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伦理学视域下的高校团支部德育功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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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伦理学视域下的高校团支部德育功能研究

2022-10-31 16:36: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摘 要:大学生信仰教育是一系统工程迫在眉睫的是教育者“体系”问题,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给予关注和介入。改进高校“两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评价(考核)机制,加强对这两支师资队伍工作实绩的考核,减小科研在职称晋升中的权重。改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工作制度,厘清和界定“辅导员权责清单”,科学制定辅导。加大投入,提高高校“两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待遇,建立工资与物价联动的增长机制。优化高校“两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结构,建立对这两支队伍的督导机制,引进和建立不适格教师退出机制。

关键词:制度伦理学;德育;团支部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3-0286-02

团支部是高校中最基层组织之一,是大学生德育培养的重要载体,是党在青年群体中的战斗堡垒,长期以来一直起着凝聚、影响、引导青年的作用。但随着国内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扩大,社会经济结构、文化、思想日益多元化。这对高校团支部建设既是机遇,更是挑战,部分团支部面临着组织涣散和影响力、凝聚力严重削弱以致基本功能无法发挥的困境。

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是党的生力军和储备力量。而大学生群体绝大多数是团员,团支部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着党的生命力、影响力、凝聚力在青年群体中的延续,直接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我们党接班人的人才培养质量。因此,化解高校团支部建设目前存在的困境迫在眉睫。

如何加强团支部建设、提升其基本功能,国内很多学者和一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但并未形成一个系统的、科学的思路,大部分表现为经验性总结和感悟。笔者认为,在当今时代环境下,以制度伦理学为指导,加强团支部建设,能提升其德育功能,也符合实情、国情和世情。

制度伦理学就是制度的伦理化和伦理的制度化,是以制度彰显、强化伦理和制度的制定、实施及实效评估须受伦理的约束,是以制度促伦理和以伦理规范制度,最终达到制度和伦理的共生共荣,促进社会整体道德素养质的提升。

制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范畴不局限于一个或几个国家,而是全球范围内的社会个体和群体,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先进青年组成的信仰共产主义的群众组织,当然属于制度伦理学研究对象范畴。制度伦理学研究的问题是社会群体中制度和伦理的关系问题。尽管伦理和道德有着日益清晰的界限(伦理是人际行为事实如何的规律及其应该如何的规范,道德是具有社会效应的行为应该而非必须如何的非权力规范或柔性规定),但它们之间仍存有千丝万缕的天然联系(两者都是处理人际关系和行为的规则—非强制性法律规范,两者间存在交叉部分,以至通常情形下两者是以“伦理道德”的词汇形式同时出现,且伦理学本身就是关于道德问题的理论,就是关于道德现象、道德规范和道德意识等有关道德的研究)。明确讲,制度伦理学本身就内涵着制度和道德的结合—制度道德两者间的良性互动或者说制度伦理学本身就是研究制度和道德关系的学说。高校团支部作为中国先进的青年群体,本身就应具备较高的道德素养,其制度和德育的关系问题当然也属于制度伦理学研究的制度和伦理的关系问题范畴。因此,以制度伦理学指导高校团支部道德建设,是制度伦理学本身应有之义。而高校团支部是由中国先进青年组成的,青年之先进自然应有道德方面先进之意,否则何谈影响、团结、凝聚其他人之说。高校团支部之性质、群体特征定位注定了其道德方面较其他群体有更高诉求,这种诉求和制度伦理学应有之价值、功能不谋而合。

制度伦理学的视野是广阔的、开放的、历史的,其视野之广阔保证了研究成果之科学性,其视野之开放保证了研究成果之发展性,其视野之历史性保证了研究成果之真实性。制度伦理学是建立在现代道德基础上开展的研究,现代道德是一种外指型道德,不再仅仅是道德主体自我修炼,和社会制度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社会制度状态决定着个体的道德情形。这是一种科学的道德理念,更是一种符合历史真实的道德观。制度伦理学的道德建设机制(制度—信仰—道德)是健全的。制度伦理学中,个体是有信仰的,信仰在个体认同道德信条中起着“强制性”的巨大功效。如在美国,大部分美国人信仰基督教,美国人准备做一坏事或违反道德准则的事情之前,他们会想,上帝会不会因此而惩罚我?有了这一层面的思考,很多人都会把做坏事的念头扼杀在摇篮里。因此,制度伦理学是一门科学的、具有广泛社会效应的实践性学科,其当然能够用来指导实践活动。

因此,制度伦理学科学的现代道德理念(道德的现代性特征-全球性、开放性、历史性)和健全的道德建设机制(制度-信仰-道德)可为高校团支部道德建设提供借鉴,提升其德育功能。

制度伦理学科学的现代道德理念可为高校团支部道德建设提供理念指导。制度伦理学建立的基点是现代道德,而非传统道德。现代道德则是一种外指型的道德,认为道德不应立足于有局限性的、不完满的个体,而应奠基于个体的生存样态即制度。外指型道德内在地蕴含着一个价值理念,即认为制度比个人重要,制度正义比个体向善更根本。制度的客观性、稳定性、普遍性、强制性等特点是个人所不及的???。可见,现代道德考察的视角是宏观的、发展的、更是开放的,其关注对象是处于动态世界中的社会个体,而传统道德是统治阶层根据其治理民众的需要而提炼出来的、强加于道德主体的、一元的,其关注对象是相对固定的、静态的、封闭的社会个体,在资讯如此快捷、发达的现代社会,现代道德继承和取代传统道德已为历史的必然,因而用现代道德指导高校团支部道德建设既是顺势而为,也是当代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道德诉求。以现代道德理念为指导,高校团支部制度建设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融“德”于法,明法立德。“显”德才能“宏”德,“显”、“宏”最好方式“法”立。把符合我们大学生群体特征的我国优秀的道德精华以制度形式明确、固定下来,以制定性规定彰显社会主流期冀的道德诉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浓缩了我国优秀的道德精华,可把它融于高校团支部规章制度建设中,以明确的规范彰显社会对大学生的期冀和大学生自身应然的道德诉求。

第二,建立和完善道德激励性制度建设,褒善贬恶。以制度形式明确规定褒奖道德行为,谴责或惩罚不道德行为;细化褒奖的具体内容,细分贬恶的具体形式。《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团员、团的干部这两部分涉及对团员、团干的要求,但很宽泛、更不细化,基本无操作实施性,因此,在高校团支部规章制度建设中,应该明细褒奖、处罚的具体形式、详细内容,使之具备操作实施性,增强团支部规范的导向效应,提升高校团支部德育功能。

第三,建立和完善道德行为保障制度。建立大学生在因实施道德行为致使自身利益受损或使家庭处于“危难状态”的救济机制,以确保道德主体能够积极、主动、无顾虑地实施道德行为。道德主体实施道德行为是一种高尚的、应受尊重和肯定的、正能量举动,但若缺乏道德行为保障机制,会形成极其严重的负面效应—不敢、不能实施道德行为。如当今见诸报端、媒体的“碰瓷”现象,遇到跌倒老人“该不该扶”问题,这反应的不单是社会的道德问题,更考验的是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保障机制是否健全。高校团支部制度建设应当考虑到道德保障机制,如建立高校法律援助中心、校外律师事务所、紧急求助措施“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当大学生因实施道德行为面临自身利益受损的情形时,可为其提供免费的、专门的、专业的律师团救助;当大学生因实施道德行为致使自己家庭处于“危难状态”时,如自己受伤、牺牲等情形,启动紧急救助措施(团干部带头、倡导的社会性捐钱、捐物等措施)来救济道德主体和其家庭。

制度伦理学中的道德建设机制可为高校团支部道德建设提供方法论指导。制度—信仰—道德,这就是制度伦理学的道德建设机制,在制度伦理学中,道德制度化以后主要是通过信仰来认同、遵守的。制度和道德的联动容易做到,但唯有制度得到认同、执行,才能真正使道德固化于制,内化于心,实践于行。制度不是万能的,监管也并非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在有信仰的国家,道德是通过信仰强化的。而高校团支部也是一个“有信仰”的组织,但为何其道德建设不如人愿呢?答案非常明确——大学生的信仰教育不到位或缺失,因此,必须改进和加强大学生的信仰教育。大学生信仰教育是一系统工程(关联到教育者,教育载体、途径、方式,受教育者等诸多环节),笔者认为,迫在眉睫的是教育者“体系”问题,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给予关注和介入。

第一,改进高校“两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评价(考核)机制,加强对这两支师资队伍工作实绩的考核,减小科研在职称晋升中的权重。目前高校“两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评价机制参差不齐,职称晋升评价标准基本是工作实绩+科研,且偏重于科研(有的高校甚至要求发表社科性质的B类或A类才能晋升讲师等),不利于这两支队伍专心做信仰教育工作。高校教师职称晋升机制有极强的导向效应,如过多地做科研、发论文,需要投入大量时间从事调查、研究,基本没多少时间、精力用心于信仰教育,教师忙于做科研、晋升职称,又怎能做好大学生理想信仰教育呢?

第二,改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工作制度,厘清和界定“辅导员权责清单”,科学制定辅导。员工作规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职辅导员是支特殊队伍,主要职责明确,但具体权责边界模糊,工作规范参差不齐。因权责边界模糊,以致大量事务性工作占据和支配辅导员绝大部分时间,无法分心、用心做好主要工作-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工作规范参差不齐,以致无法有效地开展工作。如有高校要求辅导员“坐班制”,上班期间不能离开办公室;有高校实行“弹性工作制”,离开办公室要事前报告、批准等。这些规定不科学,辅导员无法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地工作,应该制定符合辅导员实际需求的,科学、统一的工作规范。

第三,加大投入,提高高校“两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待遇,建立工资与物价联动的增长机制。这两支队伍一般是青年教师(戏称“青椒”),待遇较低(在特大城市更低),也就是因此他们不得不忙着介入和参与其他工作而获得额外收入以维持基本生活。青年教师是正常人,当然有基本欲望和需求,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是从初级、中级、高级由低到高逐渐发展的,当高校教师这些最基本需求不能充分被满足时,他们不可能专心、用心去做好工作的。因此,应该给予应有的、适当的收入,让他们能够体面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优化高校“两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结构,建立对这两支队伍的督导机制,引进和建立不适格教师退出机制。高校“两课”教师侧重于理论教学,辅导员工作侧重于实践,两支队伍之间应加强交流和互动以增强大学生信仰教育工作实效性。如高校“两课”教师可针对辅导员开展专题讲座,提高其理论水平和修养;辅导员老师可向高校“两课”教师交流工作实际,提升高校“两课”教师理论教学之针对性。这两支队伍面对的是大学生群体,所从事的工作是需要一定专业素养和特定信仰才能真正做好、取得实效的,因此,需要加强针对这两支队伍的督导,建立不适格教师退出机制。

充分有效地发挥高校团支部德育功能,不仅需要科学的理念指引,更需要健全的机制给予保障,制度伦理学恰能提供提升高校团支部德育功能所需。期待着高校团支部能在制度伦理学的指导下,提升其德育功能,为社会发展和进步培育出德才兼备的高质量人才。

参考文献:

[1]袁祖社.制度伦理学:新学理典范的创制及其实践介入性品格[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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