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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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6篇

2022-11-11 18:54: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6篇

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篇1

近日,观看了《国家监察》专题片,给了我很深的感触,很强的震撼。通过片子,不仅了解了更多的关于党和政府的工作内容,更是增强了对党和政府的信心,树立了明确的思想路线。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指导下,“四个全面”一定会取得好的成效,从而更好地为人民谋福利,送福祉。

党对反腐的力度逐年增大,取得的成效也是有目共睹的。反腐,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持之以恒的决心与力量,同时也是一项循序渐进的过程。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或看到一些批判党腐败的言论,的确,腐败是存在的,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党的努力与效果,支持党的事业,用自己的力量去使得我们的党更加优秀。

尤其是通过《国家监察》这一专题片,更是生动具体地向我们展示了反腐的成果,向所有人敲响了警钟,用活生生的事例来警示人们。并且通过这样的方式,让那些违纪违法的官员更深刻的了解明白腐败的危害性。我觉得这个点的意义是非常巨大的,它不仅警示后人,更是给这些落马的官员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们真正的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错误,重新做回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我觉得反腐败这件事不仅仅是针对政府官员,我觉得它同样适用于我们每一个人,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们都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原则,守住底线。就像王晓光等人之所以堕落为腐败分子,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不注意改造自己的思想,没有坚持原则,没有守住底线,以至思想蜕化变质,最终走上了腐败的道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所以,我们都要认真学习,认真反思,好好做人,实在做事。

我相信我们的党能够全面建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也一直在路上。就像太阳的光芒,永远照耀大地,永远奉献自己。

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篇2

《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的标志,对国家监察工作起到统领性和基础性的作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基层干部要深学细究这部反腐大法,转变思维、提升技能,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贡献出自己应有的那份力量。

政治认识上的转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中国共产党鲜明的政治立场,是党心民心所向。《监察法》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通过国家立法把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固定下来,这是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体现,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法治保障。制定《监察法》弥补了现行监察制度的不足,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创制之举,有利于走出一条基于深厚传统、符合历史逻辑、适应现实国情、保障发展需要的监督道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监察法》明确了监委会既不是司法机关,也不是行政机构,它是政治机关,我们要深刻认识它的政治属性。

监察对象上的转变。原来的监察机构只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监察,未将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存在监督空白和盲区,比如,作为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非党员村干部既不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法律法规的约束,也不受党内纪律规定的限制,导致不少非党员村干部长此以往形成了只要不犯明显的大错,小错即便一犯再犯也是法外之地的思维。如今,《监察法》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监察对象,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补齐了短板,这对惩治基层“微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法律依据,这对于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而言意义无疑是重大的。

技能提升上的转变。打铁还需自身硬,《监察法》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对审查调查工作在取证、程序等方面要求更加严格,这也要求我们既要准确把握党的政策和策略,充分运用好法纪武器,准确研判案件问题,注重集体研究,保证办案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又要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我们应常怀一颗“知识恐慌”的心,主动思考研究工作方式方法,敢于破除基层纪检工作“瓶颈”,转思想,改作风,明职责,出实招,干实事,重实效,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深入群众去发现问题,依据客观事实去分析问题,及时高效解决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充分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篇3

近日,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每晚在央视一套黄金时段播出,引起全国人民的极大关注。怎么惩治腐败问题又成为人民关心的问题。

反腐败,要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着手,构建起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三道坚固“防线”。

强化思想教育,构建“不想腐”的第一道防线。花花世界,诱惑甚多,凡尘众生,面对财物、美色等诱惑,稍有贪婪,意志不坚定,并会陷入腐败的万丈深渊。因此,要构建起教育制度体系,把干部的廉政思想建设纳入预防腐败的范围,探索定期接受反腐败思想教育等方式,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信念和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构成“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行为价值取向,做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从思想上筑牢预防腐败第一道“防线”。

强化制度设计,构建“不能腐”的第二道防线。要通过制度设计,增加不法分子围猎干部的难度和避免干部大事要事一人拍板定调的情况发生。如:规定哪些事项需经过党委会讨论并通过才能实施,哪些事项应经过纪委监委审核等形式,避免地方党政一把、单位一把手权力过大、过于集中等现象,做到有效限制一把手大事要事一人拍板定调的弊病。打造干部即使想腐败都没有机会的制度设计。只有构建“不能腐”的第二道防线,才能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特别是重大腐败行为的发生,避免对社会带来重大危害。

坚持高压态势,维持“不敢腐”的第三道防线。如干部越过第一第二道防线,即越过预防腐败防线,实施了腐败行为,那么要依法依规给予坚决的惩罚。一方面让腐败分子依法受到惩罚,让其知道腐败行为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对潜在的腐败分子也是一种震慑,让其摄于反腐的高压态势,不敢摸腐败这颗“高压线”,从而达到一般预防作用。

反腐败,要着重构建起不想腐、不能腐的第一、第二道预防腐败行为的防线,把腐败扼杀在未实施行为之前,才能有效避免对社会造成损害,同时起到保护干部的作用。但,如果腐败分子已越过第一第二两道防线,实施了腐败行为,要果断给予党纪国法处罚,彰显反腐败威慑力度,才能在达到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作用。总之,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是一个有机整体,在不同阶段发挥着不同作用,要整合反腐败的“三道”防线,构建起反腐败网络,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优势作用,最终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

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篇4

昨天晚上,央视播放的《国家监察》第二集《全面监督》中,揭露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的贪腐过程。他说,收受的第一笔贿赂,是在第一次当上“一把手”之后,第一笔贿赂就高达105万元。金钱来的如此容易,导致他对金钱的胃口越来越大。

当上“一把手”就贪,恐怕不是白向群一人。现实中还有许多“白向群式”的人。有的人在生活会上剖析自己,开玩笑地说,自己手中没权,想贪污也没条件。有这种思想的人,应该说,大多是“白向群式”的人。这种人,一旦当上“一把手”、主政一方,就会露出“真面目”。

想一想,如果白向群第一次贪污后,组织上就对他作出处理,既是对他本人负责,更是对组织负责。可是,有多少人会想,白向群当上“一把手”,就那么胆大,就开始伸手呢?

我们设想一下,白向群在走上领导岗位特别是担当“一把手”之时,党委上会研究过没有?组织部门考察过没有?纪检部门查过没有?肯定研究过、考察过、检查过。但为什么就没有发现白向群的“真实面目”?可见,研究是走过场,考察是走程序,检查是走形式。这“过场、程序、形式”一走,党委上会自然而然就是“水到渠成”,自然也成了“走过场”。现在,各个地方每年要选拔大量的干部,如果都象这样走过场,又有多少“漏网之鱼”?

从白向群身上,我们可以吸取的教训有三:一是讲政治,要看实质,不要只看表象。相信白向群也经常在口头上“讲政治、守规距”,组织部门、纪检部门,特别是党委不能只看表象,不看实质,要真正把干部的真实面貌识别清楚。二是干部监督要真监督,不要等出现问题了才上手。常言道,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干部送到位之后,不要撒手不管,而要经常监管。特别是上项目、动干部、开工程之时,更要加大监管力度。切不可平时放手不管,出了问题才管。到那时,最多就是“亡羊补牢”,但损失已然造成。三是干部真正能上能下。现在,有一个不好的导向,就是干部只能上,不能下。政治过硬了,能力强了,自然能上。但是,一些干部在上去之后,发现“政治不硬、能力不强”,也没有哪个部门让他下来。谁都不认为是自己的事,已然是“不犯错误不下,犯了错误才下”。应该形成一种新的导向,就是“政治不过硬者下、能力不够者下、干不了工作、干不好工作者下”。就象教育上一样,老师教育不好学生,可以调整到后勤部门,绝对不能滥竽充数、误人子弟。干部工作也一样,绝对不能尸位素餐,占着位子不干事。要腾开位子,让政治过硬、有才能的人上。努力形成“人尽其才、才适其用”的局面。

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篇5

古人讲“以戒为固,以怠为败”。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抓作风建设上,制定并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聚焦“四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赢得了党心、民心。但四风问题因其本身固有的复杂性、反复性,铲除四风根源不可毕其功于一役。只有常抓不懈才能防止“四风”反弹,作风建设当“以怠为败”。

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思想上不懈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当前纠正“四风”问题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以案警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精准有序,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政治信号,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在行动上狠落实。十九大报告的强调,“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这体现了党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清醒认识和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当前,作风建设已步入“深水区”,很多表面的问题渐渐隐化了。“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推进作风建设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退,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要锻炼过硬干部队伍,在组织上不掉队。“四风”违背了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我们的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一旦脱离群众,党就会失去生命力。要坚持党管干部,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要坚持抓住“少数关键”,进而让政治生态走向良治、善治;要旗帜鲜明的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党风正,则政风清;政风清,则民风善。随着《国家监察法》的制定和颁布实施,体现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已经到了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新阶段。船行中流,一篙松劲就会前功尽弃。我们全体党员要清醒认识到纠正“四风”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紧思想之关、抓行动之实、锻组织之队,谨记“以怠为败”的良训。

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篇6

近期,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了精心研读,进一步加深了理解和把握。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新了思想观念,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和综合能力上得到了全面提高。

一是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党的__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反腐斗争已呈压倒性态势,更得到了全国广大党员群众的坚决拥护,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仍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中央提出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向纵深和基层发展,以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的好转。因此,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牢记使命,强化责任,自觉与中央高度一致,在全面从严治党坚守职责定位,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坚持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勤于学习,提高素质。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纪检工作者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不断丰富自身理论知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各级纪委会议精神,熟练掌握各项规定制度,用理论武装好头脑,用理论来指导好实践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同时,切实加强自身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自醒、自警、自律。清白做人,廉洁公道做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三是勇于担当,落细落早。纪检工作者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平常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提醒,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在原则问题上,敢于动真碰硬,真正把制度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不断强化执政问责的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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