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智慧法院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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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智慧法院3篇

2023-04-30 19:48: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篇一:打造智慧法院

  

  智慧法院建设方案及应用场景

  智慧法院是指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法院

  高度智能化的运行与管理。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最高法院在当前信息技术快速发展

  的形式下提出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对于提高审判质效、服务法官办案、方便群众诉讼、推进法院精细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方案以最高人民法院业务指导意见、“天平工程”以及技术规范为标准,结合在法院信息化建设经验,融入先进科学的架构模型、开发工具,为用户提供完整的法院信息化解决方案。

  智慧法院旨在提高司法效率、优化司法服务、提升司法公信力,从而实现“智慧司法”。

  其应用场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智慧诉讼辅助应用

  智慧法院可以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大量的法律文本进行处理和分析,从而为法官提供更准确、更快速的法律文本的搜索和分析服务。此外,智慧法院还可以自动生成诉讼文书,协助法官提高办案效率。

  1.

  智慧诉讼辅助的应用场景

  a)

  人工智能技术在智慧诉讼辅助中的应用

  智慧法院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大量的法律文本进行处理和分析,从而为法官提供更准确、更快速的法律文本的搜索和分析服务。例如,智慧

  法院可以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对案件中的文本进行分析和处理,提供法官所需的相关信息,协助法官更快地找到相关的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从而在案件审理中做出更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b)

  智能化的法律文书生成

  智慧法院可以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自动生成诉讼文书,协助法官提高办案效率。例如,智慧法院可以利用机器学习技术,对案件信息进行分析,自动生成诉讼文书、调查报告等,从而减轻法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c)

  智慧法庭技术的应用

  智慧法院可以利用智慧法庭技术,对庭审过程进行记录和处理,提高庭审效率和质量。例如,智慧法庭可以利用语音识别技术、语言翻译技术等,实现庭审录音、实时翻译,从而减少人工翻译的工作量,提高庭审效率。

  d)

  智能判决辅助

  智慧法院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案件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为法官提供更准确的案件定性、量刑等方面的建议,协助法官做出更准确的判决。例如,智慧法院可以利用机器学习技术,对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进行分析和比对,提供相关案例和建议,帮助法官做出更准确的判决。

  总之,智慧诉讼辅助是智慧法院的重要应用方向之一,可以在司法效率、司法服务、司法公开、司法风险控制等方面都发挥重要作用,为司法体系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2.

  智慧诉讼辅助的实现方式

  智慧诉讼辅助作为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在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构建智能化的案件管理系统

  智慧法院需要构建一个智能化、数字化的案件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全链路的数据收集、分析和应用。该系统需要包含案件审批、归档、查询、统计等功能,同时还需要与其他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共享。案件管理系统是智慧法院建设的基础工程,也是实现智慧诉讼辅助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建立智能化的文书生成系统

  智慧法院需要建立智能化的文书生成系统,实现智能化的文书自动生成。该系统需要结合法律文本分析和机器学习技术,实现自动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自动生成各种诉讼文书和调查报告。文书生成系统可以减轻法官的工作量,提高办案效率,使审判工作更加精准和高效。

  三、采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案件分析和判决辅助

  智慧法院需要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对案件进行分析和挖掘,实现智能化的判决辅助。该技术可以从庞大的案例库中提取相关数据,结合机器学习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对案件进行定性、量刑等方面的辅助判决。此外,采用人工智能技术还可以对庭审进行语音识别和实时翻译,提高庭审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智慧法庭建设

  智慧法庭建设是智慧诉讼辅助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法庭需要采用多种技术手段,如语音识别、视频会议、虚拟现实等,实现庭审的远程化、数字化、智能化。智慧法庭可以提高庭审效率和质量,同时还可以满足当事人之间的跨地区、跨境诉讼需求,促进司法公正和便利。

  五、加强智慧法院人才培养

  智慧法院建设需要大量的信息技术人才和法律人才。因此,智慧法院需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构建一支高素质、专

  业化的法律和技术人才队伍。此外,智慧法院还需要加强科技创新和实践探索,积极探索更多的智慧诉讼辅助的应用模式和技术手段。

  总之,智慧诉讼辅助是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在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实现多方面的措施。只有通过不断的创新和实践,才能够实现智慧诉讼辅助的全面落地和有效实施。

  二、智慧案件管理

  智慧法院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对案件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为法官提供更准确的案件定性、量刑等方面的建议,也可以对案件流程进行智能化管理,更好地提高案件的处理效率。

  1.

  智慧案件的实现方式

  智慧案件管理是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目的是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案件信息的数字化、智能化和协同化,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和质量。其实现智慧案件管理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a)

  构建智能化的案件管理系统

  智慧法院需要构建一个智能化、数字化的案件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全链路的数据收集、分析和应用。该系统需要包含案件立案、审批、归档、查询、统计等功能,同时还需要与其他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共享。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对案件信息的快速获取和处理,为办案人员提供实时、准确的信息支持,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b)

  实现智能化的案件筛选和分配

  智慧法院需要借助信息化技术,实现智能化的案件筛选和分配。通过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技术,可以对案件进行自动筛选和分类,实现案件的快速分流。同时,可以通过智能化的案件分配系统,将案件分配给最适合处理该案件的法官或工作人员,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c)

  加强案件信息的共享和协同

  智慧法院需要建立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同办案。可以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协同办案平台,实现对案件信息的快速共享和传递,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可以通过协同办案平台,实现部门之间的协同办案,提高司法工作的协同性和效率。

  d)

  实现智能化的案件审批和处理

  智慧法院需要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智能化的案件审批和处理。可以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和机器学习技术,实现对案件材料的自动分析和处理,并提供智能化的审批建议。同时,可以通过智能化的办案平台,实现对案件的快速处理和审批,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e)

  加强案件数据的挖掘和分析

  智慧法院需要加强对案件数据的挖掘和分析,实现对案件信息的深度分析和应用。可以通过数据挖掘和机器学习技术,对案件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提取有用的信息和规律。同时,可以通过应用案例库和智能化的分析工具,为办案人员提供智能化的分析和判断支持,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实现智慧案件管理需要在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实现多方面的措施。只有通过不断的创新和实践,才能够实现智慧案件管理的全面落地和有效实施。智慧案件管理将成为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支撑,提高司法工

  作效率和质量,推动司法现代化建设。

  三、智慧司法公开

  智慧司法公开是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智慧司法公开是指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司法信息的数字化、智能化和公开化,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透明、高效的司法服务。例如,智慧法院可以将庭审直播等信息进行记录和存储,确保信息不被篡改或删除,保证公开透明的司法过程。实现智慧司法公开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a)

  构建数字化的司法公开平台

  智慧法院需要构建一个数字化的司法公开平台,实现对司法信息的数字化、整合、共享和公开。该平台需要包含法律文书、裁判文书、审判流程、庭审记录等信息,同时还需要为公众提供智能化的查询和分析功能。通过数字化的司法公开平台,公众可以快速、方便地了解司法信息,提高司法公开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b)

  实现智能化的司法信息分析和应用

  智慧法院需要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智能化的司法信息分析和应用。可以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和机器学习技术,对司法信息进行自动分析和处理,并提供智能化的查询和推荐服务。通过智能化的司法信息分析和应用,公众可以快速、准确地获取所需信息,提高司法信息的利用价值和公开效果。

  c)

  加强司法公开的宣传和推广

  智慧法院需要加强司法公开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司法素质。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社交媒体、移动应用等渠道,加强对司法公

  开政策和实践的宣传和推广。同时,可以开展司法公开的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对司法公开的认识和理解。

  d)

  推动司法大数据的开放和共享

  智慧法院需要推动司法大数据的开放和共享,提高司法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可以通过开放司法数据接口、建立数据共享平台等方式,促进司法数据的共享和利用。同时,可以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实现对司法数据的深度分析和应用,为公众提供更加丰富、准确、智能的司法信息服务。

  e)

  加强司法公开的监督和评估

  智慧法院需要加强司法公开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司法公开政策的落实和效果。可以通过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定期组织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加强对司法公开政策的监督和评估。同时,在评估中要注重公众反馈和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司法公开政策和实践。

  综上所述,实现智慧司法公开需要在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实现多方面的措施。只有通过不断的创新和实践,才能够实现智慧司法公开的全面落地和有效实施。智慧司法公开将成为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支撑,提高司法公开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司法现代化建设。

  四、智慧司法服务

  智慧司法服务是指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精准的司法服务。例如,当事人可以通过智慧法院的在线预约系统,直接预约法官庭审时间,减少了等待时间和人力资源的浪费。实现智慧司法服务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a)

  构建智能化的司法服务平台

  智慧法院需要构建一个智能化的司法服务平台,将司法服务的各个环节进行数字化、智能化、集成化处理。该平台应包含在线立案、在线审批、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等服务,同时还需要提供智能化的查询、推荐、咨询和预约等功能。通过智能化的司法服务平台,当事人和律师可以快速、方便地获取司法服务,提高司法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b)

  推进智能化的司法调解

  智慧法院需要推进智能化的司法调解,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纠纷调解的智能化和自动化。可以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和机器学习技术,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并给出智能化的调解方案。通过智能化的司法调解,可以提高调解的效率和准确性,减轻司法压力,促进纠纷的和谐解决。

  c)

  实现智能化的司法审判

  智慧法院需要实现智能化的司法审判,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审判程序的智能化和自动化。可以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和机器学习技术,对案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并给出智能化的审判结论。通过智能化的司法审判,可以提高审判的效率和准确性,减轻司法压力,促进案件的公正审理。

  d)

  加强智慧司法服务的宣传和推广

  智慧法院需要加强智慧司法服务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智慧司法服务的认识和理解。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社交媒体、移动应用等渠道,加强对智慧司法服务政策和实践的宣传和推广。同时,可以开展智慧司法服务的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对智慧司法服务的接受和支持。

  e)

  推动智慧司法服务的评估和监督

  智慧法院需要推动智慧司法服务的评估和监督,确保智慧司法服务政策的落实和效果。可以通过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定期组织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加强对智慧司法服务政策的监督和评估。同时,在评估中要注重公众反馈和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智慧司法服务政策和实践。

  综上所述,实现智慧司法服务需要在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实现多方面的措施。只有通过不断的创新和实践,才能够实现智慧司法服务的全面落地和有效实施。智慧司法服务将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精准的司法服务,促进司法现代化建设。

  五、智慧司法风险控制

  智慧司法风险控制是指通过智能化技术手段,对司法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识别、评估和控制,旨在保障当事人和社会的合法权益。例如,智慧法院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对诉讼当事人进行风险评估,提供相关的风险提示和预警,帮助法院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在实现智慧司法风险控制方面,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a)

  构建智能化的司法风险控制系统

  智慧法院需要构建智能化的司法风险控制系统,该系统应包含风险预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等功能。在风险预测方面,可以利用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技术,对司法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以便提前采取措施。在风险识别方面,可以利用智

  能化技术手段,对案件、当事人、律师等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识别出可能存在的风险。在风险评估方面,可以利用评估模型和评估指标体系,对风险进行评估,以便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在风险控制方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如加强监管、限制访问、加强审查等,以控制风险。

  b)

  加强智慧司法风险监管和管理

  智慧法院需要加强智慧司法风险监管和管理,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可以制定风险管理责任制,落实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可以开展风险管理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法官、律师等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以便更好地识别和控制风险。

  c)

  实现智能化的风险提示和预警

  智慧法院需要实现智能化的风险提示和预警机制,及时提醒和警示当事人、律师等相关人员存在的风险。可以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和机器学习技术,对案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自动发现存在的风险,并通过短信、邮件、微信等渠道进行提示和预警。通过智能化的风险提示和预警,可以帮助当事人和律师更好地掌握案件进展和风险状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d)

  保障智慧司法信息安全

  智慧法院需要保障智慧司法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破坏等风险。可以加强智慧司法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加密传输、权

  限控制、入侵检测等,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可以加强对司法信息的监测和监管,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安全测试,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漏洞和风险。

  总之,智慧司法风险控制是智慧法院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智慧司法风险控制需要在技术、管理、监管等方面实现多方面的措施。只有通过不断的创新和实践,才能够实现智慧司法风险控制的全面落地和有效实施。智慧司法风险控制将为当事人和社会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司法服务保障。

  综上所述,智慧法院的应用场景非常广泛,可以在司法效率、司法服务、司法公开、司法风险控制等方面都发挥重要作用,为司法体系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篇二:打造智慧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江苏智慧法院建设十大典型事例

  (2022年5月30日)

  目录

  .建设智能预警系统助力防范“套路贷”虚假诉讼

  一江苏高院“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

  .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

  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

  —江苏高院区块链平台应用系统

  .建设一站式维权平台打造全域诉服体系新动能

  一苏州中院“全域诉讼服务系统”

  .推进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

  夯实无纸化办公办案基础

  一苏州中院“数据加工工场”系统

  .推进内外网系统融合应用

  打造智慧庭审新模式

  一南通法院“支云”庭审系统

  .打造智慧警务云平台推进警务管理规范有序

  一南通中院“智慧警务云平台”

  .织密信息“防护网”切实防范廉政司法风险无疏漏

  一南京中院“特殊代理人预警系统”

  .探索物联网技术司法应用创新智能化执行新途径

  一无锡中院“物联网+执行”系统

  .管理更“智能”改革生“效能”

  一盐城中院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

  .智慧送达

  开启集约送达新模式

  一宿迁中院“宿法智达”系统

  .建设智能预警系统助力防范“套路贷”虚假诉讼

  一江苏高院“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

  【基本情况】

  “套路贷”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常见形式和敛财的重要手段,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套路手法不断翻新,防范和识别难度

  大。为服务法官更加科学、准确地甄别“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服

  务精准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

  展,切实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江苏高院在全国法院率先建设

  “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智能预警系统包含系统首页、态势分析、人群画像、风险放贷人

  预警、已结案件预警、综合检索、诉讼代理人分析、重点关注、工作

  成果、职业放贷人名录、文件资料等功能模块,依托大数据分析、人

  工智能技术,实现风险人员、风险案件的智能识别与预警,辅助法官

  快速甄别发现“套路贷”虚假诉讼。

  【主要成效】

  智能预警系统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和智能算法等技术,通过汇聚

  和分析法院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构建“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算法

  模型,设置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等案由的监督识别点,建立对“套路

  贷”虚假诉讼案件和当事人的大数据智能画像,实现“套路贷”虚假

  诉讼自动预警、科学认定、全面打击和源头防范,帮助法官在办案中

  精准高效地甄别防范“套路贷”虚假诉讼。

  自系统上线以来,江苏法院干警共使用502.7万人次,成功从

  2013年以来的118万余名原告中,识别出5级高风险放贷人5776人、4级风险放贷人6754人,从175万余件民间借贷等七类案由一审案件

  中识别出疑似“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32962件,有力支撑了江苏法

  院“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和江苏省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

  工作。该系统顺利通过法研院测评,并成功入选2021年度法治蓝皮

  书,江苏高院被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确定为智能预警系统全国唯一

  试点法院。

  【典型意义】

  “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对民间借贷类案件涉“套路贷”虚假诉讼风险进行测算,是司法大数

  据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体现。该系统基于海量数据基础所进行模块化

  分析,智能预警矛盾风险隐患关键节点动态,为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提

  供了有力支持。

  .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

  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

  —江苏高院区块链平台应用系统

  【基本情况】

  江苏高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

  的意见》,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工作,结合工

  作实际,提出了

  “完善存证验证服务、探索智能合约应用、推进跨链

  融合制度、建立可信操作体系”四个方面8个创新应用点,助力法院

  业务高质量发展。在2021年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任务中,江苏高

  院荣获全国高院试点任务第一名的优秀成绩。

  基于司法区块链平台,将案件办理全过程相关业务节点生成的法

  律文书上链存证,实现无纸化办案场景下电子卷宗的安全可信。提供

  统一的核验平台,为诉讼参与人提供法律文书的真伪验证。在知识产

  权确权应用中,将各类电子证据材料信息纳入司法区块链中,上链成

  功后返回存证哈希、存证证书等数据,从源头上杜绝材料被篡改的可

  能。在案款可信监管应用中,对案款各类关联信息进行实时存证,确

  保操作可信。

  【主要成效】

  系统能够实现自动签章文书、裁判文书、送达文书等相关法律文

  书的上链存证及相关文书的在线核验应用;以知识产权案件为切入口

  实现对知识产权的确权、固证及验证;以案款发放全流程监管为目

  标,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案款发放全过程的可管控、可监督、可追

  溯。

  截至目前,江苏法院区块链节点已经存证电子材料、业务信息等

  数据377.9万份,上链法院83家。为法官、当事人、代理人、律师等

  各类人员提供全流程安全可信的诉讼服务应用。

  【典型意义】

  区块链平台应用系统依托司法机关主体信用,充分发挥区块链技

  术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和不可撤销、公开透明、可靠性强的特点,以及管理成本低、便于追踪、安全性高的优势,为审判文书等材料存

  证、验证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在法院的文书存证验证方面具有潜在

  的巨大价值。该系统实现了电子证据在司法领域的可信流转,能够有

  效帮助法官破解电子证据的认定难题,高效查明案件事实,提升审判

  效率。同时,有利于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并进一步规范线上行

  为。

  .建设一站式维权平台打造全域诉服体系新动能

  一苏州中院“全域诉讼服务系统”

  【基本情况】

  2019年10月8日,苏州法院在全国率先上线“全域诉讼服务系

  统”,旨在打造“全市域、全通道、全事项、全时间”的诉讼服务体

  系。该系统充分融合线上、线下各类“小前台”诉讼服务申请,打造

  以诉讼服务指挥中心为核心的“大中台”业务处理监管中枢,联结各

  法院、各业务部门建成“长后台”机制,全面提升诉讼服务事项办理

  效率和质量。系统依托实体诉讼服务大厅,推进诉讼服务工作规范

  化、便捷化、无纸化,通过全域诉讼服务平台归口管理线上、线下各

  类诉讼服务事项,实现各类诉讼服务事项的收集、办理(转办)、跟

  踪等功能,促进法院之间、各个审判部门、各业务环节的整体联动,使诉讼服务中心成为当事人与办案法官之间沟通的桥梁纽带。

  【主要成效】

  集约化的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减轻了异地案件当事人、代理律师

  的诉累,将立案、送达、交材料、查询等业务进行集约化办理,当事

  人、律师到就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或法庭诉讼服务点就可以办理其他

  法院的业务。系统功能划分为立案类、申请类、查询类、咨询类四大

  类业务,可以实现“一网通办”、内网联动、业务协同。自全域诉讼

  服务系统上线以来,全市通过全域诉讼服务共申请了各类事项46.5万

  件,其中跨域立案800件,材料转接580件,联系法官1800件。

  【典型意义】

  “全域诉讼服务系统”统筹线上、线下各类诉讼服务事项,实现

  “全市域、全通道、全事项、全时间”的诉讼服务体系,是全面推进

  “跨域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

  办理,解决应对异地诉讼不方便等问题的积极探索,也是“互联网

  +”背景下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标准化、高

  效率、同品质诉讼服务的有益尝试。

  .推进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夯实无纸化办公办案基础

  一苏州中院“数据加工工场”系统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提高电子卷宗编目效率与准确率,苏州中院成立全市人民法院“集中

  编目中心(数据加工工场)”,依托“图文识别、语义分析”智能编

  目技术,优化资源共享,充分发挥辅助人员集约化管理的积极效应,提高编目核对效率。采用“分散扫描、自动编目、集中校对“新模

  式,对下级法院随案同步生成的电子卷宗智能编目集中人工质检和修

  改,破解电子卷宗生成不规范、应用不充分等难题,保障电子卷宗随

  案同步工作持续推进。并通过人机耦合规范电子卷宗编目标准,提升

  智能编目能力,为后续深度应用电子卷宗夯实基础。

  案件当事人在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现场提交、庭审过程中提交或

  者邮寄至法院的诉讼材料,由专人进行材料收件登记,并移交所在法

  院扫描岗位进行数字化处理。扫描岗位接收材料后对材料进行扫描,扫描完毕后电子文件自动推送智能编目引擎进行自动编目处理,统一

  提交中级法院进行编目校对。中级法院收到编目校对任务后自动分派

  至编目核对岗位,由编目岗位对智能编目结果进行检查整理、分类校

  对,核对无误后移送法官签收,系统自动对材料图文识别,便于后续

  法官利用。

  【主要成效】

  “集中编目中心(数据加工工场)”设置集中编目岗位,采用集

  中标注编目模式,对智能编目进行人工校对,及时对纸质卷宗进行深

  加工,建立可信的电子卷宗阅卷目录,确保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随案

  流转、卷宗归档,有利于实现网上阅卷、卷宗调阅、业务协同等应

  用,为法官立案、庭审质证、庭审笔录、文书撰写、结案、归档等办

  案流程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提升了电子卷宗服务审判工作的能

  力,推动了工作机制创新和审判流程再造。

  2018年“苏州法院数据工场”实现了对全市所有法院、法庭的并

  网运行,为全市两级法院在办案件提供了高质量的电子卷宗,完善了

  电子卷宗质检流程,规范了电子卷宗编目标准,提升了审判质效,节

  省了财政经费。

  【典型意义】

  苏州法院“电子卷宗智能标注编目系统”实现了自动、快速、准

  确、详尽地标注电子卷宗目录和材料名称,方便快速定位检索、可视

  化利用电子卷宗内容,为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是互

  联网时代深入推进法院系统“审判核心业务改革”的重大成果,具有

  较高的应用价值。

  .推进内外网系统融合应用

  打造智慧庭审新模式

  一南通法院“支云”庭审系统

  【基本情况】

  2020年初,面对疫情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造成的阻滞,尤其是对

  审判中心环节一庭审工作带来的新挑战,针对以往在线庭审模式存在

  的成本高、建设周期长、难以与审判业务系统实时对接等问题,南通

  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全国率先研发上线“支云”庭审系

  统。该系统在法院专网和互联网分别部署流媒体、业务平台,双平台

  之间通过文本和视频光闸实现业务信息、视频流和控制信令的交互;

  同时,部署画面融合服务器实时合成庭审画面。该系统对接了办案、科技法庭、语音转写、流媒体中心、庭审直播等系统,最大程度上利

  用了原有科技法庭设备,同时兼顾了多种庭审场景的需求。

  【主要成效】

  “支云”庭审系统紧贴在线诉讼需求,综合利用安全交换等多项

  技术,解决了传统互联网庭审模式不能实现与业务系统实时对接、无

  法完成复杂案件举证质证、庭审音视频无法同步到审判业务系统等难

  题,构建了

  “跨网系、跨部门、跨地域”线上线下融合的互联网庭审

  新模式。该系统获评2020年全国“政府网站网上办事精品栏目”奖,入选2021年度法治蓝皮书、全国智慧法院创新案例、全省政法工作创

  新成果二等奖。

  【典型意义】

  “支云”庭审系统是南通法院智慧法院创新成果。该系统依托南

  通法院“五位一体”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最大程度利用现有科技法庭

  系统资源,实现了与内网审判系统、科技法庭系统、庭审直播系统、语音转写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的实时互联互通,在疫情期间有力保障

  了南通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运转。

  .打造智慧警务云平台推进警务管理规范有序

  一南通中院“智慧警务云平台”

  【基本情况】

  “智慧警务云平台”由南通中院研发,建设法警指挥中心并由专

  人值守,实现法院内网,公安专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实现与驻所支

  云科技法庭、案件管理系统、访客管理系统、安防系统等对接;同步

  开发移动端APP,提供警力管理、警务督察、法官人身保护、警情处置

  等移动业务办理,实现不同功能模块在法警指挥中心、办公电脑、移

  动终端上的实时查看、提醒、处理等功能。

  【主要成效】

  该平台自2021年7月试运行以来,南通两级法院共通过该平台开

  展4290条警力申请,完成了

  8845人次的庭审保障工作,两级法院各

  项警务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该平台实现了两级法院视频在线状

  况监控、视频质量自动检测并同步生成巡检报表组织845人次参加警

  务训练考核,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

  【典型意义】

  作为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南通中院“智慧警务云平

  台,,以警务指挥中心为核心,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

  联网等技术为支撑,构建了联动指挥、快速响应的警务指挥中心信息

  系统,实现了移动化快速指挥调度、多维度智能安全防范、高效率法

  警业务管理,有力促进了数字法院建设。

  .织密信息“防护网”切实防范廉政司法风险无疏漏

  一南京中院“特殊代理人预警系统”

  【基本情况】

  南京中院研发上线“特殊代理人预警系统”,建立人员信息数

  据库,为审判人员在办案期间提供有关人员信息的预警提示,辅助加

  强法院队伍廉政建设。系统嵌入部署信息检索和提醒功能,在立案和

  审理过程中,操作人员在诉讼参与人界面中进行代理人信息填录时,系统自动根据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到特殊代理人数据库中进行检

  索,一旦查询到相关信息,即弹出预警对话框,告知操作人员该代理

  人为特殊代理人,由操作人员选择是否继续。

  【主要成效】

  建设“特殊代理人预警系统”,为立案、审判人员精准提供特殊

  代理人信息提醒。该系统加载了南京两级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

  间梳理确认的数百名特殊代理人信息,在全市法院作为立案必查项目

  进行推广应用,在全省法院系统平台加载数据、配置使用。

  【典型意义】

  “特殊代理人预警系统”以风险代理人档案信息数据库为基础,通过敏感人员管理、风险自动预警、成效统计等功能,在立案、审理

  等环节实现自动检测并实时提醒、自动拦截违规代理案件,有效提升

  了诉讼代理人审核效率和风险甄别能力,有利于规范法院离任人员从

  事律师职业,维护司法公正廉洁。

  .探索物联网技术司法应用创新智能化执行新途径

  一无锡中院“物联网+执行”系统

  【基本情况】

  无锡中院充分发挥物联网技术和本地产业集群优势,与物联网产

  业研究院签署物联网技术司法应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探索物联网技

  术在司法领域的创新应用。“物联网+执行”主要有三个子系统:一

  是物联网电子封条,实现对被执行财产的“活”查封,联合物联网产

  业研究院研发的物联网电子封条,延续传统样式,震慑力强,低功耗

  值守,操作性好,可复制性强,推广性高;二是物联网称重系统,实

  现对特殊动产的“快”处置,系统具备自动称重、即时记录,安全性

  强、适用范围广,减少环节、降低成本的特点;三是物联网查封财产

  监管系统,实现对被执行财产的“智”监管,将对“特定财产”的监

  管发展为对“特定价值财产”的监管,实现对企业财产的“活”查

  封,最大限度降低因诉讼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通过“物联网+执

  行”,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尽量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生

  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赢的统一。

  【主要成效】

  “物联网+执行”系统的应用,对于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社

  会治理效能具有主要价值,对于解决执行难题、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具

  有良好的效果。2020年11月9日,在无锡召开执行工作现场会,在全

  省推广“物联网+执行”的工作经验。

  【典型意义】

  无锡法院“物联网+执行”系统利用物品精准识别技术,实现对

  被查封财产和涉诉企业的“活”查封、“快”处置、“智”监管,既

  对企业所有的原材料、成品、生产设备等进行全流程、全时段、全方

  位的感知和预警,又使企业可以正常生产经营,开创了善意文明执行

  的新路径。

  .管理更“智能”改革生“效能”

  一盐城中院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法官、院庭长办案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构筑

  标准化、规范化的审判流程体系,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盐城中院建设了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平台将从立案

  到结案归档的全部流程节点的工作标准、时限要求、操作规范嵌入办

  案系统,若出现违规现象,管控平台进行提示、预警、设卡乃至锁

  定。将所有管控节点区分为重点节点和一般节点进行分级管控:对一

  般节点采用提示、警示等方式督促审判人员及时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对重点节点一律采用设卡、锁定的方式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审判执行

  工作任务优质高效完成。

  “物联网+执行”系统的应用,对于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社

  会治理效能具有主要价值,对于解决执行难题、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具

  有良好的效果。2020年11月9日,在无锡召开执行工作现场会,在全

  省推广“物联网+执行”的工作经验。

  【典型意义】

  无锡法院“物联网+执行”系统利用物品精准识别技术,实现对

  被查封财产和涉诉企业的“活”查封、“快”处置、“智”监管,既

  对企业所有的原材料、成品、生产设备等进行全流程、全时段、全方

  位的感知和预警,又使企业可以正常生产经营,开创了善意文明执行

  的新路径。

  管理更“智能”改革生“效能”

  一盐城中院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法官、院庭长办案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构筑

  标准化、规范化的审判流程体系,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盐城中院建设了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平台将从立案

  到结案归档的全部流程节点的工作标准、时限要求、操作规范嵌入办

  案系统,若出现违规现象,管控平台进行提示、预警、设卡乃至锁

  定。将所有管控节点区分为重点节点和一般节点进行分级管控:对一

  般节点采用提示、警示等方式督促审判人员及时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对重点节点一律采用设卡、锁定的方式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审判执行

  工作任务优质高效完成。

  “物联网+执行”系统的应用,对于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社

  会治理效能具有主要价值,对于解决执行难题、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具

  有良好的效果。2020年11月9日,在无锡召开执行工作现场会,在全

  省推广“物联网+执行”的工作经验。

  【典型意义】

  无锡法院“物联网+执行”系统利用物品精准识别技术,实现对

  被查封财产和涉诉企业的“活”查封、“快”处置、“智”监管,既

  对企业所有的原材料、成品、生产设备等进行全流程、全时段、全方

  位的感知和预警,又使企业可以正常生产经营,开创了善意文明执行

  的新路径。

  11管理更“智能”改革生“效能”

  一盐城中院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法官、院庭长办案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构筑

  标准化、规范化的审判流程体系,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盐城中院建设了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平台将从立案

  到结案归档的全部流程节点的工作标准、时限要求、操作规范嵌入办

  案系统,若出现违规现象,管控平台进行提示、预警、设卡乃至锁

  定。将所有管控节点区分为重点节点和一般节点进行分级管控:对一

  般节点采用提示、警示等方式督促审判人员及时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对重点节点一律采用设卡、锁定的方式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审判执行

  工作任务优质高效完成。

  “物联网+执行”系统的应用,对于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社

  会治理效能具有主要价值,对于解决执行难题、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具

  有良好的效果。2020年11月9日,在无锡召开执行工作现场会,在全

  省推广“物联网+执行”的工作经验。

  【典型意义】

  无锡法院“物联网+执行”系统利用物品精准识别技术,实现对

  被查封财产和涉诉企业的“活”查封、“快”处置、“智”监管,既

  对企业所有的原材料、成品、生产设备等进行全流程、全时段、全方

  位的感知和预警,又使企业可以正常生产经营,开创了善意文明执行

  的新路径。

  12管理更“智能”改革生“效能”

  一盐城中院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法官、院庭长办案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构筑

  标准化、规范化的审判流程体系,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盐城中院建设了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平台将从立案

  到结案归档的全部流程节点的工作标准、时限要求、操作规范嵌入办

  案系统,若出现违规现象,管控平台进行提示、预警、设卡乃至锁

  定。将所有管控节点区分为重点节点和一般节点进行分级管控:对一

  般节点采用提示、警示等方式督促审判人员及时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对重点节点一律采用设卡、锁定的方式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优质高效完成。

篇三:打造智慧法院

  

  关于“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__区人民法院

  __区人民法院

  院长

  姚生友

  (2022年10月2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对区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汇报,请予审议。

  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的新形态。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效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改善软硬件设施,初步实现了“审判管理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司法政务信息化、诉讼服务便民化”,有效推动了法院工作的现代化进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批纠纷以诉讼方式进入法院,我院受案数量连续几年程大幅增长趋势,2022年受理__余件,2022年受理__件,收案数位居全市第一,全省第二。今年

  截止到8月31日,共受理案件__件,其中民商事案件8471件,执行案件6034件;我院目前共有入额法官40人,人均收案380件。面对繁重的办案压力,我院按照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关于“司法改革和信息化是司法事业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河北高院的统一部署下,坚持转变思想观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向现代信息技术要生产力,通过信息化提升审判质效,缓解案多人少压力。

  (一)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全力打造阳光司法

  近年来,我院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逐步完成了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庭审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公开平台四大司法公开平台的建设,并全部投入使用。

  审判流程公开平台:通过整合系统资源,实现了以审判流程管理平台系统为主线,诉讼调解对接、数字法庭、数字审委会、审判辅助办案、执行查控为分支的审判流程办案系统,确保每一案件从进入法院申请立案登记到结案、归档等全业务纳入办案系统,网上办理,全程留痕,实现了全程监督。

  庭审公开平台:依托我院的15个数字法庭,实现了所有案件庭审的全程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留档备查。通过自建的直播平台,适时将符合直播要求的案件庭审过程在互联网上播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我们还利用数字法庭建设了三方庭审平台,被羁押的被告人在看守所,公诉人员在检察院,办案法官在法院,可通过政法网络进行视频链接,实现远程开庭。

  裁判文书公开平台:除生效裁判文书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调解方式结案以及其他不宜在互联网上公布的以外,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

  执行公开平台:将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在最高院执行失信网公开,同时实现执行办案节点的依法全部公开。

  今年我院通过自建庭审直播平台已公开直播庭审1345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开直播庭审405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2954份;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7131人。

  (二)拓展诉讼服务广度深度,努力实现司法为民

  提升信息化水平,减少群众诉累。扩充诉讼服务中心面积,增设立案服务窗口,整合诉讼服务网、__热线、移动客户端等诉讼服务渠道,增设叫号机、诉讼服务查询仪、律师咨询服务台等设施,实现诉讼引导、案件查询、业务办理、法律咨询等多项功能。在法院6层设立了“诉调对接中心”,实现了社会资源与司法资源的互补,服务群众,提高了诉讼效率。

  开展网上立案,提升服务品质。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依托河北法院大收案系统,将外网的立案申请摆渡到内网进行审核,当事人只要进行身份认证,上传材料后,轻点鼠标,即可实现网上直接立案。截止到今年8月底,__法院共网上立案1605件,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推进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大力提升审判质效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按照电子卷宗同步扫描的要求,书记员将卷宗扫描后,上传、排序、生成自动完成,减少了书记员近80%电子卷宗录入工作量;启用系统的诉状回填功能可以实现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等常规立案项目的自动回填,2022年5月份,我院将“电子签章”嵌入智审辅助办案系统,同时为全院一线办案法官全部配备彩色打印机。点击鼠标,即可自动生成带有法院公章的程序性法律文书,减少了书记员往返盖章时间。

  智审办案辅助系统。该软件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依托海量审判资源,为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司法大数据服务。该系统具有关联案件查询、自动生成和辅助制作各类法律文书、自动推送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指导性案例、智能纠错等4项功能,极大提高了法官办案效率。

  (四)智能化助力精准执行,努力破解执行难

  2022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今年是决战决胜的攻坚之年,周强院长提出了“三个90%”的工作目标,我院在上级法院的部署和指导下,充分利用执行信息化系统,改变“一张嘴两条腿”的传统执行方式,创新“互联网+执行”新模式,以科技引擎助推破解执行难。

  一是+查控”措施。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可以与省内73家银行实时电子数据交换,实现网上查询和冻结,从原来的传统人力现场查询升级为信息网络查询,实现法院与银行之间规范的执行业务联动,帮助法院快速查控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财产,部分银行

  还实现了网上直接扣划功能。二是推行“互联网+司法拍卖”机制。利用网络司法拍卖不受地域限制、信息传播功能强等特点,将执行中拍卖活动依托五大平台(淘宝、京东等),报名、交纳保证金、竞价、支付价款等全部网上办理,保证司法拍卖的公开公正和廉洁高效,大幅提升了拍卖成交率,降低了拍卖成本。三是发挥指挥中心执行联动作用。对全部执行案件,配备了“执行单兵”装备,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行动远程指挥、实时调度,执行现场的视频可及时返回中心,便于对执行现场的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四是加强执行流程管理。依托上级法院执行巡查信息系统,以流程信息和电子卷宗为检查重点,对信息录入是否齐全、执行手续是否合规、执行流程是否规范、终本条件是否完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加大执行信息公开,协调各相关部门形成治理“老赖”合力,增强执行威慑力。

  (五)不断优化监督管理方式,大力提升法院科学管理水平

  变事后监督为实时监控。法院可利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对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保证了案件审理的程序公正;通过数字法庭巡查系统,实时监控案件庭审的全过程。利用信息化手段,可以对所有案件的立案、分案、审理、结案、归档、上诉等阶段建立网上监控节点,进行动态跟踪,并通过数据信息、电子卷宗节点查询,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情况,提高案件质量。

  提供系统数据统计分析。通过审判流程办案系统查询、统计功能,实现对各类型案件的收结案数量情况、发还调解改判情况

  等数据统计,对比历史审判数据,可以分析审判运行规律和态势,预测审判工作目标,评估审判质量,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建立完善质量考核体系。目前,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我院配置绩效评估系统软件,以审判流程数据为基础,打破庭室、案由之间的评估壁垒,采用审判质效与工作量考核相结合方式,按照办案数量、指标、效率对法官评分,可以全面评估法官的工作情况,实现法官业绩的科学核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院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智慧法院”初见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

  部分干警意识观念明显滞后。“智慧法院”对法院审判工作带来许多便利,但目前尚有个别干警的司法理念与信息化应用水平远不能够适应工作需要,年龄较大的干警受传统思维局限,仍习惯于以前传统的办公办案方式,对现代软件与办案系统应用抱有抵触情绪,熟练运用网络办案还有明显差距。

  现有办公环境制约信息化建设。我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受到面积制约,服务窗口设置较少,诉讼服务水平受到了较大的限制,很多提升服务水平的硬件设施无法建设;现有数字法庭与案件审理数量不能匹配,审判法庭严重不足,制约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升;由于现有办公用房系临时租用,投入资金改造亦会造成资金浪费,无法进行大规模改造。

  专业人才短缺和建设资金不足。智慧法院建设对信息化要求较高,我院现在缺乏在编专业人才,负责网络管理、维护的人员属于聘任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制约了法院信息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智慧法院建设需要购买一些设备和软件系统,后期维护也需要大量资金做后盾,离不开区财政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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