真正成为利国惠民、造福子孙后代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