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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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完整版】

2022-08-09 15:48: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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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完整版】

 

 2016 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各级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提高统计法治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比重,把考核情况作为衡量部门、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省局开展统计工作问责办法的论证工作,完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纠错问责机制,各地配合做好调研工作。省辖市局根据本地区实际,尽快促成地方人大、政府出台与《省统计条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省局出台统计资料发布管理办法、统计法律顾问制度等。各地要强化问题导向,研究制定统计调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措施,以制度为基础,规范统计行为,防范法律风险。

 严格执行统计工作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时,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省局拟规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各地要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管理制度,及时向政府法制办和上级统计机构报送备案。

 省局制定全省统计法治宣传“七五”规划,各地要结合本地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七五”统计普法规划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省局着手编印统计普法宣传材料,各地要创

 新宣传方式、拓宽普法渠道、注重普法实效,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七五”普法工作。

 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结合全国农业普查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为依法开展农业普查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专业年定报工作布置会议、联网直报平台、省统计系统在线学习平台、部门综合统计一套表数据处理平台等宣传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加强日常普法宣传和统计重要时点普法宣传,组织策划好重要节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加大统计法治对外宣传力度。

 建立普法宣传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省辖市局每季度最后一天书面向省局报送本季度统计法治宣传具体实施情况。省局每半年反馈一次各地法治宣传工作情况,对统计法治宣传薄弱地区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

 省局组织开展优秀统计普法作品评选活动。

 围绕统计数据质量,制定实施本地年度统计监督检查计划。推广随机抽查,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加强对案件空白地区的检查指导。继续做好统计工作大检查工作。

 推广权利义务告知、约谈问责、限期整改、回访等制度,采用多种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在“大统计”格局下,加大对部门统计工作行政指导力度。

  健全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受理机制,有违法线索的依法核实查处;对上级转交、督办和直接核查的案件,认真做好配合工作,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强化科技在统计执法中的应用,运用联网直报平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多措并举提高统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率,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完善和规范统计法律文书;认真组织案卷评查。

 认真做好农业普查执法检查,受理农普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查办农普活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依法有序推进本地“双公示”工作。

 要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专职统计法治工作岗位,逐步构建省、市、县三级协同、密切配合的统计法治人员队伍。省局对统计法治队伍建设薄弱市、县进行督查指导。

 强化对执法人员新法新规的培训,加强对统计执法检查证件的动态管理。省局举办新增统计执法检查员任职资格培训,重点对省辖市及县级专职法治人员进行培训。

 省局修订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加大对重点难点工作以及创新创优工作的考核

 权重,充分发挥考核评比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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