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燃放烟花爆竹一封*,菁选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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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燃放烟花爆竹一封*,菁选2篇

2023-02-02 16:42:04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禁止燃放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1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维护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深化巩固“五水共治”、“五气合治”良好成果,让市民过一个更祥和、更环保的春节。  市*决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禁止燃放燃放烟花爆竹一封*,菁选2篇,供大家参考。

禁止燃放燃放烟花爆竹一封*,菁选2篇

禁止燃放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1

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维护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深化巩固“五水共治”、“五气合治”良好成果,让市民过一个更祥和、更环保的春节。

  市*决定,自20xx年2月1日起,在城市二环线(东至东二环路、南至环城南路、西至西二环路、北至北二环路)内及其他重点区域(开发区、商贸城、城东新城、大学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称“双禁”)。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的,*等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严从重处罚。

  开展城区“双禁”工作,是一项顺民心、合民意的德政工程,也更需要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参与,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主动做一名践行者,自觉遵守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实际行动凝聚保护环境的`正能量;主动做一名宣传者,宣传有关禁燃禁放的政策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主动做一名监督者,自觉抵制、劝阻、举报随意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统一为:110),合力营造一个安静详和的城区生活环境。

  市民朋友们,“双禁”工作关系你我的生活质量,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件小事做起,为建设共同的美好家园,尽一份心,尽一份责,尽一份力!

  恭祝市民朋友们:新春快乐,幸福安康!

  诸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二〇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2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委市*主要领导指示和市区会议精神,4月1日至5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全年除春节允许燃放时间以外,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违规者个人按最高500元进行处罚,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而且极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为使我们的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倡议大家以身作则,规范行为,做“关爱生命,保护环境,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

  西柳沟社区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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