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留守儿童阅读权利保护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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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留守儿童阅读权利保护的思考

2022-10-20 17:18:01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摘 要:留守儿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产生的弱势群体,其阅读权利本应获得应有的保障,但由于农村留守儿童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等方面资源供给的缺失,使留守儿童的阅读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针对当前我国留守儿童课外阅读存在的问题,参考国外对儿童阅读权的保护措施,提出了保障我国留守儿童阅读权的建议。

关键词:留守儿童 阅读权利 保护 对策

Abstract:The left-behind children are the vulnerable groups in the process of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ization in our country. Their reading right should be given the necessary protection. However, due to the lack of resources in the home, school and society, the left-behind children’s reading rights has not proper protected. According to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extracurricular reading of left-behind children’s in our country and referencing the protection measures of children’s reading right at abroad. The suggestions for the reading right protection of the Left-behind Children were put forward.

Keyword:left-behind children; reading right;protected;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G2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12-00-02

前苏联教育家克鲁普斯卡娅曾经说过:“儿童阅读在孩子生活中起着重大的作用,它将影响孩子进一步的发展。”因此,无论从世界观、人生观的培养,还是从知识的迁移、拓展来看,广泛地开展课外阅读活动,对儿童来说有百益而无一害。然而,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人们对儿童阅读重要性认识的不足,使大部分农村留守儿童的阅读情况令人堪忧。

一、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课外阅读存在的问题

据调查显示中国现有农村留守儿童达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主要集中于四川、河南、安徽、广东、湖南等省的贫困地区[1]。这些地区由于经济落后、家庭、学校和社会等方面资源供给的缺失,导致留守儿童阅读能力和阅读水平普遍低下,这对我国的人才培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等非常不利。根据对河南、广东、重庆、广西、四川、贵州、云南 [2]等地区留守儿童阅读情况的调查结果,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课外阅读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留守儿童课外阅读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近年来虽然我国各省、市、各部门、部委、学会等发布的全民阅读政策文件有40多个[3]。党的十八大报告也首次将“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纳入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全民阅读”也被写入了2014年和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起草的《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了要重点保障未成年人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基本阅读需求。但这些政策文件对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未成年人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基本阅读权利保护的阐述并不多,大多数的条款只停留在倡议和鼓励的层面,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约束力和执行力不强。国家对于留守儿童阅读权利保护的法律法规仍处于真空状态,导致留守儿童阅读资源稀缺,阅读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2.政府对留守儿童阅读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一直以来我国都把GDP作为考核各级政府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对公民阅读权利保护上没有对政府做出明确的责任规定,也没有将其纳入政府考核的范畴,使得各级政府只注重地方经济效益,忽视了地方文化的建设以及对农民公共阅读资源与环境建设的投入,造成贫困地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据统计,目前全国乡镇级文化站有3万多个,其中2.7万个有机构、无设施;而有78%的文化站无法正常开展活动,部分县市没有文化站[4],在一些县级以下的贫困乡镇、村即便是设有文化站也因为缺乏经费的投入而处于闲置状态。另外,最贴近留守儿童的农家书屋和学校图书馆,也由于发展基础薄弱、管理体制不完善、设备配置落后、服务人员素质低、资金短缺等原因,而无法正常开放。

3.家校对儿童课外阅读认知存在偏差

目前在我国以考试分数选拔人才的应试教育背景下,大部分学校对教师的绩效考核直接与学生的考试成绩挂钩,因此教师的教学内容只注重课本知识的传授。在学生的课外阅读方面,学校不仅没有设置阅读课程,还占用了孩子们的课余时间进行考试科目的强化训练,致使孩子无暇进行课外阅读活动。孩子及其家长也认为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上重点初中、重点高中最终的目标是考上大学走出农村,一切与升学无关的课外阅读都是浪费时间,结果是家长和孩子把考试成绩看得很重,忽视了课外阅读对提升孩子创新能力、實践能力和道德品质的重要性。由于得不到老师和监护人有效的指导,孩子们的阅读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4.公共阅读资源分配严重失衡

由于城乡之间经济及人们对文化权利认识的差异,城乡之间的儿童公共阅读资源分配严重失衡。有资料显示,占我国儿童人口半数的城镇儿童,拥有88.9%儿童阅读资源,而另外一半的农村儿童,只拥有儿童阅读资源的11.1%。换言之,国内出版的儿童读物,有近九成集中在城镇家庭和儿童手中,而有些贫困地区的乡村学校却找不到一本课外读物。

儿童的阅读权,是保障儿童满足阅读需求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儿童基本文化权利之一。许多发达国家都意识到儿童阅读习惯的培养以及阅读能力的高低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因此,在他们的阅读促进政策中都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阅读权利的关注和保护,并将儿童阅读作为一项重要的教育政策来实施。

二、美、日、德对儿童阅读权的保护

1.美国儿童阅读权利保护的法律政策及保障措施

促进儿童阅读向来是美国的国家工程,美国每位总统上任后,几乎都大力提倡阅读。除了各项阅读措施,政府更是不断以推动立法的形式,将美国儿童阅读能力培养法律化。1998年美国《阅读卓越法案》的出台,标志了美国正式将阅读促进从政策层面提高到法制层面。美国对未成年人的阅读立法保障具备较好的连贯性,继《阅读卓越法案》提出后,1999年美国众议院又通过了《卓越阅读计划》,2002年小布什总统又签署了《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2009年奥巴马总统则签署了《美国复苏和再投资法案》,这些法案无一例外的都提出了对儿童开展广泛的阅读活动,并对教师进行强化培训,以保障儿童的阅读权利。

除了在法律政策上保障儿童的阅读权外,美国政府在财政上还给予大力的支持。美国政府于1999年~2000年两次各拨款2.6亿美元用于支持《阅读卓越法》。2001年,在布什提出的“一个都不能少”中小学教育法案中,将“阅读优先”作为政策主轴并为此提拨50亿美元的经费。另外,布什政府还特别为阅读环境较差的弱势学生提供经费补助投入及保障。2002年小布什政府专门制定了针对从学前班到小学三年级儿童的“阅读优先”计划和专门针对学前儿童的“早期阅读优先”计划,并规定在 2002—2007 财政年度,每项计划每年分别投入 9 亿美元和7500万美元,其中2005年的财政预算就投入了1.3亿资金用于促进阅读 [5]。从立法的完善到管理的加强,再到拨款的逐步增加,无一不体现了美国联邦政府对未成年人阅读的重视程度。

2.日本儿童阅读权利保护的法律政策及保障措施

日本以其教育水平高、文盲率低以及热爱阅读闻名于世。早在1979年,日本修正了《学校图书馆法》,规定只要学校的规模超过 12个班,就必须配备拥有专业资质的图书馆员,以加强对儿童读书权利的保障和正确方法的指导。为了让社会能够认识到儿童阅读的重要性,1999年8月,日本参议院通过了《关于儿童读书年决议》,确立了2000年为“儿童读书年”,并以此为契机于2001通过了《少年儿童读书活动推进法》,2002年又根据此法制定发布了《关于推进少年儿童读书活动基本规划》确定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责任与义务,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当给予儿童阅读推广活动必要的财政保障。2013年5月日本政府又通过在《第三次儿童读书活动推进计划》,督促地方政府必须按计划完善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多渠道利用移动图书馆,增加少年儿童的阅读量[6]。

日本政府重视儿童的阅读还体现在财政方面上的支持,日本政府于2001年4月设立了支持儿童阅读推广基金——“孩子的梦想”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儿童阅读等活 [7]。尽管近年来日本财政状况严峻,但依然在中小学图书馆的图书充实方面给予了大力的财政保障。根据《学校图书馆配备五年计划》,2002-2006年度日本地方财政支出650 亿日元、2007-2011 年度支出1000亿日元作为中小学图书馆的图书购置经费。2012-2016 年度则拨款1000亿日元作为图书购买经费;拨款75亿日元用为报纸的购买经费[8]。由此,可见日本政府对儿童阅读的重视程度。

3.德国儿童阅读权利保护的法律政策及保障措施

德国民众以热爱阅读闻名于世,除了有绵长的阅读传统外,整个社会从政府、行业协会、各式基金会、书展、图书馆、出版社、书店、学校、幼儿园到每个家庭都积极参与对孩子从小的阅读培养。2009年德国制定的《阅读促进标准评估系统》极大地推动了青少年的阅读。为了更好地促进儿童早期阅读,2010年底德国联邦教科部正式启动了“阅读启航——阅读三连跳”启蒙项目[9],2012年又启动实施了“阅读起点阅读的3个里程碑” 儿童早期阅读支持计划。2009 年的“世界读书日”,德国教育和科研部部长宣布,政府每年将向个人提供一笔最高154欧元的教育奖金,以提高德国继续学习者的比例。2011年12月,德国联邦教育和研究部与阅读基金会联合实施了“起点阅读——阅读的三个里程碑”项目,该项目投入2600万欧元以支持1-6 岁的学龄儿童的阅读[10]。

三、对国内留守儿童阅读权利保护的启示

儿童的成长关乎一个国家的未来,近半个世纪以来,许多国家都将儿童阅读权放到了国家战略、国家工程和立法层面。由于我国阅读立法还在起步阶段,对于儿童阅读权利保护方面的法律政策还不完善,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儿童阅读权保护的经验,制定适合于我国留守儿童的阅读权利保护的措施,以保障留守儿童的阅读权。

1.加快留守儿童阅读立法,保障留守儿童阅读权

在美、日、德等发达的国家都是以立法的形式来保障儿童的阅读权的。因此,在我国全民阅读硬件不足、软环境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更应该立法保障留守儿童的阅读权。虽然我国在《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要重点保障未成年人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基本阅读需求。一些省市也出台了有利于促进留守儿童阅读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但可操作性不强,不足以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因此,政府应尽快出台与留守儿童阅读权保护相关的法规和细则,明确留守儿童阅读权的法律地位及政府的责任,使留守儿童的阅读权利保护有法可依。各地政府要把留守儿童阅读资源和設施建设纳入当地文化发展规划,立法保证每个留守儿童拥有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支出,合理规划和布局公共文化资源,以保证留守儿童有机会接近和有权利使用法定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另外,政府还应将农家书屋的建设纳入立法范畴,明确农家书屋在为留守儿童提供服务方面的责任,确保农家书屋特别是贫困地区农家书屋的经费、建设和服务落实到位,使留守儿童拥有与城镇儿童一样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权利与机会。对于挪用、侵占用于留守儿童阅读资源和环境建设的经费或设施的须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阅读权利。

2.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落实财政支持

近年来,虽然国家和部分地区都颁布了一系列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文化权利的指导性文件,然而总体来看,政府精力与财力的投入还远远不足。长期以来,各地政府在保障留守儿童阅读权方面责任缺失、经费缺失、配套政策缺失,使一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得不到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信息资源的普及化是保障公民阅读权利的关键,政府对阅读的支持不仅要体现政策性的文件上,更要体现在财政的支持上。各级政府应将改善农村留守儿童阅读资源、阅读环境、阅读设施设做为重点工程,每年列出专项经费用于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改善和建设并加以落实。

3.构建留守儿童文献资源保障联盟,促进城乡儿童阅读资源共享

构建以公共馆为中心,县、乡镇、农村社区、学校等图书馆和农家书屋、乡镇文化站等单位相互协助的文献资源共享联盟,为留守儿童提供丰富的阅读资源。联盟应根据各单位的优势共同制定针对留守儿童的服务措施和计划,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内容。在文献采购的种类、形式以及数量上应针对留守儿童不同年龄段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以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阅读层次的留守儿童的需求。在儿童阅读指导上联盟内各馆应整合有阅读指导能力的管理人员组成留守儿童阅读指导部,专门为留守儿童提供阅读辅导,引导儿童正确的阅读,培养他们良好的阅读习惯,使他们体会到阅读带来的乐趣。

4.制定留守儿童阅读家校合作保障制度

学校作为儿童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应建立良好的阅读制度,应将阅读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着重培养儿童良好的阅读习惯。针对留守儿童家庭的实际情况分类制定系列的阅读活动计划,以保证每个留守儿童获得平等的阅读权利。地方教育局应督促学校加强与留守儿童家庭的沟通与联系,主动开展针对儿童监护人的儿童阅读辅导培训,提高留守儿童父母及监护人对儿童阅读重要性的认识。制定留守儿童家校互通联动计划,使监护人和学校能够随时了解儿童的阅读和学习情况,从而更好地帮助儿童进行阅读。家庭方面要主动协助学校为儿童提供良好的家庭阅读环境、阅读资源和阅读时间,努力促进亲子阅读的开展,在家庭中营造良好的阅读氛围,通过家校的相互合作保证儿童的阅读权的实现。

结束语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阅读现状,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阅读问题,保障留守儿童阅读权是提高留守儿童文化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因此,各级政府、各学校及社会团体都应该将儿童阅读教育摆在第一位。政府应联合社会组织共同推动留守儿童的阅读,建立以留守儿童为中心的社会支持体系,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阅读的社会氛围。另外要加强留守儿童阅读的立法,推进乡村阅读环境的改善,为留守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阅读环境,为留守儿童的健康发展提供充分的文化资源,使农村留守兒童能够健康的成长。

参考文献

[1]全国妇联课题组.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OL].[2017-05-06].

http://.cn/news/txt/2013-05/18/content_28862083.htm.

[2]邓倩.面向农村留守儿童的西部乡镇图书馆建设[J].图书情报工作,2011,55(19):101-105.

[3]王宇,王磊.全民阅读工程法律政策环境探析[J].图书情报工作,2014,(7):31-36.

[4]刘玉琴.中央将拨40亿新建和扩建2.7万个农村乡镇文化站[N].人民日报,2007-0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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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曹磊.日本“儿童读书年”研究[J].上海文化,2014,(8):122-

[8]吴朝红.日本阅读推广活动及启示——兼论该活动中图书馆的

[9]俞可,廖圆圆.德国阅读启蒙的政策精度[N].中国教育报, 2016-0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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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吕淑仪(1968-),女,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资源建设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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