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旅游视角下的残疾人旅游发展
位置: 首页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文章内容

社会旅游视角下的残疾人旅游发展

2022-10-31 09:30:05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摘要:残疾人旅游的发展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及旅游发展程度的重要部分。残疾人,由于自身功能性的缺陷,一直处于社会发展的中低阶层,其旅游愿望与权力的实现无法得到保障。本文从社会旅游(Social Tourism)的视角,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弱势群体旅游发展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及残疾人现状,寻求促进我国残疾人旅游发展的思路与策略。

关键词:社会旅游;视角;残疾人旅游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2-000-02

对个人而言,旅游已然成为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之一,世界旅游领域的纲领性文件——《马尼拉世界旅游宣言》强调:“旅游应是人人享有的权利”。作为现代社会人的基本权利之一,旅游应为全社会成员所共享。残疾人,这个因自身缺陷而处于社会中低阶层的群体,世界银行估计,世界上最贫穷的人当中20%是残疾人[6]。一种旨在关注弱势群体休闲生活与权利的理念与做法——社会旅游,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社会旅游(Social Tourism)

(一)社会旅游概念的提出及内涵

1.社会旅游概念的提出

社会旅游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法国工会开始实施促进劳动者身体和心理健康发展的带薪休假制度。1963年国际社会旅游局(ISTO)建立,将社会旅游的相关问题从国际的层面进行了分析,包括资助旅游、家庭旅游、旅游和文化、旅游和环境等方面,社会旅游的概念逐渐大面积大范围的推广。残疾人由于长期生活空间狭小,渴望感受外面的世界,这使他们具备更强烈的旅游动机,社会旅游对于该群体旅游的发展得到了我们的关注。

2.社会旅游的内涵

目前人们已经对社会旅游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Hunzicker在1951年给出的最早的社会旅游定义,在之后增加了对社会旅游本质的认识后,认为社会旅游是一种特殊的旅游,以使得在经济上以及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旅游者参与到旅游中、并为其提供特殊服务为特征,以及所产生的关系和现象的总和。1959年,在奥地利召开的第二次社会旅游代表大会将社会旅游定义为:“一种由低收入群体进行的旅游,它是一种特殊的旅行形式,所提供的设施和服务与众不同。”蒙特利尔宣言(1996年)将社会旅游定义为“参与旅游所产生的现象和关系的综合,特别是那些低收入的社会阶层参与旅游,通过一个定义良好的社会措施使这种参与成为可能或者推动”。学者Milman Ady认为:社会旅游是指那些在没有社会干预的情况下,自己无法承担费用的群体所进行的一种旅游形式,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个人所加入的协会的帮助便不可能实现旅行[3]。

不难看出,由于社会旅游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的不同,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定义。然而达成一致的一是社会旅游服务对象为中低阶层的社会弱势群体;二是社会干预。社会干预是社会自身重要的调节和代偿机制,它主要包括政府行政干预、市场干预、社会组织干预等。例如针对低能力支付旅游花费的群体由地方政府、雇主、工会、俱乐部或员工附属的其他协会组织直接或间接提供津贴。社会旅游实施形式的多样性主要由社会时代背景及群体的特征决定。

(二)社会旅游发展的成功经验与借鉴

社会旅游源于法国、比利时、意大利、葡萄牙和瑞士,之后涉及到了美洲的一些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社会旅游实施较早较完善,其实施及执行方式有助于推动残疾人旅游的发展。

1.带薪假期

带薪休假制度,是西方国家实现社会旅游的有效形式,是政府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劳动者休假权的法律认定。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实行了带薪假期制度。如法国、西班牙每年30天,韩国20天,澳大利亚30天以上[4],而法国6370万的人口中超过11%的是残疾人,他们的失业率为19.3%,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5]。2004年美国调查显示,只有35%的适龄工作的残疾人实际在工作,相比之下有78%的非残疾人拥有工作[6]。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数据显示,80%的残疾人生活在发展中国家[6]。对于残疾人这个普遍低就业且特殊的群体而言,带薪假期并非有效解决残疾人旅游困难的途径。

2.免费日与免费

免费日或旅游景区的免费使低收入阶层可以自由的参与到旅游活动中去,这也是处于低收入阶层的残疾人群体参与到旅游最直接的途径。在欧洲,许多国家的博物馆、艺术馆,将每周的某一特定时间确定为免费日,如丹麦首都哥本哈根每周三博物馆免费,英国伦敦大多数博物馆包括大英博物馆都是免费参观的[4]。免费开发放的场所或景区大多发展成熟,设施完善,人员专业技能较高,因此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残疾人对无障碍条件的要求。

3.旅游券

政府和旅游企业发放旅游免费券和旅游折扣券,是承担责任、义务的政府和企业对公民旅游权利的一种暂时性的兑现。残疾人群体由于生活空间的限制,旅游信息的匮乏,对旅游一直心有余而力不足,旅游券的发放既解决了他们出游无头绪无计划的苦恼和繁琐的人员组团,又部分的降低了出游的费用。因此,旅游劵的实施为残疾人旅游的开放与普及具有极大的推动性意义。

4.社会化的旅游促进体系

从根本上实现社会公平,使所有的社会群体都能够享有旅游的权利,需要建立一种社会化机制,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所有人都能够实现参与旅游。例如在残奥会期间组织残疾人群体参会旅游、省市地区联办交流性的残疾人体育赛事等推动残疾人群体的空间流动等。对残疾人福利机构、慈善机构的制度化资助机制也可采取多层次、多模式、多种途径的旅游促进体系。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世界各国社会旅游成功的措施在这个特殊残障群体旅游中的可行性。不难看出,政府、组织的干预是残疾人旅游发展的中心支撑;旅游企业及市场的开拓和创新是其发展的直接推动力量;社会各界人士对该群体旅游的关爱与认可是新时期社会和谐及“中国梦”的本质体现。

二、我国残疾人社会旅游发展的背景

(一)社会旅游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旅游从经济功利化向社会功能化转变,从注重生产力及剩余价值经济收益的研究向社会本质需求研究转变。在传统经济学中,效用和GDP是是人们一切行为和幸福的衡量指标。现实中,物质因素确实是人们出外旅游的基础保障,但显然有大量的非物质因素会影响人们的幸福水平,旅游的社会化受到了大众的关注。

大众旅游的普及与深入人心,为使社会各阶层的人都能平等的参与旅游,保障社会的健康和谐。十八大以来,旅游消费限制了奢侈消费,促进了权利的平等,将关注的视角转向与低阶层的旅游需求。社会水平的发展使旅游研究从大众旅游、高端旅游逐渐关注于低阶层人民的需求与其旅游障碍的探讨,残疾人作为中低阶层群体的代表,维护其旅游权,满足其旅游的需求是社会进步,时代发展的重要部分。

(二)残疾人旅游的社会属性

从旅游凝视理论和“神圣历程理论”角度分析,社会媒体杂志等对旅游凝视的组织和系统化,在受到常住地生活和工作长期乏味和压力的挤压下,人们迫切的需要通过旅游的神圣历程来洗礼自己的内心。旅游是残疾人获得社会认可的直接体现,旅游地当地人与残疾人互动关系的积极的“双向凝视”是社会新残疾人观的表现,也是旅游社会功能的突出体现。

社会排斥理论认为被排斥者不能享受到公民权所赋予的公民政治及社会权利,而这种权利不可能依靠提供经济援助和保障救济来赋予,因此反社会排斥的重点就是增加这些边缘群体的社会融合程度,避免他们被抛出主流社会之外。法国学者勒内﹒勒鲁瓦1974年认为受排斥的群体包括精神或身体有残障者,旅游活动则可使旅游者充分的融入到社会中去,共享自然资源和社会发展的成果,满足其获取社会认可、跟进时代发展及自身愉悦的需求。

我国社会旅游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本文通过分析借鉴世界上社会旅游发展成功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残疾人的特殊性,挖掘适合我国残疾人旅游发展的可行性策略。

三、对我国残疾人旅游发展的启示

(一)政府的扶持、资助、投入与管理仍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柱力量。

中国是率先签署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国家之一。然而残疾人旅游权利的实现经济条件是基础,提高残疾人就业率及工资水平是首要的条件,这也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心。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公共财政投入是关键。2008~2013年,中央财政已经为残疾人事业投入110亿元,地方财政投入852亿元,有力推进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把对残疾人旅游的投入与规划纳入残疾人事业发展中,是资源全社会共享的一个伟大举措。

借鉴国外社会旅游及残疾人旅游发展的实际,提出如下两条建议:

第一,鼓励残疾人参与旅游规划与发展,直接接触旅游,感受旅游。一方面,旅游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促使更多具有工作能力的残疾人参与到旅游规划及旅游服务中,增加残疾人就业的同时,也间接为残疾人的旅游活动提供津贴与支持;另一方面,残疾人直接参与旅游业的发展,更能发挥残疾人群体的智慧,带来特色的旅游产品。更重要的是残疾人群体大多具有集群的特点,这样不仅能让自身更好的参与旅游,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身边的人积极主动的参与旅游,促进残疾人旅游的发展。例如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中,残疾人旅游的参与,如残疾人的艺术作品、手工制品和技能展示等,将打造成独具特色的旅游品牌。第二,发放旅游劵。针对那些没有或低收入的残疾人及有残疾人的家庭,政府或组织可以直接提供资助或补助,以发放旅游劵的方式,帮助他们实现外出旅游。例如潍坊市在“中国旅游日”当天向100名弱势群体(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赠送当年不限次潍坊全境游新产品“潍坊旅游护照”。旅游劵或凭本地居民身份证免费等活动在我国已多有实施,但针对残疾人群体的或专项的免费措施仍需开发。

(二)协会的帮助、组织与支持是直接的力量。(定期组织外出旅游、交流)

中国残疾人旅游网BBS中,旅游咨询中共有10308条帖子,但发帖人也不过10人左右,参与的人及其的有限,并且内容多为景区景点的介绍和推荐,这种望梅止渴的行为强烈的表现出该群体对旅游的内在渴望。而且涉及个人体验分享的内容较少,偶尔的几篇也表达着自我第一次出门的兴奋与激动,故亟需专业人员的介入与指导。

成立残疾人旅游咨询机构,由政府或残疾人所在组织或单位提供资助,定期组织残疾人旅游宣传或知识教育,定期组织外出旅游,挖掘培养残疾人旅游领导者或规划者,引导残疾人旅游的良性发展。

(三)政府须重视对残疾人旅游市场的鼓励与支持。

目前,由于残疾人整体收入水平的限制,使得他们的消费水平普遍较低。高标准的无障碍要求与偏低的消费水平,导致旅游企业在残疾人旅游开发中出现高风险、高成本、低收入的现象,产生行业开发的消极滞后性。

残疾人旅游市场是旅游发展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由于该市场主体的特殊性,需更多来自政府的宏观调控、鼓励与资金支持。残疾人市场的开发与产品,残疾人的接待量,残疾人旅游的满意度都应成为旅游企业获取资格凭证、评优及资助补贴的环节,政府与相关部门的规章与制度约束也有利于市场的完善与可持续发展。

(四)旅游企业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与推广。

通过协会与旅游企业的合作,深化社会服务的问题,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奖励旅游、交流与学习旅游、联谊旅游、考察旅游等多形式旅游产品的开发,可以刺激残疾人群体的消费。同时也可在旅游产品上进行创新,例如开发保健旅游,康体旅游,法治宣传游等,既在旅游中陶冶情操,又能自我提升,加深旅游活动的内在广度和深度。

四、总结

残疾人旅游的出现及发展是一种时代的需要。残疾人因长期的历史及自身障碍原因一直处于社会的中低阶层,故而其旅游的发展阻力重重,社会旅游是以政府、组织或事业单位为支撑,以社会人文关怀和资源共享为核心,为他们的旅游活动创造条件,在借鉴国外残疾人旅游发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残疾人旅游的发展出谋划策,使更多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享受到无障碍的服务及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和发展。

参考文献:

[1]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正式发布.中国统计信息网,2006-12-05.

[2]2012年全国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为68.4%.http://,2013-07-08.

[3]林之桂.从经济旅游至社会旅游:基于后现代社会的思考探究[J].财经科学,2009(8):58-63.

[4]王德刚.旅游权利论[J].旅游科学,2009(23):1-5.

[5]法国残疾人就业前景仍不乐观.http://gb.cri.cn/27824/2009/04/10/2225s2480582.htm,2009-04-10.

[6]残疾人现状.http://www.un.org/chinese/disabilities/default.asp?id=1373

作者简介:刘何丽(1988-),女,河南许昌人,海南大学旅游学院硕士研究生。

田 良(1963-),男,陕西绥德人,教授,通讯作者,海南大学硕士生导师,从事旅游社会学方向、环境生态学方面的研究。


推荐访问:旅游 残疾人 视角 社会 发展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