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危大工程清单(16篇)最新危大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部位及规模备注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危大工程清单(1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最新危大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部位及规模备注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
地质条件与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
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
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
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
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
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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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
撑体系。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
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
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与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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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与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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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与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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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工程。(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与分片
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五、拆除工程(一)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
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
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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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与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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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最新危大工程清单
危大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预防控制措施一、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建筑业属于流动人员从事流动性作业、工序复杂、危险因素较多的行业,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建筑行业特性,结合所承担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建筑结构、类型、规模、高度、施工环境、施工季节等特点,从人、机、料、法、环等因素综合分析,依据总队《体系文件》,结合本项目特点,所识别的重大危险源,归纳为几类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重大危险源:
1、高处坠落;2、物体打击;3、触电;4、中毒;5、火灾。二、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1、高处坠落——凡在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作业,建筑物四口五临边、攀登、悬空作业及雨天进行的高处作业,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作业点和工作面。
2、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及水平崩溅物体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3、中毒——指化学危险品的气体、物体、粉尘、一氧化碳、电焊废气等,由呼吸、接触、误食及食用变质或含有有害药品的食物造成的中毒,并对人身造成伤害的。4、触电——工程外侧边缘距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用电设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效,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违规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对人身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5、火灾——电气设备线路安装不符合规定,绝缘性能达不到要求,未按规定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符合要求,对人体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三、危险源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
(一)对重大危险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1、前期控制: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时,针对工程的各种危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2、施工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二)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2、加强对施工人员队伍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3、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4、严格加强各种危险源和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危险源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四、几个危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一)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防护措施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工程的结构特点和工程实际,在确定高处坠落危险源后制定本措施。
1、为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在工程施工前对所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注意事项等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后,按不同层次(项目部、施工队、班组)进行三级教育工作。
3、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参加高处作业工作。
4、为保证防护措施能真正起到应有的防护作用,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及相关作用班组长,对防护设施进行必要的监督制作过程和验收外,还应按规定要求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工作,以确保防护设施的完好性,防止坠落事故的发生。
5、在外檐施工中,作业班组要对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拉结点、安全平网和密目式安全、脚手板等进行使用前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进行操作。
6、凡作业层以下无安全防护设施作业时,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或安全绳(使用前必须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其安全带或安全绳的使用必须遵照高挂低用的原则。凡未使用防护用品用具的不准作业,以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二)、预防触电事故的防护措施
根据国家JGJ46-2005规范规定,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制定本措施。
1、安装作业前,必须按规范、标准、规定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的交底工作。
2、电气设备应根据地区或系统要求,做保护接零,求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3、必须由持有上岗证件的专职电工,负责现场临时用的电管理及安拆。
4、对新调入工地的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测试。经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5、专职电工对现场电气设备每月进行巡查,项目部每周、公司每月对施工用电系统、漏电保护器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12、凡从事与用电有关的施工作业时,必须实行电工跟班作业。(三)防护物体打击事故的防护措施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不受伤害及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上级的现行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制定本措施。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2、凡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帽。3、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凡有可能造成落物或对人员形成打击威胁的部位,必须进行日巡查,保证其安全可靠。4、施工现场严禁抛掷作业(其中包括垃圾废物清理)。5、按规范要求在上料架、进料架、通道口搭设合格的安全防护通道,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6、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必须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明确安全生产状态及要点,避免事故发生。
7、作业前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手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运行,在确定无故障情况时方能进行作业。
(四)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救灾技能。
2、建立明火作业报告制度,凡需明之作业的部位和项目需提前向项目部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进行明火作业,危险性较大的明火作业应有派专人监护。
3、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用具和水源,并保证其常备有效,做到防患于未燃。
4、严格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将燃油、油漆、乙炔等物品混存于一般材料库房,应有单独保管。
5、对易燃物品仓库选址要远离施工人员宿舍及火源存在区域,同时要增加防护设施。
6、临时用房、仓库必须留出足量的消防通道,以备应急之用。
7、对于临时线路要加强管理和检查,防止因产生电火花造成火灾。(五)预防中毒事故的防护措施
为了防止现场中毒事故的发生,更好的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1、凡从事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并保证通风良好。
2、宿舍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及化学物品。3、进行电焊工作时,除要用防护罩外,还应戴口罩,穿戴好防护手套、脚盖、帆布工作服。采用低尘少害的焊条或采用自动焊代替手工焊。4、现场严禁使用明火照明,以防止煤气中毒事故。五、几种危险事故的应急措施(一)触电事故应急救援措施1、发生触电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迅速采取切断电源,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2、在项目负责人未到之前现场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采取对伤员的急救或据情况送往医院救治。4、物资供应人员应及时将施救所需的医疗器械、辅助器材及时供应到现场,保证抢救顺利进行。5、要对有可能继续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危险源进行清除,以免再次发生事故或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6、对事故现场采取绘图或拍照等必要手段,留存重要痕迹、物证等以便为查处提供可靠依据。7、配合上报主管部门和指挥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为稳定社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二)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措施1、发生坠落事故,现场应急预案小组人员应及时赶往出事地点,积极采取对伤员的救护,同时应逐级上报到应急预案指挥部。
2、如属两人以上事故应视其伤害程度首先对重伤员采取抢救,以免错过挽救时机。
3、根据伤员所伤部位采取正确救护手段,骨折伤员尽量避免挪动和拉线。颅骨造成伤害人员特别注意脑震荡,脊椎受伤人员要静卧,防止造成脊椎损伤导致瘫痪。
4、严格注意因内伤出血后造成死亡事故。
5、现场应急小组的物资供应人员应及时把施救药品器械供应到位。以便使救护工作顺利进行。
6、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并留有痕迹,为调查处理提供可靠依据。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伤员及家属有善后工作。
(三)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求援措施
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要迅速启动项目求援小组,及时停止阻断事故源的工作和作业,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根据伤害的性质和程度,利用现场的一切条件,实施相应的救护措施。
3、出血性外伤应及时采取应急止血措施,避免伤员因失血过多造成生命危险。
4、骨折性伤员,在挪动伤员时冷静小心,采取正确的方法救护避免伤势扩大。
5、脊椎骨折伤员要保证伤员平稳卧姿式,严禁采用抱、拉、抬、背、搭腿等方法处理,以防脊髓受伤导致伤情加重,以致造成瘫痪。
6、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以便调查组调查。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伤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四)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措施1、发现火情要立即查清火源点及起火原因,扼制火势发展和蔓延。3、现场应急预案小组所有能参战施工人员利用已备灭火器、消防器材、器具实施救助。4、切断火源及火路,对现场的物资库、易燃易爆物品及时隔离和转移,避免事态扩大和蔓延。5、对现场人员进行清点,如火场亦被火势围困人员要首先施有计划的救助。6、在消防人员到来后,服从并协助消防指挥人员采取救助。8、对火灾现场可能做证据的物品要注意留存,以便为查处提供有利依据。9、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指挥部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为稳定社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五)中毒事故应急救援措施2、及时判断中毒源和中毒途径,并严格控制有毒物质继续浸受人体及对其他人群造成伤害。3、如因呼吸道造成中毒,应将中毒人员搬到通风良好和有新鲜空气的地方,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4、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及预案指挥部调查毒物名称、毒性及危害程度并以最快的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5、保护事故现场和证物给事故调查提供可靠依据。6、做好中毒人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某某三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篇三:最新危大工程清单
条件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均无法提供专项施工方案条件10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编制人员签字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条件11责人审核签字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条件12负责人审核签字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专业分包单位公条件1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条件14公章条件15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要求有严重缺项条件16危大工程实行专业承包第三十二条条件17专业承包单位无法提供专项施工方案条件18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编制人员签字条件19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条件20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条件21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专业承包单位公章条件22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条件23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条件24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要求有严重缺项二同时满足条件和条件8并满足条件至条件15一项或多项认定为
附件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4.施工现场2台(或以上)起重机械存在相互干扰的多台多机种作业工程。5.装配式建筑构件吊装工程。(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高处作业吊篮工程。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6.异型脚手架工程。(五)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箱涵顶进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七)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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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水下作业工程。5.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6.冻结法工程。7.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8.无梁楼盖结构地下室顶板上的土方回填工程。
9.厚度大于1.5m的底板钢筋支撑工程。
10.含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1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3.采用非说明书中基础形式或附墙形式进行安装的施工升降机安装工程。4.外挂式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工程。5.使用屋面吊进行拆卸的塔式起重机拆卸工程。6.架桥机安装和拆卸工程,使用架桥机进行的桥梁安装工程。7.施工现场4台(或以上)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回转半径覆盖范围内有公共交叉区域的群塔作业工程。(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3.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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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于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施工的吊挂平台操作架及索网式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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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运输接料平台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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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法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立杆无法正常落地等异型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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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无法按照产品说明书中参数及安装要求安装的高处作业吊篮工程。()
(五)拆除工程
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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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3.待拆建、构筑物高度在10m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及以上,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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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顶进箱涵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1.安装高度100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2.跨度36m或悬挑18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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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用整体提升、顶升、平移(滑移)、转体,或安装净空高度18m及以上高空散装法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4.单个构件或单元采用双机或多机抬吊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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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用分段、分条、分块安装,临时承重支架高度超过18m或其受力超过50kN的钢结构工程。
(八)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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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开挖深度5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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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下作业工程。4.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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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冻结法工程。6.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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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落实并督促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参建各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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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盖章)
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报,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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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表AQ-C1-2
编号
工程名称规划十五路跨线桥建设工程、再生水管线工程
施工单位
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北京京博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
(一)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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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
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
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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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
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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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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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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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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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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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现场2台(或以上)起重机械存在相互干扰的多台多机种作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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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装配式建筑构件吊装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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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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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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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处作业吊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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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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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异型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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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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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箱涵顶进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七)其它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水下作业工程。5.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6.冻结法工程。7.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8.无梁楼盖结构地下室顶板上的土方回填工程。
9.厚度大于1.5m的底板钢筋支撑工程。
10.含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1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3.采用非说明书中基础形式或附墙形式进行安装的施工升降机安装工程。4.外挂式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工程。5.使用屋面吊进行拆卸的塔式起重机拆卸工程。6.架桥机安装和拆卸工程,使用架桥机进行的桥梁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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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施工现场4台(或以上)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回转半径覆盖范围内有公共交叉区域的群塔作业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3.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用于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施工的吊挂平台操作架及索网式脚手架工程。
5.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运输接料平台架工程。
6.无法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立杆无法正常落地等异型脚手架工程。
7.无法按照产品说明书中参数及安装要求安装的高处作业吊篮工程。
(五)拆除工程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3.待拆建、构筑物高度在10m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及以上,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顶进箱涵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七)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1.安装高度100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2.跨度36m或悬挑18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安装工程。3.采用整体提升、顶升、平移(滑移)、转体,或安装净空高度18m及以上高空散装法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4.单个构件或单元采用双机或多机抬吊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5.采用分段、分条、分块安装,临时承重支架高度超过18m或其受力超过50kN的钢结构工程。(八)其它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开挖深度5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3.水下作业工程。4.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5.冻结法工程。6.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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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附件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表AQ-C1-3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许可手续编号
施工总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专业分包单位
其他单位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名称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类别
专家组长信息
姓名
工作单位
专业
证书编号
姓名
工作单位
专家信息
专业
证书编号
论证意见:本工程关键节点:
论证结论: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
专家组长签字:专家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论证专用章)年月日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年月日
-7-
附件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条款
认定条件
认定标准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条件2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
未按照本规定编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并审核危大工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程专项施工方案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条件3条件4条件5条件6
施工总承包单位无法提供专项施工方案
一、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
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编制人员签字
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7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施工总承包
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
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
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条件7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要求,有严重缺项
条件8危大工程实行专业分包,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条件9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均无法提供专项施工方案
条件10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编制人员签字
-8-
第三十二条
条件11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条件12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条件13条件14条件15条件16条件17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专业分包单位公
章
二、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8,并满足条件9至条件15的
公章
一项或多项,认定为:施工总
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违
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要求,有严重缺项
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危大工程实行专业承包
“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
方案”。
专业承包单位无法提供专项施工方案
条件18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编制人员签字条件19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条件20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条件21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专业承包单位公章条件22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16,并满足条件17至条件24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专业承包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条件23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条件24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要求,有严重缺项
-9-
条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
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
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
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
未对超过一定规
下的罚款:
模的危大工程专
(一)未对超过一定规项施工方案进行
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进行专家论证的;
(二)未根据专家论证
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
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
改,或者未按照本规定重新
组织专家论证的;(三)未严格按照专项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
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规模的危大工程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进
行修改
条件2
施工单位无法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资料
条件3
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资料,但参加论证的专家未从专家库中选取
条件4条件5条件6条件7
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资料,但符合专业要求的专家人数少于5人
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至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条件7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资料,但与工程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违反本细则第二十条要求的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未对
资料,但专家未参加专家论证会即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
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
资料,但专家由他人代签字
条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条件2条件3条件4条件5
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5的一项,
施工单位未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认定为: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施工
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但未重新履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
单位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
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
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且重新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但
未经专家组长同意
-10-
第三十四条
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条件1条件2条件3条件4条件5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结论为“不通过”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5的一项,
施工单位未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认定为: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但未重新履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
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
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且重新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但专家论证”。
未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条件2
条件3条件4条件5
施工单位未按照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危大工程施工;或未按照已
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和专家论证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
主要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技术参数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7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施工单位违反
主要施工机具、设备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主要材料规格、型号等主要参数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条件6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与专项施工方案不一致,且未按规定变更
条件7存在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增加安全风险的其他情形
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擅自修改内容的部分)
条件2条件3
施工单位对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或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同时满足条件1至条件3,认
条程序和专家论证程序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擅自修改,且未重新履行定为: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
上述程序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
专项施工方案擅自修改的内容,存在以下一项或多项:(1)主要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技术参数;(2)主要施工机具、设备;(3)主要材料规格、型号等主要参数;(4)项目负责人
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且未按规定变更;(5)其他擅自修改并增加安全风险的内容
-11-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条件2
专项施工方案已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但无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总监理工程师未对单位进行处罚;对直接负按照本规定审查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危大工程专项施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工方案
元以下的罚款:
(一)总监理工程师未
按照本规定审查危大工程专
项施工方案的;
(二)发现施工单位未发现施工单位未
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
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
要求其整改或者停工的;其整改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
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未向
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
案实施,未要求
其停工的
条件3条件4条件5
条件6
条件1
条件2条件1条件2条件3
专项施工方案已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但无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专项施工方案已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但未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至
印章
条件6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
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施工单位已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改完善,且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已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师未审查签字,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已审查签字但未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第三十六条“总监理工程师
未按照本规定审查危大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结论为“不通过”,施工单位已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专项施工方案”。
善,且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已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未
审查签字,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已审查签字但未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认
施工单位未按照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危大工程施工;或未按照已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
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和专家论证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
工,但无法按照本认定标准认定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监理单
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
监理单位发现,但未发出工作联系单或监理通知等书面指令要求
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整改”。
按照本认定标准,认定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节严重情形)监理单位发现,但未发出工程暂停令等书面指令要求监理单位发现,且发出工程暂停令等书面指令要求,但未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和条件3的一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停工”。
-12-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危大工程施工;或未按照已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条件1
条件2条件3条件4
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和专家论证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但无法按照本认定标准认定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发现,并发出工作联系单或监理通知等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接收到书面指令要求,但拒绝采取整改措施监理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监理报告等书面报告
同时满足条件1至条件4,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监理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单位拒不停止施工时,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条件1条件2条件3条件4
按照本认定标准,认定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节严重情形)监理单位发现,并发出工程暂停令等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接收到书面指令要求,但拒绝暂停施工监理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监理报告等书面报告
同时满足条件1至条件4,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拒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条件2监理单位未对应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条件3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审程序和签字人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4监理实施细则与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至条件4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条件2监理单位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并填写专项巡视检查记录条件3专项巡视检查频率不符合监理实施细则或严重不符合相关标准
条件4专项巡视检查记录无巡视人员签字
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至条件4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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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
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
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未按照本规定参
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与组织危大工程
下的罚款:
验收
(一)未按照本规定编
制监理实施细则的;
(二)未对危大工程施
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参
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建
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未按照本规定建
的。
立危大工程安全
管理档案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条件2危大工程按照规定需要验收条件3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监理单位未参与组织条件4施工单位未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监理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条件5参与验收的人员不符合本细则第三十六条要求条件6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总监理工程师未签字确认条件1监理单位无法按照本细则第四十条要求,提供齐全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条件2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未单独建档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6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
满足条件1或条件2的一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14-
-15-
篇四:最新危大工程清单
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本工程是否存在
一、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是□√否□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是□否□√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是□否□√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
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
是□否□√
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是□否□√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
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高处作业吊篮。(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五、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六、暗挖工程
是□√否□
是□否□√是□否□√
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
是□否□√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孔桩工程。(四)水下作业工程。(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是□否□√
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
是□否□√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本工程是否存在
是□√否□是□否□√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
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是□否□√
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是□否□√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是□否□√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是□否□√
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是□否□√是□否□√是□否□√
五、拆除工程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是□否□√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七、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水下作业工程。(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是□否□√
是□否□√
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是□否□√
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住房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
〔2018〕31号)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需对本工程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补充完
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对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篇五:最新危大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部位及规模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工程
备注
-1-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2-
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五、拆除工程(一)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六、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3-
篇六:最新危大工程清单
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
(说明:本文为word格式,版面排好,下载后可直接使用)
一、安全组织措施
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成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设质量安全办公室详尽履行安全检查的督导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杜绝重要事故的发生。二、安全保证措施
1.仔细贯彻履行相关安全生产目标、政策、法规及地方政府的
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技术、安全、劳动卫生、宣传教育的综合水平,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安全优秀的达成本工程任务。
2.成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成立安全生产管理系统。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坚持“管理生产必定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重视安全生产,人人关心安全生产。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除掉事故隐患。
3.加强安全教育本工程动工前及部分工程施工前,技术部门人员必定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保部门如期向职工上安全技术课,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讲解各种事故的危害,组织干部和工人学习上级和地方政府相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指示,教育干部、职工严格施工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4.加强安全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除正常的安全检查外,公司每个月检查一次,工程部每半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时整改,除掉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5.仔细做到“五个”坚持
(1)坚持“三工”制度:工前安全交底、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比。
(2)坚持周一安全学习活动。
(3)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公众未碰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碰到办理不放过,没有拟定今后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4)坚持“持证上岗”:特别工种必定经过特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坚持“五同时”: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进行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三、安全管理措施
1、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严格要求对现场安全防范进行控制。公司和项目部分别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兼备管理,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对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整改。
(1).在专项方案推行从前由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科管理人员,对全部参加工程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
教育。(2).公司安排专人对基坑支护的推行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和实质
检测。
(3).公司安全科、项目部开挖时期每日进行巡逻,等正常使用时期每两天巡逻一次,并做好记录。
(4).每道工序施工达成后,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查收,查收合格,各方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带安全帽,操作人员应精神集中,遵守相关安全规程。
(6).各种设施应处于圆满状态,机械设施的运转部位应有安全防范装置。
(7).电气设施应设接地、接零,并由持证人员安全操作。电缆电线应架空。
(8).加强开挖支护过程中的监测,发现问题马上停止开挖施工、撤离基坑内施工人员,采用加固措施。
2、脚手架工程(1)技术准备动工前应依照工程情况编制脚手架工程专项方案,经过审批、交底后,严格施工班组按方案要求进行搭设,搭设达成后须经查收挂牌后方可使用。(2)防坍塌安全措施
搭设第一层时应设置抛撑,各层的连接件按要求作钢性拉结,未经赞同不得私自拆掉。拆掉时必定经过审批,并派人特地管理。应成立应急方案,保证系统运转畅达。
(3)搭设安全管理措施脚手架的基础直接落在地下室底板上,要经过结构承载力的验算。
搭设过程中应划出工作标志区,严禁行人进入,一致指挥,上下响应,动作协调,严禁在无人指挥下作业。当解开与另一人相关的扣件时,必定先见告对方,并获得赞同,防范坠落伤人。开始搭成立杆时,每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坚固后,方可依照情况拆掉。
脚手架及时与结构拉结或采用临时支顶,以保证搭设过程的安全,未达成脚手架在每日完工前,必然要保证架子坚固。脚手架必定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得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在搭设过程中应由安全员、架子工班组长等进行检查、查收。每两步查收一次。
(4)脚手架上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结构施工阶段外脚手架每搭设完一层,经公司安全管理部共同项目部安全员查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任何班组和个人,未经赞同不得任意拆掉脚手架部件。
严格控制施工荷载,脚手架不得集中堆放,施工荷载不得高出2KN/㎡,保证较大安全储备。看作业层高出其下连墙件3.6米以上,且其上无连墙件时,应采用适
当的临时撑拉措施。
如期检查脚手架,发现问题和隐患,在施工作业前维修和加固,以达到坚固坚固,保证施工安全。
(5)脚手架拆掉安全管理措施
①拆掉现场必定设置警戒地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示。警戒地域和脚手架下方严禁非操作人员连续施工。地面监护人必定履行职责。
②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及索具可否安全可靠。③如遇强风、雨、雪等特别天气,停止进行脚手架的拆掉。夜间拆掉应向相关人员申请赞同并装备足够的照明,装备人员。
④全部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依照高空作业规定履行和遵守安全纪律、拆掉工艺及方案要求。
⑤全部清理物应安全输送到地面,不得高空扔掷。⑥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掉,不一样意分立面拆掉或上下两步同时拆掉。仔细做到一步一拆,一杆一清。⑦输送到地面的全部钢管、扣件,均应按类堆放整齐。3、临时用电技术措施
(1).本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TN—S接线保护系统。电缆干线采用埋地敷设,直埋深度大于600m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50mm厚的细砂,尔后复盖一层砖,过路、通道处用钢管深敷设。
(2).保护零线除必定在配电室作重复接地外,还必定在配电线路中间处和尾端增做重复接地,很多于三组,塔吊防雷接地,其阻值均应小于4欧姆。
篇七:最新危大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部位及规模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备注
-1-
六、拆除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五、拆除工程(一)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六、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3-
篇八:最新危大工程清单
升伟·南坪中心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动向辨别清单(2018年7月)
序
号
类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危大工已编制
程数目
方案数量
1基坑支护、开挖深度超出3m(含3m)或虽未超出3m但地质降水工
程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土方开挖
2工程
以上条件或状况的土方开挖工程
危险性较
大的切依据本文件要求,应依据危大工程进行管理的
3坡、填方
切坡、填方工程
工程
各种工具式模扳工程:包含大模板、滑模、爬模、
飞模等工程
1、搭设高度5m及以上;
1
1
模板工程
4及支撑体
系
2、搭设跨度10m及以上;
混凝3、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或楼板厚
土模板支
撑工
度0.22m4、集中线荷载15kN
及以上;/m及以上或梁截面
程:
积0.44m2及以上;
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
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承重支撑系统:用于钢构造安装等满堂支撑系统
起重吊装
5及安装拆
卸工程
采纳特别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纳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己的安装、拆卸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
6工程
自制卸料平台、挪动操作平台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高、悬挑式、吊篮脚手架
或新式及异型脚手架工程工程
1
1
1
1
7拆掉、爆破
工程
建筑物、修建物拆掉工程采纳爆破拆掉的工程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构造、网架和索膜构造安
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
8其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采纳新技术、新工
艺、新资料、新设备及还没有有关技
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出必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开挖深度超出5m(含5m)或虽未超出5m,但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修建)物安全的基坑(槽)的支护、降水工程以上条件或状况的土方开挖工程
超规模危大工程数目
依据本文件要求,应依据超出必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进行管理的切坡、填方工程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含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1、搭设高度8m及以上;
2、搭设跨度
18m及以上;
3、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或楼板厚度0.39m
及以上;
4、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或梁截面积0.6m2及以上;
承重支撑系统:用于钢构造安装等满堂支撑系统,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KN以上
采纳特别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掉工程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提高升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高脚手架工程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掉中简单惹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别建、修建物的拆掉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备、通信设备或其余建、修建物
安全的拆掉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优异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采区控制范围的拆掉工程采纳爆破拆掉的工程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构造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构造安装工程□;开挖深度超出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资料、新设备及还没有有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已论证方案数
量
施工公司(盖印):项目经理(署名):
建设单位(盖印):项目负责人(署名):
监理公司(盖印):项目总监(署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署名):
辨别日期:
年月日
(1)升伟·南坪中心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动向辨别清单(
内容总结
2018
年7月)
篇九:最新危大工程清单
.
..
.
..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部位及规模
备注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高出3m(含3m)或虽未高出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高出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
(一)各样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系统: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系统。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特别规起重设施、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设施自己的安装、拆卸。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搬动操作平台工程。(六)新式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学习参照
.
..
.
..
六、拆掉工程建筑物、修筑物拆掉工程。七、其他(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资料、新设施及还没有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高出必然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高出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高出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修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系统: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系统,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特别规起重设施、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学习参照
.
..
.
..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施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施的拆掉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升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五、拆掉工程
(一)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修筑物安全的拆掉工程。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范区控制范围的拆掉工程。
六、其他(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高出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资料、新设施及还没有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情愿累死在路上,也不
能闲死在家里!情愿去碰壁,也不能面壁
。是狼就要练好牙,是羊就要练好腿。什
么是奋斗?奋斗就是每天很
难,可一年一年却越来越容易。不奋斗就
是每天都很容易,可一年一年越来越难。
能干的人,不在情绪上计较,只在做事上
认真;无能的人!不在做事上认真,只
在情绪上计较。拼一个春夏秋冬!赢一个
无悔人生!早安!—————献
给所有努力的人
学习参照
篇十:最新危大工程清单
工程名称: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统计表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情况目前危大工程执行落实情况
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虽未超过3
基坑支护普通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
降水工程
护、降水工程。
和土方开
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虽未超过5
挖
超过一定规模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
护、降水工程。
1、工具式模板工程(大模板)。
2、搭设高度5米及以上,跨度10米及以上,
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普通15KN/㎡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
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
模板工程
程。
及支撑体
3、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滑模、爬模、飞模等);
2、搭设高度8米及以上,跨度18米及以上,
超过一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定规模20KN/㎡及以上。
3、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
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
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普通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超过一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定规模3、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
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工程。
脚手架工普通
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超过一定规模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普通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
拆除、爆破工程
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
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超过一程。定规模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
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安装工程。
3、人工挖孔桩工程。
普通4、预应力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
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其他
工程。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超过一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
定规模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填表说明:1、分部分项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工程具体位置、数量等信息
2、目前危大工程执行落实情况:说明目前危大工程进度情况,已结束,正在进行,未开始
篇十一:最新危大工程清单
P> 附件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
(一)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4.施工现场2台(或以上)起重机械存在相互干扰的多台多机种作业工程.
()
5.装配式建筑构件吊装工程。
()
(四)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1-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4。高处作业吊篮工程。
()
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6。异型脚手架工程。
()
(五)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箱涵顶进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3.人工挖孔桩工程.
()
4.水下作业工程。
()
5.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
()
6。冻结法工程。
()
7.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8.无梁楼盖结构地下室顶板上的土方回填工程。
()
9.厚度大于1。5m的底板钢筋支撑工程。
()
10。含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
()
1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
(一)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
()
-2-
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3。采用非说明书中基础形式或附墙形式进行安装的施工升降机安装工程。
4.外挂式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工程。
5.使用屋面吊进行拆卸的塔式起重机拆卸工程。
6。架桥机安装和拆卸工程,使用架桥机进行的桥梁安装工程.
7。施工现场4台(或以上)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回转半径覆盖范围内有公共交叉区域的群塔作业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3.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用于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施工的吊挂平台操作架及索网式脚手架工程。
5.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运输接料平台架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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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无法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立杆无法正常落地等异型脚手架工程.
7.无法按照产品说明书中参数及安装要求安装的高处作业吊篮工程。(五)拆除工程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3。待拆建、构筑物高度在10m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及以上,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顶进箱涵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1。安装高度100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2.跨度36m或悬挑18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安装工程.
3。采用整体提升、顶升、平移(滑移)、转体,或安装净空高度18m及以上高空散装法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4.单个构件或单元采用双机或多机抬吊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5。采用分段、分条、分块安装,临时承重支架高度超过18m或其受力超过50kN的钢结构工程.
(八)其它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开挖深度5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3.水下作业工程.
4.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
5.冻结法工程。
6。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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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落实并督促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参建各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责任。
建设单位(盖章)
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报,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各存一份。
附件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表AQ-C1—2
编号
工程名称规划十五路跨线桥建设工程、再生水管线工程
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施工单位
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北京京博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
(一)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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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4.施工现场2台(或以上)起重机械存在相互干扰的多台多机种作业工程。5.装配式建筑构件吊装工程。(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高处作业吊篮工程.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6.异型脚手架工程.(五)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箱涵顶进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七)其它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水下作业工程。5.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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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冻结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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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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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无梁楼盖结构地下室顶板上的土方回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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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厚度大于1.5m的底板钢筋支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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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含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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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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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
(一)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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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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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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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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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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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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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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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用非说明书中基础形式或附墙形式进行安装的施工升降机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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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挂式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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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使用屋面吊进行拆卸的塔式起重机拆卸工程。
6.架桥机安装和拆卸工程,使用架桥机进行的桥梁安装工程。
7.施工现场4台(或以上)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回转半径覆盖范围内有公共交叉区域的群塔作业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3。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用于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施工的吊挂平台操作架及索网式脚手架工程。
5.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运输接料平台架工程。6.无法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立杆无法正常落地等异型脚手架工程。7。无法按照产品说明书中参数及安装要求安装的高处作业吊篮工程。(五)拆除工程
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3.待拆建、构筑物高度在10m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及以上,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顶进箱涵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1。安装高度100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2。跨度36m或悬挑18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安装工程。
3.采用整体提升、顶升、平移(滑移)、转体,或安装净空高度18m及以上高空散装法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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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个构件或单元采用双机或多机抬吊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5.采用分段、分条、分块安装,临时承重支架高度超过18m或其受力超过50kN的钢结构工程。(八)其它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开挖深度5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3。水下作业工程。4。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5。冻结法工程.6.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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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表AQ-C1-3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许可手续编号
施工总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专业分包单位
其他单位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名称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类别
专家组长信息
姓名
工作单位
专业
证书编号
专家信息
-9-
姓名
工作单位
专业
证书编号
论证意见:本工程关键节点:
论证结论: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专家组长签字:专家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论证专用章)年月日
年月日
-10-
附件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条款
认定条件
认定标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未按照本规定编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制并审核危大工
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条件2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条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无法提供专项施工方案条件4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编制人员签字
一、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7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条件5条件6条件7条件8
二、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
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8,并满足条件9至条件15的
一项或多项,认定为:施工总
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要求,有严重缺项
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
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
危大工程实行专业分包,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方案”。
条件9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均无法提供专项施工方案条件10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编制人员签字
三、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16,并满足条件17至条件24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专业承包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
-11-
-12-
条件11条件12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责人审核签字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
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专项施工方案”。
负责人审核签字
条件13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专业分包单位公章
条件14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条件15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要求,有严重缺项
条件16危大工程实行专业承包
条件17专业承包单位无法提供专项施工方案
条件18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编制人员签字条件19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条件20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条件21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专业承包单位公章
条件22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条件23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条件24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要求,有严重缺项
条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
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
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
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未对超过一定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模的危大工程专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项施工方案进行
下的罚款:
专家论证
(一)未对超过一定规模
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
行专家论证的;
(二)未根据专家论证报
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
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
或者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
专家论证的;
(三)未严格按照专项未根据专家论证
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报告对超过一定
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
第三十四条
行修改
条件2
施工单位无法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资料
条件3条件4条件5
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
资料,但参加论证的专家未从专家库中选取
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至
条件7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
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
资料,但符合专业要求的专家人数少于5人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未对超
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
资料,但与工程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违反本细则第二十条要求的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条件6
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资料,但专家未参加专家论证会即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条件7
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资料,但专家由他人代签字
条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条件2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条件3施工单位未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条件4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但未重新履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5的一项,认定为: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
-13-
-14-
条件5
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且重新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但未经专家组长同意
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条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条件2条件3条件4条件5
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结论为“不通过”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5的一项,
施工单位未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认定为: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但未重新履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
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
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且重新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但专家论证”。
未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条件2
条件3条件4条件5
施工单位未按照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危大工程施工;或未按照已
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和专家论证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
工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
满足条件3至条件7的一项或
主要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技术参数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多项,认定为:施工单位违反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主要施工机具、设备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
主要材料规格、型号等主要参数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条件6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与专项施工方案不一致,且未按规定变更
条件7存在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增加安全风险的其他情形
擅自修改专项施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擅自修改内容的部分)
同时满足条件1至条件3,认
工方案
条件2条件3
施工单位对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或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定为: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
条程序和专家论证程序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擅自修改,且未重新履行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
上述程序
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施工单
位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擅自修改的内容,存在以下一项或多项:(1)主要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技术参
数;(2)主要施工机具、设备;(3)主要材料规格、型号等主要参数;(4)项目负责人或项
目技术负责人,且未按规定变更;(5)其他擅自修改并增加安全风险的内容
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对单位进行处罚;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总监理工程师未
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按照本规定审查
危大工程专项施
元以下的罚款:
工方案
(一)总监理工程师未
按照本规定审查危大工程专
项施工方案的;
(二)发现施工单位未按
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
求其整改或者停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
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未向发现施工单位未
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按照专项施工方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案实施,未要求
其整改第三十六条
条件1条件2条件3条件4条件5条件6
条件1条件2
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专项施工方案已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但无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专项施工方案已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但无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至
条件6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
专项施工方案已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但未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
印章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总监理工程师未
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施工单位已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按照本规定审查危大工程专改完善,且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已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项施工方案”。
师未审查签字,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已审查签字但未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
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结论为“不通过”,施工单位已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且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已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未审查签字,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已审查签字但未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
施工单位未按照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危大工程施工;或未按照已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认
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和专家论证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
工,但无法按照本认定标准认定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
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监理单
监理单位发现,但未发出工作联系单或监理通知等书面指令要求
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整改
-15-
第三十七条
"。
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停工的
条件1条件2条件3
按照本认定标准,认定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节严重情形)监理单位发现,但未发出工程暂停令等书面指令要求监理单位发现,且发出工程暂停令等书面指令要求,但未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和条件3的一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停工”.
施工单位未按照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危大工程施工;或未按照已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条件1
条件2条件3
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和专家论证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但无法按照本认定标准认定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监理单位发现,并发出工作联系单或监理通知等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接收到书面指令要求,但拒绝采取整改措施
同时满足条件1至条件4,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监理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条件4监理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监理报告等书面报告
施工单位拒不停止施工时,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条件1条件2条件3条件4
按照本认定标准,认定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节严重情形)监理单位发现,并发出工程暂停令等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接收到书面指令要求,但拒绝暂停施工监理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监理报告等书面报告
同时满足条件1至条件4,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拒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未按照本规定编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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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有下制监理实施细则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
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
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
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定编制
监理实施细则的;
未对危大工程施
(二)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
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检查
(三)未按照本规定参
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建
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的。
条件2监理单位未对应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条件3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审程序和签字人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4监理实施细则与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条件2监理单位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并填写专项巡视检查记录条件3专项巡视检查频率不符合监理实施细则或严重不符合相关标准条件4专项巡视检查记录无巡视人员签字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条件2危大工程按照规定需要验收
未按照本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
条件3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监理单位未参与组织条件4施工单位未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监理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组织
条件5参与验收的人员不符合本细则第三十六条要求
条件6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总监理工程师未签字确认
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条件1监理单位无法按照本细则第四十条要求,提供齐全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条件2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未单独建档
条件4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至条件4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6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
满足条件1或条件2的一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
-17-
-18-
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19-
篇十二:最新危大工程清单
P> 附件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4.施工现场2台(或以上)起重机械存在相互干扰的多台多机种作业工程。5.装配式建筑构件吊装工程。(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高处作业吊篮工程。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6.异型脚手架工程。(五)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箱涵顶进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七)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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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水下作业工程。5.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6.冻结法工程。7.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8.无梁楼盖结构地下室顶板上的土方回填工程。
9.厚度大于1.5m的底板钢筋支撑工程。
10.含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1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3.采用非说明书中基础形式或附墙形式进行安装的施工升降机安装工程。4.外挂式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工程。5.使用屋面吊进行拆卸的塔式起重机拆卸工程。6.架桥机安装和拆卸工程,使用架桥机进行的桥梁安装工程。7.施工现场4台(或以上)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回转半径覆盖范围内有公共交叉区域的群塔作业工程。(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3.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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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于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施工的吊挂平台操作架及索网式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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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运输接料平台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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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法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立杆无法正常落地等异型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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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无法按照产品说明书中参数及安装要求安装的高处作业吊篮工程。()
(五)拆除工程
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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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3.待拆建、构筑物高度在10m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及以上,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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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顶进箱涵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1.安装高度100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2.跨度36m或悬挑18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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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用整体提升、顶升、平移(滑移)、转体,或安装净空高度18m及以上高空散装法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4.单个构件或单元采用双机或多机抬吊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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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用分段、分条、分块安装,临时承重支架高度超过18m或其受力超过50kN的钢结构工程。
(八)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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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开挖深度5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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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下作业工程。4.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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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冻结法工程。6.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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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落实并督促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参建各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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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盖章)
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报,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各存一份。
-3-
附件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表AQ-C1-2
编号
工程名称规划十五路跨线桥建设工程、再生水管线工程
施工单位
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北京京博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
(一)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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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
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
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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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
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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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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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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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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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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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现场2台(或以上)起重机械存在相互干扰的多台多机种作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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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装配式建筑构件吊装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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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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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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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处作业吊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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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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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异型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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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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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箱涵顶进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七)其它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水下作业工程。5.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6.冻结法工程。7.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8.无梁楼盖结构地下室顶板上的土方回填工程。
9.厚度大于1.5m的底板钢筋支撑工程。
10.含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1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3.采用非说明书中基础形式或附墙形式进行安装的施工升降机安装工程。4.外挂式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工程。5.使用屋面吊进行拆卸的塔式起重机拆卸工程。6.架桥机安装和拆卸工程,使用架桥机进行的桥梁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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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施工现场4台(或以上)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回转半径覆盖范围内有公共交叉区域的群塔作业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3.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用于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施工的吊挂平台操作架及索网式脚手架工程。
5.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运输接料平台架工程。
6.无法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立杆无法正常落地等异型脚手架工程。
7.无法按照产品说明书中参数及安装要求安装的高处作业吊篮工程。
(五)拆除工程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3.待拆建、构筑物高度在10m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及以上,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顶进箱涵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七)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1.安装高度100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2.跨度36m或悬挑18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安装工程。3.采用整体提升、顶升、平移(滑移)、转体,或安装净空高度18m及以上高空散装法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4.单个构件或单元采用双机或多机抬吊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5.采用分段、分条、分块安装,临时承重支架高度超过18m或其受力超过50kN的钢结构工程。(八)其它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开挖深度5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3.水下作业工程。4.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5.冻结法工程。6.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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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表AQ-C1-3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许可手续编号
施工总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专业分包单位
其他单位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名称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类别
专家组长信息
姓名
工作单位
专业
证书编号
姓名
工作单位
专家信息
专业
证书编号
论证意见:本工程关键节点:
论证结论: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
专家组长签字:专家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论证专用章)年月日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年月日
-7-
附件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条款
认定条件
认定标准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条件2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
未按照本规定编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并审核危大工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程专项施工方案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条件3条件4条件5条件6
施工总承包单位无法提供专项施工方案
一、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
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编制人员签字
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7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施工总承包
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
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
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条件7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要求,有严重缺项
条件8危大工程实行专业分包,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条件9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均无法提供专项施工方案
条件10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编制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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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条件11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条件12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条件13条件14条件15条件16条件17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专业分包单位公
章
二、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8,并满足条件9至条件15的
公章
一项或多项,认定为:施工总
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违
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要求,有严重缺项
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危大工程实行专业承包
“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
方案”。
专业承包单位无法提供专项施工方案
条件18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编制人员签字条件19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条件20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条件21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专业承包单位公章条件22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16,并满足条件17至条件24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专业承包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条件23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条件24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要求,有严重缺项
-9-
条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
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
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
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
未对超过一定规
下的罚款:
模的危大工程专
(一)未对超过一定规项施工方案进行
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进行专家论证的;
(二)未根据专家论证
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
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
改,或者未按照本规定重新
组织专家论证的;(三)未严格按照专项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
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规模的危大工程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进
行修改
条件2
施工单位无法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资料
条件3
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资料,但参加论证的专家未从专家库中选取
条件4条件5条件6条件7
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资料,但符合专业要求的专家人数少于5人
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至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条件7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资料,但与工程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违反本细则第二十条要求的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未对
资料,但专家未参加专家论证会即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
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
资料,但专家由他人代签字
条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条件2条件3条件4条件5
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5的一项,
施工单位未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认定为: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施工
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但未重新履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
单位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
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
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且重新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但
未经专家组长同意
-10-
第三十四条
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条件1条件2条件3条件4条件5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结论为“不通过”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5的一项,
施工单位未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认定为: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但未重新履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
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
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且重新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但专家论证”。
未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条件2
条件3条件4条件5
施工单位未按照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危大工程施工;或未按照已
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和专家论证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
主要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技术参数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7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施工单位违反
主要施工机具、设备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主要材料规格、型号等主要参数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条件6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与专项施工方案不一致,且未按规定变更
条件7存在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增加安全风险的其他情形
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擅自修改内容的部分)
条件2条件3
施工单位对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或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同时满足条件1至条件3,认
条程序和专家论证程序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擅自修改,且未重新履行定为: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
上述程序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
专项施工方案擅自修改的内容,存在以下一项或多项:(1)主要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技术参数;(2)主要施工机具、设备;(3)主要材料规格、型号等主要参数;(4)项目负责人
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且未按规定变更;(5)其他擅自修改并增加安全风险的内容
-11-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条件2
专项施工方案已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但无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总监理工程师未对单位进行处罚;对直接负按照本规定审查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危大工程专项施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工方案
元以下的罚款:
(一)总监理工程师未
按照本规定审查危大工程专
项施工方案的;
(二)发现施工单位未发现施工单位未
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
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
要求其整改或者停工的;其整改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
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未向
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
案实施,未要求
其停工的
条件3条件4条件5
条件6
条件1
条件2条件1条件2条件3
专项施工方案已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但无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专项施工方案已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但未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至
印章
条件6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
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施工单位已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改完善,且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已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师未审查签字,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已审查签字但未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第三十六条“总监理工程师
未按照本规定审查危大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结论为“不通过”,施工单位已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专项施工方案”。
善,且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已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未
审查签字,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已审查签字但未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认
施工单位未按照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危大工程施工;或未按照已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
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和专家论证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
工,但无法按照本认定标准认定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监理单
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
监理单位发现,但未发出工作联系单或监理通知等书面指令要求
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整改”。
按照本认定标准,认定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节严重情形)监理单位发现,但未发出工程暂停令等书面指令要求监理单位发现,且发出工程暂停令等书面指令要求,但未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和条件3的一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停工”。
-12-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危大工程施工;或未按照已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条件1
条件2条件3条件4
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和专家论证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但无法按照本认定标准认定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发现,并发出工作联系单或监理通知等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接收到书面指令要求,但拒绝采取整改措施监理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监理报告等书面报告
同时满足条件1至条件4,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监理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单位拒不停止施工时,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条件1条件2条件3条件4
按照本认定标准,认定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节严重情形)监理单位发现,并发出工程暂停令等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接收到书面指令要求,但拒绝暂停施工监理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监理报告等书面报告
同时满足条件1至条件4,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拒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条件2监理单位未对应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条件3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审程序和签字人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4监理实施细则与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至条件4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条件2监理单位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并填写专项巡视检查记录条件3专项巡视检查频率不符合监理实施细则或严重不符合相关标准
条件4专项巡视检查记录无巡视人员签字
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至条件4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13-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
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
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未按照本规定参
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与组织危大工程
下的罚款:
验收
(一)未按照本规定编
制监理实施细则的;
(二)未对危大工程施
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参
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建
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未按照本规定建
的。
立危大工程安全
管理档案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条件2危大工程按照规定需要验收条件3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监理单位未参与组织条件4施工单位未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监理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条件5参与验收的人员不符合本细则第三十六条要求条件6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总监理工程师未签字确认条件1监理单位无法按照本细则第四十条要求,提供齐全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条件2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未单独建档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6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
满足条件1或条件2的一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14-
-15-
篇十三:最新危大工程清单
P> 危大工程清单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审查单位
镇/区
路/街
号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建筑面积
主体工程概况结构形式:
㎡;地面上总高度
m;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基础形式:
主要功能:□商业□住宅□办公□工业□其他:
施工单位应全面熟悉设计用纸,参考设计文件中设计单位注明的涉及依大工程的重点部
位和环节,相据施工组织设计,按住房和技名建设部(合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理
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件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
编制要求屋市政工程危险件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号)附件所列
工程范用,格查项目最险件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汇编列出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部位、节
占清单,作为监理单位编制监理提例和牢施细则、专家论证、安全措施各家、工程交底、质
安监部门日法监督的重要依据。
类别基坑工程
本清单由旅工单位对拟报施工许可的全部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后,填写此清单表格。工程参数、工程部位、节点描述
(对相应存在的情况,在口中打“√”)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本项目存在开挖深度≥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基坑最大开挖深度:
米,基坑周长:
米
□本项目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
筑物安全的基坑(补)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基坑最大开挖深度:
米,基坑周长:
米
工□滑模(所涉及单位工程:
)
具
式□爬模(所涉及单位工程:
)
模□飞模(所涉及单位工程:
)
板□道模(所涉及单位工程:
)
□搭设高度≥5m:
1、单位工程名称:
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2、单位工程名称:
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搭设跨度≥10m:
1、单位工程名称:
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2、单位工程名称:
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混□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
凝1、单位工程名称:
土
模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板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支2、单位工程名称:
撑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
1、单位工程名称:
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2、单位工程名称:
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2、单位工程名称:
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承□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重
支单位工程名称:
,
撑轴线范围体
系
层,
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
卸工程
脚手架工程
拆除工程暗挖工程
结建式人防工程
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最大单件起吊重量
KN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安装的工程:
安装置:第
层,
轴X
轴
□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起重机械类型:塔吊
台,施工电梯
台,物料提升机
台,其他
台。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单位工程名称:
,脚手架最大搭设高度
m,轴线范围
。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
,脚手架最大搭设高度
m,轴线范围
。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
,脚手架最大搭设高度
m,轴线范围
。
□高处作业吊篮:
单位工程名称:
,最大作业高度
m,轴线范围
。
□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
,最大作业高度
m,轴线范围
。共搭设
□异型脚手架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
,脚手架最大搭设高度
m,轴线范围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个。。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等工程。
□结构工程的模板工程(支撑):
单位工程名称:
,安装位置:第
层,
轴X
轴
□孔口防护工程的门框墙制作(门框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吊装)、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吊
装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
,安装位置:第
层,
轴X
轴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施工最大高度:
,所处立面:
,轴线范围;
□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最大跨度:
m,高度
m,轴线范围
□人工挖孔桩工程;最大开挖深度
m,直径
m,总桩数
□水下作业工程。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
,安装位置:第
层,
轴X
轴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
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具体名称为: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三方以上共同认定或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安全监
督机构认定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具体名称为: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深基坑工程
工具式模板
模
板
工程及支撑体系
混凝土模板支撑
承重
□本项目存在开挖深度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基坑最大开挖深度:
米,基坑周长:
米。
□本项目基坑开挖深度虽未超5米,但属于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和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
毗创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精)的土方开挖、高边坡、支护、降水工程:
基坑最大开挖深度:
米,基坑周长:
米。
□滑模(所涉及单位工程:
)
□爬模(所涉及单位工程:
)
□飞模(所涉及单位工程:
)
□道模(所涉及单位工程:
)
□模板搭设高度≥38米;
1、单位工程名称:
搭设高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搭设高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2、单位工程名称:
搭设高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搭设高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模板搭设跨度≥18米:
1、单位工程名称:
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2、单位工程名称:
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搭设跨度:
米,位置:第
层,
轴X
轴
□施工总荷载≥15kN/㎡
1、单位工程名称:
荷载:
kN/㎡,位置:第
层,
轴X
轴
荷载:
kN/㎡,位置:第
层,
轴X
轴
2、单位工程名称:
荷载:
kN/㎡,位置:第
层,
轴X
轴
荷载:
kN/㎡,位置:第
层,
轴X
轴
□集中线荷载≥20kN/㎡;
1、单位工程名称:
荷载:
kN/㎡,位置:第
层,
轴X
轴
荷载:
kN/㎡,位置:第
层,
轴X
轴
2、单位工程名称:
荷载:
kN/㎡,位置:第
层,
轴X
轴
荷载:
kN/㎡,位置:第
层,
轴X
轴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
支单位工程名称:
,承受单点最大集中荷载
Kg
撑
体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支撑体系范围:
层,轴线范围
系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
卸工程
脚手架工程
拆除工程暗挖工程
其他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100k的起重吊装工程:
最大单件起吊重量
kN
□起重量≥300kN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最大起重量
kN
□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
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最大单件起吊重量
kN,最大高度
m
□发生严重变形或事故的起重机械的拆除工程。
□采用高承台、钢结构平台、利用原有建筑结构的特殊基础工程:附着距离达1.5倍制造商的
设计最大值、附着杆数量少于制造商的设计数量、附着杆均位于垂直附着面中心线的同一侧
的起重机械附着工程,以及附着杆与垂直附着面中心线之间的夹角小于15”或大于65”的塔
式起重机附着工程。
□搭设高度≥50m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
,脚手架最大搭设高度
m,轴线范围
。
□提升高度≥150m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
,最大提升高度
m,轴线范围
。
□架体高度≥20m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
,架体最大高度
m,轴线范围
。
□作业面异形、复杂的或无法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安装的高处作业吊篮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
,最大搭设高度
m,轴线范围
,共搭设个。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
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以及周边环境复杂的拆除工程。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暗挖或隧道埋深:
m,;暗挖或项管长度:
m,
□施工高度≥50m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施工最大高度:
m,所处立面:
,轴线范围:
□跨度≥36米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最大跨度:m,高度m,轴线范围:□跨度≥60米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最大跨度:m,高度m,轴线范围:
□开深度超过16米的人工挖孔桩工程;最大开挖深度m,直径m,总桩数□水下作业工程。□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项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采用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具体名称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三方以上共同认定或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认定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具体名称为:
汇编单位(施工单位)郑重承诺:对填报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部位、节点清单的真实性、完善性负责。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签名(盖注册章):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名:施工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企业总监签名(盖注册章):
单位承诺
监理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负责人签名: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应在申报施工许可前填写完整,并在安全监督交底时上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篇十四:最新危大工程清单
P> 精品word完整版-行业资料分享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部位及规模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备注
精品word完整版-行业资料分享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
精品word完整版-行业资料分享
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五、拆除工程(一)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
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
围的拆除工程。六、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篇十五:最新危大工程清单
P> 附件1序号12类别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
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静/动)态辨识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开挖深度≥3m的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以上条件或情况的土方开挖工程岩质边坡高度≥15m岩土混合边坡高度≥12m且土层厚度≥4m土质边坡高度≥8m切坡工程接近上述限值的或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危险性较大的填方填方边坡高度≥8m工程接近限值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危险性较大的工具式模板工程: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混凝搭设高度≥5m土模搭设跨度≥10m板支施工总荷载≥10KN或楼板厚度≥0.22m撑工集中线荷载≥15KN或梁截面积≥0.44㎡程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无联系构件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10KN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搭设高度≥24m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提升□;分片提升□;悬挑式□;吊篮□;新型□;异型□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普通建筑物□;构筑物□拆除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水下作业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工程方案
年
月)
数量工程方案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开挖深度≥5m的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以上条件或情况的土方开挖工程岩质边坡高度≥30m岩土混合边坡高度≥25m且土层厚度≥4m土质边坡高度≥15m施工过程中出现过塌滑等险情或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高边坡工程地质和环境(自然或人为)条件复杂、稳定性极差的一级边坡工程边坡塌滑区有重要建(构)筑物、稳定性较差的边坡工程采用新结构、新技术的一、二级边坡工程填方边坡高度≥12m施工过程中出现过塌滑等险情或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填方工程工具式模板工程:滑模□;爬模□;飞模□搭设高度≥8m搭设跨度≥18m施工总荷载≥15KN或楼板厚度≥0.39m集中线荷载≥20KN或梁截面积≥0.6㎡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100KN起重量≥300KN或高度≥200m内爬起重设备的拆卸工程搭设高度≥50m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0m的附着式整体提升□、提升高度≥150m的分片提升□、架体高度≥20m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通讯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风貌区控制范围□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施工高度≥50m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36m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60m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孔径≥1.2m,深度≤3m的岩基人工挖孔桩工程除外)地下暗挖、顶管、水下作业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论证
3
切坡、填方工程
4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5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6
脚手架工程
7
拆除、爆破工程
8
其他
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辨识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公司名称:序号工程名称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年
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编制与名称否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编制论证与否名称编制论证
1
2
汇总(数量)
安全负责人:
安全部:
日期:
年
月
日
篇十六:最新危大工程清单
P> 附件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
(一)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4。施工现场2台(或以上)起重机械存在相互干扰的多台多机种作业工程.
()
5。装配式建筑构件吊装工程.
()
(四)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1-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4.高处作业吊篮工程。
()
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6。异型脚手架工程。
()
(五)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箱涵顶进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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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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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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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工挖孔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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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下作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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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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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冻结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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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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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无梁楼盖结构地下室顶板上的土方回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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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厚度大于1.5m的底板钢筋支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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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含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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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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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
(一)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3.采用非说明书中基础形式或附墙形式进行安装的施工升降机安装工程.
4。外挂式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工程.
5。使用屋面吊进行拆卸的塔式起重机拆卸工程.
6。架桥机安装和拆卸工程,使用架桥机进行的桥梁安装工程.
7.施工现场4台(或以上)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回转半径覆盖范围内有公共交叉区域的群塔作业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3。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用于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施工的吊挂平台操作架及索网式脚手架工程。
5。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运输接料平台架工程。6。无法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立杆无法正常落地等异型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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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7.无法按照产品说明书中参数及安装要求安装的高处作业吊篮工程。(五)拆除工程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3。待拆建、构筑物高度在10m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及以上,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顶进箱涵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1。安装高度100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2。跨度36m或悬挑18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安装工程。
3.采用整体提升、顶升、平移(滑移)、转体,或安装净空高度18m及以上高空散装法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4。单个构件或单元采用双机或多机抬吊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5。采用分段、分条、分块安装,临时承重支架高度超过18m或其受力超过50kN的钢结构工程。
(八)其它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开挖深度5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3。水下作业工程。
4。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
5.冻结法工程。
6.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落实并督促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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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单位、监测单位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参建各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责任。
(盖章)
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报,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各存一份。
附件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表AQ—C1—2
编号
工程名称规划十五路跨线桥建设工程、再生水管线工程
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施工单位
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北京京博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
(一)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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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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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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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4。施工现场2台(或以上)起重机械存在相互干扰的多台多机种作业工程。5。装配式建筑构件吊装工程。(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高处作业吊篮工程。5.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6.异型脚手架工程。(五)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箱涵顶进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七)其它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水下作业工程。5.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6.冻结法工程。7.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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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无梁楼盖结构地下室顶板上的土方回填工程。9。厚度大于1。5m的底板钢筋支撑工程。10。含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1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3。采用非说明书中基础形式或附墙形式进行安装的施工升降机安装工程.4。外挂式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工程.5。使用屋面吊进行拆卸的塔式起重机拆卸工程。6.架桥机安装和拆卸工程,使用架桥机进行的桥梁安装工程。
7.施工现场4台(或以上)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回转半径覆盖范围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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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叉区域的群塔作业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3。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用于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施工的吊挂平台操作架及索网式脚手架工程。
5。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运输接料平台架工程.6。无法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立杆无法正常落地等异型脚手架工程。7。无法按照产品说明书中参数及安装要求安装的高处作业吊篮工程。(五)拆除工程
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3。待拆建、构筑物高度在10m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及以上,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顶进箱涵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1。安装高度100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2.跨度36m或悬挑18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安装工程。
3。采用整体提升、顶升、平移(滑移)、转体,或安装净空高度18m及以上高空散装法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4。单个构件或单元采用双机或多机抬吊施工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5。采用分段、分条、分块安装,临时承重支架高度超过18m或其受力超过50kN的钢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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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它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开挖深度5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3。水下作业工程。4。地下隧道注浆帷幕工程。5。冻结法工程。6.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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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表AQ—C1—3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许可手续编号
施工总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专业分包单位
其他单位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名称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类别
专家组长信息
姓名
工作单位
专业
证书编号
姓名
工作单位
专家信息专业
证书编号
-9-
论证意见:本工程关键节点:
论证结论: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专家组长签字:专家签字:
(论证专用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年月日年月日
-10-
附件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条款
认定条件
认定标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未按照本规定编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制并审核危大工
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条件2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条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无法提供专项施工方案条件4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编制人员签字
一、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7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条件5条件6条件7条件8
二、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
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8,并满足条件9至条件15的
一项或多项,认定为:施工总
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要求,有严重缺项
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
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
危大工程实行专业分包,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方案"。
条件9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均无法提供专项施工方案条件10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编制人员签字
三、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16,并满足条件17至条件24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专业承包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1-
-12-
条件11条件12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
责人审核签字
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
负责人审核签字
条件13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专业分包单位公章
条件14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条件15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要求,有严重缺项
条件16危大工程实行专业承包
条件17专业承包单位无法提供专项施工方案
条件18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编制人员签字条件19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条件20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条件21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专业承包单位公章
条件22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条件23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了专项施工方案,但专项施工方案无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条件24提供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要求,有严重缺项
条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
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
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
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未对超过一定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模的危大工程专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项施工方案进行
专家论证下的罚款:(一)未对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
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的;(二)未根据专家论
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
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
改,或者未按照本规定重新
组织专家论证的;(三)
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
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未根据专家论证
施工方案的。
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
第三十四条
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
条件2
施工单位无法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资料
条件3条件4条件5
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
资料,但参加论证的专家未从专家库中选取
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至
条件7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
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
资料,但符合专业要求的专家人数少于5人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未对超
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
资料,但与工程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违反本细则第二十条要求的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条件6
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资料,但专家未参加专家论证会即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条件7
施工单位提供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资料,但专家由他人代签字
条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条件2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条件3施工单位未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条件4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但未重新履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5的一项,认定为: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
-13-
-14-
条件5
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且重新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但未经专家组长同意
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条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条件2条件3条件4条件5
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结论为“不通过”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5的一项,
施工单位未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认定为: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但未重新履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
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
施工单位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且重新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但专家论证”。
未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条件2
条件3条件4条件5
施工单位未按照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危大工程施工;或未按照已
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和专家论证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
工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
满足条件3至条件7的一项或
主要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技术参数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多项,认定为:施工单位违反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主要施工机具、设备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
主要材料规格、型号等主要参数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条件6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与专项施工方案不一致,且未按规定变更
条件7存在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增加安全风险的其他情形
擅自修改专项施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擅自修改内容的部分)
同时满足条件1至条件3,认
工方案
条件2条件3
施工单位对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或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定为:施工单位违反《危险性
条程序和专家论证程序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擅自修改,且未重新履行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
上述程序
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施工单
位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擅自修改的内容,存在以下一项或多项:(1)主要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技术参数;
(2)主要施工机具、设备;(3)主要材料规格、型号等主要参数;(4)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
术负责人,且未按规定变更;(5)其他擅自修改并增加安全风险的内容
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对单位进行处罚;对直接负总监理工程师未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按照本规定审查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危大工程专项施元以下的罚款:(一)总工方案
监理工程师未按照本规定审
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的;(二)发现施工单位
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未要求其整改或者停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
不停止施工时,未向建设单
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发现施工单位未
设主管部门报告的。
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
第三十六条
其整改
条件1条件2条件3条件4条件5条件6
条件1条件2
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专项施工方案已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但无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专项施工方案已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但无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至
条件6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
专项施工方案已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但未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
印章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总监理工程师未
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施工单位已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按照本规定审查危大工程专改完善,且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已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项施工方案”。
师未审查签字,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已审查签字但未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
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结论为“不通过”,施工单位已根据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且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已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未审查签字,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已审查签字但未加盖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
施工单位未按照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危大工程施工;或未按照已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认
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和专家论证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
工,但无法按照本认定标准认定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
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监理单
监理单位发现,但未发出工作联系单或监理通知等书面指令要求
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整改
-15-
第三十七条
".
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停工的
条件1条件2条件3
按照本认定标准,认定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节严重情形)监理单位发现,但未发出工程暂停令等书面指令要求监理单位发现,且发出工程暂停令等书面指令要求,但未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和条件3的一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停工"。
施工单位未按照已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危大工程施工;或未按照已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条件1
条件2条件3
履行完本细则第十六条程序和专家论证程序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但无法按照本认定标准认定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监理单位发现,并发出工作联系单或监理通知等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接收到书面指令要求,但拒绝采取整改措施
同时满足条件1至条件4,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监理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条件4监理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监理报告等书面报告
施工单位拒不停止施工时,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条件1条件2条件3条件4
按照本认定标准,认定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节严重情形)监理单位发现,并发出工程暂停令等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接收到书面指令要求,但拒绝暂停施工监理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监理报告等书面报告
同时满足条件1至条件4,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拒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单位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未按照本规定编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至
-16-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有下制监理实施细则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
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
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
下的罚款:
(一)未按
照本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的;(二)未对危大工程未对危大工程施
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工实施专项巡视
(三)未按照本规定参与组织检查
危大工程验收的;(四)
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
安全管理档案的。
条件2监理单位未对应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条件3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审程序和签字人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4监理实施细则与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条件2监理单位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并填写专项巡视检查记录条件3专项巡视检查频率不符合监理实施细则或严重不符合相关标准条件4专项巡视检查记录无巡视人员签字条件1危大工程已开始施工
条件2危大工程按照规定需要验收
未按照本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
条件3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监理单位未参与组织条件4施工单位未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监理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组织
条件5参与验收的人员不符合本细则第三十六条要求
条件6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总监理工程师未签字确认
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条件1监理单位无法按照本细则第四十条要求,提供齐全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条件2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未单独建档
条件4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满足条件1,并满足条件2至条件4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并满足条件3至条件6的一项或多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
满足条件1或条件2的一项,认定为:监理单位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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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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