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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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文推荐)

2023-03-03 12:36:03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物业管理纠纷民事起诉状1  原告:安徽xxx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x2—306室  法定代表人:xxx,总经理。  被告:xxx,男,汉族,1968年3月9日出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物业管理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文推荐)

物业管理纠纷民事起诉状1

  原告:安徽xxx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x2—306室

  法定代表人:xxx,总经理。

  被告:xxx,男,汉族,1968年3月9日出生,x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林路267号泊岸家园15幢1205室,电话:xxx。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截止2011年12月31日拖欠的物业费5801.97元及滞纳金2000元和公共能耗费304.91元,共计8106.88元;并支付到被告支付费用之日的`物业费和违约金。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04年6月24日,原告与xxxxxx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约定由原告对“翰林雅居—泊岸家园”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双方对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进行了约定,同时约定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按照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被告2007年8月14日与xxxxxx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自愿购买xxx开发的“翰林雅居—泊岸家园”15幢1205室住宅一套(其住宅面积为135.18㎡),并于2008年3月30日与原告签订了《业主临时公约》,双方约定前期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计算方式及起始时间和违约责任。被告身为“翰林雅居—泊岸家园”15幢1205室住宅业主,其享受了原告提供的物业服务,却并没有按时向原告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没有履行一个作为业主应尽的基本义务。被告自2008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累计欠物业服务费5801.97元及滞纳金2000元和公共能耗费304.91元,期间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种种理由予以搪塞,不予交纳。

  截至原告诉讼之时,被告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至今仍没有支付其所欠交的物业费,现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依法判如诉请!

  此致

  xxx市高新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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