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组道路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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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道路管理制度(4篇)

2023-05-03 18:24:03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篇一:村组道路管理制度

  

  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制度

  为及时发现和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交通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实行定期排查处置机制和特定排查处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排查为每周开展一到二次排查,特定排查为暴雨、山洪、泥石流、地震等特殊情况发生后迅速进行的排查。

  2、隐患排查工作要仔细、全面,对发现的道路安全隐患要采取临时处置措施后提出处置意见,迅速报市道交办、公安交警部门和乡政府处理,在隐患未整治前要加强监控,防止危险程度加大危及道路交通安全。

  3、要把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道路、人员、车辆、管理等相关要素列入排查范围,避免疏漏引发交通事故。

  4、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5、实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对应该排查而未开展排查、虽然开展了排查而未发现安全隐患由此引发交通事故的,实行责任追究。

  (二)信息采集上报制度

  为及时掌握辖区驾驶人、车辆、道路等道路交通基本要素的变化情况,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提高管理成效,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月月底前定时将各村道路交通基础信息(新增车辆、新增驾驶员、新增道路等)变化情况收集汇总后上报石板交警中队。

  2、收集上报的道路交通基础信息要及时、准确、详细,以备核查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采用。

  3、对交通事故信息、交通秩序混乱信息、道路安全隐患信息、涉路涉车违法犯罪信息等要在获知准确信息后1小时内上报,以便及时处置。

  4、对每月查纠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数据应按月进行统计,月底前分别报市道交办和石板交警中队。

  5、对上级党委、政府、简阳市道交办、公安交警等部门交办核查了解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信息,要迅速确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三)赶场制度

  为加强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遏制场镇逢场天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的势头,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凡辖区逢场日,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专职交通管理员应参与赶场。

  2、赶场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①、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光盘、散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街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②、查纠三轮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查纠摩托车、载客车载人超员;查纠无证驾车、酒后驾车、无牌无证车、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和车辆乱停放。

  ③、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3、赶场时间为逢场日7:00-10:00。

  4、赶场过程中要敢于管事,善于管事,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收集违法证据、纠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后方可放行。

  5、遇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故意阻挠管理的行为、处置难度大的交通违法行为、安全隐患突出的情况,要及时与辖区公安派出所和公安交警队联系,请他们出面处理。

  (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1、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等不安定因素的的分析研究会,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处置有困难的,及时报告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

  2、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体系。交管办负责人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为具体责任人,建立村社交管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为直接责任人。通过完善三级责任体系,掌握社情民意,及时收集各类交管矛盾纠纷信息。

  3、实行定期排查报告制度。每月开展一次交管和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全面详细地掌握涉及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情况,各村社要将排查情况每月向乡镇交管办书面报告,交管办也要每月向公安交警部门书面报告,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4、实行专项排查,重点排查制度。对因交通安全管理和车管服务等工作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实行专项排查,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实行重点排查。

  5、建立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和回访制度。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交管、车管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要落实专人回访,防止出现反复。

  6、做好排查登记存档。望水乡交管办要对本辖区排查出的交管、车管、事故等矛盾纠纷情况,及时逐一如实登记,落实专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存档备查。

  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为进一步夯实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充分调动各村(社区)交通劝导点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疏堵结合、条块并重、齐抓共管”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秩序,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特制定我镇20xx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机构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镇交联办”)

  二、考核对象

  全镇各村(社区)交通劝导(站)点

  三、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考核的各个环节,力求科学、合理、严格、客观地实施考核,既突出考核各村(社区)交通劝导点履职尽责情况,又注重考核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效果。

  四、考核方式

  采取查阅资料档案,实地检查及视工作完成情况等方法进行。实行年度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与年终交通劝导经费发放挂钩。

  五、考核内容和基本要求

  对各村(社区)交通劝导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设置统一考核内容和考核基本要求,由镇交联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目标总分值为100分。

  (一)队伍建设(分值20分)

  1、各村要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并确定交通劝导员。(分值10分)

  2、各村民小组要落实1名交通安全联络员,负责本组交通安全信息收集、汇总与上报。(分值10分)

  (二)日常管理(分值14分)

  1、完善驾驶人、机动车登记台账,驾驶人、劝导执勤情况记录完整,底数清,情况明。(分值4分)

  2、熟悉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有道路隐患排查台账,有隐患上报情况记录、整治建议。(分值3分)

  3、与辖区所有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承诺书。(分值4分)

  4、积极协助镇交联办、交管中队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查纠行动。(分值3分)

  (三)宣传教育(分值6分)

  1、按照镇交联办的通知要求每月对辖区驾驶人及机动车所有人进

  行路交通安全劝导宣传教育。(分值2分)

  2、村级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及村民会议有涉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内容,每月不少于1次。(分值2分)

  3、积极配合镇交联办召开机动车驾驶员安全培训会。(分值2分)

  (四)信息报送(分值60分)

  每月25日前向镇交联办报送本月交通劝导记录,包括出勤人员登记表,检查登记表、机动车辆信息表、工作相片(按照要求打包后发到镇政府邮箱)、驾驶人信息登记表等信息,机动车辆信息表和驾驶人信息登记表由镇交联办下达任务数,信息表中缺项超过3处算该项材料缺交,上报各类信息要求准确无误,不能迟报、瞒报、虚报等情况。

  (五)管理成效(扣、加分项目)

  1、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受到镇交联办通报批评的一次扣分3分;导致镇交管办受到县整治办通报批评的一次扣分5分;

  2、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0分;

  3、积极按照镇交联办、交管中队和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工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秩序良好,受到镇政府通报表扬的加5分。

  六、考核奖惩

  (一)各村(社区)交通劝导站(点)平均每年工作经费7200元,镇交联办对各村(社区)交通劝导点年度考核;考评中排名前5名的村(社区)交通劝导点工作经费上浮15%,最后5名的村(社区)交通劝导点工作经费下降15%,其余村(社区)交通劝导点工作经费保持不变;

  (二)考评结果出现并列优秀超过5名以上的村委,则把后面5名村委下调的15%奖补获得优秀的所有村委。

  (三)各村(社区)交通劝导站(点)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考评得分没有拉开差距的,则按平均每年工作经费发放。

  (四)对连续三年排名最后一名的劝导站(点),镇交通联席办将向县交联办提名终止其劝导站资格。

  本考核奖惩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百合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镇交联办)负责解释。

篇二:村组道路管理制度

  

  Thetempershouldneverbegreaterthantheability.整合汇编

  简单易用(页眉可删)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精心整理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深入推进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一)各区县、乡镇政府要建立本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安监、经济和信息化、教育、宣传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协调处理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原则上各区县每季度召开1次,乡镇每月召开1次,必要时适时召开;落实相关法律政策,处理辖区重要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定点联系制度

  (一)建立各区、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定点联系乡、镇交管办,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定点联系村、社区制度,参与、督促、指导、协调联系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二)联系部门分别确定1名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具体负责定点联系工作,定点联系工作至少每月开展1次。

  (三)定点联系单位和相关人员督促、协调、指导联系点工作不力,造成道路交通安全漏管失控、秩序混乱,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三、宣传教育制度

  (一)各区县、乡镇负责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乡镇交管办具体抓,并确定1名以上宣传员,具体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深入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学校、村组、社区和货运源头、场站等重点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区县安监、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加强业务指导。

  (二)乡、镇交管办要完善交通安全学习制度,健全学习台账,每季度集中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政策和安全知识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中小学生每学期不少于2个课时。

  (三)要以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综合整治工作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专项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四)乡、镇交管办要组织开展辖区村(社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村(社区)、交通安全学校创建活动。

  四、劝导管理制度

  (一)各区县国省道、重点县道及旅游线路沿线乡、镇要根据辖区实际,确定不少于2个重点村,其余乡、镇确定不少于1个重点村。各重点村要根据车辆、行人等交通情况,选择重要路口或点位设立劝导点,每个劝导点要设立醒目标志标牌。

  (二)重点村每个劝导点配备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1-2人。劝导员实行聘用制,聘用合同存档备查。

  (三)要为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落实必要的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具和反光背心、口哨、臂章、记录本等物品。

  (四)劝导员要针对乡镇逢场天和节假日人流、车流量大的情况,重点突出农村客运超员,面包车非法营运,三轮车非法载人,电动车、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超载,运输型拖拉机超载、人货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劝导、纠正,并做好工作记录。

  (五)劝导员在道路上设点劝导、纠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坚持合法、公正、文明、规范、理性原则,着统一服装和反光背心,佩戴规定的执勤装备和统一制作的工作证,并选择安全可靠、道路宽阔、视线良好且不妨碍交通的合适地点,摆放必要的锥形筒和劝导标牌。

  (六)辖区出现交通堵塞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劝导员要及时妥善处置,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并协助交通民-警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善后赔偿调解工作。

  (七)乡、镇政府要强化劝导员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不断增强劝导员的法律意识和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能力,严格规范执勤行为。

  (八)劝导员要严守法律法规要求,严禁收取罚没款。一经发现,从严惩处,构成违法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问责制度

  (一)各区县、乡镇及相关部门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混乱、漏管失控,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将按照《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川府发〔20__〕20号)等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问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发生较大以上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述职,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三:村组道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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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各项任务,提高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特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一、农村公路养护的基本要求

  1.经常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2.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及其构造物、附属设施的抗灾害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3.农村公路的养护生产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二、养护人员工作职责

  养护人员须按农村公路养护规范技术要求操作,确保所养路段路面平整、横坡度适顺、路面、路肩整洁、边坡畅通、构造物、沿线设施完好。

  1.养护人员上路作业时间每月不少于3天。

  2.应及时清理、清扫路面上的散落物。

  3.应随时剪除路肩高草、回填路肩填土。

  4.应及时清理排水系统堵塞物,雨季前对全线的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排水畅通。

  精选范本

  .5.每月对养护路段巡视不少于2次;对公路构造物,如挡墙、桥涵、公路标志、里程碑等应观测检查。雨季期间,巡视次数相应增加。

  6.边坡塌方处理:应及时清理少量塌方;如塌方数量较大须及时设置警告标志,1小时内应向乡养护站汇报,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通。

  7.构造物损坏处理:应及时修复少量损坏构造物;出现较大构造物损坏,并影响行车安全的,应及时设立警告标志,同时1小时内向乡养护站汇报。

  8.每位管理人员应完整做好统计工作,对管养路段出现的路面病害,如露骨、断裂等应随时制止,并及时向乡养护站汇报。

  9.对在公路范围内的违章事例,如违章建房、在公路上堆积物品、超重超限车辆行驶应随时制止,并及时向乡养护站汇报。

  10.完成乡养护站临时交办的养护任务。

  三、安全生产制度

  1.养路材料要靠一边整齐堆放。做到桥头不堆、弯道内侧不堆、狭路不堆、行车密度大的不堆,尽可能堆在路基外。

  2.傍山和在陡坡作业时,要戴安全帽,坡过陡要系安全绳索。清除塌方要从顶部向下清理;上方作业,下方不得同时作业或站人,注意来往的行人及车辆安全。

  3.暴雨、冰冻季节应经常巡视公路,遇有道路损毁、中精选范本

  .断及毁坏迹象,要立即设置警告标志,并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4.文明养护,在养路作业中不设障、不阻车,注意避让来往车辆,确保车辆的安全通告和自身安全。成段、成片整修路基、路面时,工地两端要设立“施工路段,车辆慢行”标志。

  5.冬季清除水沟、柴草时,严禁野外用火。

  6.在清扫路面时,要面对车辆正向行驶方向相对作业。

  四、资金使用制度

  1.养护资金主要用于养护人员工资支出、机具购置、管理支出等。

  2.设立养护资金应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3.上年度养护资金余额滚动下年度养护资金内使用。

  五、检查制度

  1.乡养护站每月组织管理人员对全乡农村公路检查。

  2.乡养护站组织有关人员分半年度对全乡农村公路大检查各一次。

  3.随时接受县交通局等单位的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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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村组道路管理制度

  

  村级道路管护制度

  第一篇:村级道路管护制度

  ××村财政奖补道路硬化项目管护制度

  村内道路是全体村民的共同财产,是每个村民生产生活都离不开的。建设来之不易,日常维护更是不易,为了更好地保护好道路设施,保障村内道路的完好的畅通,为广大村民提供安全、舒适的生产生活和出行条件,使一事一议这一民生工程真正让群众得实惠,特制定如下管护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道路是指已被硬化的本村内的乡村路。

  二、每个村民都有爱护和维护公路的义务,对各类破坏附属设施,影响公路质量和安全通行的不良行为要自觉进行制止。

  三、为了切实加强我村的道路管护工作,村上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副组长,村会计、各组长为成员的道路管护小组,具体负责我村范围内的道路管护工作。

  四、村内道路每三天清扫一次,做到路面清洁,无柴草、沙石、土块等杂物。

  五、为了防止交通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道路和影响交通的活动。

  六、广大村民严格监督使用情况,严禁超载行驶,一经发现超载的,村道路管护小组有权要求卸载。

  七、鼓励沿路村民和其他村民在闲暇时间对道路进行清障和加固等维护行为。

  第二篇:乡镇村组道路村级道路管护制度

  乡镇村组道路村级道路管护制度

  村级道路是各村全体村民的共同财产,每个村民生产生活都离不开。建设来之不易,日常维护更是不易。为了更好地保护好道路设施,保障村级道路完好畅通,为广大村民提供安全、舒适的生产生活和出行条件,使这一民生工程真正让群众得实惠,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

  如下管护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道路是指已被硬化的各村村内的道路。

  二、每个村民都有爱护和维护公路的义务,对各类破坏附属设施,影响公路质量和安全的不良行为要自觉进行制止。

  三、为了切实加强我镇各村的道路管护工作,村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村主任为副组长,各组组长为成员的道路管护小组,具体负责辖区范围内的道路管护工作。

  四、村内道路每三天清扫一次,做到路面清洁,无柴草、砂石、土块等杂物。

  五、为防止交通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饮水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道路和影响交通的活动。

  六、广大村民严格监督使用情况,严禁超载行驶,一经发现超载行为,村级道路管护小组有权要求卸载。

  七、鼓励沿路村民和其他村民在闲暇时间对道路进行清障和加固等维护行为。

  第三篇:道路管护措施

  1、严禁破坏硬质路面,任意耕翻种植、取土、挖塘等。

  2、禁止堆放物料,晒粮晒草、倾倒废渣、垃圾、废液等有害的污染物质,禁止焚烧各类废弃物。

  3、禁止车辆超载通行(村道限载10吨以下,组道限载5吨以下)。

  4、禁止建设各类建筑物和设置种类不符合规范或未经批准铺(架)设的管线。

  5、严禁破坏割裂交通标志和附属设施。

  6、严禁在路面上空拉未经批准的横幅、电线等,妨碍公路安全及影响整体形象的。

  7、严禁在农村公路上乱停乱放。

  8、不得任意砍伐行道树木,不得破坏道路两旁绿化。

  9、养护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达不到要求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

  罚直至解聘。

  一、各村委会是本辖区内乡村道路管理养护主体,依法管理养护道路,定期进行养护、清扫,保障道路畅通、整洁。

  二、各村委会要成立道路管护机构,成立管护队伍,筹集专门经费,保障道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

  三、严禁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违者交由有关部门处理。运载沙石等车辆必须遮盖严密,严禁抛洒。

  四、公路上严禁打场晒粮,严禁堆放杂物。

  五、每年汛期前,各村委会要组织人员疏通桥涵,保障桥涵排水畅通。

  六、冬季要及时清理公路上的积雪和积冰,保障行人、车辆通行安全。

  七、保障路容路貌整洁,路面干净,清除乱堆乱放和乱搭建等非公路设施侵占公路现象。

  八、及时整修路肩边坡、铲除杂草,路肩宽度不小于50公分。及时疏通边沟、清除杂物,保障排水畅通。

  九、道路两边绿化树木不得随意砍伐,缺苗断档要及时补栽,保障成活率。

  十、发生的路面裂缝,断板等灾害要及时采取锻造补强、切割、灌缝等措施治理。

  十一、乡党委、政府将农村道路管理养护纳入目标管理,完成情况作为年终一项考核指标。对于完成养护任务,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于管理不到位,完不成养护任务,导致道路严重损坏,影响恶劣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二、每个村民都有爱护和维护公路的义务,对各类破坏附属设施,影响公路质量和安全通行的不良行为要自觉进行制止。

  三、为了切实加强我村的道路管护工作,村上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副组长,村会计、各组长为成员的道路管护小组,具体负责我村范围内的道路管护工作。

  四、村内道路每三天清扫一次,做到路面清洁,无柴草、沙石、土块等杂物。

  五、为了防止交通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道路和影响交通的活动。

  六、广大村民严格监督使用情况,严禁超载行驶,一经发现超载的,村道路管护小组有权要求卸载。

  七、鼓励沿路村民和其他村民在闲暇时间对道路进行清障和加固等维护行为。、村组道路是本村干部群众生产生活的必要条件,保证村组

  通道路便捷畅通是实现我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关键。因此,要求任何人不得在村组道路随意开挖水渠,堆放杂物,和违法占道修建建筑物,不得在道路两旁倾倒垃圾。确因抗旱抗洪等工作急需,需要开挖排水渠的,必须向村两委会汇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2、村两委会已成立由支书任组长,村长任副组长,两委会成

  员参加的村道路管护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名道路管护人员,每月由村上支付给其50元作为管护员的工资,定期不定期对村组道路进行巡检,并定期向村道路管护领导小组汇报村组道路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篇:道路管护措施

  耈街乡新厂村新寨弹石路改扩建工程

  建设项目管护措施

  为了确保我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整村推进建设项目工程发挥长期效益,让农民长期受益,克服“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养护”的问题,做到建管结合,落实管护主体和相关责任,建立管护制度。

  一、管护人员的确定

  在农村公益事业建成后,按照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人员或通过项目负责人重新提出的人员,必须有履行管护能力和非常负责任的村内群众。

  二、管护责任的落实

  对明确的养护人员,从项目建设完工后的三个月后,就必须开始到养护地点进行养护。如有群众三次反映没有到位,村两委及民主管

  理委员会就必须进行调查处理,要求养护人员迅速落实,对拒绝落实的,应立即更换养护人员。民主管理委员会不定期检查养护情况,每年向村两委汇报养护的落实情况,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三、管护标准

  工程项目竣工后,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公益设施,归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组织村民对所有的工程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工程正常、永久使用。道路工程的管护标准:路面平直、平整、无杂物,保持畅通。

  四、创新管护运行机制

  制定并认真落实奖惩制度。对损坏工程、项目自然村要及时进行维修,检查后仍不整改的,必须按照“村规民约”进行相应得处罚。落实项目养护人员,并通过整村推进办法给予适当的养护经费

  五、搞好项目建成后管护的宣传工作

  各项目自然村、组要利用广播、电视、墙报、黑板报等形式,对项目管护的重要性进行宣传,提高项目区农民认识和管护的自觉性,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人人爱工程、管工程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提高项目设施的利用率。

  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

  第五篇:八达镇道路硬化管护制度

  八达镇道路硬化管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指导我镇农村硬化道路管理养护工作,使农村道路硬化全覆盖工程发挥长久的效益,切实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农村村屯硬化道路,是指纳入2015年至2020年全镇农村村屯硬化工程目标任务之内,使用市、县政府资金建设的所有行政村村屯硬化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和以往村民自主或以其

  他多种方式投资修建的建制村硬化道路。

  第三条农村村屯硬化道路管理养护工作由各级政府主导实施,实行“县级监督、乡镇负责、村委主办”的管理养护体制。

  第二章养护质量要求

  第四条根据农村村屯硬化道路的功能定位和路况特点,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村屯道路的养护要求路基坚实;边坡稳定、排水畅通;路面平整完好整洁、无堆积物、夏无积水、冬无积雪;常年保持路况良好。

  第三章养护管理职责

  第五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村屯硬化道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筹集农村村屯硬化道路养护资金,并对管理养护和资金使用负主要责任,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管理养护工作。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辖区建制村村屯硬化道路管理养护的统一领导,落实养护责任制度,指导监督村民委员会对农村村屯硬化道路实施管理养护,管理使用养护资金,组织协调考核辖区内建制村农村村屯硬化道路的管理养护工作。

  第八条村委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村村屯硬化道路管理养护工作,及时修补沥青路面的裂缝和坑槽,及时填灌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裂缝和纵横接缝;及时处理砖路、石砌路面的沉陷、坑槽等病害。将村屯道路日常清扫与村委卫生集中清扫相结合,日常清扫由住户各自对门前清扫,集中清扫由村委会组织养护人员进行卫生大清扫。清理、疏通、完善排水设施,组织村民做好水毁抢修恢复和冬季扫雪、除冰等工作。

  第九条县、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农村村屯硬化道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指导农村村屯硬化道路管理养护工作,对村屯道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考评。

  第十条农村村屯硬化道路管理养护实行“群专结合”。主街道由村委会确定专职养护人员,原则上从本村村民中选任。养护人员应身体健康,热爱公益事业和养护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清扫路面杂物、积水积沙;(二)路肩、边坡的整理,杂草、排水沟和路障的清理;(三)村屯道路附属设施的看护,及时制止损害、破坏村屯道路违法行为;(四)对村屯道绿化带进行修剪管护。

  巷户道原则上不设立专职养护人员,受益居民实行门前三包,由村委会督促检查清扫养护工作,确保路面无杂物、无积水积雪。

  第四章资金筹措和管理

  第十一条村屯道路养护资金筹集和管理应遵循“政府引导投入,乡村自筹为主”的多渠道资金筹措方式和“统筹安排、强化监管、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管理使用原则。第十二条村屯道路养护资金标准由各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路面结构型式确定,其中街道应不低于每年每公里2000元,养护资金由村民委员会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向受益企业或个人筹集,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给予补助。第十三条村屯道路维修资金由县级财政列支,统筹安排,同时利用社会、企业捐资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弥补财政资金不足部分。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十四条加强农村硬化村屯道路的管理。对大型车辆要实行进村管制,载货重车可在村外开辟停车点。

  第十五条农村村屯硬化道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镇对县,县对乡镇,乡镇对各建制村的责任制考核,定期进行检查、评定和考核。乡镇、村委会要加强对养护人员出勤和养护质量情况的定期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养护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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