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机构开展政治监督工作经验材料(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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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机构开展政治监督工作经验材料(范文推荐)

2022-08-10 15:54: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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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机构开展政治监督工作经验材料(范文推荐)

 

 派驻机构开展政治监督工作

 经验材料 2018 年 10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积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派驻模式有效弥补了同级纪委在实施监督管理上的不足。

 作为一个市级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立足我的岗位实际,我认为派驻机构开展政治监督,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一)明确自身职责定位,保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独立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是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业务工作、干部工作和后勤保障由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对驻在单位主要履行党的纪律检查以及监察。派驻组组长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并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不参加与所在部门的业务分工,既便于派驻机构及时了解部

 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情况,又保证了其监督身份的相对独立性,有利于派驻机构更加有效地实施监督。

 (二)强调打蛇打七寸,突出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管控。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突出监督重点,把教育、预防、监督、惩处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出新体制、新机制的作用。同时注重精准发力,坚持抓关键少数与管住绝大多数相结合,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对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职责、五项经常性工作,紧扣“六大纪律”“八项规定”,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监督。

 (三)打铁还需自身硬,提高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身能力素质。一支优秀的派驻组队伍,是适应纪检监察新体制,确保派驻机构更好履行职责的有力保障。在加强派驻队伍建设上,严把用人关,选拔政治立场强、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干部。加强对派驻机构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派驻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为派驻纪检组顺利完成任务提供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而派驻监督本质就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增强了党

 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政治监督的主要任务是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确保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经过党中央的大力政治,现阶段的政治建设情况呈现了良好态势,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方面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加强政治监督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是软任务;认为政治监督成效不明显,往往还是以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以案值大小论成效。另一方面加强政治监督方法措施少,习惯用查办案件的思维和方法来抓政治监督。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政治站位还不够高,。

 政治监督落实未完全到位。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其实质: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不仅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的要求,更要自身起带头作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还要紧扣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分析部分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不到位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政治监督的空洞化。没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思考问题,对党中央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基本规律认识还不到位,看到的成绩多、问题少;忧患意识和使命意识还不够强。从党十八大以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七个有之”问

 题的,不在少数,这些人表面上看起来是经济方面出了问题,可实际上应该是政治方面出了偏差。

 (二)理论学习抓得不够深,对监察法的学习把握不够透彻。近年来,无论是在巡视巡察、审查调查,还是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中,都发现党内存在着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个别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现阶段下,对监察法的学习把握仍然不够透彻,如对公办医疗卫生单位、综合监督单位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中监察对象的具体范围仍然存在着一些争议与困惑,且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系统,仍然存在“临时抱佛脚”的情况。

 (三)监察监督业务水平不够高,能力不足、本领恐慌问题依旧突出。值得深思的是,为什么有的机关干部和领导对自身不足有着深入了解,却又陷于形式主义的泥沼,不肯完善自我呢,究其原因:一是能力不足。不知如何去做才能有利于自身和组织发展;二是担当不够,已经在思想上对麻木了,不敢真担当,向党委提出真意见;三是本领恐慌,有的领导干部不敢正视问题,总是习惯着逃避问题,喜欢“拍脑袋”“乱指示”“瞎动议”,搞“土规定”,依法依纪理念树得不牢。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工作中要做好政治监督,我认为要从以下五方面入手: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牢记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属性,不断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的自觉性。

 (二)强化业务学习,提高监督能力。始终把业务学习牢牢抓在手上,认真开展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强化监督责任,做到敢于担当,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全力以赴提高办案效率,坚决克服监督执纪“宽松软”现象。

 (三)重视廉政教育,构建“亲”“清”关系 。

 。要对相关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同监管对象之间构建“亲”“清”关系。监察干部被腐蚀和监管权力被滥用的危险始终存在着,要倡导干部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廉洁从政从业。

 (四)全面强化问责,依法履职用权。监督人员要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对个别干部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甚至坚守自盗、猫鼠一家等行为,坚决查处、严惩不贷;对履职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

 (五)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自身建设。要制定有关鼓励担当、尽职免责的规定,为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有为干部

 撑腰鼓劲。严肃查处经巡视发现的重点腐败问题,完善监督制度,加大监管履职问责力度,牢牢守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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