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基础教育投资体制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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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基础教育投资体制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2022-10-27 09:24: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摘要: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也是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动力。但在现实中,基础教育不公平、不均衡发展的现象在我国日趋严重,教育公平已经日益成为全社会的焦点性问题。本文通过分析目前我国基础教育投入存在的主要问题,着重对比中美两国在基础教育投入方面的差异,为我国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提供对策建议。

关键词:美国基础教育投资体制

一、我国基础教育存在的问题

1.基础教育投资严重不足

一般来说,公共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的大小,既可以反映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又能准确反映出教育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我国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偏低。从国际上看,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的世界平均水平为4.9%,我国为2%到3%,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和发达国家的5.1%,甚至低于某些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

2.基础教育投资结构不合理

我国政府在教育投资上大力倾斜于高等教育,导致基础教育的投资相比之下不足。在公共教育经费的分配上,高等教育所占份额一直较高,且这种趋势没有得到扭转。中央级财政教育支出大多用于高等院校,承担70%高等教育经费,却只承担50%~60%的义务教育经费。这样不仅严重的浪费了教育资源,而且致使基础教育得不到应有的投资,软件和硬件设施得不到及时的更新与升级。

二、中美基础教育投资比较

1.美国基础教育的经费投入

美国每年公共财政投入巨资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基础教育基本上是免费的。2008年美国的基础教育支出高达6610亿美元,占美国2008年GDP总值的5%左右,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和其他发达国家。这样庞大的财政投入一方面保证了各个州和地区的基础教育投入需求,能够满足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师资源的需求,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另一方面,政府重视基础教育经费的投入,使得基础教育投入免受经济波动的影响而保持了稳步的增长。巨额的财政投入是美国基础教育财政制度的最重要的特点之一。

相比之下, 2008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300670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3.48%,比上年的3.22%增加了0.26个百分点,同比高于去年0.22%的增幅。2008年我国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虽有所增长,但是幅度非常小。而且,这一部分经费的增长还包含了国家每年用于中高等教育的财政支出,也就是说实际上国家财政用于基础教育的投入并没有太大的增长。由此可见,我国财政对于基础教育的投入远远低于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和世界平均水平,这也成为了制约我国基础教育迅速、均衡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

2.美国基础教育的转移支付制度

美国建立了从联邦政府向州、学区、学校,各州从州政府向学区、甚至学校这样一套完整的基础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这种转移支付制度对于调节不同财富地区的教育经费差异、实现教育财政公平,对于发挥联邦和州级财政的作用、引导学区和学校围绕国家教育目标和州的教育标准行事,对于弥补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经费不足、实现教育机会的平等,对于建立基础教育财政的效率机制、引导各州和各学校积极开展符合国家利益和教育发展方向的教育改革等等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相比之下,我国的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省、地(市)、乡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承担相应责任,中央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按这一体制的要求,本该由中央政府统一支付的农村基础教育费用,就由以县级财政为主、其他包括中央、省、地(市)、乡各级财政为辅进行支付。究其原因在于我国中央和地方“分灶吃饭”的财税政策。在分灶吃饭的财税体制下,中央与地方财权和事权的界定上却不够准确和公平。从而导致了拖欠乡镇公务员和乡镇教师工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不足和农民负担加重。因此地方财政收入太少,而负责的事务太多,不对称的财权和事权,是地方义务教育经费短缺的重要制度原因。

三、对我国的启示

1.加快相关立法,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必须加强立法,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起一种可靠、有效的机制,保证教育经费持续、稳定的投入。要尽快制定、颁布《教育投入法》,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如何关注科技进步和教育发展,并将这些指标作为考核领导人政绩的重要指标。法律上有了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才会真正重视,人大、政协、社会团体才有可能真正实施监督,国家对教育的投入才能落到实处。另外,可研究一种取代教育费附加以及各种名目的地方教育附加费的教育税,适当拓宽税基,增加教育经费。教育经费是教育得以维持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教育经费来自于国家,就可以保持国家对教育的调控,使教育更好地体现国家意志。美国基础教育中政府投资发挥着保证学校基本运转的主渠道作用,由于将教育看作是政府提供的最主要的公共服务之一,美国基础教育较少的受经济波动的影响。这种做法充分体现了基础教育应由政府举办,其经费应由政府公共财政承担的原则。

2.明确各级政府财政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首先,要明确各级政府在基础教育工作中的财政责任。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掌握了国家的主要财力,是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的主体,基础教育转移支付应是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国家要依据一定的规则,科学地计算确定一个平均义务经费定额标准,依靠县财力无法支付的部分经费由省级补足,依靠省级财力无法支付的部分经费由中央财政来支付。这样就可以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经费相对均衡。

然后,基础教育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应该规范化。从美国的转移支付形式和我国转移支付现实来看,将几种转移支付形式相互配合,既可发挥地方政府的自主权和积极性,又可保障中央政府政策意图的贯彻执行。基于我国正处于公共财政建设的初级阶段,因此,我们应该建立流通渠道简捷高效的转移支付形式。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应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将基础教育资金直接用于支付教师工资和贫困生助学补助;省级转移支付以分类支付的形式将资金用于公用经费,平衡各地办学差距等。

参考文献:

[1]杨军.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来自美国的经验[J].外国教育研究,2004(11)

[2]催玉平.美国教育财政的理论与实践[M].海南出版社,2000

[3]李文利,曾满超.美国基础教育“新”财政[J].教育研究,2002(5)

作者简介:

张帆(1987~)男, 辽宁沈阳人,研究方向:中外财政政策比较。

慕小萍(1986~)女,辽宁营口人,研究方向:国民经济运行与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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