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房屋施工承包合同法律适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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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房屋施工承包合同法律适用7篇

2023-05-01 12:42:03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篇一:农村自建房房屋施工承包合同法律适用

  

  农村?建房发包给个?施?应否适?《建筑法》在农村农民个?建房低者???层,?则达五?六层,基本都不是由正规具有资质的施?单位建盖,?是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体施?队伍施?,虽然较?地降低了建房成本,但是往往存在住房质量以及施?安全隐患。如果双?产?纠纷,是按普通承揽关系处理适?《合同法》还是按建设?程合同关系处理适?《建筑法》,各地法院认定各异。?种意见认为,属于承揽合同纠纷,因为合同双?都为个?。若是建设?程合同,那么合同??应为公司或单位。?种意见认为,属于建设?程合同纠纷,因为建设?程案件性质特殊,房屋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建设质量标准,农民住房建设要符合《建筑法》、《建设?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们的意见如下:?、农村居民?建低层住宅认定为普通承揽合同,?建三层以上(含三层)住房应认定建设?程合同根据《建筑法》第?条规定: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农民?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本法。参照建设部规章建质[2004]216号《关于加强村镇建设?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意见》第三条第(三)项规定:对于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农民?建两层(含两层)以下住宅(以下简称农民?建低层住宅)的建设活动……。根据该规定,“农民?建低层住宅”是指农民?建的两层(含两层)以下的住宅。不适?《建筑法》,故没有特别规定的就应适?合同法应定为承揽合同。反之,建盖三层(含三层)以上房屋的,则应适?《建筑法》。这也与建设部建村[2006]303号《关于加强农民住房建设技术服务和管理的通知》第六条“三层(含三层)以上的农民住房建设管理要严格执?《建筑法》、《建设?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符。?、?资质承建农村三层(含三层)以上住房建设,应认定建设?程合同?效根据《建筑法》第??条、第?三条的规定,从事建筑施??作的承包?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建设?程安全?产管理条例》第??条规定:施?单位从事建设?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员、技术装备和安全?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承担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筑?程施?任务的单位,具有相应的施?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明,并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任务。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从事建筑施?的个体?匠,除承担房屋修缮外,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施?资质审批?续。建设?程合同是特殊的承揽合同,不应简单适?承揽合同的规定。承建农村三层(含三层)以上住宅,应当适?《建筑法》,?资质承建?不能成为订?建筑承包合同的合格主体,双?订?的建筑承包合同违反《合同法》第五??条第(五)项的强制性规定??效。三、?效合同的处理建筑?程合同由于违反我国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禁?性规定,应确认为?效合同。合同虽然?效,但根据?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及公平原则,?程款应予以?付。如果?程已经验收并结算完毕,法院可按双?结算的?程款数额?持承包?的请求。如果?程未竣?结算或者对房屋质量争议,应由双?先?对该?程质量、?程量、?程款进?必要的鉴定后再处理,申请鉴定的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具体法律适?上,应依照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程施?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转??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篇二:农村自建房房屋施工承包合同法律适用

  

  农村自建房施工合同协议书

  甲方:姓名(或名称):

  住址:

  乙方:姓名(或名称):

  住址:

  甲方将位于的自住用房的建设施工工程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料。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设备、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过程所需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施工图纸经双方签字,不能随便更改,如需要更改双方商量后同意。

  二、被建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将包括地梁在内的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全部承包给乙方(其中包括贴内外墙的瓷砖、室内地板砖、楼梯及其附属设施、卫生间地板砖、厨房操作台、木工、水电管线安装等)。乙方的施工承包单价为每平方米元,工程总价款为元。

  三、施工要求

  ①地工基础:深度70公分宽度60公分里面宽度40公分

  ②墙体外墙3.7内墙2.4砌筑时内外错缝一般采用水泥沙浆,强度要达到(150号).四角有构造柱四角和内样交换处一般要求80公分配两根6毫米拉接筋沙浆的饱满度必须要达到三一砌筑法(一快砖一铲灰一挤揉)并使用前必须把砖潜水湿润。

  ③圈过梁:过梁高度不低于12公分,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毫米,刚箍直径不低于6毫米,距不宜超过250毫米,圈梁高度不低于200毫米上下圈梁。

  ④屋顶先脚板,钢筋不宜12毫米,距离16公分,混淋土150级交标号屋面炉灰前面高度25公分,后面15公分,炉灰上面5公分混淋土,2公分沙浆抹广抹墙里外水泥沙浆抹广1/3⑤地板砖6060黑白由甲方自选定价10元一块,如造过10元由甲方自付,砖黑白由甲方自选卫生间墙砖,不低于1.8元,墙内刷房池涂料,电线用4平米铜芯线,每件房一只热光灯插座一只开关一只

  ⑥门窗:内门用实木门,窗户。塑钢海螺牌外门,防盗门,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在施工过程中甲已双方互相协商

  ⑦室内自来水,下水管由乙方负责。工程工期为:年月日(公历/农历)—年月日(公历/农历),按日历工期计算。乙方应按时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每拖延一天,每平方米减少工钱元。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耽误除外。

  ⑦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建房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房屋完工交工后,由甲方按照施工要求进行验收。如房屋出现建筑质量问题,乙方应重新修缮直至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付款方式

  开工付40%,土墙砌好付40%,刷涂料前付40%,70%交工一次付清。还声誉%一年维修给清。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该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

  经双方协议如下: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见证人签字(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公历/农历)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揽方):

  甲方将位于大冶市金牛镇胡铁村涧塘王湾的自住房的建设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经双方协商,就该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义务

  ⒈承包方式: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水泥、钢材、铁钉、水电等建筑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机械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施工人员的伙食烟酒吃住行等由乙方自理。

  ⒉当事人明确:双方属于承揽合同关系,不存在雇佣关系。

  ⒊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木工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⒋工期从年月日开始建设,至年月日完工,为期天。如发生下雨、停电等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况的,可顺延工期。

  ⒌施工安全要求:乙方所雇佣工人的人身意外险由乙方购买。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6、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7、工程结束后,乙方负责清运工地周围及室内所有的建筑垃圾,并打扫干净。

  二、被建房屋包括:主房为层结构,底层高米,二层高米,三层高米。甲方将包括地基、屋顶在内的所有房屋建设工程的施工全部承包给乙方(包括贴外墙瓷砖、楼梯、露台栏杆、斜坡屋顶的建造)。

  三、主要施工要求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建造,房型照片和设计图纸为合同附件。甲方房屋主体工程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斜坡屋顶的建造等工程.

  主要施工要点:

  1、本房屋地基采用条形基础钢筋混凝土现浇方式施工。

  2、开挖标准三级化粪池一个。

  3、工程需预布排水管留口,室外落水管需要预留孔,室外场地排水配套窨井池个。

  4、混凝土现浇构造梁柱共个,独立基础个,详见设计图纸;基础采用预制板架空方式,并做防潮处理。

  5、一层、二层、三层顶楼板为钢筋混凝土现浇施工。

  6、三层顶为四面斜坡屋顶结构,采用木椽木板加防水隔层处理结构,非钢筋混凝土现浇。

  7、主房室外和附属房墙面贴墙面砖并作勾缝处理,不贴瓷砖部分的内外墙采用水泥砂浆粉两遍,并刮平达到标准要求。

  8、主房露台部分水泥找坡抹平,并按甲方要求做好防水施工。

  9、水电安装由委托水电工实施,施工过程中乙方需要加强与水电工的配合。

  四、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按图纸要求进行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乙方必须严格、全面、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合格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因乙方施工失误造成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由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无偿整改。若是不可修复或改造的严重问题甲方将有权拒付一切费用。

  3、乙方完成基础以及每层的梁、柱、板面布筋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达到标准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返工材料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4、梁、柱、楼面的浇筑必须一次性完成。

  5、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按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如出现水平垂直度达不到标准要求或是存在渗水漏雨等建筑质量问题,由乙方重新修缮直到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工时费用和材料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施工工程中因乙方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范围外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并修复。

  五、工程费用的计算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施工过程中的水费、电费、建筑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2.承建工程价格:承建工程总价共元整(大写:)。

  六、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前预付元,顺利完工后,工程款于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90%(包含首付元),预留10%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实际完工后一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尾款。(如若以现金方式付款,乙方须给甲方开具收条)。

  七、补充事项:

  1.乙方负责主体工程周边混凝土场地的浇筑。

  八、争议解决办法

  ⒈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

  ⒉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合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甲方拟建房屋一座,位置在___县__镇__村__组,由乙方负责承揽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加工承揽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沙子、水源、钢材等建筑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___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

  2、乙方具有从事农村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房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3、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4、工期从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建设,工期为___天。如发生下雨、停电、地震等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况的",可顺延工期。

  ①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②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二、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图纸施工,加强质量管理。

  重要施工过程:如地基、浇铸须经甲方验收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

  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房屋建成后一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

  三、付款方式

  工程款结算方式:以建房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___元。

  付款时间: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开始后___天内,第二次付款在___,第三次付款在___,第四次付款在房屋峻工并经甲方检验后____天内给付。

  四、违约责任

  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因乙方原因导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___元,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___元。

  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应当承担违约金___元(或每日承担违约金____元)。

  五、争议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

  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协议双方及当事人:

  甲方(...部工程二处):

  乙方(参加集资建房职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资建房管理的通知》及《职工集资建房实施方案》《职工集资建房补充说明》等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集资建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受行署委托,决定采取集资建房的办法集中统一建设职工住宅,乙方同意理解行署《职工集资建房实施方案》及《职工集资建房补充说明》,自愿决定参加集资建房购房。

  二、乙方参加集资合作兴建的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根据《关于对...地区采取集资合作方式建设新区搬迁职工住房的答复函》的要求,即:“将集资建房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产权关系及上市交易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选购的集资住房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最终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户型为,室厅卫。

  四、乙方所购住房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一般职工90平方米以内,中级职称100平方米以内,副高职称115平方米以内,正高职称145平方米内按1230元平方米预交购房款,上浮面积(各级别最高可上浮45㎡)按1450元平方米预交购房款。住房交付使用前按照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实际测量的`面积、楼层系数、上浮面积等结算购房款,多退少补。

  五、根据建房工程进度乙方分三次缴款。2023年_月1_日前每户预交购房总房款的30%(即规定的级别面积控制标准×1230元平方米×30%+上浮面积×1450元平方米×30%),主体工程完工后交50%,住房交付使用前按实际测量面积、楼层系数、上浮面积等交付剩余款。

  乙方未在约定时光内交款视为自动放下集资建房资格,由甲方收回乙方所选集资住房,退还乙方已交预付房款,不计利息。

  六、工程竣工后,由职工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住房分配方案,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经地委、行署研究认可后施行。

  七、甲方在2023年1_月__日前将经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房屋的保修职责、期限、范围等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在楼房建设过程中,乙方能够经过职工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施工过程和建筑质量进行全过程的了解和监督。

  九、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建筑主体结构和公共设施,因乙方改造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关职责由乙方负全部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

  十、所建集资住房全部实行物业管理,乙方入住后必须服从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政府集资建房有关政策处理。

  十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参加集资建房职工单位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建甲方层民用楼房,面积大约在平方米左右,每平方米元,总造价为元(大写:),承建方式,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建筑面积付款,特定如下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基础为井桩基础,共计个井桩按图纸施工,建房规格米,共分为间门面;室内带个楼梯.正负零按现场确定,底梁以上混凝土必须用425#水泥进行施工,砌墙抹灰用325#水泥进行施工。

  二、电路:每间房一开两插一灯泡,电线为众邦4平方铜芯线为主线,和插座线照明线为2、5平方铜芯线,由乙方完成。

  三、本工程不包括涂料,确保水、电、路三通,由甲方供给,按期施工,施工期间如有特殊原因由甲方出面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职责。

  四、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为个月(除下雨天),从开工之日算起,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规范施工,未注明处,按图施工,甲方按照工程合同付款,有工程款不到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施工期间积极配合甲方合理的提议,规范施工,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进入现场由甲方付给乙方总造价的%的材料款,一层打混泥土前付乙方总造价的%,二层打混泥土前付给乙方总造价的%,三层打混泥土前付给乙方总造价的%,外墙粉刷完工后付给乙方总造价的%,内粉完工后付给乙方总造价的%,其余部分交工后一次付清。不能拖欠民工工资。

  六、附注条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平方米,二层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xx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7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甲方将位于---的自用房屋(加层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土地、图纸,乙方负责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后墙面粉水泥砂浆,要求做到内外墙用水泥砂浆打底刮平,地坪清光;布好三线两管,即电线、电视线、网线,卫生间大便器的下水管道及屋顶的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____元,共计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贰仟圆整)。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当天内一次付给乙方_元用于备料及施工费。工程未竣工验收前,甲方可预留工程总造价_10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

  五、质量要求:

  1、乙方按工程设计图纸及甲方的要求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施工要求。

  2、乙方完成基础以及每层的梁、柱、板面布筋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达到标准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返工材料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劣质材料

  4、梁、柱、楼面的浇筑必须一次性完成。

  5、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按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如出现建筑质量问题,由乙方重新修缮直到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工时费用和材料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上条所说的建筑质量问题,包括以下等方面:

  (1)线路不通;

  (2)主体墙与水平地面不垂直、墙壁凹凸不平、开裂;

  (3)主体柱与水平地面不垂直、断裂、露筋;

  (4)横梁、圈梁断裂、露筋、明显扭曲;

  (5)天板或地板开裂、塌陷、露筋、不与水平面垂直;

  (6)梁、柱、板面中空;

  (7)墙壁、屋顶上的砂浆脱落;

  (8)屋顶漏水,浸水。

  六、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七、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____

  ____月____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____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特殊情况除外)同,并上诉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质量保修期:

  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1年。

  九、工程费用的计算: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2、施工过程中的水费、电费由甲方承担。

  3、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自理。其余全部结清给乙方。

  (注:以上付款均在工程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支付,施工期间概不借支)

  5、工程保证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十、工程结束后,乙方负责清运工地周围及室内所有的建筑垃圾,打扫干净。

  十一、违约责任:凡违反以上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为总费用的30%,损失另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备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担保人(签字):

  年月日

  房主(简称甲方):

  承包负责人(简称乙方):

  甲方位于__县__街修建私人房屋一座,现将建设楼房的主体工程包给乙方负责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工,分清双方责任,经双方协议商量同意,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钢材、水泥、砂石料、红砖等建筑原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如搅拌机、卷扬机、振捣设备、模板、架材、铁钉铁丝、铁铲、手推车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负责。

  二、工程内容:

  1、主体部分: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所标注的全部内容(含水电及基础部分)。

  2、装修部分:室外正立面为瓷砖饰面;室内楼梯间楼地面均为瓷砖;一层地面水泥砂浆找平;楼面均为瓷砖;屋面如甲方需增做防水隔热做法乙方应无偿按照甲方要求予以施工;所有厨房、卫生间内墙面瓷砖到顶。

  墙再浇筑柱体且墙体应作马牙搓且设拉结筋。

  4、双方责任: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指导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理并赔偿乙方劳动损失,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己失误或安模支撑不牢造成塌落和扭曲被迫返工的由乙方赔偿所有材料损失,工程结算时从工程款扣除。

  5、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结算按国家规定标准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甲方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壹佰壹拾元捌角计结算给乙方,每层楼板浇筑完工后甲方付清该层工程款60%;每层内粉刷完工后付15%,每层外粉刷完工后付10%,其余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除质保金叁仟元外其余全部结算付清;房屋无其他质量问题则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2)水电部分按拾元每平方米计,按照甲方二次装修要求予以穿线,安装各类开关插座及灯具、冷热水管路、卫生洁具等。各层主体完工后按陆元每平方米支付费用,工程完工后其余款项全部付清。

  (3)基础部分:按单价人民币壹佰壹拾元捌角计结算给乙方(面积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如基础较复杂,超深(大于1.5米)位置较多则另行协商处理。本房屋所有的渣土外运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处理。基础施工含地面回填、打夯。

  6、施工期间所需原材料乙方应提前2天将下料单告知甲方,如甲方未接到下料单导致原材料不能及时到达工地而延误工期

  乙方负全责;同时因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则由甲方负全责。

  7、安全施工:乙方施工队伍的技术素质必须讲究,要安全文明施工,按规范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负责。

  8、施工期:施工工期要求在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承包工程。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将房屋垃圾全部清扫干净。

  9、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结束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自行终止。

  甲方签字:年月日

  乙方签字:年月日

  见证人签字:年月日

  甲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住址:

  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住址:

  甲方因孩子即将结婚需建新房,由于甲方原宅基地向阳度的原因须占用乙方公出路少许,现经甲乙双方商磋,达成以下建房协议。

  1、乙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北米,南米,西米(详见后附示意图)。

  2、甲方同意给乙方带来的占用公出路出入不便一次性补偿金人民币圆整。

  3、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所有权永远归属乙方、使用权永远归属甲方。

  4、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待甲方自行拆除后,一切权属归乙方,但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拆除该建房。

  5、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如遇政府征用或规划等相关事项,房屋补偿归甲方,土地补偿归乙方。

  6、此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均有同等效果。

  7、此协议有不尽之处甲乙双方可另作补充。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组织集资建房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甲方集资建房实施方案已报房改部门登记,工程立项及规划设计方案已经计划、规划部门批准。为明确集资建房单位和职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自愿申请参加本次集资建房。经甲方审查,乙方符合条件。双方确认下列事项,签订本协议书。

  一、集资房屋状况

  工程名称:桐梓煤矿半山安居工程

  工程座落:桐梓县娄山关镇关渡村渔溪沟

  住房栋号:栋单元楼号

  住房户型:室厅建筑面积(M2)

  预定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房屋设施:

  二、集资缴款办法

  (一)住房面积面积平方米,每平方价格为元,乙方应向甲方缴纳集资建房款共计元,大写()元。集资建房款于年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清。

  三、资金管理及使用

  (一)乙方向甲方缴纳的集资建房款由甲方统一存入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户,按工程进度全部投入住房建设。

  (二)甲方编制集资建房款的使用计划,负责建设资金的支付与决算。

  (三)建立的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由甲方存入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户,按规定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

  四、房地产权利归属

  (一)房屋建成后,甲方将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拥有该套住房的完全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二)房屋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在房屋建成后,以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确认的面积为准;确认的实际建筑面积与前述集资面积有出入的,由甲、乙双方按房改政策规定完善集资手续报房改部门审核确认。

  (三)甲方将房屋移交后,由甲方统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办好后即交乙方收执。办证费用按规定由乙方承担。

  五、维修责任

  乙方负责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水、电、闭路电视入户由甲方统一办理,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约定

  (一)根据协议约定期限未实现时,属甲方违约,执行违约赔偿,按执行金的赔偿给乙方

  (二)

  八、附则

  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房改部门一份,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__________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______平方米,二层约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7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将钻孔工程施工委托乙方进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列》等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河北钢铁集团钢铁有限公司场地爆破钻孔工程。

  二、工程地点:

  河北钢铁集团钢铁有限公司院内。

  三、工程范围:

  钻孔(钻孔直径80mm)。

  四、承包方式:

  甲方仅提供施工用水、电。

  五、工程价款:

  钻孔:包干价32元/m。

  工程总价:以工程量实际发生量为结算依据,含税,现金结算。

  七、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无,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当地发票,付清全部工程款。

  八、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

  2、甲方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施工标准验收;

  3、乙方进场前必须与甲方安环处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动力处签订安全用电协议。

  4、乙方施工用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材质单及化验单,双方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施工;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设备损坏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伤亡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种,服从甲方的管理;

  9、乙方施工场地必须清洁,物品摆放有序,废料定点堆放。

  九、施工工期:

  按甲方要求,由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拟在本村组原庄基上修建房屋,乙方长期从事农村房屋修建,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知名度,甲方现将修房承揽给乙方施工,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

  一、房屋结构及承揽范围:

  甲方拟建砖混结构一层平房,甲方已完成打地基及底圈梁,现将房屋地上的修建承揽给乙方施工,承揽范围包括砌墙修建主体、打上圈梁、上屋面、房屋内粉刷、贴瓷(门前墙面外贴瓷、客厅墙面内贴瓷、厨房及卫生间内贴卫生瓷)、地面水泥压光、房屋东侧水泥外粉墙;

  二、房屋计价面积及工价支付方式:

  1、面积计算方式:房屋修建完后双方先丈量所建房屋长度与宽度,是从一侧房屋滴檐水起到另一侧房屋滴檐水止,相乘得到的面积减去院内亮天面积后为房屋计价面积。房屋计价面积为平方米;

  2、价格:双方约定单工价为元/平方米(大写元/平方米),总工价(房屋计价面积乘以单工价)为元;

  3、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大写元)作为定金,在主体修建打上圈梁上屋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大写元),在粉刷完毕甲方验收质量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元(大写元),下剩款项在20____年月日前付清。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从20____年月日起到20____年月日止。其中砌墙修建主体、打梁上屋面在20____年月日前完成,房屋内粉刷、贴瓷、地面水泥压光、房屋东侧水泥粉外墙在20____年月日前完成;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约定向乙方支付价款,并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其提供建房所需的水泥、沙子、钢筋等建筑材料;

  2、甲方应当提供乙方使用的水、电,并保证水电能正常使用;

  3、乙方根据甲方修建房屋设计意图保证按期完成工程,且房屋质量符合行业要求及一般要求,所需的专业设备如搅拌机、架板及架管等由乙方提供;

  4、乙方施工中自行指挥所雇人员各负其责,组织施工并进行监督,对房屋质量负责,乙方积极采取安全措施,确实抓好安全生产,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不参与乙方组织的施工,但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修建房屋存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当及时与乙方沟通,有权让乙方进行及时纠正。甲方验收乙方所建房屋质量合格后双方签字,乙方完成交付义务。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约定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工价,如果违约,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当按约定期限内保质完成施工,如果违约,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向甲方方支付违约金;

  3、如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让乙方及时重作或者修理,如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未到,甲方有权让他人进行修理或者重作,所需的拆除及修理、重作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施工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变更承揽内容由双方及中间人友好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由甲乙各执一份,中间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住址:

  住址:

  第一条:建民房概况

  1、本合同建房位置为:。

  2、房屋类型:共两栋,东侧为框架结构五层楼房,西侧为砖混结构三层楼房。附房屋设计图。

  3、房屋面积(允许实际误差±%):东侧房屋总面积为平方米。西侧房屋总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方式:包清工,乙方包工包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主体材料及外墙保温、防水、外墙大理石、瓷砖、楼梯扶手、粉刷、采暖、门窗、上下水管道、屋内暗线敷设等材料,以及施工期间的钉子、铁丝、切割片、小线等消耗品),以上材料由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规格、型号购买材料,并达到国家建筑材料验收标准。但是甲方负责购买东西楼层屋内的地板砖,施工仍归乙方。

  第三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工价,根据房屋面积按每平方元计算,工程总价款为元。

  2、进场后乙方先进行东侧5层房屋施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元。东侧第一层施工完毕甲方再支付乙方元;待第三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乙方元;待第五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乙方元。东侧施工完毕进行西侧房屋施工,待第一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

  乙方元;待第三层施工完毕甲方支付乙方元。以上施工为主体工程,待东西侧房屋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进行东西房屋的配套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支付乙方元,剩余工程款自工程验收合格60日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第四条:工期2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工程质量

  1、房屋主体以及内外粉刷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甲方随时监督施工质量,如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乙方应进行返工,相关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2、若因建筑材料问题导致工程质量瑕疵的,均有乙方负责,进行返修或返工,相关损失和费用(包括由此新产生的工程款)概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均有乙方承担。

  第六条: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止事故和意外发生。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出现伤亡事故以及施工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责任导致工期拖延,房屋未能及时验收的,每迟延一日滞纳金为元。

  2、非因乙方责任导致工期拖延的,拖延部分双方互不追究,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中途提出工程变更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2、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发现或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维修。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建房者(甲方):

  承建者(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景,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主体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性质

  二、工程标底:甲方建造楼房一座米,宽米,共层,大约面积平方米。

  三、工程价格:

  双方达成一致,此工程每平方按元,大约总造价暂定()元,结算按实际面积。

  四、工程材料规格:

  1、砖:2、水泥:

  3、钢筋:五、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交工。工期延长,乙方应付滞纳金百分之五

  六。交付方式:乙方进工地甲方付生活费()元。材料进工地后按所用资金付款。地基出来后付()元,一楼盖起付()元,二楼盖起付()元,三楼封顶付元,三楼封顶预置厚度10公分。

  外粉结束付总房价的(),内粉结束付总房价的(),地平拉完付()。

  七。甲方职责:

  1、共同进入工地,甲方必须供给三通一平,工人住宿。

  2、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阻扰施工,不得谩骂工人,殴打工人,外在人员在工地闹事,甲方应出面阻拦,调解。

  3、施工款要及时交付,不得拖延时光,否则误工费,损失费由甲方承担。工程结束后工程款不得扣留,滞压。

  4、甲方以一般民房监工,有不尽事宜及时与邻班人员协商处理,过时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翻工。(待完工后,本建筑按实际面积计算)。

  八。乙方职责:

  1、质量按一般民房标准,具体施工按照甲方图纸为准。甲方提出问题及时修改,知错再错严惩。

  2、乙方工人要与邻居和睦相处,搞好卫生,注意社会影响,注意施工安全,避免与房东争执,认真施工,质量保证。

  3乙方工人在施工中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建筑设备由乙方自备。

  5、建房完成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全部结清。

  九。违约职责:

  甲方无故辞退乙方或者乙方无故停产,双方进行协商,应赔付给另一方违约金,追究其法律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贴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职责。’

  十。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与()年()月()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担保人各执一份。

  工程完工后,请付清工程款。

  年月日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房屋位置:

  房屋占地面积:69.2㎡+14㎡=83.2㎡(见附图)

  房屋建筑面积:69.2㎡___2层+吊层38.8㎡=177.2㎡(见附图)

  房屋界线:左边与罗伦银共墙以墙中心为界,右边与罗伦银共墙以墙中心为界,前面至公路边为界,后面至本房屋外墙边为界。(见附图)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土地流转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土地流转另见土地流转协议书)

  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协议时付______元,尾款于年月日付清,付款以甲方出示收据为证。

  第四条特别约定;

  1、甲方必须保证所卖房屋产权属于甲方所有,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土地建筑,该房屋现无房屋产权证,若以后因违章建筑拆除由甲方负责。

  2、该房屋现水,电没有到位,甲方应予配合安装到户,但相关费用由乙方

  负担。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起,买卖双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除退回房屋总价款以外,还必须赔偿另一方房屋总价款的25%赔偿金。

  第六条乙方所购房屋位置夹在其他相邻房屋中间两面共墙,若干年后相邻房屋如拆迁但不能拆除所共墙体,若要拆除必须经双方同意。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三:农村自建房房屋施工承包合同法律适用

  

  农村个人自建房施工合同6篇

  农村个人自建房施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议,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按实际浇灌面积计算每平方米400元,包工,包料,地面,内外墙粉刷(不包括刮白,外墙砖,门窗,水电)。乙方要按甲方保证材质、施工质量(钢筋南钢海鸥牌,现浇为青溪丰水泥425号,做墙用乌金,蓝石水泥325号)施工如乙方材料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材料达到甲方要求后方能施工。(基础钢筋为每组18_5根上2下3、腰筋14_2根、20公分一根;一层夹心柱,每组4根独立圆柱8根楼面:三间主房主筋8、15公分一网。板筋6.5、20公分一网,板面厚度不得小于10公分。圈梁厚度24公分,钢筋4根12。跨梁厚40公分,4根18。牛腿上2根20,下2根12。连续梁上2根16,下2根14。沙石:打石、清水粗沙,一层楼高3.6米;二、三层楼高3.2米。接墙为红砖,宽0.27米为实心)。

  二、基础厚八十公分(50公分地梁、30公分大方脚)以外,如打桩、化粪池、楼面护栏另议。

  三、甲方向乙方付款方式。

  1、基础买钢筋甲方预付1万元;

  2、主体一层买钢筋预付1万元,一层现浇完工付80%给乙方,二、三层付款方式相同。阳台、飘檐按实际面积50%计算)。

  3、粉刷时适当预付工程款,其余房屋施工完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但留下20__元质保金,6个月后房屋无质量问题,质保金退还给乙方。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施工质量基础上注意安全施工,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12五、工程期限:甲方拆除老房后,乙方应在10日内开工,乙方开工后3个半月完工(因下雨、城管耽误时间除外)。以上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个人自建房施工合同(2)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甲方拟建房屋一座,位置在

  县

  镇

  村

  组,由乙方负责承揽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加工承揽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供给石灰、砖、水泥、沙子、水源、钢材等建筑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

  2、乙方具有从事农村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房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3、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4、工期从

  年

  月

  日开始建设,工期为

  天。如发生下雨、停电、地震等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景的,可顺延工期。

  5、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二、质量要求

  2/121、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图纸施工,加强质量管理。

  2、重要施工过程:如地基、浇铸须经甲方验收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

  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4、房屋建成后一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

  三、付款方式

  1、工程款结算方式:以建房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2、付款时光: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开始后

  天内,第二次付款在,第三次付款在,第四次付款在房屋峻工并经甲方检验后

  天内给付。

  四、违约职责

  1、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因乙方原因导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元,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

  3、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景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应当承担违约金

  元(或每日承担违约金

  元)。

  五、争议解决办法

  1、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

  2、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

  3/12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农村个人自建房施工合同(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位于x对面七层大楼由乙方半包承建,建筑面积约x平方米(以设计建筑面积为准)。

  一、乙方承包范围

  乙方负责模板制作、模板安装、钢筋绑扎、钢筋制作、砼浇筑、砌砖、内外粉刷、二至七层地面找平、楼梯及一层大厅地面砖、各层厕所地面砖及墙面砖、砼浇筑,支模内架搭设。包括内架钢管龙门吊安装、地圈梁、顶撑、扣件一切所需要的工具。

  二、装饰

  该工程正立面、左侧面为面砖;右侧面、后立面为水泥搓砂;一层地面为地板砖;厕所地面及墙面为面砖;楼梯间为地砖,其它均为水泥地面找平。

  三、付款方式

  工程款按258元/㎡计算,每层楼面板浇筑完后付工程款的35%。其它各分项工程根据工程进度甲乙双方协商而定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四、砼浇筑

  该工程砼为商砼,乙方负责浇筑及振捣,甲方按照设计砼标号负责运输到工地。

  4/12五、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如实如质的完成,不能出现漏工现象,必须保证该工程的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要负责甲方全部损失,甲方有权利终止乙方一切工程施工款。甲方不能影响乙方工程款,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停工,乙方停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工程工期

  甲乙双方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工期为七个月,下雨下雪天不能施工顺延。

  七、安全事故

  止工程甲方交付乙方施工,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应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农村个人自建房施工合同(4)

  甲方(单位):

  地址:

  电话:

  乙方(职工):

  电话: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我省集资合作建房管理的暂行办法》,为明确集资合作建房单位和职工双

  5/12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为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乙方参加集资合作建房。该套住房位于

  市

  路

  街(院)巷

  号

  栋

  层

  号,户型为

  房厅,住宅总建筑面积

  ㎡,住宅户内建筑面积m(其中享受面积

  ㎡,超标面积

  ㎡),公用面积

  ㎡。

  装修情景:

  第二条

  经省、市房改办核定,该套住房建设成本总造价为

  元,乙方集资额为

  拾

  万、仟

  佰

  拾元(¥

  元)。其中: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乙方控制面积出资额为元;超标准面积在20m以内m按房改市场价

  元m计

  元,20m以上m按房改市场价加价30%计

  元,共计

  元;公用部分出资额为

  元。甲方资助额为

  拾

  万

  仟

  佰拾

  元(¥

  元)乙方控制面积出资额占建筑安装成本的比重为%;乙方拥有该套住房%的`产权,甲方拥有该套住房%的产权。

  第三条

  甲方负责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为乙方领取集资建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条住房保修期为竣工验收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因乙方人为损坏房屋,维修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保修期后乙方住宅户内建筑面积范围内所发生的养护维修费用,一律由乙方自理。房屋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的正常养护由用户共同分摊;自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经技术鉴定确认是非人为因素损坏的,由建房单位负责修复。

  第五条乙方参加集资合作兴建的住房,除本协议中有限制上市交易的约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上市交易的情形外,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依法上市交易。乙方按建筑安装成本全额集资拥有全部产权的,可依法进行房屋买卖、产权交换和租赁。拥有部分产权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依法进行房屋买卖和租赁;按现行房改政策规定补足建筑安装成本费取得全部产权后,也可依法进行房屋产权交换。

  乙方参加集资合作兴建的住房上市交易后,乙方不得再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

  6/12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政府其他住房资助。

  第六条

  住房产权年限与土地使用年限相等,届满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2、3、4、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政府房改有关政策处理。

  第九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改办、房产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乙方:

  代理人:

  年

  月

  日

  农村个人自建房施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由于我家楼房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现对房屋进行翻修重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就房屋翻修重做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承包范围、承包形式

  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承包范围:原屋面凿除、升层、内外墙翻新等。

  7/12二、质量要求

  严格按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质量到达甲方要求。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_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价款及工程款支付

  1、升层单介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内外墙翻新及升层建筑面积等按实计算。

  2、经验收合格后现金一次性付清。

  五、礼貌、安全和消防约定

  1、施工期间礼貌、安全、消防、卫生和环境等方面严格按本村要求实行。

  2、翻修施工期四邻关系由甲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生一切安全职责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字后生效,完工结算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农村个人自建房施工合同(6)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以上

  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8/12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甲方为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乡赵家条尾村被拆迁居民,根据国家拆迁法规定,甲方于20__年11月与武汉福洪拆迁有限职责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根据该协议规定,甲方依法取得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一路“苹果城”小区项目还建房面积377。16平方,其中90—135平米共套普通住宅,该小区目前处于基础施工建设阶段。该房屋为武汉胜华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管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甲方经过武汉胜华实业有限公司向武汉市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办。

  第二条、房屋的基本情景:本合同标的房屋座落在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乡“苹果城”小区内,该小区位于金桥大道东侧,江岸区法院以南,后湖二路以西,铁道线以北,该房屋为一套普通住宅期房,该房屋交付时光以政府还建时光为准,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房屋

  具体栋号、单元号、楼层及房号待开发商通知按拆迁安置协议号顺序选定,乙方对甲方所有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三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甲方保证该房屋是贴合国家及武汉市房屋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并保证所卖房屋产权真实属甲方所有,没有虚构房屋产权或超过还建面积卖房,甲方自愿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属甲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由于违反国家及武汉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职责由甲方来承担。

  第四条、甲方为该房屋所有权负全责,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抵押债务等,所有涉及房产共有、产权抵押和其他经济纠纷甲方均在本次交易前办妥,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职责。

  第五条、甲方确保在与开发商签订一手房合同时将所卖房屋产权直接更名到乙方名下,如因各种原因甲方不能完成与开发商签订一手房合同时直接更名为乙方,则甲乙双方后续的二手房过户税费除按国家规定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外全部

  9/12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成交价格:每平方房屋建筑面积为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元㎡),房屋成交总价约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实际成交总价格按房产证所载建筑面积乘以4500元计算。实际建筑面积以房产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与测定面积存在差异时:

  实际面积不足时,按照差异面积退款,超出平方米部分按照先期计价方式由乙方另行支付。本次成交价格4500元为既定不变价格,无论以后房屋市场价格怎样波动甲乙双方均不得因房价涨跌而反悔,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职责。

  第七条、付款时间与办法:乙方于20__年3月日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拾万元整交付甲方,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第二笔房款人民贰拾伍万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完全过户(更名)到买房人名下后5日内付给甲方,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伍万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办完所有手续并将房屋钥匙交给买房人3日内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或银行转账付款方式分次付款,乙方每次付款时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如果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期限付款,应按照付款金额的延迟付款时光,按年利率12%计算利息付给甲方。

  第八条、优先选房约定,甲方应在接到开发商通知选房应及时通知乙方,保证乙方在第一时光(15分钟内)收到选房信息,并保证在甲方同类型还建房中优先安排乙方选房。

  第九条、房屋交付:甲方应在收到开发商通知领取房屋钥匙及附带的相关票据资料2天内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和该房屋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并将该房屋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完成该房屋的所有移交手续。

  第十条、逾期过户(更名)的职责: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产权过户(更名)到乙方名下,应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由甲方承担二手房过户的全部税费

  第十一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职责: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

  10/12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15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3款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职责。

  1、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百分之三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并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实际交付之日起5天内交付房屋。

  2、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给乙方,并按照房款金额的实际付款时光,按年利率12%计算利息付给乙方。

  3、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1、买卖房屋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手续所需缴纳的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乙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五日内,将领到的产权证书交由乙方。

  2、在本合同签订和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相关手续之日起,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协助开发商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5天内将乙方已付款全额退还给乙方,按国家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乘以3倍计算利息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30%计算赔偿金,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

  共人,委托代理人为

  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本房屋,签定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

  2、乙方是,代表人是。第十四、条本合同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

  公证处公证;但本合同不经

  11/12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20__年3月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份,一份3张。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中间人)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经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卖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日期:期:

  年

  月

  日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中间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12/12

篇四:农村自建房房屋施工承包合同法律适用

  

  农村自建房承包合同是一般承揽合同

  农村建房发包合同是一般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分为一般承揽关系和建设工程承揽关系。本文将为您提供全面的农村自建房承包合同以供参考.农村建房以清包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发包给包工头承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但对包工头和房主达成的协议性质是一般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工程合同,在实务中存在较大争议,法院判决也是两者都有,本人认为应定性为一般承揽合同比较符合立法本意。理由如下: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分为一般承揽关系和建设工程承揽关系.建设工程承揽活动一般含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很大的执业风险,法律要求建设工程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必须有一定的注册资金和抗风险能力的单位,而农村个体建筑一般技术含量相对较低,执业风险相对较小,民间个体工匠即可参与民间建筑.且民间建筑的承包方和发包方多为个体或个体组织,建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农民自建低层建筑不适用建筑法的规定。所以,农村建房以清包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发包给包工头承建,房主和承包人形成的合同关系应为一般承揽合同关系。

  农村建房承包承揽

  发生损害连带赔偿

  案例介绍:近日,四川长宁县人民法院,对原告杨某诉被告刘某、林某、彭某、张某、周某夫妻承包承揽被告彭某农房建筑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进行了宣判,判决被告彭某赔偿原告杨某医疗费,伤残等用费76647。62元的30%责任22994。28元;判决被告刘某赔偿原告杨某医疗费、伤残等费用76647。62元的30%责任22994。28元;判决被告张某、周某夫妇赔偿原告杨某医疗、伤残等费用76647.62元的30%责任22994。28元;判决被告林某赔偿原告杨某医疗费等76647。62元的10%责任7664.76元.上述五被告对赔偿总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庭审中,原告杨某辩论称,本组村民彭某与刘某口头约定建房合同,同时雇用被告张某运输封项材料和提供起吊机械设备,交由建房现场施工林某负责起吊运行发生故障,将其砸伤致残,又拒赔偿医疗费等,所以只有诉请法院判令五被告连带赔偿其医疗费11328.10元、住院护理费2800元、住院生活补助费400元、误工费3982.16元、伤残赔偿金38566。4元、鉴定费743元、交通费576元、精神抚慰金30000元,共计赔88395。66元。并令其承担本案受理费.被告彭某辩论称,建房是用口头协议形式承包给刘某的.是刘某雇用张某提供起吊机设备的,同时张某雇用林某负责起吊工作运行不慎发生故障,致原告受伤致残。在整个过程中,彭某无过错,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刘某在辩论中称,原告诉讼理由与事实不符,我只为彭某提供单包工程劳务服务。约定工程价款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5元.其中木工和封顶现浇工程临时需要增加人员及使用机械,由被告彭某另行雇请并承担费用。张某并非刘某雇请,林某是彭某建房时雇用的木工,是因张某的妻子因有事,临时叫其开提升机的。刘某并未对原告实施侵权,不具备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定条件,因此不应承担其法律责任。被告先行垫付3000元给予原告治伤,并非是有过错而为,是基于对原告的同情。此款待责任认定后,要求对原告负有侵害赔偿责任的人予以返还.被告张某、周某辩称,原告受伤是被告彭某雇请的,是被告林某在吊车运送建筑材料时打伤。原告所受的伤不是被告造成的,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林某辩称,自己系被告彭某雇请的木工,负责关闭模板.被告彭某修建房屋在二搂封顶现浇时,需要增加工人及使用机械,于是雇请被告张某自带起吊机负责完成此项工作.被告张某选址、安装、试吊几次后,交由其妻周某负责起吊。因周某临时有事委托被告林某帮忙负责起吊。损害事实发生的原因是,被告张某安装起吊机时,在该机械滑轮支撑点的插销处,应当使用金属类材料,而则用了一根腐朽木棒做插销。为该事故发生埋下了安全隐患。机械运行中,插销断裂致原告受伤.被告林某的操作行为受张某、周某委托所为,其产生损害的后果应由委托人承担。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张某与被告周某系夫妻。2007年11月,被告彭某与被告刘某口头约定建设农房合同,彭某将自己所建房屋承包给被告刘某修建,由彭某提供材料,刘某负责施工和劳务,每平方米承包费45元。彭某将所修房屋的木工工程发包给林某.2007年11月19日,彭某所修建房屋至二楼封顶,因现浇楼顶板需用机械提吊。经刘某介绍,雇请张某负责起吊和提供起吊设备。张某与彭某头约定,彭某在张某运输完成封顶现浇所需材料任务后,彭某给付工资150元.张某自带机械设备并自行选址、安装、试吊几次后,准备交由其妻周某负责起吊。临时周某因有急事须办,速请被告林某帮忙负责起吊。2007年11月19日14时30分左右,因吊车在运行中因机械滑轮支撑点插销处木棒断裂,将正在相帮彭某家干活的原告杨某打伤,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脑挫伤、面瘫、右手瘫、颅骨骨折.原告杨某住院治疗40天出院,于2008年1月15日经宜宾新兴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右侧肢体偏瘫为五级伤残、双眼视力障碍为六级伤残、右眼睑不能闭合为八级伤残。原告杨某就医疗费、伤残费等赔偿与被告彭某、张某、周某、刘某、林某协商未果,诉讼到法院,请求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彭某与被告刘某之间形成建筑承包合同关系.被告彭某与被告张某之间形成承揽合同关系。被告林某与被告彭某形成承揽合同(木工)关系。被告周某因雇请被告林某代为操作提吊机属委托关系。原告杨某无偿为被告彭某提供劳务服务,属帮工关系。且原告杨某在帮工过程中无故意和重大过失,不应承担责任。被告彭某、刘某作为建房人和施工方应对施工安全尽妥善注意之义务,因疏忽大意致侵权行为发生并造成损害后果,对此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张某在履行承揽工作中,安装提吊机的机械滑轮支撑点的插销时,因疏忽大意致使运行中插销断裂而致伤原告并造成相应的损害后果.被告张某、周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林某在接受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未尽妥善注意安全之义务,因此对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亦应承担其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彭某明知刘某等人无建筑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将建房工程交与刘某等人,因此,对本案的民事赔偿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各被告应对本案的民事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原告杨某主张应由五被告赔偿医疗费11328。10元、住院护理费(40天x35元x2人)2800元、住院生活补助费(40天x10元)400元、误工费(13543元÷12÷20.83×56天)3034.12元、伤残赔偿金(3013×20×64%)38566。40元、鉴定费743元、交通费576元、精神抚慰金(30000×64%)19200元共计76647.62元的诉讼主张,本院应予以支持.被告彭某、刘某、张某、周某、林某的辩称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九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结束语:近年来农村建房承包不注意施工资质、不注意施工安全,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不少,有点令人堪忧,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能唤起广大农民朋友们在建房中引起关注。

  农村建房承揽施工合同书

  甲方:

  家住

  镇

  村

  乙方:家住

  镇

  村

  甲方拟在

  镇

  村原老房基上建房一幢,并以包清工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拟建房坐北朝南,砖混结构,甲方现已基础完工,铺设好水泥板,交由乙方施工,房屋占地面积

  平方米共

  层,房屋建成按实量面积计价。

  第二条:凡甲方建房所需材料由其提供,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承办;乙方承揽施工(包建房)采用定额计价形式计价报酬:凡是泥水工、木工以及临时工等工作全部发包给乙方管理施工.第三条:乙方施工范围房屋整体框架结构,落成后,里外墙面粉刷完毕,房屋结构由甲方提供.计价价格为

  元/每平方米,其中砖匠工按

  层计算每平方米为

  元;木工按

  层计算,每平方米为

  元(第一层至第三层按实量面积计算,屋顶按第三层的一半计算)。

  第四条:质量要求建筑尺寸均匀整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标准施工,如需改变结构或作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施工.第五条:完工时间为本合同签字后起

  年

  月

  日前落成.第六条:付款方法按施工进度计算,第一层至第三层付人民币

  元(大写

  万

  千

  百元整),房屋落成完工验收合格后付人民币

  元(大写

  万

  千

  百元整),余人民币

  元(大写

  万

  千

  百元整)作为房屋质量保证金,至

  年

  月

  日止,如无质量问题即付清余款。

  第七条:甲方要求乙方对所有施工人员(包括砖匠工、木工)等技工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并对所有施工人员参加人生安全保险,施工中应积极采取安全措施,确实抓好安全生产,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如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

  20年

  月

  日

  名词解释: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农村建房施工要注意的点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选择施工队伍

  工程施工前应对当地的建筑队伍进行考察,选择有技术、有施工机械、有施工经验整体素质好的专业施工队伍,最好是有资质的建筑公司.2、选择设计图纸和专用通用图集(2006年编:社会主义新农村住房图集),施工图纸是建设工程的重要依据,直接决定工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是否合理,并且施工中的监督、验收以及争议的处理都要依据图纸,因此,施工前进行图纸设计或选择专用施工图集,对于选用图集的,其基础应请专业人员进行复核,以确保结构安全。

  3、选址

  建房前,应对周边地质环境进行考察.应尽量避免在水沟、池塘和有粪坑、墓穴的地方选址建房。以防止地基产生不均匀下沉,造成房屋开裂,甚至倒塌。

  4、签订合同

  在选择好施工队伍后,双方应签订正式合同,将相关事宜(特别是工程选址、工期、材料的与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保修期限、争议处理、工程造价结算等)在合同中约定。

  (二)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控制点

  1、地基基础

  (1)地基必须挖至老土层,土质应均匀一致,并且进入老土层深度不应小于20cm。

  (2)基础埋深(从建成后室外地坪最低处算)不应小于当地冻土层厚度,且不小于50cm,必要时,应有设计。基槽(坑)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3)基础控至持力层后,应用钢筋(粗)探测地基下是否有空洞、软弱层,若有,应清除并挖至老土。(4)基础持力层符合要求后,应立即施工基础,避免雨水浸泡和曝晒,如发生浸泡,要在基础施工前清除浸泡、变软的地基土;基础施工完毕后,应立即进行回填避免受水浸泡,扰动地基。

  2、毛石基础

  (1)毛石基础砌筑:毛石基础应分层坐浆砌筑,(第一层毛石与土之间也立如此),并将大面向下,上下应相互错开,若基础成阶梯形,应先从最低处砌起;

  (2)毛石之间应留空隙,用砌筑砂浆搞实,不应采用干铺一层毛石,再铺一层砂浆,然后用水冲灌缝的施工方法,以免水泥被水冲流失。

  (3)毛石砌体、应采用石质较好的石头,不能使用风化石。

  3、砖砌体工程

  (1)选用的砖强度必须满足要求,尽量把送到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承重墙应为240毫米实心砖墙(一砖墙),空斗墙不得作为承重墙体。

  (3)为保证砌体质量,严禁干砖上墙,应采用统一的组砌方法,砖砌体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小于80%(即砖与砂浆的接触面);砌体竖缝灰浆必须饱满,灰缝厚度控制在8—12mm。

  (4)在砖砌体转角处或交叉处,砌体应同时施工,不能同时施工(砌筑)时,应留置斜槎(踏步槎),严禁将该处分成两次分别施工(此处如设构造柱例外),使纵横墙之间无可靠连接,以至造成墙体开裂,甚至倒塌。

  (5)在构造柱或未设构造柱的墙体转角处或交叉处,沿墙高度每500毫米设置墙体(不少于2ф6钢筋)拉结筋,拉结筋长度应深入两边墙体不小于1米。

  (6)严禁在砌筑完毕的承重砖砌体上开水平槽,或墙身上随意打洞。

  (7)砌体砂浆应按规定配比施工,采用机械搅拌,使用过程中不能随意加水,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完(砂浆初凝失去流动性前),不超过2个小时,严禁渣子灰代替石灰膏,严禁石粉代替砂子。

  (8)门窗过梁厚度必须满足要求,过梁在两边墙体的搁置

  长度不少于250毫米,且过梁底部应坐浆,如采用钢筋砖过梁,底部配筋直径应为ф6—ф8mm,两端伸入墙内不小于240毫米,两端钢筋必须弯钩,钢筋不少于3根,水泥砂浆强度等级不小于m5。

  (9)两端与其它砌体不连接的单片墙,(如两端设有构造柱,但构造柱尚未浇注),砌筑高度不应超过一步脚手架;如必须超过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以免在外力影响下(如大风等)造成砌体倒塌。

  (10)用于施工通行的临时洞口宽度不宜大于900毫米,高度不宜大于1.8米,并在此处设置过梁,洞口补砌时,应与两边砌筑咬槎。

  (11)外墙脚手眼堵塞要密实,以免造成外墙渗水.4、混凝土工程

  (1)水泥:过期(超3个月)、结块的水泥不能使用,购买水泥时,应向销售商索取水泥合格证。

  (2)混凝土应按规定配比施工.采用机械搅拌,使用时不能随加水,主要受力构件的砼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20(梁、板、柱等).(3)拌制砼骨料(石子、砂)目测不能有泥团和泥粉存在,级配要合理(既粒径大小),水必须采用无污染的干净水.(4)砼浇筑时,应采用机械振捣,确保砼密实,最好一次性浇筑完毕,要留置施工缝时,应在板或次梁、楼梯的1/3处,圈梁除交接的任意位置,悬臂梁、板(如牛腿梁、雨蓬、阳台等)不能留施工缝,必须一次浇筑完;施工缝应留垂直缝,缝处应安模板,不能让砼随意流淌。

  (5)砼养护,常温下,应对砼覆盖并浇水养护、保持湿润,养护时间,自拌砼不得少于7天,商品砼不少于14天。

  (6)穿板的管道或予留洞口应事先留置,留置位置应准确,现浇板上不能随意开洞、开槽。

  (7)砼浇筑完毕后2—3天,其上面不能堆载,以后的临时堆载不能过大或振动,材料不能集中堆放,避免破坏砼结构。

  (8)阳台、厨房、卫生间、屋面应采用现浇砼结构.5、支撑系统及模板

  (1)模板支撑系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要求,特别是底层的支撑应支设在坚硬的物体上,不能直接支设在软土上,竖向支撑应尽量垂直于地面,竖向支撑之间应相互拉接,以防失稳,造成整体坍塌.(2)模板拼缝应严密,以免水泥浆流失,造砼孔洞,麻面等,降低承载能力。

  (3)承重结构(梁、板底部模板)不能随意拆除,必须使砼达到一定强度(设计强度70-80%,悬挑构件强度100%)时方可拆模(夏天一般在21天,冬天一般在日平均气温累计达到600度),以防砼结构受到破坏。

  (4)支撑模板时,应对模板的标高及轴线进行复测(应满足层高、开间的尺寸)。

  6、钢筋工程

  (1)应选择正规生产厂家(大厂)生产的,具备出厂合格证,最好使用前将钢筋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外观检查表面不得有裂纹、疤节,螺纹钢筋纵助螺纹应均匀一致,圆钢断面应成园型。钢筋表面应成青黑色,在加工、搬运中如出现断裂,其质量可能不合格,应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雨蓬、阳台、等悬臂结构(即挑出外墙部分的板、梁应严格控制上部钢筋的位置,不能使钢筋位置放错)。(3)悬臂梁在墙体部分的尾梁长度应满足抗倾覆要求,应有专业人员进行复核。

  (4)阳台、走廊栏板配单层钢筋时,竖向钢筑应设在内侧,施工时应避免钢筋位置错误,防止栏板倾覆。

  (5)砖混结构圈梁必须沿墙贯通,不能间断,构造柱应与圈梁连成一体,增强房屋的抗震性能。

  (6)筋弯钩应为135度,弯钩平直,长度不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钢筋接头应相互错开,梁板钢筋位置应符合要求.7、予制楼板安装

  (1)予制楼板必须使用有资质的预制厂的产品,预制楼板的钢筋数量(楼板钢筋必须为予应力钢筋,直径为5毫米)规格和砼强度(不低于c30)符合规范要求,同时要对预制楼板外观检查,不能有裂纹,不能有蜂窝孔洞(砼松散)、钢筋位置必须正确,还要生产厂家提供预制楼板的出厂合格证及楼板承载力检测报告。

  (2)预制楼板上不能随意开洞、开槽.(3)预制楼板搁置长度在砼构件上(如圈梁)长度不小于80毫米。在墙体(砖墙上)不少于100毫米;安装就位时两块楼板之间应留20—40毫米间隙;安装就位时板两端下口应座浆,搁置在墙体两端的楼板孔应用砼堵实;(4)安装好的楼板之间的缝隙处理:先清理板缝内的杂质,用细石砼分两层灌捣密实,楼板之间较大的缝隙应采取现浇砼填实,在常温下养护不少于48小时,不能用砖来填补.8、水电、门窗、屋面、装饰等内容较多由时间关系,在这里就不讲了。

  9、一般基本规定(关系使用安全)

  (1)阳台拦板高度不小于1.05米,上人屋面女儿墙或栏杆(垂直杆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米,且不易攀爬)高度不小于1。05米,外窗台高度和楼梯扶手高度不小于0。9米,否则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米,梯段的净高不宜小于2.2米,套内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0。22米,高度不应大于0.2米。

  (3)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也不应少于3级.(4)厨房、卫生间应低于其它房间地坪30毫米,阳台、室外与室内地坪应有一定的高差。

  (5)施工完成的承重墙体不能随意拆除、开洞、开水平槽等。

  10、验收和使用

  (1)外观检查: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应对房屋的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墙体、板是否有明显的裂缝,外墙、窗、厨卫间、屋面等是否有渗漏现象,对水、电要做通水通电试验。(2)检查是否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约定的要求。

  农村建房纠纷案件定性

  近两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农村经济增长以及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热情又一次迸发,继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农村建房热后,各地农村新一轮建房热潮正在兴起。但由此产生的纠纷也就越来越多,下面是农村建房合同纠纷案的定性争议。

  农村建房合同纠纷的案由定性争议

  农村建房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后,涉及的首要问题即是案由的确定问题。在审判实践中,有两种案由意见:

  (一)应认定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首先,从立法的角度来看,因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和安全性要求,立法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从承揽合同中独立出来,并制定专门的法律规定予以完善规范,以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和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因此,农村的建房合同列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与立法本意相符的。其次,从农村建房的特点来看,虽然表面上是施工队提供劳务为原告建房,实际上施工队不仅提供了劳务,而且利用自已的设备和技术,按房主提供的设计图纸或相关要求施工,最后交付劳动成果。因此,农村建房已经是一个完整的小工程建设,应认定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后,从规范农村建筑市场秩序来看,司法机关将农村建房合同认定为建设施工合同,更有利于促进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实施农村建筑市场的配套政策,进一步推动农村建筑市场的规范化。

  (二)应认定为承揽合同。根据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农村建房是建房施工队按房主的各种具体要求完成建房工作,向房主交付房屋,并由房主支付一定报酬的行为,其各项特征均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同时,农村建房是比较简单的建筑活动,它无需经过严格的规划、勘察、设计等工作,而且大多数建房工程都是包工不包料的劳务工程,这与建设施工合同规范的大型、复杂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是有明显区别的。最后,农村建房合同中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为个人,从合同的权利义务来看,将农村建房合同定性为承揽合同更有利于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

  对于农村建房纠纷案的法律问题对策

  对我国农村建房中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适用法律问题对策

  我国农村建房应适用法律问题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立法与司法制度的完善,而且还涉及法律理论界与实务界人士是否对法律认识、理解的统一,以及国民法律意识水平提高。尽管如此,我们法律实务界人士仍应以现有法律法规为依据,充分理解法律精神,正确适用法律,公平、公正、合理处理农村建房中发生的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推进我国法制建设健康发展。

  (一)、农村建房适用法律及资格认定处理

  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应当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指导下,具体安排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集镇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用地规模,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近期建设工程以及重点地段建设具体安排。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照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内容,主要对住宅和供水、供电、道路、优化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体安排".第25条规定:“承担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并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建筑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第26条第1款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第83条第3款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从上述法律规定不难看到,承担我国建设施工任务的主体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施工企业,且具有依法取得的建筑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资质审查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这些规定都是国家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而设定的强制性规范.其目的就是从根本上杜绝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发生,减少国家、集体及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很显然,我国农村建房应适用的法律关键在于农民所建房屋是否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如果农民是自建低层住宅的,则应适用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超过了低层住宅的,则应适用《建筑法》的相关规定。无论适用哪种法律,只

  要承建农村房屋建设但又未取得建筑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资质审查证书的,应视为非法的建筑活动。

  (二)、正确认定房主与包工头之间合同效力及处理办法

  关于房主与包工头所订立的合同是承揽合同还是建筑合同,多年来一直存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在《中国民事审判前沿》中的倾向性观点是:《建筑法》第83条规定的农民自建是从建设主体即权利主体而言的,不论是农民自己施工,还是将工程承包给个体工匠或建筑企业建设,都属于农民自建。农民将工程承包给个体工匠施工,其建筑行为受《农村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调整,而农民将自建住宅承包给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活动应当受到《建筑法》调整。农民与个体工匠或建筑施工企事业订立的建筑施工合同都是建筑施工合同。最高法院对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民事疑难问题的倾向性观点,对于指导我们的民事审判实践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上述观点,笔者建议可以采用以下办法处理:

  (1)如果建设的是二层以下(包括两层)的房屋,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故对承建农村居民低层住房的行为,一般视为承揽行为,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范畴.其建设行为受《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调整,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从事建筑施工的个体工匠办理施工资质审批手续的范围仅限于“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而非全部建筑活动。故笔者认为,在存在个体工匠资质审查机构的地方,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个体工匠从事建筑活动应属于非法建筑活动;而在没有个体工匠资质审查机构的地方,原则上不宜就工匠没有资质而认定合同无效,特别是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外的建筑活动.另外,如果承建的工程规模比较小,比如只是一些“铺砖、挖沟、拆除改造、或者零星土建”,而并不涉及大的楼房主体建设,也可以认定属于承揽合同,而非建设工程合同。

  (2)如果个人是包清工,无论是建设多高的房屋,只提供劳务,则可以认定属于劳务(雇佣)合同。

  (3)如果建设的是两层以上的房屋,其建设活动的规范应适用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将农村建房合同定性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此时施工队因没有资质而合同无效,则可以参考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即只要质量合格,承包方可以按约定要求工程款,但同时还应当明确,承包方按约定受领工程款,也必须承担对应的约定义务,如保修、按期完工等,以贯彻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公平原则。

  (三)、准确判断雇用关系与承揽关系

  笔者通过对相关案件的分析,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房主与承建人之间是雇用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关系:

  (1)报酬的给付以工作时间还是工作效果为标准。雇佣通常以工作时间的长短作为工资的依据,而承揽人的报酬是以工作效果来判断的.(2)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进程是否由劳务提供方自行决定。如果能够自行决定,自然是承揽人,如果需要根据对方的意思来决定,则为雇员。

  (3)是谁提供工作的工具和设备。雇员一般使用雇主提供的劳动工具和设备,但承揽人一般是自备工具.(4)领取工资的方式是固定的还是一次性的。雇员领取工资的方式一般是比较固定的,但承揽人则比较自由,一般是一次性领取.(5)工作性质。如果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则为承揽人,如果该工作的目的只是单纯的提供劳务,则为雇佣.而在具体实践中,由于农村建房多是无资质的民间建筑队或个人,在签订合同时非常不规范,在法律关系的定性上还可以考虑以下具体情况:1、承建人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建个人建筑活动的,如承建人为独立承包人的一般判定为承揽关系,否则为雇佣关系。这里的独立承包人意思是指承建人以建筑业为主要职业或收入来源,具有相当工作时间和经验.2、承建人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建个人建筑活动的,应当判定为承揽关系.

  3、承建人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应当判定为承揽关系,否则按雇佣关系处理。

  4、自然人承建个人建筑活动后组织其他自然人共同施工的,如同工同酬,承建人与实际共同施工人应认定为合伙关系。承建人与实际施工人不同工同酬的,应当根据情况分别判定为分包关系或雇佣关系。

  (四)明确各方当事人法律责任

  在我国农村建房中,无论是按承揽合同还是雇用合同来确定房主与承建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均是为了分清在建房过程中发生事故而各方应当承担责任问题。下面简要分析各方当事人法律责任:

  (1)、承包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房主与承建人之间系雇用关系,根据最高院《解释》第11条第1款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这符合我国民法的公平原则.雇员为雇主完成工作,雇主为受益人,让雇主获利的同时负担风险,符合民法权利义务一致的基本原则,况且除雇主有安全设施不到位,或设备明显存在隐患等瑕疵外,雇员很难证明雇主有过错。让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才能达到利益平衡.这是因为雇员对因完成受雇任务所受损害享有的请求赔偿权利,是其享有的劳动保护权利的自然延伸,并非是基于雇用合同产生的。雇员是受雇于雇主为雇主完成一定工作的,雇主应当为雇员提供适于服务的劳动条件,实行劳动保护,改善工作环境。雇员所享有的劳动保护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任何人不能剥夺。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劳动”与“劳务"同义。

  (2)、房主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如果房主交与无资质建房人承建的是两层或一下的房屋,且该地存在个体工匠资质审查机构的,那么房主与建房人之间为承揽关系,而非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不应适用最高院《解释》第11条第2款关于发包人、分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而应适用该《解释》第10条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做、指示者选择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谓选任有过错,是指定作人对承揽人的选择有明显过错,如明知承揽人没有从业资格而选任。如果需要个体工匠有资质,而房主明知个体工匠没有资质而使用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外,如果房主交与无资质建房人承建的是两层或一层的房屋,且该地存在个体工匠资质审查机构的,房主仍然应就其选任有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外,如果房主交与无资质建房人承建的是两层或一层的房屋,且该地不存在个体工匠资质审查机构的,房主与承建人之间为承揽关系的,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按照承建人与雇员之间的雇用合同关系,由承建人承担全部责任。

  3、无论是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外或内,如果房主交与无资质承建人承建的是两层以上房屋的,仍应受《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因此,对于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应适用最高院《解释》第11条第2款关于发包人(房主)、分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

  村镇村(居)民个人建造住宅,依法由符合法定条件的个体工匠施工的,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不承担赔偿责任。村镇村(居)民个人建造住宅,由不具备法定条件的个体工匠施工,在建房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建造活动由他人承包并由其寻找人员、安排施工,施工人员发生伤亡的,承包人作为雇主承担赔偿责任.2、建造活动中由他人召集或介绍施工人员,报酬由建房人直接支付,召集人或者介绍人与其他施工人员同工同酬,发生伤亡的,建房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召集人对建造活动进行指挥、管理,由于指挥、管理不当造成伤亡的,建房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召集人追偿。

  (3)、受害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27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

  人不承担责任"。受害人自身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或故意的,应当减轻或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民事关系本来是千变万化的,法律无法穷尽。虽然我国农村建房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但法律实务界人士仍应以现有法律法规为依据,充分理解法律的精神,正确适用法律,公平、公正、合理处理农村建房中发生中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使各方当事人能真正的感受到人民法院判决的公正性。

篇五:农村自建房房屋施工承包合同法律适用

  

  。农村自建房施工清包标准合同(完整版)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

  业

  主(以下称甲方):

  承建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在定海区白泉镇米林社区下份一弄17号修建三层私人房屋一栋,由乙方承包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房屋修建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筑工程(以下称本合同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结构:半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建筑面积待主体建筑完工后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二、工程承包形式

  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三、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合同工程项目的施工、完工、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本房屋工程项目包括:

  1、甲方将房屋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含放样、平整、基础、地下架空层、框架柱、梁、墙体、楼梯、现浇楼面和地面、隔热层、屋顶、盖瓦、天沟、阳台、露台、化粪池、现浇混凝土、地面、门前台阶及砼垫层、做地平、内外墙砌筑和粉刷、外墙立面及装饰等;-可编辑修改-

  。农村自建房施工清包标准合同(完整版)2、装模、拆模、扎钢筋、水电施工及管线敷设、落水和给排水管道施工等;

  3、地下架空层、屋面和卫生间做好防水、防渗处理;

  4、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混凝土、钢材、水管、下水管、水电材料等。

  5、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搅拌机、小型吊机、模板、撑树、脚手架、铁钉、铁丝、止水螺杆、码钉、扎丝、用材及生产和生活用具等。

  6、未提及部分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工程期限

  1、本合同乙方进场时间为

  年

  月

  日,整个工程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合同工期共

  个月。

  2、本条款所规定的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内的工程实体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

  3、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如期达到,不允许延误。如甲方认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进度太慢,不能满足确保关键工期的要求,甲方可指示乙方加快进度或修改原施工计划。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提出任何的补偿。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开工前作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经过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将作为本合同书的一部分。

  5、甲方保留对工程暂时停工的权利,乙方不应拒绝。

  五、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和《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并符合本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如出-可编辑修改-

  。农村自建房施工清包标准合同(完整版)现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按照市场价格赔偿甲方。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或未明确要求的部分,应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3、无论甲方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乙方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甲方的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4、建好后的房屋、门窗洞口和地面须平整、光滑,墙壁无空鼓、无裂缝,屋面无渗水;

  5、钢筋制作、安装严格按照相关工艺及规范进行施工,钢筋两端须折弯连接,应保证梁、柱、楼板、楼梯等结构稳固。

  6、房屋主体一层到屋顶外墙砌24厘米厚实体墙,各楼层之间采用钢筋混凝土的围箍梁及钢筋混凝土的立柱整体连接。

  7、无论工程材料是否有由甲方供应,均不解除乙方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乙方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条件的,乙方应按甲方或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或重做,并承担返工、修改或重做的相关费用,乙方拒不履行返工、修改或重做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未付款项;

  9、房屋主体自竣工甲方验收合格时起,乙方保质期为壹年,无质量问题的,到期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质保期内,如果房屋出现漏水,沙灰墙体开裂等施工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房屋问题反馈后,应迅速及时的进行处理,如超过5天仍未处理,甲方有权单方面另请-可编辑修改-

  。农村自建房施工清包标准合同(完整版)人处理,工时费及材料费从质保金中扣除。

  六、工程价款

  1、本合同价费用为完成本合同工程项目的不含材料费用的其他全部费用。本工程造价¥216.00元/㎡,结算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各楼层不重叠计算。

  2、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明确和隐含的全部责任,以及为工程的正确施工、试验、检验、维护、保养、完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和物品(不含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费)。

  3、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劳务、施工机械工具、制造、运输、安装、试验、调试、测试、维护、管理、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权利、义务等所应有的费用。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提出的任何建议、方案、要求,不管乙方是否采纳,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除非因甲方要求而引起规模、标准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变化可由双方协商进行合同费用调整外,其余一切情况合同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

  5、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以外,合同价适用于合同文件中规定或包括的任何项目的任何实施方法,乙方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或改变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

  6、乙方采用的任何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均应得到甲方的批准和认可。如乙方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未得到甲方批准,由此引起的费用、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施工进场前,甲方预付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此款项其中¥2000.00元当作保险资金,用于乙方为其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专用款,乙方不得挪做他用。

  -可编辑修改-

  。农村自建房施工清包标准合同(完整版)2、乙方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即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3、乙方完成第二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即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4、乙方完成第三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即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5、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即支付至乙方工程款总额的95%。

  6、剩余的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按本合同的第五条第9款支付。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施工中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乙方必须重点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应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及时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监督;

  4、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施工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伤亡,或因施工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伤等事故,一切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和费用,但因各种原因导致甲方实际支付相关赔偿款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可编辑修改-

  。农村自建房施工清包标准合同(完整版)扣除。

  5、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不安全责任事故,包括乙方施工人员在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和对工地周围过路行人车辆的可能发生的伤害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应对工地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每一项工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投保,发放安全防护用品等,配备专职安全员。

  7、乙方必须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并符合环保要求。

  九、质量保修

  1、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明确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本合同约定本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限30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5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未明事项,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进行。

  十、甲方责任

  1、提供图纸,并解决图纸不明地方。

  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的工作内容和进度,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3、保证供应施工所需材料。

  4、水电施工由甲方另行分包。

  十一、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和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

  -可编辑修改-

  。农村自建房施工清包标准合同(完整版)2、乙方所需机械、工具、模板及铁丝、铁钉等低价易耗品由乙方自己提供,生活、伙食自理。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如图纸不明白的地方提前提出,确保工程按质按时完成。

  4、水电线路采取预埋施工,乙方必须配合水电工(强弱电、给排水)进行线路预埋。

  5、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5天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甲方迅速筹备。

  6、每道工序完成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

  7、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并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十二、延期及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甲方可从应向或即将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2、本合同误期赔偿费每天按合同总价的1%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3、甲方如未按乙方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有关材料,造成乙方停工待料,施工工期顺延,乙方所受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承揽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返工修理或重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其他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十三、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和保管

  -可编辑修改-

  。农村自建房施工清包标准合同(完整版)1、甲方负责本合同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供应,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的材料、设备的采购提供协助、指导和搬运。

  2、乙方除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给出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供货计划外,还应在施工过程中提前5天提出材料、设备的采购的通知。

  3、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节约用料,必须按照图纸及规范严格下料,如出现验收不合格导致的返工,所需材料及工费由乙方负责。乙方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如出现余料各品种超过200kg,由乙方自负损失。

  4、工地交货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无论何时均不对乙方的施工机具、设备、临时设施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和争议解决办法

  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本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双方自愿共同遵守本合同,各自履行合同责任,如一方违约,应支付给对方¥5000.00元的违约金。

  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乙方必须尽快支付给工人,不得挪用,如造成人工工资问题,甲方一概不负责任,后果由乙方自负。

  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提请舟山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5、顶层层面加浆磨光由乙方负责施工,甲方在总工程款之外另行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6、屋顶骨架制作由甲方负责木材加工,乙方负责搬运及安装。

  7、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五、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可编辑修改-

  。农村自建房施工清包标准合同(完整版)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以上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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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农村自建房房屋施工承包合同法律适用

  

  关于农村建房施?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导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城市房地产建设愈加激烈和饱和的情况下新农村建设的热情也持续?涨,并且在我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度不断加强的情况下,农村翻新房屋也逐年增多。然?由于农村建房市场的繁荣,建房主与承建?之间根据各??场和利益的不同,摩擦和纠纷也逐渐增多,并且在我国对农村?建房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学界对农村建房合同的相关理论没有?分深?探讨的情况下,?法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各样的关于农村建房施?合同所产?的纠纷进?明确规范的规制。基于此,本节以因农村建房施?合同产?纠纷的案件裁判?书为研究对象,以2017年以来?民法院作出的相关裁判?书为主要范围,归纳、提炼农村建房施?合同裁判的理念和趋势,以期对我国案例的研究来指导司法实践,并希望对此进??些有益的探讨。截?

  2021年12?,在中国裁判?书?中输?“农村建房施?合同”(案由)检索出民事裁判?书

  47917篇,其中,由最??民法院审判的有2篇,由?级?民法院审判的有368篇,由中级?民法院审判的5366篇。本节选取其中5例典型案例梳理其裁判规则。在具体案例的选取上,本节遵循以下“三个优先”原则。第?,优先选择审判层级较?的裁判?书。第?,优先选择中国裁判?书?公布的裁判?书。第三,优先选择审判?期较近的裁判?书。通过形式和内容两个??的筛选,本节最终选择(2020)闽04民终

  2241号、(2020)豫16民终5487号、(2020)吉07民终1605号、(2020)鲁06民终2472号、(2019)川05民终277号这5篇裁判?书作为本节研究标的。基本理论1.农村?建房的定义及认定标准?建房泛指拥有?有?地的单位和个?,??组织并通过雇佣他?施?来建造房屋和建筑,?般来说?建房主要出现在我国农村地区,即农村居民根据?建房的?式来满?个?居住的需要。由于《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3条第3款:“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本法。”中表明我国对农村?建房建设的规范应当以是否认定为农民?建低层住宅为限?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农村建房施?合同的纠纷中,对农民?建低层住宅的认定尤为重要。?其中对农民?建低层住宅的认定标准我国?前并?法律明?规定,但在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意见》第3条第(三)

  项:“针对村?建设整体规划范畴内的农民?建双层(含双层)下列住宅(下称农民?建低层住宅)。”中规定农民?建低层住宅为两层以下(含两层)的的住宅,由此可知当农民?建住宅的住宅层数为两层以上(不含两层)时应当适?《建筑法》的相关规定。2.农村建房施?合同的性质解决农村建房施?合同纠纷的前提是确定农村建房施?合同的性质,然?学界和实务界对合同的性质仍有不同认定:其?将其认定为建设?程合同,其?将其认定为承揽合同。建设?程施?合同是指承包?进??程建设,发包??付价款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按照定作?的要求完成?作,交付?作成果,定作?给付报酬的合同。由于建设?程合同系属?种特殊形式的承揽合同,?法将建设?程施?合同从承揽合同中独?出来,并制定了专门的法律规定予以完善规范,以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和保证建设?程的质量。a因此将农村建房施?合同认定为建设?程合同,???能够规范农村建房的标准,维护农村建筑市场的秩序,另???根据2011年2?18?最??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最??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11〕41号)第?次修正)可知“农村建房施?合同纠纷”?属于第四部分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中的“建设?程合同纠纷”,与建设?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程

  施?合同纠纷、建设?程监理合同纠纷、建设?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等是并列的,因此也意味这我国最??民法院也将农村建房合同明确为建设?程合同。然?由于我国的农村?建房还包括农民?建低层住宅,如果将此种情况下形成的农村建房施?合同也认定为建设?程施?合同不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且根据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此种住宅建设达成的合同认定可知,对于住宅楼楼层为两层以下(含两层)的农民?建低层住宅建设所引发的纠纷,都认定为承揽合同??建设?程施?合同。因此根据?法要求和司法实践的具体做法可知农村建房施?合同为建设?程施?合同,但在所承建住宅为农民?建低层住宅的,双?达成的农村建房施?合同为承揽合同。实务要点?:农村?建房未按规定发包给有资质承包??使《施?合同》?效的,即使房屋未经验收但发包?已实际占有并使?的,承包?仍可参照?效合同的约定请求?付相应的?程价款案例名称:林某1林某霖、林某明农村建房施?合同纠纷案审理法院:福建省三明市中级?民法院案号:(2020)闽04民终2241号【争议点】林某霖因与林某明、林某潮之间的农村建房施?合同引发纠纷,该案历经福建省尤溪县?民法院?审,福建省三明市中级?民法院?审两个阶段。在?审中,当事?林某明能否要求林某霖?付建房?资产?争议。【法院认为】在本案中,由于案涉农村?建房的建房层数已达到四层,因此不应认定为属于《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第83条第3款“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本法。”中的农民?建低层住宅,并且,由于农村建房施?合同纠纷适?建设?程施?合同的相关规定,因此案涉农村?建房适?《建筑法》第26条“承包建筑?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程。禁?建筑施?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其他建筑施?企业的名义承揽?程。禁?建筑施?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使?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程。”的规定。但是,由于承包?林某明系在未取得建筑施??业的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为林某霖的?单元共计四层楼房建房施?的,因此林某明与林某霖签订的《建房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应属?效合同,但是根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程施?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关于“建设?程施?合同?效,但建设?程经竣?验收合格,承包?请求参照合同约定?付?程价款的,应予?持”的规定可知,虽然《承包合同》?效,但在?程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承包?林某明仍然可以参照《承包合同》请求林某霖?付?程价款。?在本案中,虽然林某霖与林某明并未就案涉农村?建房进?验收并当?结算,但案涉农村住宅已实际交付给林某霖,林某霖已经实际占有并使?,因此应当认定林某霖接受了案涉楼房,林某明也可参照《承包合同》的约定请求林某霖?付?程价款。实务要点?:在农村建房施?合同纠纷中,虽然未达成书?《施?合同》,但房屋质量需满?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的的特定履?标准,如未满?,则可请求承包?承担?定的房屋质量修复费

  案例名称:张某、温某永农村建房施?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周?市中级?民法院案号:(2020)豫16民终5487号【争议点】张某因与温某永之间的农村建房施?合同引发纠纷,该案历经河南省太康县?民法院?审,河南省周?市中级?民法院?审两个阶段。在?审中,当事?张某就温某永是否对房屋存在质量缺陷所产?的修复费?和鉴定费承担?定的赔偿责任产?纠纷。【法院认为】本案中,虽然张某因与温某永未就农村?建房的建设?程签订书?的建房协议,但温某永根据其建房经验和技术,张某的建房思路和对所建房屋的?头要求,双?已构成以温某永作为承揽?按照定作?即张某的要求,完成建房并交付房屋,张某?付?定报酬作为对价的承揽关系。由于案涉房屋为农村?建房屋,且?前全国对农民?建住宅的建筑质量标准并没有统?的规定,定作??多是根据??的?房需要和?般认知对承建?进??头要求,因此对该房屋质量标准的要求应以满?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的的特定履?标准即可。因此,在双?对所建房屋质量标准未作明确的规定,只是笼统的约定了?程内容的情况下,对案涉房屋的质量标准应达到能够安全使?居住即可。?作为承建?应当承担保障房屋满?安全居住并在?定期限内对房屋质量问题承担责任的义务。因此在经法院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根据该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显?案涉房屋存在质量缺陷?需采取修复加固措施且定作?对此有过失的情况下,承建?温某永仍应当承担?定的因房屋存在质量缺陷所产?的修复费?及鉴定费?。实务要点三:即使房屋主体质量达到政府标准,农村?建房户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绝?付剩余?程价款的,?民法院仍予?持案例名称:王某娟与刘某瑞农村建房施?合同纠纷案审理法院:吉林省松原市中级?民法院案号:(2020)吉07民终1605号【争议点】王某娟与被刘某瑞因农村建房施?合同产?纠纷,该案历经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民法院?审、吉林省松原市中级?民法院?审两个阶段。?审中当事?双?就刘某瑞是否应该给付拖?的?程款产?纠纷。【法院认为】本案中,双?就案涉农村?建房达成的施?协议及补充协议为各?的真实意思表?,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合法有效,因此双?也应当根据有效的合同约定履?各?的义务,即施??王某娟依约建设房屋后刘某瑞?付相应的?程价款。由于案涉农村?建房为地震后农村危房改造项?,因此该区政府对此农村?建房的建造标准和质量均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该规定经松原市宁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确表?仅为对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的规定。由于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不等于房屋不存在质量问题,因此,即使有政府部门出具

  的显?案涉房屋主体质量合格的证明,也不能表明案涉房屋的质量也不存在问题,因此在王某娟承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即使该房屋已达到政府规定的质量标准,刘某瑞仍可以案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施??王某娟未完全履?合同义务为由拒绝?付剩余的?程价款。实务要点四:在农村建房施?合同纠纷中?民法院对当事?之间构成农村建房施?合同关系的认定应根据建房图纸、建房资?明细及所建房屋宅基地证明来综合判断案例名称:曹某鹏、于某蓝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审理法院:?东省烟台市中级?民法院案号:(2020)鲁06民终2472号【争议点】曹某鹏因与于某蓝房屋买卖合同引发纠纷,该案历经烟台市牟平区?民法院?审、?东省烟台市中级?民法院?审两个阶段,在?审中当事?曹某鹏、于某蓝就双?究竟构成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亦或是农村建房施?合同法律关系产?争议。【法院认为】本案中,由于双?并未签订任何形式的书?协议或合同,?在于谋蓝提供的七张收款收据中,七张收据上的签名仅有?张不为曹某鹏本?所签,虽收据上均载明“预收楼定?”、“收到于新蓝房款”等字样,但根据?般的交易习惯仅能证明曹某鹏和于某蓝双?构成房屋买卖关系。并且由于曹某鹏在主张其与于某蓝存在农村建房施?合同关系时并未提交关于建房图纸、建房?出资?明晰等能够证明农村建房施?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且根据曹某鹏所在的张?村会议记录中也已明确记载”外村不准迁?户?,?地证房产证村统?办,?地证是集体使?证”的内容,因此,在于某蓝没有该村户?并且在该村没有宅基地的情况下,曹某鹏主张其与于新蓝之间为委托建房承揽关系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在认定是否属于农村建房施?合同关系的应当根据建房图纸、建房资?明细及所建房屋宅基地证明来综合判断。实务要点五:在农村建房施?合同纠纷中,施???资?法确定结算的,?民法院可依职权指定具有长期施?经验和相关资质的?员根据?程量确定案例名称:曾某海、许某敏农村建房施?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四川省泸州市中级?民法院案号:(2019)川05民终277号【争议点】曾某海、许某敏因与陈某忠农村建房施?合同引发纠纷,该案历经四川省叙永县?民法院?审、四川省泸州市中级?民法院?审两个阶段。在?审中当事?双?就施?的???资如何确定产?争议。【法院认为】

  本案中,由于双?已形成合法有效的农村建房施?合同,因此合同双?均应按照有效的合同约定履?。因此在施??陈某忠依据合同约定完成房屋建设之后,曾某海及许某敏应当?付对应的价款,即陈某忠和共同施?的?员应当得到合同约定与施??程量相应的???资。但是由于双?并未就此进?结算,因此需要经国家正规鉴定机构依据鉴定结论对施???资进?确定。然?由于案涉房屋的施??程量被国家正规鉴定机构确定没有正规设计图纸、验收图纸不进?鉴定。在此情况下为明确案涉房屋的施?量来确定相关???资,解决当事?双?之间的?盾,法院能够依职权指定具有长期从事农村宅基地房屋建设的有资质?员对案涉房屋的?程量进?计算,在最?限度内实现准确的?程量衡量基础上也能保障双?之间的公平,并且也符合当地的民间交易习惯。因此在农村建房施?合同纠纷中,施???资?法确定结算的,?民法院可依职权指定具有长期施?经验及相关资质的?员根据?程量确定。结

  语由于农村建房施?合同是指农村建房户与施??为建设房屋?签订的明确双?权利义务的协议,其在性质上属于建设?程合同,并且根据所建房屋层数的不同?将其细化为:建设楼层为两层以下(含两层)的农民?建低层住宅和建设楼层为两层以上(不含两层)的农村?建房屋,依据住宅建设层数的不?致,?将农村建房施?合同具体认定为承揽合同或建设?程施?合同两种,在认定合同效?时也应当依据承揽合同或建设?程施?合同的规定具体判断。因此,?民法院在审理农村建房施?合同纠纷案件时,若出现以下?种情况的,?民法院应当予以?持:其?,因定做?过失?使得双?未达成书?的《施?合同》,由于房屋质量仍应满?安全使?的标准,因此请求承包?仍然承担?定的房屋质量修复费的;其?,虽然房屋主体质量已经达到了政府要求的标准,但农村?建房户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绝?付剩余?程价款的;其三,承包?请求?付?程价款时,其以在农村?建房的建设规模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需要有相应资质承包?承建,由于没有发包给有资质承包??使双?的《施?合同》?效,但是发包?已实际占有并使?,尽管所建房未经双?验收、书?结算的,其仍然可依据因建设?程施?合同?效但?程经竣?验收合格,?请求参照合同约定?付?程价款。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判断是否属于农村建房施?合同关系时,应当综合建房图纸、建房资?明细及所建房屋宅基地证明来判断。最后,如果出现施???资?法依据鉴定?程量来确定结算的情况,为解决纠纷,实现最?限度的公平,?民法院可依职权指定具有长期施?经验和相关资质的?员对?程量确定,从?确定施??的?资。来源:判例研究编辑部【版权声明】:本?图?转载于?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禁??于商业?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严俊律师

篇七:农村自建房房屋施工承包合同法律适用

  

  农村自建房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相关土地使用权和建房资质,现委托乙方承包甲方的自建房屋施工项目,乙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完成施工任务: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甲方自建房屋施工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地点

  工程位于甲方拥有的土地上,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内容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要求,负责施工工程。

  乙方负责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质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建筑材料,保证工程质量。

  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现场管理和卫生清洁。

  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处理。

  第四条

  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为____个月/日历天,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工程期限延长或缩短,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元人民币。

  工程款项分期支付,乙方应按照下列方式支付:

  (1)工程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________%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过程中,甲方应按照工程进度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工程款项。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必要变更工程内容、工程进度等,双方应通过书面变更协议进行协商。

  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工程内容或工程进度的,应重新制定施工方案,并由甲方确认后执行。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工程内容或工程进度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工程质量保证和验收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标准和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保证施工质量。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邀请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如甲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及时予以整改,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工程质量保证期为____年/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工程期限内,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完成,如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材料、设备等存在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如未及时通知甲方,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如未按照要求使用优质建筑材料,或施工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如逾期未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九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合同签订及履行的各项事宜互相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如因一方泄密,造成对另一方损失的,泄密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终止。

  双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如需补充条款,应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终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乙双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

  (2)因乙方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

  (3)因甲方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

  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工或者施工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解除后,双方应进行结算,并在解除后7个工作日内结清欠款。若甲方应付款项未结清,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欠款,并按照约定计算利息。

  第十四条

  通知送达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需要通知的,应以书面形式发送通知,通知送达应当采用挂号信、快递等方式。

  双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化,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未通知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为______,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变更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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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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