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2008年淄博市孕产妇死亡情况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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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08年淄博市孕产妇死亡情况调查分析

2022-10-22 13:42:01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中图分类号]R19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08(2009)23-0038-02

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医疗卫生保健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母婴安全的重要指标,已受到世界和各国政府的广泛关注。笔者对淄博市2004~2008年的孕产妇死亡数据及相关资料进行分析,为今后更有效地采取干预措施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供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资料来自淄博市孕产妇死亡监测报告,以区县为单位、以人群为基础进行监测,采用流行病学回顾性研究方法。

1.2 方法 制定《淄博市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依靠妇幼卫生监测网络上报,由各区县妇幼保健人员组织专人对死亡孕产妇的个案资料进行监测。统一采用全市孕产妇死亡监测的表、卡及死因分类表,逐级上报。每季度上报监测季报表和监测卡片。

1.3 统计分析 将资料输入计算机采用Foxpm系统建立数据库应用SPSS/PC+及EPl5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动态数列分析及卡方检验。

2 结果

2.1 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是反映孕产妇死亡的一个指标,是当地孕产妇死亡数和活产数之比。2004~2008年全市共监测活产儿195769例,孕产妇死亡30例,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15.32/10万。5年中以2007最低,为10.38/10万;2004年最高,为27.26/10万。见表1。

2.2 2004~2008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直接产科死亡原因中产科出血居第1位(23.33%);间接产科死亡原因中的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居第1位(36.67%)。死因前3位分别是妊娠合并内科疾病(36.67%)、产科出血(23.33%)、羊水栓塞(16.67%)。

2.3 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因素及构成40.00%没有按规定接受系统的产前检查(≤5次),70.00%初检孕周≥12周,10.00%死在家中,见表2。

3 讨论

3.1 孕产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是妇女发展纲要中最重要、最敏感的指标,它直接反映一个地域的医疗卫生条件和妇女保健工作成效。2004~2008年孕产妇死亡率为15.32/10万,明显低于国家水平(2004年为48.3/10万,2005年为47.7/10万,2006年为41.1/10万,2007年为36.6/10万,2008年为34.2/10万)。5年来孕产妇死亡率呈缓慢下降趋势,各年份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说明当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一定程度后下降难度增大。

3.2 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因素从孕产妇死亡原因看,死因前3位分别是妊娠合并内科疾病、产科出血、羊水栓塞。造成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因素较多,主要存在3个延误:产前检查及高危筛查的延误;保健意识差,经济贫困,孕妇本人、家庭未及时寻求医疗救治的延误;医疗机构有效救治的延误。86.67%的产妇产前检查次数<8次,30.00%的产妇初检孕周<12周,未达到《淄博市孕产妇系统化管理规范》的要求,10.00%的孕产妇死在家中。反映出乡镇级医疗保健人员落实政策不到位,对高危妊娠的筛查和管理薄弱。产科技术偏弱,对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孕产妇的危险性认识不足,鉴别诊断能力差,不能很好的识别病情变化,对病情发展预料不到位致使失去抢救机会。

3.3 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干预措施孕产妇死亡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医疗保健服务水平及自我保健知识等诸多因素,因此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必须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3.3.1 加强机构和网络建设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医院产科建设,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建设,配备妇产科医生和必要的监护和抢救设备。建立健全各级高危孕产妇抢救中心,加大对基层围产保健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加强产科质量控制,成立由妇产科、妇女保健、内科及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的围产协作组,规范产科质量标准。

3.3.2 完善社会医疗救助机制建立基层产科技术服务强化机制,积极鼓励基层产科医务人员到上级医疗单位进修学习,提高基层产科服务水平,增加医疗资源投入,落实贫困孕产妇医疗救助体系,解决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负担,从而减少孕产妇在家分娩造成的死亡。

3.3.3 加强健康教育的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孕妇学校等多种形式普及孕期保健知识,使每个孕产妇都知道孕期检查、住院分娩的必要性及好处,了解不适宜妊娠和分娩的疾病、孕产期的危险征兆,教会孕产妇自我监护的方法,增强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她们的自我保健知识水平和技能,主动接受医疗保健服务,以取得良好妊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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