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食品安全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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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食品安全的底线

2022-10-26 20:18: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话题引入]

“一杯牛奶强壮一个民族!”这是一句多么好的广告词啊!但当三鹿奶粉事件曝光之后,这杯牛奶“强撞”(强烈撞击)的却是国人的身体和心灵,乃至国家与民族的荣誉与尊严。因此有人将这句广告词改为“一杯牛奶强撞一个民族”。甚至有网友撰文说,这次“三鹿奶粉事件”是我们的“国耻”。是我们的“国誉之伤”(国家声誉之伤害)。

“三鹿奶粉事件”再次引发了国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我们不要红心蛋、不要注水猪肉、不要苏丹红。也不要毒酒,更不要毒奶粉……声声呼唤告诉我们。我们需要一个纯洁健康的食品市场,我们更需要一个健健康康的身体。让我们共同关注“三鹿奶粉事件”,守住食品安全的底线!

[精彩片段及认识点选择]

一、食品安全问题之现状篇

1 三鹿奶粉事件回放。

●2008年6月28日,位于兰州市的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据家长反映,孩子从出生起就一直食用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所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7月中旬,甘肃省卫生厅接到医院婴儿泌尿结石病例报告后,随即展开了调查,并报告卫生部。随后短短两个多月,该医院收治的患婴人数就迅速扩大到14名。

●2008年9月1 1日,陕西、宁夏、湖南、湖北、山东、安徽、江西、江苏等地都有类似案例发生。

●2008年9月11日晚,卫生部指出,近期甘肃等地报告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调查发现患儿多有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相关部门调查后,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卫生部专家指出,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

●2008年9月11日晚,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产品召回声明称,经公司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牌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为对消费者负责,该公司决定立即对该批次奶粉全部召回。

●2008年9月13日,党中央、国务院对严肃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作出部署,立即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并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008年9月13日,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情况发布会上指出,“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事故是一起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三鹿牌部分批次奶粉中含有的三聚氰胺,是不法分子为增加原料奶或奶粉的蛋白含量而人为加入的。

●2008年9月14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带领有关司局领导及专家飞抵兰州,针对有关三鹿奶粉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展开专题调研。

●9月15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称,甘谷、临洮两名婴幼儿死亡,确认与三鹿奶粉有关。

2 一组数据

●截至2008年9月l 5日8时,全国医疗机构共接诊、筛查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婴幼儿近万名,临床诊断患儿1253名(其中2名已死亡)。其中,913名患儿症状轻微,正在进行院外随诊治疗或已经治愈;现仍留院观察治疗患儿340名,53名患儿症状较重,其余患儿病情平稳并趋于好转。

●27%的人认为,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认为“有过,但很少”的,占64%;仅有9%的人回答“从来没有过”。

●对于具体的食品安全问题,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认为,“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最令他们感到担心。其次是“假冒知名品牌的食品”,选择这一项的人达到了21%。另外,还有16%的人最担心“过了保质期还在销售的食品”。

●据专家估计,我国每年食物中毒报告涉及的总人数为2--4万人,且这一数字尚不到实际发生数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我国每年食物中毒人数约为20--40万人。触目惊心的现实,迫使人们不得不思考:还有多少“问题食品”在不知不觉中被食用?为什么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发生?

3 相关链接

三聚氰胺是一种低毒的化工原料。在婴儿体内最大耐受量为每公斤奶粉15毫克。专家对受污染婴幼儿配方奶粉进行的风险评估显示,以体重7公斤的幼儿为例,假设每日摄入奶粉150克,其安全预值即最大耐受量为15毫克/公斤奶粉。

根据美国食物及药物管理局的标准,三聚氰胺可容忍摄入量为每日0.63毫克/公斤体重。

由于食品和饲料工业蛋白质含量测试方法的缺陷,三聚氰胺也常被不法商人用作食品添加剂,以提升食品检测中的蛋白质含量指标,因此三聚氰胺也被人称为“蛋白精”。牛奶和奶粉添加三聚氰胺,主要是因为它能冒充蛋白质。

但是,蛋白质不容易检测,生化学家们就想出个偷懒的办法:因为蛋白质是含氮的,所以只要测出食品中的含氮量,就可以推算出其中的蛋白质含量。因此添加过三聚氰胺的奶粉就很难检测出其蛋白质含量不合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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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材料可以看出,三鹿奶粉事件持续时间之长,波及范围之广,造成影响之恶劣,是近些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中最严重的。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么恶劣的事件发生呢?其深层次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二、食品安全之探因篇

1 存在问题简单归类

对于食品卫生存在的具体问题,卫生部执法监督司司长赵同刚总结了以下一些方面:

●从农田到餐桌食物链污染情况严重。一是源头污染(种植、养殖过程)问题较严重,主要为农药、兽药(抗生素、激素)和禁止使用的饲料添加剂的滥用和残留,如瘦肉精残留问题。二是环境污染物给食品卫生带来影响,重金属污染和水污染日趋严重,环境中的污染物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很容易对人的健康造成损害,如二恶英问题。

●食品企业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现象不容忽视。一方面,少数不法分子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掺假制假,影响恶劣,如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及“三鹿奶粉事件”等。另一方面,我国现有食品行业整体素质仍处于较低水平,卫生保证能力差的手工及家庭加工方式在食品加工中占相当大的比例,有的从业人员甚至未经健康体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屡禁不止,给食品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食品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大量食品新资源、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新型包装材料、新工艺以及现代生物技术、酶制剂等新技术不断出现,造成直接应用于食品及间接与食品接触的化学物质日益增多,已经成为亟待重视和研究的问题。

●食品安全研究发现的新问题。随着食品安全科技的发展,传统加工工艺的食品也不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如

油炸淀粉类食品的丙烯酰胺、油条中的铝残留等安全性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健康。

●传统的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存在安全隐患。由于检测农药残留量等会影响农产品的进场流量,因此有些小批发市场在检测上就比较放松,甚至没有安全检测。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机制,批发市场无法堵住问题农产品的进入。而以畜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个体经营销售为主要形式的农贸市场,因销售场所简陋、卫生条件差,初级农产品极易腐败变质,要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就更不可能了,使农产品安全成为问题。

2 问题探因

具体来说,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有——

●社会经济转型时期,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比较薄弱,部分食品经营者由于素质低下、社会责任感缺乏以及受经济利益驱使等原因,造假售假,以获取丰厚利润。

●食品行业门槛过低,造成我国食品行业的“多、小、散、乱”。在农产品生产领域,中国有2亿多农户、1亿多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有几十万家。据统计,80%以上的食品质量问题都出自于不规范的小企业、小作坊。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完善:一是食品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较差,有较大的法律监管盲区,且《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不适应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的现状;二是食品法律法规的条款笼统,操作性差,一些法律法规规定的比较原则宽泛,有些条款甚至完全过时,对实际问题约束力较低,操作性不强;三是食品法律法规的罚则较轻,法律效力不够,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极其严厉的惩罚力度而言,缺乏威慑力;四是食品安全监管配套法律法规未出台,执法力度不够。

●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落后。一是国务院虽然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着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工作,但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权威性,综合监管仅仅靠的是行政手段,管理难度较大;二是由于监督管理部门多,部门间的职能交叉、重复执法、重复抽检、执法缺位、监管空白等现象较为突出,部门之间形不成合力,监管责任难以落到实处;三是执法过程缺乏规范化和持续性,往往在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进行运动式的检查处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共有各类检验机构数万个,行政色彩浓厚,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检测设备、检测技术落后,很难为食品质量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此外,由于部门障碍,检测报告的法律效力不被广泛承认,造成了检测资源的不必要浪费。而不同环节的检测,必然导致监管效果的不同。如工商部门为了整治流通市场食品安全,制订了一系列商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试图通过进行经常性的市场抽检发现问题,但由于处于管理链条的最末端,发现问题时危害往往已经造成。

3 相关链接

产业路径埋隐患

中国牛奶行业发展起步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当时的产业模式基本上是牛奶企业自己拥有奶场,自产自销一条龙。但这种状况下,乳企的发展就受制于奶场的规模、奶源供给瓶颈,直接影响企业的壮大。

此次引发牛奶问题的三鹿集团,作为中国乳品中发力较早的企业,率先做出了改革。1987年左右,田文华正式任三鹿总经理。她上任的“第一板斧”就是砍掉三鹿自己的郊区牧场,提出“奶牛下乡,牛奶进城”模式。即奶牛卖给农民,农民再把奶卖给三鹿。农民没有资本买牛,三鹿就把牛“送”给农民,让农民喂牛后用奶来还债;或者,农民可分期付款。 “奶牛下乡”某种意义上正是成本最小的扩产改革路径。

三鹿集团用此方法将奶牛外包给农民,农民在当时养牛利润远高于种地的诱惑下,养牛的越来越多。三鹿的产能也迅速扩大。同时,三鹿与各县、乡、村政府合作,由政府供地、三鹿提供技术规范、农民个人提供资金建设收奶站(政府帮助贷款,三鹿和政府起初都有补贴)。各散户奶农的奶都通过奶站最终被集中至三鹿各家工厂。

这样,就形成了“奶农—奶站—乳企”的奶源供应模式。

“奶牛下乡,牛奶进城”模式一度非常成功,各地国营乳企纷纷到三鹿学习取经。奶牛从此进入中国寻常百姓家。直至今日,中国1 600万头奶牛80%为散养,即源于此。这与西方牧场式养殖形成了鲜明对比。

这种模式在此后的20余年中,让中国成为世界第三大乳品国(仅次于印度和美国),但也埋下了巨大的隐患。这种模式只能对应于中国乳企各自偏于一隅的时代。因为乳企在一地独大时,是买方市场,各个私人奶站都有求于乳企。三鹿集团过去在河北掌握着鲜奶的终极验收权,奶站送来的奶如果不合格,甚至可以当场倒掉,这种较强的控制权一直持续到2005年前后。

但2005年后,中国乳品业竞争加剧,各大乳企纷纷在全国抢夺市场,河北省内也陆续新开了众多工厂,各家的总产能严重超过了河北省的奶源总量,开始出现各家抢奶源的现象,此时,奶源由买方市场进入卖方市场,奶站与乳企话语权易位。在实际运作中,乳企无法监管奶站,政府管理又不到位,巨祸最终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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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问题的存在及问题产生的诸多原因,再次证实了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绝不是小问题,它已经成为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大问题。我们没有理由让人的身体来检验食品的安全性,更不能让公众普遍产生对食品安全的“审毒疲劳”。总之,食品安全工程是一项政府工程、民心工程、系统工程,应该采取积极对策,探索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食品安全之对策篇

●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重视对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的积极参与,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努力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阵地,宣传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食品消费知识,宣传无公害食品,倡导绿色、健康消费,切实加强正面宣传和消费引导,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群众,扩大整治成效,树立执法权威。

●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从明确整治重点、落实区域责任、严格督查考核三方面入手,实施质量保证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相关职能部门要与生产厂家、市场主办者、经营户签订质量保证责任书,要求经营户严格遵守食品经营有关法律、法规,做到货真价实,不出售假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创新督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因食品质量问题产生不良后果或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及食品质量入市关,推进食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

严格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登记审批,对新申请从事食品经营的,除了加强其前置审批外,还应该对申请人的经营场地、经营规模、个人的诚信程度进行充分调查。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管理,督促其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从生产和流通环节把好食品质量关和入市关。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日常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尤其是对食品安全负有重要职责的职能部门,要成立快速反应的应急执法分队,制定突发事件值班制度,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加大执法力度,从重从严查处食品大案要案。

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大案要案的排查和督办,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一批大案要案。要建立案件查处协作制度,对涉及辖区范围以外的案件及线索,及时通报给相关地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尤其要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坚决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扩散。

●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公示制度,在市政府指定的网站上,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专栏,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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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监管到位,如果国家免检不只是一种荣誉,如果企业的公德心还未完全丧失,如果企业的职业操守对上对下对内对外一以贯之,如果我们都能高举“质量就是生命”的大旗,那么我们就不用担心什么食品安全问题了。

[针刺文选编]

道德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人民日报评论员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至今,从层层剥开的事实来看,令人震惊的是一些企业职业道德的沦丧。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食品行业事关生命安全,需要的不仅是技术和资金,更要讲道德和良心。然而,通览“三鹿奶粉”事件中一些企业的表现,有见利忘义的冲动,有明知故犯的侥幸,有心知肚明的“默契”,就是没有起码的道德良知约束。为追求利润。一些企业置婴幼儿生命健康于不顾,做出了让母亲泣血、令社会蒙羞的事,重创了奶制品行业,更重创了社会的诚信机制。

我们痛心地看到,一些企业的“无德”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普通百姓对“问题奶粉”议论纷纷,不少消费者因此疑惧不已。连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有关部门雷厉风行深查原因、追究责任,正是因为这一事件损坏了市场经济的秩序,挑战了社会文明的底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一个以人为本的现代社会,绝不能放任见利忘义的行为,绝不允许基本道德的失守。

诚信是社会契约的前提,道德是商业文明的基石。作为人们共同的行为准则和规范,道德是构成社会文明的重要因素,也是维系和谐人际关系、良好社会秩序的基本条件。我们放心走路,是因为相信车流会在红灯前停下来;我们安心睡觉,是因为相信屋顶不会无缘无故塌下来。没有这种基本的信任,社会就不可能正常运行,市场经济的基本秩序,也就无从存在。如果诚信缺失、道德败坏、是非不分、荣辱颠倒,文明底线失守,再好的制度也无法生效,再快的发展也会出问题。

“三鹿奶粉”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受“问题奶粉”影响,消费者对奶粉质量安全的信任度骤降,不仅奶制品企业产品销量大幅滑坡,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广大奶农也因企业减少原奶收购面临损失。沉痛的教训告诫企业家们:在追逐利润的同时,必须坚守道德底线,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以牺牲道德和消费者利益换取利润,最终必然付出沉重的代价。

“三鹿奶粉”事件暴露出的道德缺失问题,也向全社会发出了预警信号。道德是一切制度运行的社会土壤。在一个国家的文明框架中,道德与法律唇齿相依,缺一不可,必须做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举。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一刻也不能放松道德建设。只有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职业道德、企业道德、社会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才能有效构筑牢固的社会文明防线,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选自《人民日报》)

[述评]

文章开篇就旗帜鲜明地指出“三鹿奶粉事件”折射的是“一些企业职业道德的沦丧”,接着逐层剖析了“一些企业职业道德沦丧”的表现,并揭示了这种职业道德沦丧所造成的恶劣影响,进而高屋建瓴地指出“诚信是社会契约的前提,道德是商业文明的基石”,全面阐述了“道德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这一核心主题。文章站得高,看得远,评得准,析得透,是一篇不可多得的时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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