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6-2020年)【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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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6-2020年)【完整版】

2022-08-06 09:30:04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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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6-2020年)【完整版】

 

  拱墅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6-2020 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实施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浙江省特殊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杭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6—2020 年)》的精神,加快推进我区特殊教育发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持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 100%,持证残疾幼儿学前入园率和持证残疾少年高中段入学率达100%。实施全纳教育,让每个残障儿童都能得到适宜的教育。构建以特殊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障儿童教育模式,探索“卫星班”的有效实施,形成布局合理、医教结合、学段衔接、普特融通的特殊教育生态和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服务体系。加强教师培养和经费投入,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

 二、重点任务 1.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构建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

  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格局。办好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学校,积极规划向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两端延伸;完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服务保障体系,巩固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个案研究,提高随班就读教育的有效性;加强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能教育,提高残障少年的社会适应水平。

 2. 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增加财政投入,配足配好特殊教育发展需要的设施设备;保障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所需经费,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实现特殊学校学生 15 年免费教育;建立由残联、教育、民政、财政、卫计等部门组成的联席议事机制。

 3.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师资的配备,优化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全面实施个别化教育,推进课程改革,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完善科学合理的特殊儿童少年学业评价制度,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机制。

 4. 构建普特融通教育生态。推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相互融合,做到轻度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幼儿园)随班就读零拒绝;积极推进普通学校(幼儿园)资源教室建设,全区创建杭州市合格资源教室 40 个,市示范性资源教室 6~8 个;积极探索“特殊学校+卫星班”融合教育新模式,开展卫星班试点工作;深入实施“普校+特校”方式的送教上门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特殊教育体系建设,巩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坚持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集中教育、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原则,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实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 100%。

 1 加强特殊学校建设,提升办学水平。积极推进湖墅学校标准化建设,配足配好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建好职业教育实践场馆和基地;加强以“微—笑”为核心的校园文化建设,打造个性化、生活化的办学特色;完善学校办学体系,扩大招生类别,积极探索自闭症儿童和多重残疾儿童的教育研究。

 2.健全以资源教室建设为抓手的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机制。转变普通学校(幼儿园)校长和教师的教育理念,树立全纳教育意识,提高对随班就读学生的接纳度;加大市合格资源教室和示范性资源教室的创建,实现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零拒绝;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规范随班就读工作;加强对资源教室使用指导,发挥资源教室在随班就读工作中的职能。

 3.完善送教上门机制,提高送教上门质量。建立由教育、民政、残联协同落实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落实送教人员和送教任务,组建“普校+特校”的送教

  上门师资队伍;区残联落实送教上门人员的交通补贴和工作补贴经费,对有需要的重度残疾学生送康复器具上门;民政部门对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开展上门送温暖活动。

 4.规划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轻度残疾幼儿随园就读,中重度残疾幼儿鼓励家长送特殊学校或机构进行学前康复;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向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两端延伸的实践研究,开设学前班和职高班;开足开好劳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开设符合学生特点、适合区域需要的职业课程,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残联、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建立残疾青年支持性就业服务机构,为湖墅学校职高毕业生融入社会创设平台和提供支持。

 (二)加大经费投入,推进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

 1.加大对特殊教育的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对湖墅学校办学经费的投入,改造校园环境,提升办学条件;加大对资源教室创建的经费投入,创建一个资源教室给予 10 万元的补助,对已创建为市合格资源教室的每年给予 5 万元的维护经费,加强对随班就读学校实施专业师资外聘的经费保障。

 2.多渠道筹集特殊教育经费。区财政要将支持残疾人康复项目应优先资助残疾儿童,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不少于3%的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成年残疾人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特殊教育学校的捐资助学。

  3.提高特殊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以上安排。

 4.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在湖墅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享受免费午餐;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残障学生凭残疾证享受免费午餐;在幼儿园就读的残障幼儿,凭残疾证减免一半的保育费。

 (三)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特殊教育师资专业化水平

 1.加快特殊教育教师配备。按省市定编标准配齐配好特殊学校专任教师;随班就读所需师资,按每 8 位随班就读学生配备 1 名资源教师的标准给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中心按“统筹配备区域共享”的原则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人数统筹分配。特殊学校按照每班配备 1 位生活老师的标准配置。加强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师资配置,按要求配备 2~5 名特殊教育巡回指导教师。

 2.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机制,优化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开展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建立资源教师常态化教研机制,开展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研究;做好特殊教育教师双证制和特殊教育“种子教师”培养工作。

 3.鼓励教师终身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享

  受本人基本工资 30%的特殊教育津贴,对普通学校首席资源教师的工作量按每周 5 课时计算(集团学校课按校区设立首席资源教师),对连续从事 5 年及以上的首席资源教师享受本人基本工资 30%的特教津贴;对从事特殊教育满 20 年的教师,经评审小组评定,由区政府颁发“特殊教育功勋教师”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同步享受省市特殊教育津贴计入退休金政策。将特殊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待遇方面予以倾斜。

 (四)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改革,提升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

 1.丰富课程和教学资源。支持湖墅学校开发培智教育的义务教育阶段教材,设立专项经费给予保障,鼓励学校继续开发校本课程;加强学校数字化资源库和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丰富教学资源;强化学校职业教育的专业特色,创建以烘焙、门市、洗车、保洁为特色的培智职业教育专业,建好专业实训基地,并加快相关专业课程的开发, 2.改革特殊学校教育教学方法。实施个别化教育,为每个残疾儿童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 (IEP),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3.加强特殊教育研究。依托特殊教育中心开展特殊教育教

  学研究,定期安排教师到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康复训练、家长教育等工作的巡回指导。

 四、保障项目 根据我区特殊教育发展实际,设立 5 个方面的项目,保障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实施。

 (一)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

 按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建标 156-2011)》,逐步完善湖墅学校的标准建设,完成学校改建工程。

 (二)特殊教育学校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化建设项目

 根据国家《特殊教育学校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专用设施设备配置,满足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需求;配齐学校校园电视台(架)、教学录播、电子白板等设备,实现学校数字化、智慧化。

 (三)特殊教育示范性资源教室建设项目

 加快推进普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校资源教室建设,逐步实现资源教室全覆盖,每个街道至少有 2 所学校建有杭州市合格资源教室。

 (四)特殊教育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项目

 将特殊教育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纳入区名师培养工程,以湖墅学校为站点,设立名师空间站,选拔特殊教育学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管理教师进行系统培训,培养有较强科研和实践能力的“种子型”特殊教育教师。

  (五)医教结合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模式改革项目

 建立专门的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机制,将区级资源教师的培训与湖墅学校校本培训相结合,制定教育、康复相结合的,适合特殊教师的培训内容,引导教师从医学角度了解,从教育角度切入,将理论培训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培养一支医教结合复合型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规划

 加强对特殊教育事业的领导,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根据本计划,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实施、定期开展专题会议的工作机制,成立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为组员的区特殊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计划如期完成;区教育局要统筹制订实施方案,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区发改局要把特殊教育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区财政局要完善特

  殊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对特殊教育学生资助力度;区民政局要做好孤残儿童抚养和教育安置工作,做好困难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的帮扶工作;区人力社保局要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聘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区卫计局要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服务;区残联要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监测指标体系,做好持证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残疾情况实名制调查统计和信息通报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建立完善特殊儿童通报体系。区卫计局要每年定期向残联、教育部门通报 0~3 周岁发育迟缓儿童信息。区残联每年定期向卫计、教育部门通报 3~21 周岁持证残疾人信息。区民政局每年定期向教育、残联部门通报 0~21 周岁残疾人死亡信息。

 (三)加强督导评估

 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组织开展对特殊教育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并将特殊教育学校列入中小学校发展性评估工作,不断提升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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