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相关问题业主物业公司沟通函 物业相关问题业主物业公司沟通函自2015年1月5日因鑫福度府一、二期供暖问题发生以来,业主分别与鑫福地产/鑫福物业进行了多轮沟通,包括在鑫福大厦现场、热力公司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相关问题业主物业公司沟通函 ,供大家参考。
物业相关问题业主物业公司沟通函
自2015年1月5日因鑫福度府一、二期供暖问题发生以来,业主分别与鑫福地产/鑫福物业进行了多轮沟通,包括在鑫福大厦现场、热力公司现场、小区西门现场、小区物业会议室的各种形式的沟通,业主通过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反复将业主诉求告知鑫福地产/鑫福物业方面。
为了敦促鑫福物业公司切实推进鑫福度府小区前期物业管理中的一系列问题的有效解决,现将业主诉求再次告知如下:
一、业主的诉求
1、要求鑫福向业主,支付当季采暖费2倍现金赔偿;如拖期供暖,依照具体违约天数进行2倍现金赔偿;
2、?要求退还多收取的采暖费;要求以公开信形式向一、二期业主就拖期供暖问题道歉;
3、?规划的幼儿园未落地,要求给出明确的正式开园的时间或时间窗口;
4、?绿化率未达售房许诺,要求出具详细整改计划并宣明时间;
5、?路面人车分流不彻底,要求将地面车位改制为应有绿地;
6、?楼房实际缺陷,要求与设计方沟通并出具整改方案(具体缺陷内容另整理);
7、?车库地面、照明、引导标识灯硬件设施不到位,要求出具投入计划并宣明时间;
8、?手机信号强度差,要求鑫福积极与通信运营商协调解决,并出具解决方案并宣明时间;
9、上述问题未解决的情况下,要求对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为何继续维持现行标准予以说明;如无法说明,则要求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重新进行评估。
二、业主提出的限制措施
1、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业主以上述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为理由从2016年1月1日起停止缴纳物业费用,同时不认可同时期的物业费滞纳金;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业主将在上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后,在得到书面物业催缴通知后,业主将第一时间足额缴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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