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教师个人主要工作实绩,菁选2篇(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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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教师个人主要工作实绩,菁选2篇(2023年)

2023-02-02 20:54:03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教师个人主要工作实绩1  过去的一学年,对我来说,是极不*凡的一年,我更深刻地感受到忙碌与收获同在。  我从四个方面谈一下我的一些具体工作实绩。  一.政治思想方面  一年来,我始终认真贯彻和落实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教师个人主要工作实绩,菁选2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2023年教师个人主要工作实绩,菁选2篇(2023年)

教师个人主要工作实绩1

  过去的一学年,对我来说,是极不*凡的一年,我更深刻地感受到忙碌与收获同在。

  我从四个方面谈一下我的一些具体工作实绩。

  一.政治思想方面

  一年来,我始终认真贯彻和落实教育方针,随时不忘认真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及时更新教育观念。新的教育形势下我们更新教育观念,打造高效课堂!为此,我不但重视集体的政治理论学习,还注意从书本上汲取营养,从实践中探索,认真学习,仔细琢磨新形式下怎样授好课,怎样使课堂高效,怎样使学生学习更有效。

  二.学科教学方面

  1.备课

  在备课工作中,我深下功夫,熟知知识要点,力争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课过我还尽力去考虑不同学生的接受能力,因而我感觉真正备好课并不容易,决不打无准备之仗。

  2.上课

  关注课堂生成,注重实效性是我一贯的教学策略,提高并且保持学生学习兴趣是我制胜的法宝。课堂无论何时都是教学的主阵地。在教学过程中,我以学生的身心发展和接受能力为基点,本着夯实基础、提高能力的原则,着力在课堂上下功夫,同时努力精练自己的课堂语言,克服以前经常重复的毛病,从赞美入手,倡导和引领课堂上全员参与。让学生全方面接受教学内容。

  3.作业批改

  在对学生的作业批改上我投入了大量的精力,我个人认为,给学生不同类型的作业评语是我在本年度作业批改中的一个亮点。我在这一方面尝试着变革,试着把学生的作业本当做我们师生交流的又一个*台,当成我们彼此心灵沟通的桥梁。每次作业,除了按常规批阅外,我还特意用心的写上我的体会和感受。

  4.学科教研

  一年来,我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教研活动,虚心学习,增长了见识。作为课堂,互听互评,发现问题,共同探讨样本。我适当采用了学案教学,小组互助合作教学的方式,都收到了较理想的教学效果。

  三、 真情付出,创造和谐的师生关系

  用真情教书,用真心与人是我的座右铭,在学生眼里,我是老师,更是朋友。*日里,我习惯于拿出时间、投入精力与学生交流、谈心,让他们从老师的点滴关中找到自尊和自信,更能体会到老师对他们发自内心的真诚的爱。

  四 .个人学习方面

  我深知不断学习对于每一个人的重要性,因而,不管工作有多忙,我都会抽时间搞好个人学习。作为教师知识面越广,自己的感觉会很好,学生对你的感觉也很好,何乐而不为呢?

教师个人主要工作实绩2

  一、总 则

  为迸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适用范围:全省各类小学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

  任职资格名称:小学高级教师(中级)、小学中高级教师(副高级)

  二、基本条件

  第一条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教师发[2005] 146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工作,团结协作,学风、教风端正。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第二条 外语水*、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四条 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 quot;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

  2、双学士学位毕业,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小学一级教师2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小学一级教师3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小学一级教师4年以上。

  5、中师毕业,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小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

  第六条 申报小学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小学高级教师3年以上。

  2、双学士学位毕业,取得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小学高级教师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小学高级教师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小学高级教师7年以上。

  四、评审条件

  第七条 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其所提供的业绩应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绩,年*均课堂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课时定额;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或工作定额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并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年*均课堂教学时数,从本次评审工作的截算时间上溯到规定的任职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公派外出学习或进修,可相应减少课时定额。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除按规定进行业务水*、教学能力等的考核外,兼有校级领导工作的教师还应有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管理工作实绩的考核,且取得相应的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兼有校中层领导工作的教师应有学校对其进行管理工作实绩的考核。

  第八条 小学高级教师应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师德,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具有终身学习能力与研究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思想,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认真研究教育教学规律,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方法得当,教学效果显著;积极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积极组织和参与学生课外教育活动,在发展学生智力和能力,引导学生创造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管教管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承担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教学评价积分应达80分以上。

  第九条小学中高级教师须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广博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各论文集的教学,熟练掌握教育教学班主任论文集。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班主任教育,因材施教。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促进学生论文资料下载发展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具有指导和培养学校高级初中德育教育论文的能力。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教学评价积分应达90分以上。

  第十条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除符合本评审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关于管理会计的论文下列条件之一:

  1、省、市(州、地)、县(区、市)(含城关镇)小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三等奖;或地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或积极参与课题实验或教改实验,获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或地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或县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

  乡(镇)、村小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县级以上奖励。或积极参与课题实验或教改实验。

  获县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奖以上;或县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以上。

  2、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热爱班主任工作,掌握小学教育规律,善于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效果明显,所带班级城镇学校学生巩固率100%,并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集体;农村学校学生巩固率98%以上,并被评为乡(镇)以上先进集体。

  3、省、市(州、地)、县(区、市)(含城关镇)小学教师发表本 专业论文1篇;或有1篇论文获省级三等奖以上。乡(镇)、村小学教师发表本专业教材教法研究、教改经验总结1篇;或有1篇论文获地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或有2篇论文获县级三等奖以上。

  4、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全县以上推广(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

  5、积极承担培养和指导年轻教师的工作有明显的效果,有记录、有计划、有总结及被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承担过县级以上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等任务1次以上,并且水*在本县范围内属领先地位(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省、市(州、地)、县(区、市)(含城关镇)小学教师获地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县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乡(镇)、村小学教师获县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乡(镇)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

  7、在村级或教学点小学连续工作超过二十年。

  8、省、市(州、地)、县(区、市)(含城关镇)小学教师所指导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地级三等奖2人(次)以上。乡(镇)、村小学教师所指导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县级二等奖2人(次)以上。

  第十一条 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教研员,在任职期间必须承担2门以上学科的教教研工作,每学年须听课60节以上(有听课记录和听课评价及指导意见),学科开展中心教研活动每学年不少于6次,学科教研工作措施有力,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指导小学教学改革力度大,具有较强引领作用。同时每年发表2篇以上教研论文或经验总结报告,或2篇论文获省级三等奖、或地级二等奖以上。

  第十二条 小学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除符合本评审条件第七、九条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省、市(州、地)、县(区、市)(含城关镇)小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一等奖以上;或积极参与课题实验或教改实验,获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乡(镇)、村小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地级一等奖以上;或积极参与课题实验或教改实验,获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地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2、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5年以上,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热爱班主任工作,掌握小学教育规律,善于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效果明显,所带班级城镇学校学生巩固率100%以上,并被评为地级以上先进集体;农村学校学生巩固率98%以上,并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集体。

  3、省、市(州、地)、县(区、市)(含城关镇)小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或有2篇论文获省级三等奖以上。乡(镇)、村小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有2篇论文获地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

  4、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地级以上推广,取得良好反响、积极承担培养和指导小学高级教师工作有明显的效果,有记录、有计划、有总结及被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承担过地级以上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等任务2次以上,且水*在本市(州、地)范围内属领先地位(由地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省、市(州、地)、县(区、市)(含城关镇)小学教师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地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模范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

  乡(镇)、村小学教师获地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或获县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

  7、省、市(州、地)、县(区、市)(含城关镇)小学教师所指导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5人(次)以上。乡(镇)、村小学教师所指导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地级一等奖3人(次)以上。

  第十三条 申报小学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教研员,在任现职期间,必须承担2门以上学科的教研工作,每学年须听课60节以上(有听课记录和听课评价及指导意见),学科开展中心教研活动每学年不少于6次。同时每年发表4篇以上教研论文或经验总结报告,或4篇论文获省级一等奖以上。 +

  第十四条 电教(教育技术)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学校从事远程教育、计算机维护和教学的教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格,结合其职务职责的特点,作如下补充要求:

  每学年应按教学计划,设备正常使用率达80%媒体软件(课件)制作不低于4个,教育教学资源应用不低于6次。课时数应具备年均上信息技术课、电教课、观摩课或视导课(有视导计划和总结)不低于30节(其他教师利用电教资源<硬件设备或软件>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视为电教管理教师教学工作<每3节课折合为1个课时>)。制作的音像教材、媒体教育教学软件(课件)、优质课、视导课实录视科研论文对待。

  第十五条 电教(教育技术>机构,申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 学校从事远程教育、计算机维护和教学的教师申报小学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结合其职务职责的特点,作如下补充要求:

  每学年应按教学计划,设备正常使用率达90%以上,媒体软件(课件)制作不低于8个,教育教学资源应用不低于10次。课时数应具备年均上信息技术课、电教课、观摩课或视导课(有视导计划和总结)不低于50节(其他教师利用电教资源(硬件设备或软件)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视为电教管理教师教学工作〈每3节课折合为1个课时〉)制作的音像教材、媒体教育教学软件(课件)、优质课、视导课实录视科研论文对待。

  五、破格条件

  第十六条 对不具备规定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属于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的在职教师,重点是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任现职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小学教师在本校承担2科以上的教学任务,完成课堂教学时数连续2年超过国家规定课时数的15%以上,教学成绩突出,省、市(州、地)、县(区、市)(含城关镇)小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竟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以上。乡 (镇)、村小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二等奖以上;或获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或地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以上。

  2、省、市(州、地)、县(区、市)(含城关镇)小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成绩显著,所带班级连续2次被学校评为先进集体,连续2年学生巩固率100%,且本人获得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先进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织(镇)、村小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成绩显著,所带班级连续2次被学校评为先进集体,连续2年学生巩固率100%,且本人获得乡(镇)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先进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省、市(州、地)、县(区、市)(含城关镇)小学教师参加编写的小学教材或教参,累计完成5万字以上;或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乡(镇)、村小学教师参加编写的小学教材或教参,完成累计3万字以上;或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

  4、省、市(州、地)、县(区、市)(含城关镇)小学教师教学科研论文或教学作品或教具在教育部门主办的评比中获省级二等奖以上。乡(镇)、村小学教师教学科研论文或教学作品或教具在教育部门主办的评比中获地级三等奖以上。

  5、省、市(州、地)、县(区、市)(含城关镇)小学教师承担过地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示范课或学术讲座2次以上,经地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在本市(州、地)属领先水*(提供教案或讲座材料,并由地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乡(镇)、村小学教师承担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示范课或学术讲座2次以上,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在本县属领先水*(提供教案或讲座材料,并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6、省、市(州、地)、县(区、市)(含城关镇)小学教师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地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

  乡(镇)、村小学教师获地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县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三八红旗手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

  第十七条 对不具备规定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属于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的在职教师,重点是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任现职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小学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小学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省、市(州、地)、县(区、市)(含城关镇)小学教师获得国家级的表彰1次以上;或获省级以上表彰2次。乡(镇)、村小学教师获省级以上表彰1次以上。 .

  2、省、市(州、地)、县(区、市)(含城关镇)小学教师出版教育教学论著2部(本人撰写不少于12万字);或发表本专业论文6篇。乡(镇)、村小学教师出版教育教学论著1部(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或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

  3、积极承担培养和指导小学高级教师的工作有明显的效果,有记录、有计划、有总结及被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承担过省级以上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等任务5次以上,并且水*在本省范围内属领先地位(由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省、市(州、地)、县(区、市)(含城关镇)小学教师所指导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国家级三等奖5人(次)以上。乡(镇)、村小学教师所指导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获省级三等奖3人(次)以上。

  六、附则

  第十八条 本《条件》为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或小学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必须具备的基本申报评审条件。各校应根据工作需要,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中择优申报评审;对获得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等称号的教师,具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的教师,应在符合本《条件》的前提下优先申报评审;在任现职期间,支援农村(乡镇及其以下〈不含县市所在地乡镇学校〉)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乡镇及其以下〈不含县市所在地乡镇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可提前1年申报评审上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九条 本《条件》所称的论文,除注明的外,均是指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符号或邮发代号的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包括高校公开发行的学报、增刊,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论文集及报纸上发表的论文。

  本《条件》所称的教材、教参、著作是指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符号并公开出版的本专业的教材、教参、著作。

  本《条件》提到的教材、教参、著作、论文及科研课题、项目等系指本专业的,其作者(完*)都是指独立或排名第一。

  本《条件》所称的课时数是指课堂学时数和按其它教学环节(指带学生实习,指导学生实验,作学术讲座,批改作业)折算的课时数。

  本《条件》所称的字数,除注明的外,均指个人独立完成的字数。

  本《条件》规定的教材、教参以及获得的专利1项可折抵1篇论文。

  本《条件》中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第二十条 各市(州、地)应根据本《条件》和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条件》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黔人通(1999)53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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