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11篇
位置: 首页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文章内容

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11篇

2022-11-17 18:54:01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11篇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强化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职能实现辖区负总责的思考实现辖区负总责的思考  街道是城市的基础,街道办事处是城市工作综合协调、管理、监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11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11篇

篇一: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强化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职能实现辖区负总责的思考实现辖区负总责的思考

  街道是城市的基础,街道办事处是城市工作综合协调、管理、监督的行政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强化街道办事处管理职能,实现辖区负总责至关重要。一、街道办事处在现代城市管理的地位与责任街道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和依托,在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任务,推进两个文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的授权,在本辖区内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对辖区内的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全面负责;对辖区内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职能,对区政府专业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分别实行相应的领导和有效监督。这些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在不断推进改革中,要把街道办事处建设成为责、权、利统一,行为规范,能够有效履行综合管理职能的行政主体,把设在街道的区政府专业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建设成为力量充实、职责明确,能够依法严格管理的执法主体,把居委会建设成民主参与服务充分,能够密切政府与群众的桥梁。形成职责明确、政企分开、条专块统、权责一致、依法行政、民主参与的街道管理新体制。二、街道办事处担负管理职责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过去在计划经济下那种纵向垂直隶属关系将淡化,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横向管理关系将会突出。人们的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由过去那种“单位性”更多地表现为“社会性”,社区建设和管理在党和政府的工作中的地位将会越来越重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日益多样化,人们的活动将更加频繁,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领域更加广泛,这是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人们的工作时间相对减少,休息时间相对增多以后的必然趋势。社区建设和管理在整个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将会也来越明显。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衣食住行方面的基本需求得到了保障,开始追求生活质量的提高,以高衣食住行的层次,进而追求安居乐业的目标,人们对社区建设和管理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面对这样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特别是随着我区农村城市化、城市现代化、朝阳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在实现“三化”“四区”目标、推进五个方面工作中,街道办事处肩负着对辖区城市管理负总责的职能,既要贯彻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辖区管理的计划并组织实施,搞好辖区内市容卫生、绿化美化和环境保护,又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还要发展社区服务,方便居民生活,维护市场秩序,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市场环境。面对这艰巨的任务,街道办事处作为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基础,代表党和政府在第一线直接面对群众。街道工作做好了,社区才能安定,社区建设才能有一个好环境,人民群众才能安居乐业。

  市区精简放权,关系,三、市区精简放权,强化街道办事处职能必须理顺条块”“条块”关系,建立“条传块统”的运行机制建立“条传块统”市政府[2000]23号文件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辖区内行使政府管理职能”。但在行政管理体制上,由于存在着诸多关系不顺,街道办事处还不能很好地在辖区内行使政府管理职能。主要表现为:街道办事处定位不明确。“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是现行城市管理体制主要模式。在计划经济时代,市、区是主体,街道办事处是派出机构,做一些辅助性的城市管理工作,是适宜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现今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传统的行政管理手段已难以完成城市管理任务,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已是鞭长莫及;随着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张和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管理对象和内容迅速增加,有形的无形的城市管理任务相当繁重,市区政府把一些行政管理的重心下移,逐步把城市管理的各项基础性任务交与街道,使原来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发生质的变化。市区政府确定的任务和责任的下移,而与之相配套的管理权限和财力保障没有真正到位。当前,市区政府已经把街道办事处作为一级城市管理的机构,任务和责任已逐步明确,负总责的要求也随之越来越高。而在实际工作中,街道遇到很多困难。主要有三:如与之配套的管理权限没有随着任务而确立。街道在市政、环卫、园林、房管、劳动、环境保护、外老人口等等,过去的管理办法仍在沿用。街道只能起通风报信的作用,没有执法权。由于与之配套的财力保障没有到位,街道办事处在财力使用上,没有主动权。辖区内群众

  呼声高的事情,由于财力的限制,想办的事情处于被动。由于职能部门的传统观念尚未打破,缺乏接受统一协调意识,辖区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协调有力的格局尚未形成,存在着“条专”专的要死,,“块统”,统不起来。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条专”就是专业管理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有效管理,做到职责明确,管理到位;“块统”就是街道对辖区的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负总责,并采取有效组织形式,对辖区内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专业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管理职能。推进“条专块统”就是要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协作有力的新格局,实现城市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为街道实现辖区负总责提供有力保证。强化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职能,四、强化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职能,实现辖区负总责的几点建议落实“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必须深化街道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街道综合管理职能,推进“条专块统”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各项工作。使街道办事处真正能行使对辖区的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负总责,对辖区内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专业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1、加强建立健全街道管理居委会,强化街道综合管理的职能,推进“条专块统”改革,理顺条块关系。街道管理委员会是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与街道的综合管理有机结合,街道管理委员会在街道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辖区组织协调工作,对街道管理委员会议定的重大事项,由

  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单位落实。要围绕建立和完善以派出所、房管部们、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等为主要承办单位的治安防范体系;以工商所、税务所、社区经济管理中心为主要承办单位的市场秩序管理体系;以区规划、房管部门、市政管所、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监察分队、街道城建科、清扫保洁队等部门为主要承办单位的市政监察体系;以街道民政、劳动、文教、计生等为主要承办单位的社区建设体系。2、建立街道社区会议制度,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强化街道社区管理职能,搞好社区服务。其主要任务是:研究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沟通情况,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区单位和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共同搞好社区管理和服务。同时,对街道和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社区工作进行评议。职能是:街道办事处、街道管理委员会、区专业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向社区会议通报社区工作;听取评议意见;协调解决社区管理和服务问题;对街道和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每年进行评议,其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街道和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工作和评议干部的重要依据。3、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1)与区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共同做好调研工作,稳妥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条专块统”工作,制定建立街道管理委员会和社区会议制度的实施方案,各职能部门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规范街道管理委员会和社区会议制度的各项章程,在全区街道推广实施,并突出街道综合管理的职能,抓好落实和保障,定期检查执行情况。(2)加强街道工委对社区会议制度和街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核

  心作用,树立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各项工作综合治理的权威,是社区会议制度与管理委员会紧密相连,切实保证社区会议制度和管理委员会不流于形式,能够真正得以实施。(3)街道社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对区各专业管理部门的考核和评议是街道实现综合管理职能的关键之举。区有关部门要将考核、评议、结果作为派出机构负责人考核、任免、调动、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反馈到街道,使街道社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监督考核制度更为完善及有效。(4)加强社区委员会的建设,合理配置社区资源,科学合理划分社区,改善社区居委会办公条件,规范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做好社区居委会干部岗前和岗位培训工作,提高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4、强化街道综合管理职能,提高街道在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的能力。(1)强化街道城市管理的职能,街道可以按照管干分离的原则,引进市场机制,使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任务逐步进入市场运行轨道。街道加强对辖区内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参与新建居民小区的综合验收、监督、检查建设小区配套设施的落实。协助环保部门做好辖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2)强化街道社区服务的职能,理顺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制,

  街道负责制定社区建设、服务发展规划,成立社区服务中心,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区综合服务运行体系。发展社区便民商业,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加强居委会社区服务业的管理。(3)强化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能。街道负责制定辖区内防火、交通安全、外来人口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强化基层治安防范体系,配合公安部门依法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4)以社区党建为龙头,强化街道组织领导辖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职能。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建设紧密相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以创建文明社区为载体,引导居民弘扬正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积极做好双拥共建工作,努力把、辖区建设成为管理规范、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服务完善、文化繁荣、教育全面的文明社区。

篇二: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9•【字号】余府发[2009]10号•【施行日期】200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的意见(余府发〔2009〕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和优化城市资源配

  置,经2009年2月24日市七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按照“优质、高效、便捷”的原则,通过合理划分和明确市、区政府城市管理职责范围和权责关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的功能作用,加快形成“统一指挥、综合执法,市区联动、全面覆盖”的城市管理新体系、“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管干分离”的城市管理新机制,不断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为实现“三城同创”目标提供坚实保障。二、职能调整按照“分工明确、权责一致、重心下移”的原则,进一步划分和明确城市管理事权范围,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有权管的看不到、看得到的无权管”的问

  题。1、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的城市规划区内20条城市道路(仰天岗大

  道、北湖路、仙来大道、青年路、科环路、天工大道、五一路、竹山路、长青路、劳动路、中山路、沿江路、魁星路、康居路、抱石大道、站前路、新欣南大道、胜利路、公园路、白竹路)以外的其余城市道路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内环卫、市政和违章建筑的管理职能统一划入渝水区政府管理。

  2、按照“权由事定、费随事转”的原则,渝水区政府负责履行上述管辖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方面的事权职责,对其所涉及的城市管理维护经费,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支出基数,以后通过上下级财政结算办理。

  3、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的新欣北大道划入新余经济开发区管理。三、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区共管”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规范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城市管理由一家“包揽独干”到各方“共同治理”的转变。1、组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渝水分局,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正科级派出机构,主要负责承担渝水区政府管理和维护的城市道路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范围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含违章建筑的行政执法),并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名义进行行政执法。2、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渝水分局,实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渝水区政府双重领导体制,分局负责人的任免应征求渝水区人民政府的意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渝水分局设4个执法中队(均为副科级),各中队长可分别兼任城区街道办事处班子成员。3、核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渝水分局人员编制70名(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部调剂),并按“人随编走”的原则,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部调剂70人到渝水分局工作。被调剂到渝水分局工作的工作人员的人事、编制关系仍由

  市统一管理。4、渝水分局70名工作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由市财政以2008年底人均

  支出数为基数,下划到渝水区财政列专项补助,工作人员个人享受的工资和津补贴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其他工作人员享受标准执行,由渝水区财政负责发放。工作经费不足部分由渝水区财政补充。

  5、城市管理职责和体制调整后,应按照“大稳定、小调整、不膨胀”的原则,重新调整和下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三定”规定,具体事项按规定程序审批。

  6、新余经济开发区和仰天岗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仍保持现行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不变。

  四、有关要求1、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渝水区政府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协调小组,负责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过程中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等工作。2、各级政府应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和目标管理考核等制度,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有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市政府将城市管理工作列为渝水区政府的年度考核内容。3、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应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分解和明确各层级的工作职责和管辖范围,不断完善“统一指挥、综合执法,市区联动、全面覆盖”的城市管理新体系、“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管干分离”的城市管理新机制,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市场化、社会化和专业化进程。4、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多方互动”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城市管理中的政策措施、社情民意和投诉举报等情况,及

  时通报城市管理中的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和重点项目等情况,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等问题。

  5、新的城市管理体制自2009年4月1日起实行。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篇三: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西湖区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社区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和依托,加强街道、社区工作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核心问题。当前,随着我区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快,城市管理落后于城市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街道、社区工作面临的管理体制问题亟待改革。为切实加强城市基础工作,本着“完善、改革、提高”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区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立足实现富民强区的目标,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以加强城市管理为主题,确立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地位,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巩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我区街道、社区现行管理体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街道改革试点工作目标

  把街道办事处建设成为责权统一、行为规范,能够有效履行辖区综合管理职能的行政主体;逐步理顺街道与职能部门的相互关系,创

  11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建“职责明确、条包块管、责权一致、依法行政、民主参与”的街道管理新机制,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规范管理、强化基层”的新格局。

  (二)社区改革试点工作目标

  在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的领导、指导、监督下,明确社区各组织间的功能定位,逐步建立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强化街道管理职能,以街为基础,实行城市综合管理权适当地、有步骤地由市级向区、街两级下移,做到市、区结合;专业管理权相应地由市级、区级职能部门向基层下移,做到责、权结合,在街道形成较完整的第三级管理框架。

  (二)坚持转变政府职能,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实现街道行政职能与经营职能相分开,全面履行“经济协调、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

  (三)坚持责权一致,确保改革试点工作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权力到位、财力到位、人员到位,实现“责权利统一,人财物配套”。

  (四)坚持社区居民依法自治,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动员和组织广大居民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依

  22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法参与社区管理,使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果最终体现在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中。

  (五)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服务社区居民,大力加强社区建设,分离社区居委会目前承担的行政管理工作义务,使居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力,通过协商、协作等方法,解决社区内各组织之间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四、改革内容

  (一)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明确基本职责

  1、街道党工委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带领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和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街道行政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领导和指导在社区、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领导本街道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

  33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2、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其在区人民政府及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受区政府委托,行使基层政权的部分权力,管理辖区的行政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进行协调、指导,做好培植税源工作,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承担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道路日常养护、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和管理职能,协助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稳定;负责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对辖区内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评议的行政管理职能。

  调整街道领导机构设置,实现责、权结合本着管理加强、功能完善、素质提高的原则,根据街道承担的职能和任务,进一步明确街道以下机构。1、街道领导机构(1)街道党工委(2)街道办事处(3)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4)人民武装部

  44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2、内设机构(1)党政办公室(2)社会事务办公室(3)经济发展办公室(4)计生办公室(对外增挂计生员办公室牌子)(5)财政所(新增)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财税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街道协税、护税和培植税源工作;编制街道办事处预决算,制订年度财政工作规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理街道办事处预算内外资金、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经费的使用等。人员在现有编制内调剂。经费由区财政核拨。(6)综合治理办公室(对外增挂基层司法所牌子)基层司法所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办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

  55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人员编制在司法专项编制内调剂解决。经费由区财政核拨街道。

  (7)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新增)

  人员在现有编制内调剂。经费由区财政核拨。

  3、街道直属机构

  (1)社区管理中心(对外增挂社会事务受理中心牌子)

  按照“条包块管”原则,不需向街道派驻机构的职能部门,应抽调综合素质较高的专门人员统一进入街道社会事务受理中心,建立综合的职能部门“一门式”服务工作平台,实现职能部门行政管理前移,为辖区群众提供服务。社会事务受理中心设主任1名(由街办指定1名副主任兼任)、主任助理1名,设城建环保、房管、卫生防疫工作人员各1名。工作人员编制保持不变,人员经费由相关职能部门移交到街道管理。

  社会事务受理中心主要职责:受理与本街道城建、规划、市政、环保、房管、防疫等职能有关的群众信访和投诉问题;掌握、报告本街道城建、环保、房管、防疫等方面群众关心、关注的情况和问题,日常工作和自身工作职责内的事务,由中心按职能要求承担;负责与区各对应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承担、协调、组织属于本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购买服务”事宜;中心工作人员按职能要求,承担区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66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属于本街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由中心协调完成;属区职能部门的工作,中心须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完成,街道配合;涉及需多个职能部门完成的综合性工作,由牵头部门提出计划,经与街道协商同意后,再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街道负责协调、保障和监督,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则追究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的相应责任。

  为加强城市综合管理,相关职能下延至区、街道。对在辖区内有建设工程项目的(土建、安装、装饰)本省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年检,以及辖区内新建、改造、开发等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前,应征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辖区范围内的装饰工程项目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办理施工许可证;对辖区内非主、次干道店面招牌的设置按统一规划原则,单一项目审批下放到区城市管理局。

  (2)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主要职责:为辖区内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为求职人员提供服务;开辟非正规就业岗位;开展再就业援助;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信访接待工作等。

  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人员编制、经费一并由街道管理。经费专项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由街道、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双重领导。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长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委任免。

  77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为加强管理,市将辖区的非公经济组织的社会保险职能、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审批发放、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鉴定及发放、非正规就业组织审核认定下到区;区将非正规就业组织的申请、失业证的认定及发放、小额贷款的初审及推荐、再就业优惠证的核实及公示、失业证受理审批权下到街道。

  (3)环卫所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小街巷的清扫保洁;市容市貌、市容观瞻、广告垃圾的整治、清理工作;清理、整治辖区内产生的卫生死角;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落实工作;辖区公厕、果壳箱的管理、清扫保洁工作;辖区内楼道庭院卫生、袋装垃圾的收集工作,居民卫生费的收取工作等。

  人员编制、经费在城管体制改革过程中,按市有关规定实行。所长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为副科级,由区委任免。

  (4)街道综合执法中队(新增,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建后实施)

  (5)计生员办公室(新增,人员编制、经费一并由街道管理)

  为加强管理,区将辖区一胎服务证的材料审核权下到街道,征收社会抚养费审核收费权委托街道行使。

  4、理顺中央、省、市垂管单位与区、街道关系

  88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政府各职能部门设在街道的下属(派出)机构,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较好地理顺中央、省、市垂管单位与区、街道关系。

  (1)公安部门

  派出所按照街道行政区划,按“一街一所”设置。公安分局、派出所科级干部任免应征求区委意见。派出所负责人兼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或委员(不占职数)。街道每年对派出所工作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派出所负责人使用的重要依据。

  (2)工商部门

  区工商局各分局与街道建立一一对应的密切工作关系(一个分局对应一至数个街道),确定各分局负责人为联络员,与对应街道加强联系。其相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征求对应街道意见,街道每年对与之对应的工商分局进行评议。工商部门办理有关审批发照工作前应征求有关部门、街道意见。各分局对本辖区内的工商管理工作应与所在街道加强沟通,统一认识。

  (3)国税、地税部门

  国税局、地税局各分局(科室)与街道建立一一对应的密切工作关系(一个分局或科室对应一至数个街道),确定各分局(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与对应街道加强联系。其相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征求对

  99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应街道意见,街道每年对与之对应的国税、地税部门进行评议。各分局对本辖区内的税收管理工作应与所在街道加强沟通,统一认识。

  (二)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理顺关系,建立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的“四位一体”管理体制

  进一步明确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的职能,理顺和规范各组织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的“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1、社区党支部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的工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2、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下设民政福利、人民调解、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治安保卫、群众团体等6个专业委员会和若干个居民小组。社区居委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居民公约,

  1010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对辖区内的公共事务进行议事、听证、决策、协调、服务、监督和评议,组织开展居民自治活动。社区居委会支持、配合社区工作站、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开展工作;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工作站的工作进行评议,参与业主委员会召开的有关会议,协调业主委员会与所委托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关系,协助业主委员会实施自治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单位按章履约。

  3、社区工作站为社区行政事务的执行主体,属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履行本社区内各项行政性事务。社区工作站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在职能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完成街道办事处下达的工作任务,并与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相互联系、相互协助、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各项工作。社区工作站按“一居一站”设立,日常管理由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站长由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副站长由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兼任。社区工作站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由街道按照市、区统一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公开招聘,并依法签订聘用合用,试点期间实行一年一聘制,待条件成熟后,可以适当延长聘用期。对社区居民和社区工作站反映较大、工作较差的工作人员,依照合同可以解聘。考虑当前社区的实际情况,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相关人员与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原则上交叉兼职,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现“议行”分设。社区工作站与社区居委会合署办公,与社区居委会共同享有对办公经费的支配权和办公用房、服务设施的使用权。

  1111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4、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按照“民主、自治、自律、公益”的原则对物业实施管理的组织,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实行自治,按市场规则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业主委员会在决定与社区公共生活有关的事务时,应主动听取社区居委会的意见、建议,接受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5、物业管理单位是依法定程序设立,并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性经济组织,是对居住物业实施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管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主要承担社区内所管房屋等物业的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物管小区的保洁、保绿、保安工作;物业管理单位当主动接受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检查,配合社区居委会搞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稳定等相关工作。

  6、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区属各部门、单位,凡拟将其组织机构、社区挂牌、考核评比、办班培训、专项调查、报刊征订等事项以及社区职能以外工作进社区的,应持上级有关文件和具体实施意见,向区社区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西湖区申请准入社区工作审批表》),经区社区办初审,报区委或区政府批准后,按“费随事转”原则,委托给社区工作站办理。未按要求申报、审批的,街道、社区有权拒绝或不执行。今后,除上级党委、政府明确规定必须进社区的工作外,其他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要进社区,必须按此程序申报、审批。

  1212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调整社区机构和人员设置。

  1、社区党支部,设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

  2、社区居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3、社区工作站,由6—9人组成,设站长1名,副站长1—2名,实行聘用制。站长、副站长分别由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兼任,其他人员为专职聘用人员。在条件不成熟的社区可允许一定程度的交叉兼职。

  提高社区干部待遇和社区办公经费

  将社区发展基金从每年5000元提高到10000元。同时将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经费从每年4000元提高到20000元,其中12000元作为社区工作专项经费,8000元作为社区关爱、帮扶、社救等事业基金。按照“效率优先、奖优罚劣”原则,将社区干部待遇分为固定工资,奖金,社保、医保三个部分。固定工资部分按照站长650元/月,副站长600元/月,专职人员550元/月的标准发放;奖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具体发放金额由街道根据社区干部的工作实绩确定;养老保险、医保政策按市有关政策执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健全社区干部工资逐步递增制度。贯彻落实《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安排社区居委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费的通知》(赣财社[2003]79号)精神,每年拨付每个社区2000元低保工作经费。以上经费由区财政拨付,市财政在洪办发[2002]11

  1313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号和洪办发[2003]12号文件规定市财政已负担经费的基础上,每年向每个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增拨工作经费1.5万元,作为对社区经费的定额补助。

  此外,从党费中每年给每个社区党支部拨付1000元,作为党建工作经费。

  除区在社区发展基金中留出适当比例作为全区社区建设调控资金外,其余原则上统一划拨到街道管理。

  加强社区建设

  1、完善社区运行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建立由区基层党建办、区社区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制定相关措施,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到社区应聘相关工作,鼓励下岗职工、待业青年中的优秀人才到社区应聘相关工作;强化对社区干部的管理,建立健全社区干部考核工作机制,做到“奖优罚劣”;推行“邱娥国工作方法”,提高社区干部服务意识。二是建立和完善社区评议会、协调会、听证会制度,以及与之相配套的评议会承诺制、协调会责任制、听证会公示制等制度,切实提高社区建设水平。三是遵循社区事业“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建立健全全省、市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区活动中的表率作用。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建立相关规

  1414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定及补偿、激励措施,推动社区单位实现“操场、会场、图书室、健身器材、多功能厅”等内部设施与社区共享。四是积极培育各类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社区用房及配套设施的完善和管理。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03]12号等文件精神,由市建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新建小区预留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服务用房及商业网点用房工作的落实。对没有办公用房的要进行调查,及时解决。对已建成尚未审批,同时不影响消防通道的办公用房,能完善相关手续的要补办相关手续;对暂时不能补办手续的,要给予3—5年的过渡期,并力争在2010年前陆续解决;市城市规划、房管等有关部门应对已建成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及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3、加强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为骨干的志愿者队伍建设。一是明确楼栋长的职责、任务;二是构建社区志愿者服务网络。支持、动员、激励干部、职工、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培养社区志愿者骨干,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按照社区志愿者的特长组建多种类型、多个层次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形成功能齐全、方便快捷的社区志愿者服务网络。三是建立健全社区楼栋长、社区志愿者激励机制。社区楼栋长、社区党小组长、居民小组长、社区志愿者是社区建设的重要依靠力量,为社区义务工作者,每年度或中心工作后要对其进行表彰、奖励。奖励资金按每年每户1.5元的标准下拨(由区、街道财政承担),由街道统一管理。

  1515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4、发展社区经济。针对不同社区、不同社会群体的特点,按照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以无偿、低偿服务为主的原则,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5、由于我市社区建设起步晚,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相对比较复杂,凡本方案尚未涉及的有关事项,市在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应给予倾斜,给区留有一定的操作空间,并由区选择相关类型的社区进行试点,待确定后再推广。

  (三)街道财政体制改革

  为适应区街城市管理职能的转变,进一步增强街道的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保障功能,调动街道发展经济、壮大税源的积极性,按照实施财力下移、壮大街道财力和建立一级“准财政”管理制度的工作思路,进行街道财政体制改革。

  1、街道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通过正确处理以下三大关系,体现我区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要求:

  (1)事权与财权的关系

  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新体制后,街道在社会事务、城区管理、社区服务、“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任务将更加繁重,财力下移应与事权下放相配套,合理核定街道的

  1616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支出基数,从财力上确保街道行政管理费、社区管理工作经费等必须开支,同时在街道留有一定的机动财力。

  (2)各街道之间的关系鉴于各街道税源结构分布不平衡,对由于地域等客观因素造成的街道财力不平衡的问题,通过转移支付加以调节,以促进街道的共同发展。(3)区、街两级财政之间的关系区对街道财政收入范围的划分,既要有利于调动街道加强协税护税和发展区域经济的积极性,又要有利于区级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规范两级财政管理,促进区街两级财力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而稳步增长。2、街道财政体制的确定区对街道办事处实行“核定收支、比例分成、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财政管理体制。街道可用财力由核定的街道财政收入、2004年街道预算内支出基数(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市对街道协税护税的奖励资金、费随事转核定的资金以及其他资金收入等组成。3、街道财政的收入范围

  1717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根据市对区财政体制的规定,结合目前的税收征管情况,将区域范围内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区级税收收入(公司制企业除外)、居民房屋出租的区级税收收入、新增招商引资企业实现的区级税收收入、楼宇经济实现的区级税收收入划入街道财政收入范围,实行比例分成。

  (1)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区级税收收入分成比例7:3,区级70%,街道30%。划入街道的30%部分分为两块,20%部分直接给所属街道,10%部分结合街道辖区内的面积、人口、人均财力、税源基础、预算外收入等因素由区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返还给各街道。

  (2)居民房屋出租的区级税收收入分成比例为3:7,区级30%,街道70%。

  (3)新增招商引资企业实现的区级税收收入。凡引进市外投资的(房地产企业除外),经外经贸委、税务局、财政局确认后,其实现的区级税收收入,分成比例8:2,区级80%,街道20%。

  (4)楼宇经济以2004年实现的区级税收收入为基数(不含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新增部分分成比例为9:1,区级90%,街道10%。

  (5)引进工业园的,按区级税收全额划给街道。

  1818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4、街道财政的支出范围街道财政支出范围是指街道办事处在管辖区域和职责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行政事业性工作和优抚社救、社会保障工作等的支出。5、相关事宜(1)按照一级“准财政”管理制度,街道各项收支由街道财政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街道预算内外资金纳入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实行统筹安排,不搞体外循环。(2)市财政对协税护税的奖励全部拨付给街道(3)对核定的预算内支出基数,财政按月拨款;比例分成的收入原则上每半年结算后拨付。(4)街道在招商引资和扩大税源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的,区财政年终酌情给予一次性奖励。

  (5)市财政向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每个街道财政所办公用房及硬件设施建设经费控制在100万元以内,据实审核结算,由市、区两级各分担50%。

  (四)城区城管、房管体制改革

  1919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按照“分步推进、分类管理的原则,深入推进城管、房管系统的事业单位改革,推行物业管理,使其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同时,全面走向市场,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西湖区是老城区,由于历史的原因,城管、房管部门的改制成本很高,需要市里给予政策和资金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支持到位的情况下,全面启动城管、房管体制改革。

  分步推进城管体制改革(改革方案另行制订)

  分步推进房管体制改革

  1、第一步,房管所改为双重管理。各房管所现行体制不变,所长受区房管局和街道双重管理,以区房管局管理为主。所长任免由区房管局征求街道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共同任免。

  2、第二步,各房管所成立物业集团公司。原房管所人员、财产、债务一并归属物业集团公司,由物业集团公司对直管公房(含房改房)实行物业管理。物业集团公司的主要职责是对政府划拨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确保保值、增值,走向市场,有偿服务,谋求可持续发展。改革的相关经费由市、区协调解决。

  市里将危房维修审批权、物业公司资质初审权、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管理权、房屋买卖交换有偿转让权、已组建业主委员会的房屋维修基金使用审核权下放到区,区房管局根据权限履行本辖区房屋的行政管理职责。

  2020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分类推行物业管理

  1、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根据国家关于新建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开发商、住户和物业管理单位按市场规律运作,实施物业管理公司准入制,物业公司应接受街道、社区居委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城市私房散户的物业管理。城市私房散户是指零星、分散的私房住户。通过“西湖物业110”等联网的24小时报修中心,根据“市场运作、有偿服务”的方式,按住户要求对房屋进行维修、保养,收取一定费用。

  3、直管公房(含房改房)的物业管理。现阶段,仍由房管负责直管公房(含房改房)的维修、管理;房管体制改革后,再交由新成立的物业集团公司承担。

  4、无规范管理房屋的物业管理。无规范管理房屋主要是指原由企业建设(或早期不规范开发)的,现企业无力管理或无人管理且相对成片的住宅房屋。无规范管理房屋成立物业小区,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每年在各街道选择1—2个试点,然后逐步推开。成立后,先由市、区两级政府协调原建设单位出资,对小区的房屋、管线、绿化、水电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改造(找不到原建设单位的,由市、区共同出资改造),再由街办、社区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协调选择物

  2121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业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的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按照保本运行的原则核定。

  五、改革步骤

  鉴于西湖区工作实际情况,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成立西湖区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起草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批。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第二阶段:宣传发动,掌握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宣传,使有关单位和人员切实掌握实施方案的精神。同时,各街道、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的精神,制定相关配套改革的具体方案,用一至两个月的时间完成。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顺利推进第一步,要理顺和完善街道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以调整街道机构与人员、落实街道财政体制改革措施为重点,使街道人、财、物调到位,责、权、利相统一。用两个月时间完成。第二步,要改革和完

  2222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善社区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以逐步建立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为重点,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强化社区运行机制。用两个月的时间完成。第三步,按“分步推进、分类管理”原则,分步推进城区城管、房管体制改革,在市里支持下,全面启动改革。因情况较复杂,需用四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逐步完善

  区委、区政府对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对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进行梳理、解决。

  六、改革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单位一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全区上下要统一思想,多方联动,形成合力,执行改革方案不打折扣,不讲价钱,确保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323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百度文库

  (三)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区将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对全区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监督巡视,督促检查改革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各单位要按照定内容、定人员、定目标、定责任、定进度的“五定”要求,定期检查本单位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改革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2424

篇四: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埇桥区关于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持续巩固提升无黑无恶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就深化街道体制机制改革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提升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能力。发挥街道党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对党的建设全面负责,对全面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实行全面领导。全面落实街道党工委对派出(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考核考察和选拔任用意见建议权、城市规划参与权、公共事务综合管理权、派驻街道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处分建议、监察和考核评价权等,建立与增强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功能相适应的考评体系,形成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优势互补、多元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

  2.实行街道社区兼职委员制度。结合实际,统筹确定辖区兼职委员数量。街道兼职委员一般由驻辖区单位中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或区域内有影响力的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区兼职委员一般由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会组织、驻辖区单位中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以及社区民警等担任。兼职委员不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占街道社区职数,实行任期制,具体人员和任期由街道、社区结合自身实际确定。

  3.建立街道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上下协同解决问题。街道党建联席会议应当吸收社区党组

  织成员参加,并加强对社区党建联席会议的指导。街道、社区党建联席会议负责人,可由上级党员领导干部兼任,或由驻辖区单位党组织书记轮流担任轮值主席,街道、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召开次数由街道社区决定,遇到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篇五: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街道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区委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街社会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创新,不断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幸福发展这个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固本强基、健全网络、依法管理、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积极探索加强社会服务管理的新模式、新途径、新方法,全面提高社会服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促进山南街道经济社会在更高层次上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以建立社会服务管理体系为目标,以解决当前社会服务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为切入点,努力构建网络化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和谐的社区管理体系、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广泛参与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保障有力的公共安全体系和全覆盖的社会领域党建工作体系,以福康社区为试点,力争用1—2年时间,努力实现社会服务管理全覆盖。三、工作内容(一)构建网络化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1、建设社会服务管理网络平台。按照“一个网络、多个平台、多口受理、分流处理、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的思路,建立区、街、社区三级社会服务管

  Countyciaredshxmpvf,blYkzg.w

  理平台,开通“96715”服务热线,搭建政府、群众互动平台,通过热线电话、网上受理、诉求信箱和当面诉求等多种途径,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咨询和利益诉求,建立网上登记立案、分流派遣受理和限时结案监督,及时反馈群众的运行机制。依托网站向群众公开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便民措施、便民服务项目及相关政策法规等,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网式”、“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建立闭环式的社会服务管理高效运行和监督评价系统,由街道纪检部门实施对社区、各职能部门处理各类问题和隐患、解决群众诉求、完成各项任务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评价,逐步实现对每一个责任人、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的自动评价,并将结果及时提供给监督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促进“管事”和“管人”的进一步结合。全力打造“部门各司其职、条块各尽其责、上下协调一致、问题及时解决、网络无缝覆盖、信息联通共享”的社会服务网络管理新模式。

  2、健全和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山南街道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以满足社区居民生产生活需要为中心,健全以政务服务、便利服务和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深化“10分钟社区服务圈”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规范已有服务、补充缺失服务,力求做到公共服务项目对居民区的全覆盖。

  3、推进劳动就业服务,创造均等就业机会。新开发就业岗位新岗位,基本实现充分就业。完善“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拓宽“零就业家庭”人员安置渠道,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创新就业培训模式和内容,全面落实“普惠制”培训政策。构建坚实的市场就业主渠道,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功能,促进劳动者市场就业。以提高素质和技能为重点,积极发展多形式的职业教育,抓好成人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力争实现新增劳动力全部持证上岗。

  Countyciaredshxmpvf,blYkzg.w

  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完善现代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实现由单一救助制度向完整救助体系的转变,由传统管理型向现代公共服务型转变。以建设区域性老年服务中心为主线,创新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水平,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责任单位:纪检部门、综治办、综合科、社区建设科、司法所、保障所、各社区)

  (二)构建规范和谐的社区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社会建设基础5、充分发挥社区的基础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居民自治与依法办事相结合,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建设,充分调动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社区居民的积极性,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6、推动高标准示范社区建设,提升社区服务功能。两年内规划建设2个1000平方米以上的高标准社区,建有不少于500平方米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站。继续完善“错时工作制”,方便群众办事;开展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推行社区干部个人联系电话公开,24小时全天候为居民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需求。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实现再生资源体系建设进社区。组建社会工作者协会,社区志愿者注册率占居民人口总数10%以上,推动社区服务深入发展。7、不断加强社区居民自治。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以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和社区共同利益为核心,进一步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

  Countyciaredshxmpvf,blYkzg.w

  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不断提高社区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能力,不断提高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

  8、规范社区群众利益诉求和社会服务站职能。服务站是政府在社区层面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在街道的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居委会的监督。主要职能是代理代办政府在社区的公共服务,协助社区居委会办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服务站与社区居委会既要职责明确,又要相互配合。服务站要朝着专业化、社会化方向,逐步与社区居委会职能分开,逐步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逐步提高工作水平,按照“依法、公开、高效、便民”的工作原则,以家庭为核心,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篇六: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提高效率进一步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4•【字号】京政发[2009]10号•【施行日期】2009.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提高效率进一步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意见

  (京政发〔2009〕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

  政效率,进一步建设服务型政府,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立足首都实际,适应新形势变化,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强化服务功能,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着力强化“履职效率、管理效能、服务效果、创新争优”绩效管理,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实施原则。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原则。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统筹协调力,增强决策

  执行力,严格市场监管,加强社会管理,更加注重公共服务,努力实现行政行为“效率高、效果佳、效益好”。

  科学民主决策原则。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断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切实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

  依法行政原则。坚决贯彻中央方针政策,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效能监察。

  勤政廉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优良作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大兴民生、德政工程。

  (三)工作目标。以开展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市政府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行性;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职责关系,完善政府职责体系;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市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深入开展纠风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市委的重要工作部署,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管;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

  二、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提高行政效率(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科学配置行政资源。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部门责任,健全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要改进管理手段和方式,完善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理顺职责关系,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关系不顺、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实现以责定权、权责一致,做到权力与责任对等。要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职能部门在做出重要决定前,应主动征求所涉及部门的意见,努力达成共识,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

  员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执行落实能力,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各区县政府要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北京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发〔2009〕2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区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京发〔2009〕3号)精神,做好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强化职责,优化组织机构、规范机构设置,立足区域功能定位,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维护城市运行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本区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建设法治政府,努力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要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重点抓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基本权益、改善民生、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立法工作。要严格实施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要使保护合法、服务守法与纠正违法相统一,加强执法协调,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汇报、向市人大报告和向市政协通报。

  (三)加强体系机制建设,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本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保障、场所渠道、专业支撑等工作体系,不断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和考核评议等工作机制。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搭建政府

  与市民双向沟通平台,推进公开渠道向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延伸,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要继续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更好地集中民智、树立信心,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发展和构建和谐,确保社会稳定。

  三、注重决策落实,切实提高管理效能(一)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加大扩大内需工作力度。要按照“加快、简化、下放、取消、协调”的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的改革力度,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对已经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坚决杜绝各种变相审批行为,推进行政审批行为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要坚持部门与区县“双进入”体制,完善规范绿色审批通道机制和重大项目调度机制,加大统筹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联审联批,促进重大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二)加强联络协调,主动做好服务工作。要加强联络沟通,提高服务效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中央单位、驻京部队和各类企业的发展服务。要建立符合首都经济特点的重大项目服务推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纵向联动、横向协调机制和市、区县重大项目情况沟通机制,支持中央在京单位重点项目建设;要做好年度在京重大投资项目调查工作,全面统计和掌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统筹推动中央投资、本市投资和社会投资等各类重大项目建设;要实行为中央单位、驻京部队服务的责任制,建立“专人负责、简化程序、压缩周期、全程督办”的服务模式,积极做好对接和服务工作,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要加强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的工作沟通联络。要办好年度直接关系群众生活的重要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三)加强督促检查,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将抓工作落实

  放到与科学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给予高度重视;对重大、紧迫、难度大的工作,要亲自调度、扁平管理、倾力推进。要健全多层次、立体化的督办落实体系,围绕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严格督促,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积极探索建立本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绩效考评体系,通过日常监督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各方评价相结合、实地检查与信息平台监控相结合等方式,对履职效率、管理效能、服务效果和创新争优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在全市政府系统形成注重实绩、提高效率、突出效能、务求实效的工作氛围和刚性标准,促进各区县、各部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坚持精益求精,切实提升服务效果(一)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决策服务有力高效。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证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在公文办理、会议服务、信息报送、领导调研等方面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做到程序依法规范,过程民主公开,结果科学公正,有力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要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优化办理环节,提高办文效率、强化深度办文,积极发挥以文辅政作用。要加强政府会议议题统筹和审核,科学安排议题,切实保证重点议题及时上会,促进政府会议谋全局、议大事。要严格控制会议总量和规模,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决策效力。信息报送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的难点,及时为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对敏感信息要立即报告。要对各类信息刊物、简报进行全面清理。要科学安排调研活动,坚持把调研与促进科学决策、解决实际问题、检查指导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重选择具备推广意义的典型,增强调研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指导性。要按照中央及市委关于领导同志调研活动从简的要求,切实做到轻车简从,提高调研实效。(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切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要强化全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职能,提高应急系统组织动员能力和组织效能。要坚持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发挥城市运行指挥平台和监测平台的作用,加强对城市运行体征信息的监测与汇

  总。要强化风险管理职能,将风险评估控制工作纳入城市运行和应急管理各个环节,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切实增强城市安全运行保障能力。要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继续加强首都区域应急协作联动。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等保障体系建设,增强现场处置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覆盖率和可操作性,确保城市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行政事务管理,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要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加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严禁公车私用。要规范公务接待,简化接待程序,控制接待规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行政经费管理使用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要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规定制定年度节能计划,加强节能监督检查,进一步降低电、水、气、油等的消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益。要加强办公用房整合利用和办公设备、家具、用品等的管理,严格执行配置和更新购置标准,落实政府采购规定,减少日常办公成本支出。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和行之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动政府管理体制创新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着力推动改革创新;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挖掘潜力,追求卓越,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立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紧紧围绕推动发展在工作理念、体制机制、管理办法、工作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工作水平;要积极创新争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综合行政效能,确保各项工作的高效协调运转,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做出新的贡献。

  北京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篇七: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过多年努力,政府职能转变迈出重要步伐,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加强;政府组织机构逐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明显改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行政监督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政府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消除体制性障碍,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协调;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

  处理继承与创新、立足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关系;必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通过改革,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今后5年,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为实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改善经济调节,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规范市场执法,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加强社会管理,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维护社会稳定。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级政府要按照加快职能转变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管理和服务重点。中央政府要加强经济社会事务的宏观管理,进一步减少和下放具体管理事项,把更多的精力转到制定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地方政府要确保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加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做好面向基层和群众的服务与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科学配置各级政府的财力,增强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能,明确部门责任,确保权责一致。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

  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的职能,做好发展规划和计划、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的统筹协调,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整合完善行业管理体制,注重发挥行业管理部门在制定和组织实施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国家标准等方面的作用。完善能源资源和环境管理体制,促进可持续发展。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执法监管力量,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强化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根据各层级政府的职责重点,合理调整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在中央确定的限额内,需要统一设置的机构应当上下对口,其他机构因地制宜设置。调整和完善垂直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不再保留的,任务交由职能部门承担。今后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确需设立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强化公益属性,整合资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政府监管。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相关财政政策。认真执行政府组织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编制,严禁超编进人,对违反规定的限期予以纠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进程。五、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原则。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和程序。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制度。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度。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发布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

  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公务员管理配套制度和措施,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强化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政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六、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抓紧制定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议事协调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方案,制定和完善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要严肃纪律,严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重视研究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和主要方法刚刚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我国今后5年“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概括、新任务和新举措,具有很强的战略性、系统性、理论性和实践性,对今后5年乃至更长时期推进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记者王永康)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范恒山在18日闭幕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际研讨会上表示,作为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二十多年来取得了显著成就,主要表现为政府的管理理念、管理范围、行政方式等五个方面的变化。

  政府的管理理念发生变化,行政基点走向科学。由计划经济的管理理念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念,并进而提出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理念的变化具体体现在:改变了国有经济是公有制的唯一形式和社会主义的正宗经济成分的观念,政府从单纯服务与国有经济转向服务于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经济成分;改变了发展就是经济发展的观念,政府从致力于抓GDP增长转向抓经济质量、效益的提升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这种变化推动了体制和政策上的一系列调整和改革。

  管理范围发生变化,政府职能渐趋合理。通过政企分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等,使政府从宏观微观都管、大事小事都抓转变到主要从事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从直接从事和干预经济活动转变到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创造市场机制充分而健康地发挥作用的环境条件上来,从不计代价单纯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转变到促进经济速度、质量、结构与效益的有机结合,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上来。

  行政方式发生变化,管理手段不断完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央和省级政府的审批事项均削减了一半以上,采取核准和登记备案方式等新的审批方式,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一条龙”审批服务、网上审批等。

  行政基础发生变化,政府行为日益规范。先后进行了五次力度不同的政府机构改革,强化了从事经济调节监管、社会管理服务的机构,减少了部门间的职责交叉,精简了政府工作人员数量,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效率的提高。

  干部素质发生变化,行政能力有效提升。建立严格的行政人员或公务员选录机制,凡进入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考试。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2005年颁布的《公务员法》成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走向法制化的重要标志。(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经过近30年的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建立起了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全面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在一些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继续深

  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

  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明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即经过不懈努力,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的比较完善的行政管理体制。确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对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它指明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始终围绕着这一方向和目标稳步推进,能够有效防止和纠正各种偏离改革方向的措施或做法。第二,它能够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各个阶段相互衔接,循序推进,防止出现反复或左右摇摆,切实提高改革的

  效能。第三,它能够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内容相互协调,各项措施相互配套,从而形成改革的巨大合力,收到协同动作,整体推进的效果。

  为实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通过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与当前改革的重点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配套,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当前,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当前,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

  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自1988年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提出转变政府职能以来,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重要进展,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社会进步。但同时要看到,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仍然不到位,各级政府仍然管了一些不该管的事情,而应该由政府管的一些事情,政府还没有很好地担负起责任,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比较薄弱,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别比较大。因此,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必须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基础上,把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必须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要规范行政行为,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使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切实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

  二、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优化结构是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的组织保障。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机构经过多次改革,政府组织结构优化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一些领域,仍然存在着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增加了行政运行成本,降低了政府效能,也损害了政府形象。因此,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政府效能,是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又一个重点,为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大部门体制是通过整合职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门而形成的“宽职能、大部门”的机构设置形式。国际经验表明,大部门体制能够使政府运转更为协调顺畅,从而提高政府的工作效能。由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而走向大部门体制,涉及的问题很多,包括政府职能和机构的整合与优化、相关法律的修改与制定、干部人事安排、政府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的变革,等等。因此,既要抓住有利时机,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力求在一些重要领域迈出坚实步伐,又要充分考虑现实可行性,统筹兼顾,积极探索,循序渐进,绝不能急于求成,更不可一步到位,有的还可以作出过渡性安排。在积极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的同时,还要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

  三、强化责任,加强监督。权力就是责任。权责一致,有权必须尽责,权力与责任必须对等,是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近年来,一些地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食品、药品和环保等安全隐患突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制不落实,权责脱节现象比较突出。一些政府部门权责不匹配,有权无责、有责无权,出了问题无人负责;还有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淡漠,失职渎职比较严重;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导致滥用权力,甚至在一些领域滋生了比较严重的

  腐败现象。因此,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责任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着重解决的问题。

  强化责任,加强监督,首先,必须依法明确政府的职责权限,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责权限、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在相关领域的管理权责、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政府职能部门和内设机构各个岗位的职责,做到责任清晰,事事有人负责。其次,必须按照权责一致、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并把行政问责与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努力建设责任政府。第三,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包括加强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强化社会监督,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加强政府内部的专门监督。通过建立职责明确、结构合理、运行有序、运转高效的行政监督体系,将行政权力运行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才能确保权为民所用,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为人民谋利益。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只有紧紧抓住有利时机,突出重点,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与当前重点有机结合起来,循序渐进,分步实施,才能一步步地实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体制基础。(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篇八: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深化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解读《深化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014-10-2220:48来源:南报网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QQ空间

  南报网讯(记者马道军肖姗)玄武区街道“五大中心”、秦淮区街道“四部一中心”、鼓楼区街道公共服务区域受理中心、建邺区街道社会管理与服务中心、栖霞区街道全科社工政务中心……近年来,我市不断突出街道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地位,强化社区自治功能,积极实施街道社区体制改革。

  在全市第二轮综合改革中,近日又出台《深化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继续深化街道社区改革。今天(10月22日),我市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据介绍,《实施方案》包括转变街道职能、增强社区自治功能、深化网格化管理、调整考核机制等四个方面内容,初步形成了以“街道中心化、去经济化,社区去行政化”为特色的南京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新探索。

  一清:职责理清,城区街道以公共、社会服务为主

  【政策】推进街道经济职能转变,城区街道由直接承担招商引资、财税增长等经济发展任务,转向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和营造环境,经济服务职能重点向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领域集中。

  【解读】城区街道“去经济化”,取消经济考核,工作重心落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上;职能部门下沉到街道的资源、人员、经费等,由街道统一调配。与此同时,还制定了《南京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清单》。按照费随事转的原

  现服务有效覆盖。而社区“去行政化”,主要聚焦自治和服务,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实行契约化管理。

  《实施方案》还明确,涉及企业单位的服务管理事项和权限收归区级政务服务中心,人社、民政、计生、司法等涉及居民生活的公共服务管理事项和权限下放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立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共服务通用目录。

  一放:街道、社区资源下放,每个社区设20万元为民服务资金

  【政策】市、区两级将行政服务管理事项向街道服务中心集中,做到服务事项进驻到位、审批(核准)授权到位、信息资源整合到位、资金保障落实到位。

  【解读】明年起,市、区两级1:1配套在每个社区(村)设立20万元为民服务资金,由社区专项用于公益服务、购买社会组织专业服务和居民自治服务。有关部门表示,这笔为民服务专项资金,可用于解决群众身边的难事、急事。社区公益慈善、服务类社会组织,在开展为老、为小服务时,也可申请为民服务资金。特别强调的,低保困难户救助、大病救助等,都有专项资金,不能使用这笔为民服务资金。

  《实施方案》要求,要调整优化社区公共场地配置,社区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面积不超过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总面积的20%,腾出的空间用于为民服务和居民活动。建立健全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服务的长效机制,动员组织基层工青妇等组织承接社区服务管理项目,建立常态化社区志愿服务机制。减轻社区负担,清理规范对社区的考核、创建、评比项目,取消分解到城市社区的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一包:社区公共服务、专业服务外包社会组织

  【政策】探索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服务外包。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制度,降低社区社会组织登记门槛,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直接依法登记。重点培育为老、为小和调解类社会组织。

  【解读】社区承担的前置性审查、调查等政务服务外包社会组织。像鼓楼区引入社会组织,在社区建立睦邻中心,既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又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秦淮区蓝旗社区将社区一站式公共服务全部外包,政府由“养人”转向“买项目”,政府瘦身,社区添力。

  《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年在一个行政区各街道选择1—2个社区试行服务外包,在其他行政区部分街道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行。

  一全:街居全科服务、全天服务、全年无休

  【政策】整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力量,建立“全科社工”队伍,推行“全科政务服务”制,努力实现“一窗多能、全科服务”。

  【解读】细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清单,明晰各类服务的办理条件、工作程序、办结时限和服务责任。街道、社区实行“全科政务服务”,建立“全科社工”队伍,推行“一窗多能、全科服务”,改变以往条口化设置与办理。工作日中午及节假日,街道、社区分别采取错时、轮流上班制,居民办事随到随办,实现全天服务、全年无休。

  《实施方案》强调,今后配置到社区的专职社工实行“五统一”:统一由各区招录调配、统一网格服务管理职责、统一日常管理制度、统一工资标准、统一由街道负责评价考核。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持证上岗率,推进社区工作技能培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网格化服务管理能力。

  专家点评:街道由“二传手”变为面对面为民的“办事大厅”

  “通过实施街道社区改革,南京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会明显提升。”昨天,市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许益军说。

  在许益军看来,街道“中心化”改革,科室归并,减少了职能交叉与协调损耗,街道定位由“二传手”演化为面对面为民的“办事大厅”,街道干部转变了“机关化”倾向,变身为拥有专业知识技能的社会工作者。社区层面过去需要办理的事项有110多个,经中心化探索后,至少1/3以上能够缩减层级、更加便捷办理。

  新闻链接:南京街道社区体制改革历程

  2002年,我市撤消了具有近50年历史的淮海路街道办事处,由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派人进驻新成立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直接为辖区居民服务。

  2009年,建邺区构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社区管理服务站、社区综合治理办)的新型社区治理架构,通过资源下沉、剥离街道的经济指标等一系列创新性举措,引导街道将工作重心转向社会管理。这一新型社区治理模式随即在全市乃至全国推广。

  2011年以来,全市各区以街道“中心化”为方向先行先试,撤科室、建中心、转职能,如玄武区街道“五大中心”、秦淮区街道“四部一中心”、鼓楼区街道公共服务区域受理中心、建邺区街道社会管理与服务中心、栖霞区街道全科社工政务中心,不断探索街道社区治理模式。

篇九: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街道办何去何从

  策划/本刊新闻中心执行/本刊记者冯春久王晓雅

  今年以来,改革一词再度成为社会强烈关注的重点。3月18日,全国“两会”刚刚闭幕,国务院就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包括政治体制改革,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等;3月19日,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在改革方向上,要“构建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作为我国城市最基层的管理组织,长期以来发挥着“准政府”的作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基层社会管理中出现诸多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其管理模式、管理内容、管理手段等都亟须进行创新和改革。近年来,各地也都根据实际情况对街道办的创新和改革进行了探索,有的地方将街道办的职能上收,有的地方将街道办的职能下放,有的地方将街道办的职能加强,总而言之,目的都是“为了加强社会管理职能,完善公务服务职能”。与此同时,关于“街道办的撤销或保留的争论”便成为此次改革重点关注的问题。郑州市近期也启动了街道办的“网格化”管理模式,这场事关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建设的变革不能不引人注目。

  街道办去留之争

  本刊记者冯春久

  “街道办去留”的话题由来已久。近段时间以来,《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体制改革规划》提出,将“探索撤销街道办事处的改革试点”。而安徽省铜陵市已完成了撤销街道办事处的改革。国务院民政部官员亦明确表示,取消街道办“是个趋势”。一时间,街道办事处的命运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与热议。有专家指出,无论撤销或保留,街道办在城市管理中曾经发挥的作用都不能一笔勾销,而且应当放到整个城市管理的体制中去认识和观察。建国伊始,我国规定在人口10万人以上的城市分设若干区。1954年9月颁布的宪法则规定,直辖市与较大的市分为区。设区的市便形成市、区两级政府的管理体制,不设区的市(一般为县级市)仅设市政府。为加强城市的居民工作,密切政府和居民的联系,1954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政府可以按照工作需要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后来,街道办在城市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其职能也逐步突破了“居民工作”的边界。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愈益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呼唤着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于是,不少大城市强化区政府功能,并让街道办也承担起更多的城市管理职责。至此,街道办虽然名义上政府的派出机关,但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级“准政府”存在,承担着城市管理的众多职能。

  这种管理模式虽然在城市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仍然发挥着积极作用,却也造成一些地方街道和社区在基层管理服务方面职责重叠和公共资源浪费,重点表现为街道办和居委会行政化日益严重。

  长期以来,街道办、居委会作为两级政府(市、区)、三级管理(市、区、街道)、四级网络(市、区、街道、居委会)城市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体制处境尴尬。

  街道办的尴尬来自于条块冲突,街道办与政府、与职能部门及其驻街派出机构之间、街道办内部,以及街道办与辖区内各类社会组织和居民之间的关系都是剪不断、理还乱,面临着权责不清、行政压力过重等问题。“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街道办,在实际运行中成了个“二传手”,不但将许多行政性命令传达到居委会,而且行政考核也落到居委会。职责定位不清,导致了街道办与居委会在角色、功能、任务上的冲突,居委会没有发挥好自治组织的作用,街道办也没履行好管理的职能。“纵向管不到底,横向管不到边”,成为城市管理一个亟需破解的共性难题。

  这些现实条件的变化,迫使各地“试点”街道办改革。探索和声音

  2002年3月29日,南京市白下区委、区政府联合颁发了《关于

  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决定在面积0.55平方公里,人口1.8万的淮海路街道,进行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撤销淮海路街道办事处,成立淮海路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强化党工委工作和社区自治功能,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

  2008年,深圳市曾提出在条件成熟时撤销区级政府,改区、街道办为政府派出机构,实现扁平化管理,加强公民自治。

  2010年,安徽省铜陵市主城区铜官山区率全国之先,试点撤销街道办事处,社区事务实行居民自我管理。

  2011年,广东选择部分地级以上市的城区开展城市基层管理扁平化改革试点,操作路径有两种,一是撤销街道,实行市—区—社区的“二级政府、三级管理”新体制;二是撤销区,实行市—街道—社区的“一级政府、三级管理”。

  2011年11月8日,北京市对外公布《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体制改革规划》,明确探索撤销街道办事处改革试点。提出进一步优化政府的组织结构,其中明确扩大区县、乡镇政府管理权限,管理重心下移,并理顺垂直管理部门与区县、乡镇的关系。

  从这些构思和实践来看,政府纵向权力结构方面形成了两种管理模式的探索。一种是将区政府撤销,保留若干街道办事处,强化街道办事处的职能,使之成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一种是把街道办撤销,保留区政府并强化区政府的职能,这种模式备受推崇。

  但是无一例外,这两种管理模式都是从强化社区自治管理的目的

  出发。从这一层面来讲,两种模式的探索都是有重要意义的。综合来看,与这两种模式相呼应,各地共有四种不同的改革路径:

  一是彻底行政化,把街道办变成一级政府;二是撤销街道办,区政府直接服务社区,实现市—区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三是以街道办为载体逐步转化,强化社区自治功能,向社区型城市基层自治管理体制转变;四是撤销区政府,合并街道,将街道办变为一级政府,由市政府直接领导街道。目前在广东东莞市,就是市政府直接领导街道与乡镇。

  对这些实践和探索,社会各界也发出了不同的声音和质疑。坚持撤销街道办的人士认为,街道办只是政府的派出机构,撤销街道办不仅在法律上说得去,而且是解决资源浪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良策,可以使得资源下沉到基层去,真正发挥社区自治、居民自治的功能。持否定意见的人士认为,若直接取消街道办,一个区政府,怎么管理服务几十个乃至上百个个社区、居委会呢?可以合并几个街道成为大型街道,取消区政府,少一个层级来提高效率。也有人士认为各地、各区、各街道办有很大差别,一刀切地撤销区级政府或街道办在短期内都不是科学的方法。理由是:在地方政府和社区自治并存、职能又不够明确且存在交叉含混的情况下,行政管理改革必然涉及更为复杂的背景,要考虑更多的问题。比如,街道办仍然行使着不少的行政职能,市、区、街道的职权并没有完全理顺或不够清晰,而社区一级自治组织实际上也承担了很多属于政府的工

  作,与政府存在着复杂而含混的关系。因此,是否改革,是否撤销某个层级机关,如何撤销,简单地冠以“改革”的旗号并不能实质性地解决问题,而应该整体把握、因地制宜。提高行政效率,转换管理服务职能才是街道办改革的出路。

  “南京模式”遭遇困境“南京模式”的探索始于2002年3月,南京市白下区委、区政府决定在面积0.55平方公里,人口1.8万的淮海路街道进行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撤销淮海路街道办事处,成立淮海路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强化党工委工作和社区自治功能。说起来改革的原因,首先是职能“越位”。大量的行政事务和社会事务沿着政府层级“漏斗”都落到了街道办事处身上,而街道办事处却没有相应的法定地位和权力。其次是功能“错位”。街道办事处承担的既有政府组织的行政功能,又有经济组织的企业功能,还有社区组织的社会服务功能。这种“政经合一”和“政社合一”的状况严重阻碍了办事处作用的发挥。还有就是社区自治不到位。社区居民组织的经费来源、人员配置、工作部署考核等,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承担的任务达100多项,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工作的承受层、操作层、落实层。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之间“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往往只停留在口头上,影响和束缚了社区自治功能的培育和发展。白下区委、区政府下发的文件说,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是适应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迫切需要。街道办事处本来就不具有法律赋予一级政府的地位和权力,许多行政事务必须“上传”给区政府职能部

  门办理,街道只是扮演“二传手”的角色,这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而且助长了政府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

  其改革措施是,第一,成立“淮海路社区党工委”,作为白下区区委的派出机构,领导和指导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监督政务活动,支持和保障社区自治,维护地区稳定;同时,明确“党工委”不再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第二,设立“淮海路地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作为区政府有关部门在辖区政务服务的平台。“中心”由劳动、民政、计生、城建、市容、司法等6个职能部门的派出人员构成,按职能分工受理和处理行政事务。与此同时,“街道办”不再承担经济管理职能,“街道办”原来所属的企业按照政企分离的原则,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全部推向市场。第三,按照“关于淮海路街道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的实施意见”,梳理了原“街道办”承担的行政职能,根据“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把“街道办”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57项职能全部移交给13个职能部门,而“街道办”的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则由社区全面承接。第四,完成以上工作后,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能协助完成了原“街道办”行政职能的交接。第五,建立“淮海路社会工作站”和“淮海路社区服务中心”。

  淮海路街道管理体制改革,首次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二三四”城市管理模式,在当时引发不小震动。国家、省、市民政部门和专家学者对其表示肯定,甚至一度被称作“小岗村”式改革典型。然而在之后改革深入过程中,却遭遇重重阻力。2009年,白下区进行行政区域调整,淮海路社区被重新划归五老村街道,回到试点前状态。

  淮河路社区的改革之所以遭遇困境,有专家归结为没有理顺从上至下的体制。因此,一些学者和公众对于只改革基层办事机构,不理顺从上至下的管理体制表示质疑。香港城市大学高级副研究员吴木銮认为,城市治理的改革需要有自上而下的通盘改革思路,即“顶层设计”的重要性。从最终目标来讲,无论撤不撤街道办,关键要厘清政府管理服务和居民自治的边界和关系,通过明确管理职能、工作程序和办事规程,合理划分基层行政管理和服务机构的职责权限。

  “铜陵模式”引发争论“铜陵模式”是指安徽省铜陵市在2011年全面撤销街道办事处,成立大社区,减少街道这个管理层级,强化居民自治功能,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其改革的精髓在于整合原有街道、社区设置,调整社区规模,实行大社区的体制,实行社区扁平化管理、网格化管理管理。扁平化管理,就是街道办撤销后,城市管理由“市—区—街道办—社区”四级管理变为“市—区—社区”三级管理,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能,将原街道办的经济管理、城管执法、司法行政等主体职能收归区直相关部门,实行分片归口管理,建立社区与区直部门工作对接新机制。其最大变化是实现了三个“下沉”,即人员下沉,将区直机关、原街道办人员下沉到社区;经费下沉,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原街道办版块上的管理成本变成了社区服务管理经费;资源下沉,整合原街道、社区工作和活动用房,调整改建为居民服务和活动场所。网格化管理,就是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每200~300户划分成一个网格,配备一名网格管理员,主要负责日常巡

  查和综合信息采集工作,实行AB岗工作制。专门业务工作A岗,网格内各项事务负责为B岗。实行各项业务在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类处理。

  对于铜陵的改革实践,大多数专家学者、政府官员都是给予肯定的评价,认为撤销街道,成立大社区,减少管理层级,加强基层力量和居民自治,是主要的方向。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整合后的新社区,设置社区党工委、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前者主要承担社区范围内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责,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对居民的事项实行“一厅式”审批和“一站式”集中办理。居委会则还原自治功能,组织居民开展各类活动。这样的职责分工比较合理,将社区和居委会的相关职责和功能定位切分比较清晰,符合居民对社区的期望,也能体现新时期的中国特色的政治领导方针。

  也有一部分专家学者和公众对于撤销街道办后的社区能否成功转型表示担忧。有人士认为,本来有街道办在,很多具体行政工作交由街道来干,社区只是配合。如果撤销了街道办,社区面临的行政工作任务恐怕会更多。也有专家呼吁,若只是撤销街道办,没有减轻居委会行政负担,其结果必然是换汤不换药,“少了大街道办,多了许多小街道办”。还有专家质疑铜陵市的改革成效,认为撤销街道办建立大社区,整合后新社区设置了社区党工委、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等多个机构,相当于在原来社区居委会之外又叠加了多重机构,这样的改革是否有效,还有待观察。

  不管怎么说,“铜陵模式”作为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一次有

  益尝试,为全国提供了第一个在城区范围内全面改革街道办事处体制的样板。正如有关官员所言,尽管铜官山区的改革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完善,但是,“方向是正确的”。

  郑州启动“网格化管理模式”与南京、铜陵的改革模式相比,郑州近期启动的街道办“网格化”管理,可能更是一个相对折中的办法。最主要的区别在于,郑州不仅没有把办事处取消,而且相对还在人员、经费、职能、机构、硬件设施等方便进行了加强,侧重于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下沉,也就是郑州今年以来大力的倡导“人往基层走、物往基层用、钱往基层花、权向基层放、劲往基层使”。这种模式的基本特点就是通过“全覆盖、无缝隙”的网格化管理网络,实行“条块结合”,实现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和社区自治三者的有效衔接。在“块”上,加强三个方面的领导力量融合。一是办事处的力量。办事处的班子成员要兼任社区党支部第一书记,对社区的各项工作负第一责任。二是社区自身的力量。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对社区各项工作负直接责任。三是警务力量。社区警务室负责人或首席民警兼任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在“条”的融入上,根据执法管理部门的人员情况,要求人员尽可能下放到每个社区,融入到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与社区的工作人员共同承担起本部门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中的职责。如果人员不足,可以一人管3、4个社区。但在社区工作人员中要明确

  或授权一个代理人员,协助开展工作。执法管理部门的下派人员对分管的社区范围内的本部门工作负直接责任,既要直接参与管理,又要指导和帮助社区代理人员开展工作。社区代理人员对代理的某一项或某几项职能,要熟悉基本的政策法规,掌握基本的执法知识,具备基本的业务能力,牵头落实代理职责。社区其他工作人员按照“一职多责、一人多能”的要求,都有协助执法管理部门履行政府职能的责任。市直、区直执法管理部门都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以社区为单元把工作人员的职责进行量化,与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共同担责、无缝对接、融为一体。

  在“网格”上的建设是,街道办为第一级网格,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负责;社区为第二级网格,对社区地域范围内的工作负责,任第一书记的办事处班子成员负第一责任,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负直接责任;在此基础上,将社区再划分,作为第三级网格,三级网络的每个片区都要明确责任人,并整合办事处领导、社区负责人、社区工作人员和执法管理部门下派人员,组成社区综合服务管理队伍,按照“定人、定岗、定责、定奖惩”的原则逐级量化,将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自治纳入网格,建立以人、地、物、情、事、组织为核心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使每一个网格真正成为社会管理服务的基本单元和组织基点。

  郑州市委政研室韩枫桦处长说,政府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涉及很多内容,需要从政府看家的底线、最基本的职责入手,一项一项梳理,一项一项明确,到底基层人员在履行这些职能中应负什

  么责任,对片区内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如何检查,查什么证,如果没有许可证向谁报告,以什么形式报告,报告之后执法管理部门应当负什么责任,履责的标准和要求是什么。郑州市的“网格化管理”就是要将这些细节都梳理出来,形成明细表、明白表,将责任量化到人头上。这些内容清楚了,基层工作人员也就知道应当干什么、怎么干了。他举例说,如果他是社区的一名工作人员,新负责一个0.1平方公里的片区,按照工作职责,他首先要对这0.1平方公里内的人、地、物、情、事进行全面调研和掌握,建立基本的数据库。在此基础上,还必须时刻关注和掌握动态变化,每天深入到片区内的街道、楼院、单位、商户当中,与群众密切联系,依靠群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落实。

  河南省委党校科技教育教研室梁红军认为,郑州的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核心,就是围绕政府的职责任务对责任进行清晰界定,在操作上进行具体规范。总体来说,改革基层社会管理方式,是大势所趋,是现实的需要。至于街道办是否撤销,并非关键,重点要对现有社区进行重新整合,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按照一定的规模、一定的比例,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可以考虑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强社区基层设施建设,加大社区经费投入,并对经费使用进行依法监督;建立街道级社区,要有法律依据,切忌拍脑瓜办事,搞所谓“政绩工程”,以确保社区自治依法进行。

篇十: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就深化全区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筹优化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

  强化苏木乡镇和街道党(工)委领导作用,整合苏木乡镇和街道内部决策、管理、监督职责和力量,统筹优化、综合设置苏木乡镇和街道党政机构、事业单位。苏木乡镇可以设5个党政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关镇、重点镇及其他设社区的镇可增设城市管理办公室;可以设3个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分别为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街道可以设5个党政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可以设1个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为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具有管理农村、牧区职能的街道可以增设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在城市管理办公室加挂乡村振兴办公室牌子;其他街道不承担执法职责,相关执法事项由所在盟市或旗县(市、区)相应执法机构承担。除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外,各地可根据人员编制等情况合并设置其他机构。调整后,苏木乡镇机构总数一般不超过8个,城关镇、重点镇及其他设社区的镇机构总数不超过9个,街道机构总数一般不超过6个,具有管理农村、牧区职能的街道机构总数不超过7个。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执行。合理确定各办、局、中心职能,确保职能科学、权责清晰、运行顺畅。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旗县(市、区)政府设在苏木乡镇和街道的林工站、畜牧兽医站等站所,全部实行属地管理,并与苏木乡镇和街道相关机构进行资源整合。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要建立健全纳入苏木乡镇和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要听取所在苏木乡镇和街道党(工)委意见。除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明确要求外,上级部门不得要求苏木乡镇和街道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不得要求在嘎查村、社区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

  二、积极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将基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党群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按照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的要求,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梳理建立“四办”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与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对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提高审批服务效能。大力推动媒体传播平台与政务平台融合,提升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全覆盖,开展代缴代办代理和审批结果快递送达、代办送达等便民服务,推动更多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嘎查村和社区服务站点办理,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打通审批服务“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积极推行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三、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苏木乡镇和街道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苏木乡镇和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旗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形成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借鉴“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有效做法,鼓励各苏木乡镇和街道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上级部门与苏木乡镇(街道)间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建立辖区内需多部门协同解决事项的协调督办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资金、设备、技术、车辆等保障,推进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检查、受理、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

  四、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

  建立健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三级基层综合网格化治理体系,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依托嘎查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强化党建引领,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合理确定网格监管任务和事项,科学配置网格员力量,实现定人、定岗、定责。合理确定网格员劳动报酬和工作补贴,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完善网格员待遇增长机制,所需经费纳入旗县级政府财政预算。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推进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

  五、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

  (一)扩大基层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旗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结合苏木乡镇和街道承接能力等工作实际,依据自治区政府制定的赋予苏木乡镇和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见附件),与苏木乡镇和街道共同确定赋权事项,明确赋权后的权力运行程序、规则,并分别制定权责清单。苏木乡镇和街道确因工作需要,需承担清单以外权力事项的,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苏木乡镇和街道为行政权力实施主体,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旗县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苏木乡镇和街道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明确工作标准和流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确保赋权接得住、用得好。

  (二)统筹使用编制。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推动编制资源向苏木乡镇和街道倾斜。原派驻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后,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整建制下放至苏木乡镇和街道。各旗县(市、区)可根据不同苏木乡镇特点,综合考虑苏木乡镇地区生产总值、人口总量、区域面积、承担重点工作任务等因素,在所辖各苏木乡镇间统筹调剂使用人员编制,盘活编制资源。创新苏木乡镇和街道编制管理,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根据基层对人才的需求,按编制员额及时补充人员。旗县(市、区)政府要制定苏木乡镇和街道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购买服务,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三)加大苏木乡镇和街道用人自主权。根据苏木乡镇和街道的人才需求,合理设置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和“三支一扶”等6类基层服务项目

  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中招录、招聘力度。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旗县、国家以及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允许在年龄、学历、专业等方面适当放宽,可安排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旗县(市、区)、本盟市或周边旗县(市、区)、盟市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注重从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选调生、苏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和优秀社区工作者中选拔苏木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转任交流至上级部门,不得以借用、调训、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至上级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借用苏木乡镇和街道在编人员的,需经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且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同一时期同一苏木乡镇或街道被上级部门借调干部不超过2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作人员退休相关规定,保证苏木乡镇和街道工作人员在岗在位。

  六、优化上级机关对苏木乡镇和街道的领导方式

  (一)明确上下级政府事权边界。全面实行苏木乡镇和街道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厘清旗县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苏木乡镇和街道的职责关系。建立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旗县级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苏木乡镇和街道承担的,在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基础上,经旗县级政府审核后,报盟市级政府批准。上级部门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苏木乡镇和街道承担。如有阶段性、临时性的工作任务确需苏木乡镇和街道承担的,由旗县级党委和政府研究提出意见,并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权限、分工、期限等具体要求,落实人员、经费以及业务培训等保障措施。

  (二)健全与职责相适应的监督考评体系。由旗县(市、区)结合苏木乡镇和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实际,建立健全科学化、差别化的苏木乡镇和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对苏木乡镇和街道的督查检查考核,由旗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统筹安排,职能部门一般不直接进行督查检查考核,确需开展的,按一事一议原则报批。除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明确要求外,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苏木乡镇和街道设置“一票否决”事项。统一规范针对苏木乡镇和街道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健全苏木乡镇和街道基层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辖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嘎查村(居)“两委”成员、群众代表等的监督作用,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

  (三)建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根据赋予苏木乡镇和街道的有关权限和事项,合理划分旗县(市、区)与苏木乡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调整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和水平。各旗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人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调整完善定员定额等支出预算编制标准,切实保障基层人员和机构运行以及服务、指挥平台运行等经费需要。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苏木乡镇设立一级财政,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党中央有关要求,从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做好与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和加强苏木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配套衔接。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自治区党委编办要会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推进苏木乡镇和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于2019

  年12月底前研究出台配套政策。

篇十一: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P>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14•【字号】宁委发[2014]60号•【施行日期】2014.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

  正文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委发〔2014〕60号)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深化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2014年10月14日

  深化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市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根据《关于实施综合改革工程第二阶段重点任务的意见》(宁委发〔2014〕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突出街道在社会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建立健全定位准确、职能清晰、权责统一、分工合理、服务高效、执行有力的组织架构和综合服务管理体制。突出社区自治功能建设,按照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方向,优化社区治理结构,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与社会资源、社会组织及社工队伍良性互动的社区治理格局,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重点任务1.转变街道职能。制定《南京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清单》,明确街道在统筹城市管理、指导社区建设、组织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和维护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方面的职责。推进街道经济职能转变。各区要根据区情、街情确定街道经济工作职能,逐步淡化街道的经济发展主体责任。城区街道由直接承担招商引资、财税增长等经济发展任务,转向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和营造环境,经济服务职能重点向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领域集中。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对玄武、秦淮、建邺、鼓楼四城区各街道和其他区建成区所在街道相关经济指标考核,将剥离的经济工作职能转移到区级经济发展职能部门和产业功能板块,构建以功能园区为经济发展主体的发展模式。确立街道在属地城市管理中的基础地位、统筹职能和保障作用。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的原则,进一步将执法权限、执法力量下沉到街道,强化街道组织协调综合执法的职能。赋予街道组织动员居民和辖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的职责,建立街道与辖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常态化城市管理机制,推进综合执法工作重心下移。(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委社建工委;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住建委、市

  民政局、市城管局、各行政区;完成时间:2015年3月)2.优化机构设置。按照“精简、统一、高效”原则,整合优化街道内设机

  构,归并相近职能,综合设置党群工作、经济服务、城市管理、社会管理(政法综治)等服务管理机构和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扁平化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为居民和驻区单位提供便捷服务。清理并大幅压缩在街道设立的各类非正式机构,依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街道设立的其他组织、专项工作机构统一纳入服务管理机构和便民服务中心运行。

  (牵头单位:市编办;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社建工委、市政务办、市民政局、各行政区;完成时间:2015年3月)

  3.明晰权责关系。强化街道综合协调职能,职能部门下沉到街道的行政职能以及人员,由街道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涉及地区性、综合性工作需要职能部门依法处理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确属街道层面难以处理或解决不了的问题,通过建立协调会办的机制保障落实。涉及专业服务管理的事项,由各职能部门根据责任主体唯一的原则依法行政,承担主体责任。

  (牵头单位:市编办;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社建工委、市民政局、各行政区;完成时间:2015年3月)

  4.完善保障机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属于部门职责下放到街道办理的服务事项,须将权限、经费等一并下放到街道。将现行由区财政承担的各条线部门分别列支的公共服务专项经费,通过合理划分事权和财权,逐步过渡为由区财政根据各条线部门核定的标准直接核拨给街道,以增强街道办事处的统筹能力。

  (责任单位:各行政区;完成时间:2014年12月)5.明确社区职责。依照《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明晰社区居委会的职责范围。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确需社区居委会承办的工作事项,由市、区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民

  政局)扎口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契约化管理,不设相应机构、不挂专门牌子。探索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服务外包,2014年在一个行政区各街道选择1--2个社区试行,在其他行政区部分街道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行。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社建工委、各行政区;完成时间:2015年6月)

  6.完善自治机制。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整合工作资源与自治资源,优化社区服务管理架构,发挥居委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作用,保障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健全社区民主协商平台和议事制度,调动、整合辖区资源共同承担社区治理责任,协商处理社区管理、矛盾调处和公益服务等社区公共事务。推行市级物业管理重心下移,健全基层物业管理工作队伍,完善居委会与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协调机制,开展小区、院落自管试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履行职责。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社建工委、市住建委、市司法局、各行政区;完成时间:2015年6月)

  7.强化社区动员。以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为重点,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社区群众,建立服务记录、沟通反馈、考核激励等制度,实行双向管理,建立健全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服务的长效机制。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引领,动员组织基层工、青、妇等组织承接、运作社区服务管理项目。以党员、楼幢长等为骨干,培育社区群众组织,动员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管理。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委社建工委、市民政局、各行政区;完成时间:2015年6月)

  8.完善社区志愿服务。明确社区党组织动员组织志愿服务的职责,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供保证。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志愿服务组织,完善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注册登记、服务记录制度,志愿者注册登记率不低于10%。搭建志

  愿服务对接平台,开展卫生督导、全民健身、心理疏导、治安巡逻、法律援助、社区帮教、文化科普等服务。完善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建立常态化社区志愿服务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社建工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各行政区;完成时间:2015年6月)

  9.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在街道建立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引进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拓展社区社会化服务。调整优化社区公共场地配置,社区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面积不超过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总面积的20%,腾出的空间用于为民服务和居民活动。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制度,降低社区社会组织登记门槛,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直接依法登记。加大社区社会组织的专项培育力度,重点培育为老、为小和调解类社会组织,全市新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不少于20家。

  (牵头单位:、市委社建工委、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行政区;完成时间:2015年6月)

  10.加大社区服务投入。按照每个社区20万元标准,由市区两级财政1:1配比,建立为民服务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公益服务,解决群众身边的难事、急事。建立完善区级公益创投制度,逐年提高政府购买社区社会化服务投入,鼓励社会组织协同社区开展服务。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社建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行政区;完成时间:2015年3月)

  11.减轻社区负担。建立健全检查督查制度,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社区减负七项规定”,清理规范对社区的考核、创建、评比项目。取消分解到城市社区的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取消社区职责范围之外、没有法律依据、社区无法核实的开具证明事项。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社建工委、市人社局、各行政区;完成时间:2015年3月)

  12.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根据城乡实际,以功能区块、居民分布等为依据,以推动小区、院落、网格自我管理为方向,建立全覆盖的网格体系和责任体系。建立网格服务管理责任制、首问负责制、考评问责制,推动街道、社区工作力量下沉到一线。建立有驻区单位和居民参与的网格工作格局,组织各类主体参与网格服务管理。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制定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2015年在全市推广。

  (牵头单位:市委社建工委;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各行政区;完成时间:2015年3月)

  13.构建全覆盖的服务网络。将涉及企业单位的服务管理事项和权限收归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将人社、民政、计生、司法等涉及居民生活的公共服务管理事项和权限下放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立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共服务通用目录,研发综合管理系统,做到服务事项进驻到位、工作力量集中到位、审批(核准)授权到位、信息资源整合到位,规范统一全市区域内便民服务事项。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探索街道和社区服务平台设置方式,辖区面积较大的街道可采取建立分中心等方式,满足辖区居民的服务需求。梳理收回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覆盖范围内社区的政务服务事项,社区服务站工作转向政策咨询、服务向导、了解民情、反映诉求和组织开展公益慈善服务、居民自我服务,面向特殊人群开展上门和代办服务。2014年底前完成一个行政区试点,2015年在全市推广。

  (牵头单位:市政务办;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社建工委、市编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残联、各行政区;完成时间:2015年9月)

  14.再造基层服务流程。由各区本着上下衔接、统一规范、办理顺畅的原则,根据公共服务供给实际,细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清单,明晰各类服务的办

  理条件、工作程序、办结时限和服务责任。凡政策规定明确的服务管理事项,一律实行“一门办理、一口受理、一站办结”。整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力量,建立“全科社工”队伍,推行“全科政务服务”制,努力实现“一窗多能、全科服务”。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社建工委、市政务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残联、各行政区;完成时间:2015年9月)

  15.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整合市、区、街道信息化平台和网络,建立与网格化服务管理相配套的综合式、集成式、共享式的服务管理数据功能模块。有关部门延伸到社区的政务服务网络应统一纳入“智慧社区”平台,建立联动的信息采集、数据共享和服务应用系统,规范社区电子台帐设置。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区域政务、便民服务“联接联办”,方便群众办事。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委农工委、市综治办、市委社建工委、市政务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卫生局、市妇联、市残联、市信息中心、各行政区;完成时间:2015年12月)

  16.统一社区工作者管理。整合下沉到社区的各种力量,配置到社区的专职社工实行“五统一”:统一由各区招录调配、统一网格服务管理职责、统一日常管理制度、统一工资标准、统一由街道负责评价考核。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持证上岗率,推进社区工作技能培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网格化服务管理能力。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各行政区;完成时间:2015年6月)

  17.改进街道工作目标考评。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关于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进

  一步完善幸福都市考核指标体系的意见》(宁委发〔2014〕11号),紧密结合街道职能转变方向,改革优化街道工作考核机制,由各区制定完善街道绩效综合考评办法和指标体系,全面取消GDP考核,提高社会建设相关指标权重。玄武、秦淮、建邺、鼓楼四城区各街道和其他区建成区所在街道2015年起取消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财税等经济指标的考核,对市域范围其他街道也要逐步弱化相关经济指标的考评权重。清理精简职能部门对街道和社区的单项考核,推行绩效综合考评,切实改变对街道和社区各类考核过多的问题。提高改善民生、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工作考评权重,强化群众满意度评价,街道、社区考评中群众主观评价权重分别不低于50%、70%。

  (牵头单位:市委社建工委;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各行政区;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18.建立双向考评制度。完善对区职能部门的绩效考评办法,由街道组织居民代表、社区单位等,对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提高群众满意度在部门考核中的权重。

  (责任单位:各行政区;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三、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委社建工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市民政局等部门,围绕转变街道职能、强化社区自治,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建设、科学化考核为重点,加强对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二)强化推进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细化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相关任务落实。建立督查制度,采取定期通报情况、召开推进会等方式,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

  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三)营造改革氛围。各责任单位加强对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工作的宣传,学

  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鼓励支持基层探索创新,因地制宜深化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深化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工作责任清单2.南京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清单

  附件1

  序号1

  深化街道和社区体制改革工作责任清单

  重点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转变街道职能

  制定《南京市街道办事

  处工作职责清单》,明

  确街道在统筹城市管理、指导社区建设、组织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和维护和谐稳定、

  市委社建工委、市编办、市民政

  局

  服务经济发展方面的职

  责。

  推进街道经济职能转变各区要根据

  各行政区

  区情、街情确定街道经济工作职能,逐步淡化街道的经济发展主体

  责任。

  城区街道由直接承担招商引资、财税增长等经济发展任务,转向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和营造环境,经济服务职能重点向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

  工作领域集中。

  各行政区

  2015年1月1日起,取

  消对玄武、秦淮、建

  邺、鼓楼四城区各街道和其他区建成区所在街

  各行政区

  道相关经济指标考核,

  将剥离的经济工作职能

  转移到区级经济发展职能部门和产业功能板块,构建以功能园区为经济发展主体的发展模

  式。

  确立街道在属地城市管理中的基础地位、统筹职能和保障作用。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的原则,进一步将执法权限、执法力量下沉到街道,强化街道组织协调市住建委、综合执法的职能。赋予市城管局、街道组织动员居民和辖各行政区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的职责,建立街道与辖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常态化城市管理机制,推进综合执法工作重心下

  移。

  按照“精简、统一、高

  效”原则,整合优化街

  道内设机构,归并相近

  职能,综合设置党群工

  市委政法委、市

  优化机构

  作、经济服务、城市管委社建工委、市

  2

  理、社会管理(政法综

  设置

  编办、市政务治)等服务管理机构和

  办、各行政区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

  立扁平化的政务服务运

  行机制,为居民和驻区

  单位提供便捷服务。

  清理并大幅压缩在街道

  设立的各类非正式机市委社建工

  构,依据相关规定和要委、市编

  求在街道设立的其他组办、市民政

  织、专项工作机构统一局、各行政

  纳入服务管理机构和便

  区

  民服务中心运行。

  明晰权责强化街道综合协调职

  3

  能,职能部门下沉到街

  各行政区

  关系

  道的行政职能以及人

  员,由街道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涉及地区性、综合性工作需要职能部门依法处理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确属街道层面难以处理或解决不了的问题,通过建立协调会办的机制保障落实。涉及专业服务管理的事项,由各职能部门根据责任主体唯一的原则依法行政,承担主体责任。

  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

  完善保障属于部门职责下放到街

  4

  道办理的服务事项,须

  各行政区

  机制

  将权限、经费等一并下

  放到街道。

  将现行由区财政承担的各条线部门分别列支的公共服务专项经费,通

  各行政区

  过合理划分事权和财权,逐步过渡为由区财政根据各条线部门核定的标准直接核拨给街道,以增强街道办事处

  的统筹能力。

  依照《基层群众自治组

  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

  明确社区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市民政局、各行

  5

  职责

  协助政府工作事项》,

  政区

  明晰社区居委会的职责

  范围。

  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

  确需社区居委会承办的

  工作事项,由市、区和

  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局)扎口管理,实行应费随事转、

  市民政局、各行政区

  实行契约化管理,不设

  相应机构、不挂专门牌

  子。

  探索社区居委会协助政

  府工作事项服务外包,2014年在一个行政区各街道选择1-2个社区试行,在其他行政区部分街道开展试点,取得经

  市委社建工委、市民政局、各行政

  区

  验后逐步推行。

  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

  整合工作资源与自治资

  源,优化社区服务管理

  市委组织部、市

  完善自治

  构架,发挥居委会下设委社建工委、市

  6

  的人民调解、治安保

  机制

  民政局、各行政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

  区

  作用,保障行政管理和

  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

  良性互动。

  建立健全社区民主协商平台和议事制度,调动、整合辖区资源共同承担社区治理责任,协商处理社区管理、矛盾

  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各行政

  区

  调处和公益服务等社区公共事务。

  推行市级物业管理重心下移,健全基层物业管理工作队伍,完善居委会与业委会、物业服务市住建委、企业的工作协调机制,各行政区开展小区、院落自管试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

  按合同履行职责。

  以机关、国有企事业单

  位为重点,组织在职党

  员到社区报到,参与社

  强化社区区建设,服务社区群市委组织部、市

  7

  众,建立服务记录、沟委市级机关工

  动员

  通反馈、考核激励等制委、各行政区

  度,实行双向管理,建

  立健全在职党员到社区

  开展服务的长效机制。

  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市委组织引领,动员组织基层部、各行政

  工、青、妇等组织承

  区

  接、运作社区服务管理

  项目。

  以党员、楼幢长等为骨干,培育社区群众组织,动员居民参与社区

  服务管理。

  市委组织部、市委社建工委、市民政局、各

  行政区

  明确社区党组织动员组

  市委宣传部(文

  完善社区志织志愿服务的职责,为

  8

  明办)、各行政

  愿服务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

  区

  供保证。

  市委宣传部

  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志愿服务组织,完善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注册登记、服务记录制度,志愿者注册登

  记率不低于10%。

  (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委社建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

  联、市科

  协、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各行

  政区

  搭建志愿服务对接平市委宣传部

  台,开展卫生督导、全(文明

  民健身、心理疏导、治办)、市民

  安巡逻、法律援助、社政局、市司

  区帮教、文化科普等服法局、各行

  务。

  政区

  完善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建立常态化社区志愿服务机

  制。

  市委宣传部(文明

  办)、各行政区

  在街道建立枢纽型、支

  发展社区持型社会组织,重点培市委社建工委、

  9

  育引进公益慈善、社区市民政局、各行

  社会化服务服务类社会组织,拓展

  政区

  社区社会化服务。

  调整优化社区公共场地配置,社区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面积不超过社区市民政局、办公服务用房总面积的各行政区20%,腾出的空间用于为民服务和居民活动。

  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制度,降低社区社会组织市民政局、登记门槛,推动社区社各行政区会组织直接依法登记。

  加大社区社会组织的专项培育力度,重点培育为老、为小和调解类社市民政局、会组织,全市新建社会各行政区组织培育基地不少于20

  家。

  按照每个社区20万元市委组织部、市

  10

  加大社区服标准,由市区两级财政民政局、市财政

  务投入1:1配比,建立为民服局、各行政区

  务专项资金,用于扶持

  公益服务,解决群众身边的难事、急事。

  建立完善区级公益创投制度,逐年提高政府购买社区社会化服务投入,鼓励社会组织协同

  社区开展服务。

  市委社建工委、市民政局、各行政

  区

  建立健全检查督查制

  度,严格落实市委、市市委政法委、市

  减轻社区负政府“社区减负七项规委社建工委、市

  11

  担

  定”,清理规范对社区民政局、市人社

  的考核、创建、评比项局、各行政区

  目。

  取消分解到城市社区的

  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取市委社建工

  消社区职责范围之外、委、市民政

  没有法律依据、社区无局、各行政

  法核实的开具证明事

  区

  项。

  根据城乡实际,以功能

  区块、居民分布等为依市委政法委、市

  深化网格化据,以推动小区、院委社建工委、市12

  服务管理落、网格自我管理为方民政局、各行政

  向,建立全覆盖的网格

  区

  体系和责任体系。

  建立网格服务管理责任

  制、首问负责制、考评市委社建工

  问责制,推动街道、社委、各行政

  区工作力量下沉到一

  区

  线。

  建立有驻区单位和居民参与的网格工作格局,组织各类主体参与网格

  服务管理。

  市委社建工委、各行政

  区

  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制定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2015年在全市

  推广。

  市委社建工委、各行政

  区

  将涉及企业单位的服务管理事项和权限收归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将人社、民政、计生、司法等涉及居民生活的公共市委政法委、市服务管理事项和权限下委社建工委、市放到街道便民服务中编办、市政务构建全覆盖心,建立街道便民服务办、市民政局、13的服务网络中心公共服务通用目市司法局、市人录,研发综合管理系社局、市人口和统,做到服务事项进驻计生委、市残到位、工作力量集中到联、各行政区位、审批(核准)授权到位、信息资源整合到位,规范统一全市区域

  内便民服务事项。

  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探索街道和社区服务平台设置方式,辖区面积较大的街道可采取建立分中心等方式,满足辖区居民的

  服务需求。

  梳理收回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覆盖范围内社区的政务服务事项,社区服务站工作转向政策咨询、服务向导、了解民情、反映诉求和组织开展公益慈善服务、居民自我服务,面向特殊人群开展上门和代办服务。2014年底前完成一个行政区试点,2015年

  在全市推广。

  由各区本着上下衔接、

  市委政法委、市

  统一规范、办理顺畅的

  委社建工委、市

  原则,根据公共服务供

  政务办、市发改

  再造基层服给实际,细化街道便民

  14

  委、市人社局、

  务流程

  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清

  市人口和计生

  单,明晰各类服务的办

  委、市残联、各

  理条件、工作程序、办

  行政区

  结时限和服务责任。

  整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力量,建立“全科社市委社建工

  工”队伍,推行“全科委、市民政

  政务服务”制,努力实局、各行政

  现“一窗多能、全科服

  区

  务”。

  市委组织部、市

  委宣传部、市纪

  委、市委农工

  委、市综治办、

  加快推进“智慧社区”

  市委社建工委、

  建设,整合市、区、街

  市发改委、市政

  道信息化平台和网络,

  统筹推进信

  务办、市公安

  15

  建立与网格化服务管理

  息化建设

  局、市民政局、

  相配套的综合式、集成

  市人社局、市人

  式、共享式的服务管理

  口和计生委、市

  数据功能模块。

  卫生局、市妇

  联、市残联、市

  信息中心,各行

  政区

  有关部门延伸到社区的

  政务服务网络应统一纳入“智慧社区”平台,建立联动的信息采集、数据共享和服务应用系统,规范社区电子台帐

  设置。

  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区域政务、便民服务“联接联办”,

  方便群众办事。

  整合下沉到社区的各种

  力量,配置到社区的专

  职社工实行“五统市委组织部、市

  一”:统一由各区招录委政法委、市民

  统一社区工

  16

  调配、统一网格服务管政局、市人社

  作者管理

  理职责、统一日常管理局、市人口和计

  制度、统一工资标准、生委、各行政区

  统一由街道负责评价考

  核。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市民政局、

  设,逐步提高社区工作

  者持证上岗率,推进社区工作技能培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网格化服

  务管理能力。

  各行政区

  紧密结合街道职能转变

  方向,改革优化街道工

  作考核机制,由各区制

  改进街道工定完善街道绩效综合考

  17

  各行政区

  作目标考评评办法和指标体系,全

  面取消GDP考核,提高

  社会建设相关指标权

  重。

  玄武、秦淮、建邺、鼓楼四城区各街道和其他区建成区所在街道2015年起取消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财税等经济指标的考核,对市域范围其他街道也要逐步弱化相关经济指标的考

  评权重。

  清理精简职能部门对街道和社区的单项考核,推行绩效综合考评,切实改变对街道和社区各类考核过多的问题。

  市委政法委、市委社建工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各

  行政区

  提高改善民生、公共服

  务、社会管理等工作考评权重,强化群众满意度评价,街道、社区考评中群众主观评价权重

  市委社建工委、各行政

  区

  分别不低于50%、70%。

  完善对区职能部门的绩

  效考评办法,由街道组

  建立双向考织居民代表、社区单位

  18

  评制度等,对职能部门依法履

  各行政区

  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

  评议,提高群众满意度

  在部门考核中的权重。

  附件2

  南京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清单街道办事处依据法律法规和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在本辖区内宣传、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履行相应职责,发挥街道办事处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

  (一)统筹城市管理方面职责1.执行上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城市管理的决定、命令、指示。2.负责辖区内居民区、街巷的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3.维护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对于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违法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无照和无证经营、占道经营、违规违章施工以及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管理等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实施管理。4.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监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和投诉。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职责。

  (二)组织公共服务方面职责1.根据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网络,合理配置服务资源,适应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2.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组织实施救助、劳保、计生、助残、福利等服务工作。3.组织社会工作者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4.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等工作。5.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和群众组织,对辖区社会组织进行枢纽式服务管理,引导社会组织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产品,为居民提供多元化的社会服务。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公共服务职责。

  (三)指导社区建设方面职责1.依法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2.依法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3.依法保障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区的自治权利,协助区人民政府为居民委员会的正常办公提供必要条件。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居民工作职责。

  (四)创新社会管理与维护和谐稳定方面职责1.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2.依法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法律法规、落实奖扶政策、查处

  违法生育、统计人口信息等任务;受有关职能部门委托,负责流动人员暂住登记、信息收集、报送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等工作。4.收集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受理居民来信来访,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辖区内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及要求,组织、协助有关部门解决。5.依法做好兵役、民兵、防空等人民武装工作。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拥军优属、人口普查、法制宣传、劳动用工监控、社会保险、抢险救灾、殡葬改革、青少年教育、禁毒、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帮教等工作,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处理。7.依法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社会管理与维护和谐稳定职责。

  (五)服务经济发展方面职责1.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经济发展的总体策划和局部规划。2.负责采集企业信息,协助企业办理证照、年审执照和优化周边环境等协调服务。3.协助有关部门、园区做好经济发展项目服务工作。4.负责人才引进、人力资源、劳动保障等服务工作,为各种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5.协助税务机关宣传税法,协调企业配合税务管理,依法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6.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经济统计工作,承担经济普查工作,依法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工商、物价管理工作。

  7.涉农街道负责协调和管理涉农事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经济服务职责。


推荐访问: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 管理体制改革 街道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