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对八小时工作制加强监管!建议虽好但落实难!(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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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对八小时工作制加强监管!建议虽好但落实难!(1篇)

2023-05-03 16:00:11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篇一:委员建议对八小时工作制加强监管!建议虽好但落实难!

  

  关于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监管的调研报告

  认真落实中共xx县委关于印发《xx县县情民情大调研活动实施方案》(x发〔2013〕33号)及中共xx县纪委《关于开展县情民情大调研活动实施方案》(x纪办发〔2013〕15号)文件精神,县纪委党风室结合公务用车管理专项督查和第三季度巡查工作开展,在各乡镇各部门先行调研基础上,以座谈了解、问卷调查、上报调研报告等方式对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监管情况开展调研,现将情况整理如下:

  目前,全县共有党组织777个,其中:党委17个、党总支138个、党支部622个;建制村党总支105个、党支部78个。全县共有党员21112名。科级干部共791人(含非领导职务),正科级干部546人,副科级干部325人,事业科级干部共52人。一般干部队伍7683人,其中公务员1669人、事业人员5472人、工勤人员(含行政、事业)542人。20XX年第五届村“两委”换届,全县共选举产生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1127名,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991名,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549名,全县共选派村社区常务书记83名,共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224名、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13名。

  一、党员干部队伍监管现状

  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监督管理,是保证我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前提。近几年来,我县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综合素质的同时,以“三个年”主题实践活动、“四群”教育、“八项规定”学习贯彻等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自我监督能力;以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外出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以执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党组织议事规则、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落实提拔干

  部试用期制、任前公示等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管;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实行一岗双责,对办公、用车、接待等作出明确规定,抓好廉洁自律工作;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实施问责,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党政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简析

  近几年以来,全县在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整体上看,监督工作与形势的发展要求还有差距,尤其在监管实效上还存部分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监督认识还不到位。一是自我监督的认识不到位。领导干部走向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是他们背弃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放弃了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改造。受“官本位”思想和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某些党员领导干部渐渐脱离群众,在单位唯我独尊,一人专权,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作为个人和小团体谋私利的工具,对群众的意见不闻不问,听不进合理化建议,完全失去制度约束和群众监督,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滑入罪恶的泥沼,无法自拔。还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自认为觉悟高、水平高、自控能力强,不会犯错误,不需要监督,致使监督失去应有效力。二是上级监督的不到位。少数部门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受一些条件的制约,上级领导机构的监督不能经常性地进行,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不能及时掌握,难以监督。三是同级监督不到位。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有些领导班子缺少正常的相互监督和帮助,一团和气、息事宁人,回避和掩盖矛盾,当好好先生。”同级之间朝夕相处在一起,情况彼此最熟悉,但怕相互监督伤了和气,影响工作开展,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四是下级监督的不到位。我国目前的政治制度还不够健全,特别是在用人制度上还存在一些弊端,一些人员的升迁并不一定是因为其工作能力的高低,而往往取决于综合因素。下级受制于上级,下级怕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政治前途,因而心存顾虑,不敢监督,特别在对“一把手”的监督上表现尤为突出。

  (二)监管的途径不够顺畅。一是干部群众实行知情监督的途径不顺畅。知

  情是实施有效监督的前提。随着社会制度的逐步健全,干部群众对社会事业的关注越来越多,监督的热情不断提高。但从现阶段来看,真正做到知情监督的条件仍不具备。比如一些单位部门的办事公开透明度还不高,权力运作、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人事任免等工作公开性还不强,公开范围不够广,干部群众获取的信息还较少,在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方面受到限制,无力监督。二是干部群众反映真实情况的途径不顺畅。从乡镇、农村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目前还有很多群众,在遇到一些问题时,不知道具体应该找那个部门反映,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应该到那个部门去得到维护。这就反映出了目前有的部门“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缺少一种能让干部群众真实反映情况的机制,导致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等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掌握,造成监管上的被动和不力。另外,个别部门对干部群众反映的情况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以及一些部门的推诿、扯皮现象,打击了干部群众反映真实情况的积极性。三是干部群众实行民主监督的途径不顺畅。虽然当前在开辟群众民主监督渠道上做了大量工作,但群众民主监督渠道还是显得不够充足,如实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也由于评议方法、评议机制不健全以及评议结果没有很好地与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挂钩,民主监督渠道的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

  (三)监管体系不够完善。一是纪检监察体制还不完善。在现行的双重领导体制下,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实际上主要对同级党委政府负责,形同党委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很难大胆地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另一方面,地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在人事任免、人员编制、办公经费、福利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上,对同级党委、政府有较强的依赖性。这种现实状况,使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难以独立地行使职权,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二是垂直管理部门体制不顺。由于垂直管理部门的人事管理任免权在上级主管部门,党委政府和其他一些监督机构,对出现问题的人或单位,无法采取一些行政处理或组织处理的手段,致使监督的着力点悬空,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现象。而垂直管理部门的内设机构由于职能相对弱化,受制于人不敢管,或者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对发现的问题,大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家丑不外扬,监管的作用发挥不大。三是机关部门缺乏相对的独立性。一些机关部门的监督主体在地位和职能上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权威性,存在监管不力和不监督失职、真监督又无

  能为力的状况。

  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监管的建议

  结合目前干部队伍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监管。

  (一)加强教育,增强干部自我监督管理意识。

  对干部加强监督管理不仅仅要依靠缜密的制度约束,而且要强化干部的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识,使干部监督管理入心入脑。实际工作中,要注重教育形式的多样性、灵活性和针对性。一要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关于转发〈临沧市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三个严禁三个一律”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的学习宣传。指导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掌握相关规定的内容和精神实质,使党员领导干部时时对照规定约束自己。

  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通过组织领导干部向社会公开作出廉政承诺、收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到“红色”基地受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发送廉政手机短信等形式,使党员干部自觉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先进典型电教片,同时用身边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加强自身修养和党性锻炼,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用反面典型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完善机制,规范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要按照简便、实效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一是深入实施和完善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两次组织生活会。会前深入开展谈心活动,认真撰写自我剖析材料;会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切实制定整改措施,解决突出问题。以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增进班子成员的相互沟通,加强班子内部团结,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二是建立和完善通报联系制度。部门互通信息,经常开展工作完成情况通报,有利于工作整体推进,也可以达到团结干部增加思想交流的目

  的。经常上门了解干部的现实情况,拓宽知人渠道,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重要的信息和依据。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就干部监管工作进行交流,分析研究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中苗头型、倾向性的问题,明确监督重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审计制度。协调审计部门,坚持把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严格把握前任与现任的责任界限、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界限、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界限、工作失误与故意违纪的界限,使审计工作贯穿领导干部任前、任中、任后全过程,并将审计结果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四是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任前由县委领导和组织部、纪委采取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的形式,对其工作、学习、生活、廉政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其任职后自觉规范言行。五是进一步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对在一个单位任职时间过长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轮岗或挂职锻炼,以避免形成干部违规违纪的温床。六是严格执行日常谈心制度。有组织部门牵头每年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采取个别谈心的方式,倾听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干部的思想状况,并及时向该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反馈,指导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以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提高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水平,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突出重点,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力度。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量大面宽,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实现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实际工作中,可重点突出对”一把手”、干部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监督管理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一是突出加强对各单位“一把手”的监督。重点为“一把手”的权力设限,杜绝“一言堂”现象。人权方面,单位干部调整,必须有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过半数同意,才能生效;事权方面,单位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须经单位班子集体讨论,“一把手”只能末位表态;财权方面,指导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

  “一把手”财务开支审批最高限额,超过最高限额的开支由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同时,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政务财务公开制度等,切实加强对各单位“一把手”的监督。二是突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始终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办事,不断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执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考察责任制、领导干部

  署名推荐责任制、科级后备干部考察公示制、干部任前公示制、干部试用期制等,认真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三是突出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进一步做好监督扩面工作。发挥家庭助廉督廉作用,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定期召开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教育引导他们当好宣传员、监督员和守门员,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在领导干部配偶中开展

  “四个问一问”活动,即当领导干部工作之余不在家时,问一问是否与不正当人交往;当领导干部带回礼品时,问一问是否来路正当;当领导干部带回现金时,问一问是否为受贿所得;当领导干部深夜未归时,问一问是否去了不该去的地方,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规范“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四是突出加强对科级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县级中层干部的审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任职不批,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的干部任职不批;单位主要领导变动前不得突击调整中层干部;班子内部意见分歧较大时,暂缓中层干部的调整。

  (四)积极探索,创新干部监督管理方式。针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建议在继续实行现行相关制度的同时,推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和干部监督员制度。一是可以推行

  “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指导各乡镇和县级各单位认真制定各自的“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规范领导集体决策的内容、程序和纪律,提高了决策效能,强化班子成员的监督意识,有效规范权力的运行。二是可以推行干部监督员制度。从已离开科级领导岗位的干部中聘请干部监督员,指导其采取约请单位领导干部谈话、查阅干部人事工作会议记录、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参考文献

  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党建读物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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