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单位规章制度通用4篇(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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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单位规章制度通用4篇(范文推荐)

2023-06-01 08:36:05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单位规章制度通用4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单位规章制度通用4篇(范文推荐)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4篇《单位的规章制度》,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单位的规章制度 篇一

实践中有不少这样的案例,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反的单位的规章制度,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而劳动者认为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是不能适用的,因此引发了仲裁,诉讼案件,那么,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什么条件才算合法有效呢?

一、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要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因此,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

二、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法

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是为了更好的实现管理,最终目的是追求单位利益的最大化,体现了用人单位管理者的意志,但这种意志,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有些用人单位规定,入职几年内不得结婚,或者不得生育,入职需要交纳保证金,需要扣押劳动者的某些证件等,这就是违法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

三、规章制度必须公示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实践中存在不少案例,劳动者以规章制度未向其公示,故不能约束其作为抗辩理由,这时候单位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规章制度已经向其公示。

那么,用人单位如何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呢?

实践中常用的有以下几种方法:

1.将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书里明确写明:“劳动者已获知规章制度的内容”。

2.将规章制度交由劳动者阅读,阅读后签字确认。

3.将规章制度张贴于公告栏,并进行拍照、录像保存证据。

4.发放员工手册,并签字确认。

5.将规章制度发布在本单位的内部网络上,并告知劳动者登陆方式,并签字确认。

公示规章制度并不局限于这几种方式,但是,一定要达到让劳动

者获知内容,并且单位必须保留好证据的目的。

综上,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即是合法有效的。

规章管理制度 篇二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工作安排,遇事要请(消)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文明服务,态度和蔼,平等、礼貌待人;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份量足够。

三、遵守财经纪律。员工就餐一律收(缴)就餐卡,禁止收取现金;任何人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四、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目相符;接受员工监督。

五、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应登记,做到有帐可查;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私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做他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就餐者,cheap air nikes,要照价赔偿。

六、做到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消毒手套;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卫生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七、坚决杜绝饭菜出现不热、有杂质、量不足,碗筷不洁,浪费水、电、油等不良情况。

八、坚持管理制度。餐厅做到餐餐打扫,一天一拖,三天一洗,polo mens sweatshirts;操作间做到一菜一扫,一餐一冲,一天一洗,三天一消毒,碗筷顿顿消毒;工具、作料、碗筷摆放有序。

九、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polo shirts for men。

十、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中、晚餐品种要多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先预约或通知。

十一、所有员工就餐时必须排队,严禁进入食堂操作间,禁止酗酒、斗殴、大声喧哗、损坏公物和餐具(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

十二、食堂员工禁止进入公司工作间闲逛,挪用公物,禁止进入其他员工宿舍。(除特殊情况)

十三、做到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十四、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种工作任务。

公司规章制度 篇三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改变了企业长期以来习以为常的宽松的劳动用工管理环境,给企业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带来很大的冲击,使企业不得不思考如何改变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劳动合同法》时代的到来,预示着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必须改消极、被动的管理为积极、主动的管理。如何架构其积极、主动的管理模式,规章制度是关键。因此,在《劳动合同法》时代,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无论怎样被强调也不过分。具体而言,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劳动用工的规范化管理

1、正面引导与教育作用

规章制度作为企业内部规范员工行为的一种准则,具有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指引方向的作用。规章制度公布后,员工就清楚地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怎样获得这些权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如何履行义务。比如规章制度中规定上下班时间,员工就知道了什么时候是工作时间,什么时候是休息时间,就可以指引员工按时上下班,以防止因迟到或早退而违反劳动纪律。再如,规章制度中规定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可以引导、教育员工约束自己的行为,防止出现不良行为。由此可见,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设置,可以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其工作积极性。

2、反面警戒与威慑作用

反面的警戒和威慑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后果做出规定来威慑员工,使员工能够事先估计到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如果作为以及作为的后果,自觉抑制不法行为的发生。其次,通过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惩处,让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从中受到教育的同时也使其他员工看到违反规章制度的后果,达到警戒和威慑全体员工的效果。

3、防患未然与预防争议发生的作用

企业生产劳动的过程,也是劳资双方履行义务、享受权利的过程。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多种措施来保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国家法规政策是其中的重要保证之一,而企业规章制度也是重要的保证之一。规章制度不仅可以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可以更为具体的明确劳资双方实现权利和义务的措施、途径和方法等。因此,当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权利和义务实现的措施、途径和方法通过规章制度加以明确、具体后,就可以大幅度防止纠纷的发生,从而可以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比如,休息休假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是劳动合同中可能仅仅涉及假期的种类,至于各类假期的请假条件、请假手续、假期期间的待遇等等一般不会在劳动合同中进行详细约定,这就需要企业在规章制度中对休假进行详细规定,否则,会引起很多纠纷。

4、事后支持与提供处理劳动争议证据的作用

由于劳动关系具有对抗性的一面,因此,企业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劳资矛盾是无法避免的,人力资源管理者所能做到的也只是尽量缓和劳资矛盾,无法消除、杜绝劳资矛盾。当劳资矛盾爆发无法通过协调解决时,诉诸法律就是唯一的选择。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需要依据国家法规政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由于规章制度也涉及到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裁判机关也会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来裁判案件。特别是在国家法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对纠纷的有关事项规定不明确、不具体时,规章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权益的内容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同时,又把制定规章制度,并以此对员工进行实际管理的权利留给了企业。比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需要企业事先作出规定,即首先用人单位必须要有明确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存在,其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中必须对何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作出明确的界定。绝大多数企业在面临劳动争议纠纷中解除劳动关系这一难题时,都输在了“规章制度”上。规范的企业则正是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就充分考虑所有的情形,将可能成为争议焦点的内容加以细化,并用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一旦发生争议,这样的规章制度便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可以说,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贯穿于企业管理和纠纷解决的全过程。

案例一:某公司以连续旷工12天为由,单方解除了张某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及时办理了退工等相应手续。办理退工手续后,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张某拿出了自己手写的请假条以及部门经理的批准证明,用以证明这期间属于请事假而非旷工;而用人单位则出具了经过张某曾经签收的《员工手册》。该《员工手册》明确规定了各级员工的请假审批程序:“员工一次性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批;一次性请假3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一次性请假5天以内的,由部门部总审批;一次性请假7天以内的,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一次性请假8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同时,单位还规定了“连续旷工10天以上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单位的规章制度经过员工签收,是合法有效的;而张某提供的请假条并没有按照单位《员工手册》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不合法,应视为旷工。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在有合法证据证明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据此支持了单位的主张。

案例二:谢某是一家大型中外合资企业一位流水线上的员工,因对年终奖数额问题和单位领导发生争议。由于一时情绪难以控制,该员工将流水线上的关键生产设备拆下并藏匿起来,致整条生产线停工一天,单位无法按时交货,不得不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金10万元。企业当即决定解除与该名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员工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仲裁过程中,单位提供了经员工签字认可的《员工手册》,该《员工手册》中的奖惩制度里面明确规定了“破坏生产设备”属于违纪行为,而且也同时明确规定了关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标准,即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万元及以上者为“严重”。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谢某的请求。

专家点评:上述两个案例最终都是以企业胜诉告终。企业胜诉的原因在于这两个企业的规章制度比较科学和完善。案例一中企业对员工请假审批手续事先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员工张某请假12天没有按照规定的请假手续办理请假事宜,最后被认定为旷工,且该企业的规章制度也明确了连续旷工10天即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案例二中,企业对于违纪行为的“严重”标准作出了界定,谢某破坏生产设备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超过了企业预先规定的“严重”标准,属于严重违纪的行为。由此可见,企业规章制度不仅仅在管理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同时也是企业在劳动争议中制胜的关键所在。规范的规章制度可以使企业在劳动争议处理中把握主动权,降低败诉的风险。

(二)不完善的规章制度,成为劳动争议的诱因,甚至成为企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败诉的关键

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规范化管理。不完善的规章制度可能是企业适得其反,不但达不到帮助企业规范管理的目的,反而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麻烦。

案例:小刘XX年7月进入某高科技公司工作,公司发放的《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XX年5月合同到期后,小刘离开公司,同时要求公司支付工作两年期间的周六加班工资近6万元,公司认为自己仅仅在《员工手册》上规定了周六工作,事实上公司并非每周六都安排员工工作,且即使安排周六加班,加班工资都已在平时的工资中支付,不同意支付。协商不成,小刘提起劳动仲裁。案件经仲裁、一审,庭审中,小刘提供了公司的《员工手册》作为公司安排自己每周六加班的证据,在公司没有提供有力证据支持自己主张的情况下,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小刘加班工资的诉讼请求。

专家点评:该案企业败诉的教训无疑是深刻的。现实中,很多企业的规章制度有类似的情况。如有的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是10小时,但其实每天工作没有那么久。如果有这样的规定,将来员工拿企业的规章制度去打官司的,公司提不出相反的证据的情况下,败诉肯定是企业的。所以,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切记要符合规范和完善。

(三)在中长期劳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背景下,规章制度将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在《劳动法》之下,企业在终结劳动关系方面用得最多的是劳动合同终止制度,因为企业可以选择短期劳动合同,即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甚至是一年签订几次劳动合同。因此,当企业不想在继续使用劳动者时,只需等到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即可,不仅十分简便,而且也没有任何风险。但是,《劳动合同法》为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大大放宽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成立条件。如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连续与劳动者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都将可能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立。这就意味着,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将走向中长期甚至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主,短期合同只是补充。企业一旦与劳动者签订中长期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终止制度将不再好使。如果是中长期合同,企业需要经历漫长的等待才能终止;如果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没有到期的概念。企业要想终结劳动关系,只要提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将受到诸多限制。企业要想在受到诸多限制的情况下行使提前解除权,必须事先完善自身的制度,将法律赋予用人单位事先明确的“严重违纪”、“重大损害”、“不能胜任工作”等界定清楚,一旦劳动者达到企业规章制度事先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便可以依据规章制度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制定一套比较完善规章制度,对于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可以建立健康而良好管理秩序,同时也因其中所包含员工的行为规范及员工的责权利,对规范企业的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外,规章制度对于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规章制度是企业文化的载体,企业文化的内容要通过规章制度来体现,而且也是对企业文化的一种传播和企业形象的一种宣传。

规章管理制度 篇四

一、作息时间、请销假制度:

(一)作息时间: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4:30军训规章制度军训规章制度。

(二)请销假制度:

1、学生请假必须先向班主任教师递交书面请假条,然后报军训教官批准方可离队。

2、学生到假归队时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并向军训教官汇报。

3、凡拒不参加军训或无故旷训者学校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二、班主任职责:

1、对军训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并予以大力支持,做好对学生军训的宣传和鼓动工作。

2、严明军训纪律,做到以身作则。

3、按时作息,并做好本班同学的考勤工作,做到关心、爱护学生。

4、主动配合排长完成好每天的"军训教学任务,做到跟班作业。

5、组织安排好本班同学的后勤服务工作。

三、优秀学员、先进班集体条件:

(一)优秀学员:

1、出全勤,遵守作息制度。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吃苦耐劳。

3、军训成绩良好,思想认识正确。

4、军容整洁,团结学员,尊敬教官,完成公差好。

(二)先进班集体:

1、出勤率高,没有无故旷训学员,遵守作息制度,班主任跟班作业好,关心学员。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班主任与教官配合好。

3、军训宣传工作做得好,思想教育好,军训任务完成好。

4、军容整齐,官兵团结,完成公差好。

5、没有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4篇《单位的规章制度》,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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