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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摘 要]
最近几年, 我国的畜牧产业得到了 显著的发展和进步,规模化养殖模式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随畜牧养殖规模不断的扩大发展, 对兽药监督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
但是现阶段我国兽药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比较多的问题, 需要我们及时的对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并找到解决对策。本文首先对兽药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 分析, 然后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对策, 希望通过本次研究对更好的开展兽药监督管理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 首要监督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
S851. 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
02-0251-01
兽药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千家万户, 兽药残留能够直接影响到人体的生命健康安全。
虽然国家高度重视兽药的用药安全, 已经建立了 相应法律体系加强对兽药的监督, 实际情况却不容乐观。
兽药在监督和管理过程中涉及到广泛的范围, 其监督管理的难度很大, 一些地方在畜牧业发展过程中在明知违规的情况下烂使用兽药, 给消费者的生命安全造成了 严重的影响, 因此, 就需要我们及时的探讨解决兽药监督问题的有效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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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兽药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1. 1
执法力度不足
当前在很多地区的兽药监督管理机构中, 特别是在基层的兽医兽药监
督机构, 很多地方将监督权放置于县级的兽医站中, 导致成立的兽医兽药监督部门形同虚设, 而有的还将兽医站和兽医兽药监督部门合并, 但是却因为经济效益等问题导致了内部组织不统一, 形成不了 一支强大而有力的执法队伍, 在执法过程中, 存在明显的执法能力不足的现象。
1. 2
经销商存在无证经营的现象
在兽药经营过程中, 存在不少无证经营的现象。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化发展, 农村地区的动物防疫人员开起了 小商铺, 将诊疗的地点由家中搬到了路边开始了 兽药经营。
同时还有很多养殖大户, 在没有经过授权经营的前提下, 私自购买兽药销售使用。
此外, 基层的很多兽医兽药监督部门人员的亲戚都在从事违规的经营行为, 而在上级部门的庇护之下, 这些违法的行为很难被发现。
1. 3
超出经营范围
对于已经取得了 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销商来说, 其经营范围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很多经销商已经超过了许可证允许的经营范围之中。
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文件, 要求经营特许经生物制品的经销商必须取得省级部门合法的兽药经营许可证才具备经营的资格, 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几乎是所有的兽医兽药经营部门都在违规经营各种兽药生物制品, 其中包括了各种疫苗和特许兽药的经营, 有甚者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自进购未经国家批准生产的生物制品, 并将这些制品推广到本地区养殖大户使用和销售, 给当地的畜牧安全秩序造成严重的影响。
1. 4
兽药检测机构不健全
目前, 我国的兽药检测机构主要设置在省级部门, 要想进行一次兽药
检测需要很多程序才能进行。
此外, 在市级和县级还没有专业的兽药检测这就导致了在工作过程中, 省级兽药检测机构承担了繁重的检测任务, 而市级和县级兽药存在问题之后又不能得到有效的检测, 导致了 双方困难的出现。
1. 5
兽药监督人员不足
在基层的兽医监督管理部门, 专业从事兽药监督管理人员较少, 而且要做好兽药监督管理工作外的其他工作, 监督管理工作人员远远不够, 这就给兽药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 诸多不便。
此外, 监督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同样是导致兽药监督不能有效开展的另一个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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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监督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2. 1
加强法律宣传, 增强法律意识
我国的关于 兽药监督管理的法律条款已经出台了 十几年的时间了 ,但是其在熟知程度上还不是很全面。
在社会大众中, 其普及程度还不是很高。
因此, 就需要我们及时的采取措施, 加大对法律条款的宣传力度。
在宣传过程中面向部门领导、 面向社会大众、 面向养殖户, 保证达到家喻户晓的目的。
从而对养殖户和兽药经营商家的行为进行规范和限制, 提高全社会对兽药监督管理条例的认知水平。
2. 2
加强相关法规建设, 理论部门之间关系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改革, 我国的兽医兽药法律体系已经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 需要我们及时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完善, 加快对兽药监督管理条例的更新, 将新形势下, 兽药监督管理的新趋势纳入到兽药监督管理法律体系中, 同时, 还需要尽量减少与其他部门的交叉而
产生的管理死角, 规范各个部门的权利和义务, 保证各个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统一。
2. 3
注重对执法队伍的建设
在部门内部要加强对兽药监督管理人员思想意识、 业务素质以及执法水平等多方面的培训教育。
要求执法人员严格贯彻党的十八大、 十八届三中、 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 在工作过程中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意识, 不断完善自己的法律专业素质, 学习和使用好各种法律条款, 真正做大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为执法必严、 违法比较的方针。
此外, 部门还应该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专业培训教育, 让其全面掌握鉴别真假兽药的本领, 保证其能够更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
2. 4
完善兽药检测机构职能
应该及时改变省级兽药检测机构独大的现状, 应该将权利下方到市级和县级的兽药监督管理部门, 同时还需要为这些人员配备专业的检测设备, 提高市级和县级兽药检测的能力。
省级和市级财政部门还应该加大投入力度, 完善基层兽药检测设备的建设工作, 保证地方能够顺利的开展兽药监督工作。
此外, 基层的兽药监部门还应该抓好兽药源头的监督管理,防治假冒伪劣的兽药流入市场中, 切实做好每一批兽药的审批和质量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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