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表彰活动策划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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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表彰活动策划方案3篇

2023-04-01 15:24:03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五四表彰活动策划方案1  一:活动目的:  增强青年的责任心提醒青年珍惜青年时光  二:活动时间:  5月4日  三:活动地点:  操场或阶梯教室  四:参加人员:  全体学生  五:报名形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五四表彰活动策划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五四表彰活动策划方案3篇

五四表彰活动策划方案1

  一:活动目的:

  增强青年的责任心 提醒青年珍惜青年时光

  二:活动时间:

  5月4日

  三:活动地点:

  操场或阶梯教室

  四:参加人员:

  全体学生

  五:报名形式:

  系里奖报名单上交院里 每个系3——4个民额

  六:稿子要求:

  内容必须有关鼓励性,特别是要求青少年努力学习,工作,为自己未来努力的内容。

  七:活动安排:

  1:向学校申请 获取活动资格

  2:作好宣传板快 横幅

  3:受好报名名单 及选手朗诵的文章 作好抽签纸

  4:申请活动地点

  5:拉赞助 作好资经准备

  6:邀请评诿 及特邀嘉宾

  7:选时间让选手抽签

  8:选好主持人 写好台词

  9:布置舞台

  10:观纵。评委入场

  11:主持人上台 比赛开始

  12:颁奖

  13:评委点评

  14:活动总结

  八:宣传形式:

  ①海报宣传

  ②板报宣传

  ③有效利用广播站

  九:奖项设置:

  冠军奖: 奖金:xx元或实物 荣誉证书每人一个 精美礼品每人一份

  亚军奖: 奖金:xx元或实物 荣誉证书每人一个 精美礼品每人一份

  季军奖: 奖金:xx元或实物 荣誉证书每人一个 精美礼品每人一份

  优秀策划奖:2名 荣誉证书每人一个 精美礼品每人一份

  最佳组织奖:2名 荣誉证书每人一个 精美礼品每人一份

  十:选手要求:

  1、参赛者必须服从主持人与评委的判定,不得有反对言行;

  2、赛者必须遵守比赛规则;

  3、参赛者对主持人、评委产生不满时,不得当场顶撞,可在大赛结束后,向主办单位提出申请,请求解决;

  4、参赛者如果多次无理取闹,有意打乱竞赛进程,根据情况,评委可讨论后给予处理,处理如下:

  a、 对于初次抵抗者给予警告处理;

  b、 对于两次抵抗者给予警告,并扣除相应分数;

  c、 对于三次抵抗者取消竞赛资格

  十一、活动评分细则: (总分共10分)

  评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

  评分原则:公* 公正 公开

  具体评分办法:

  ①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能够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占2、5分

  ②台风好,仪态自然,感情到位 占2分

  ③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语调顺畅自然 占3分

  ④背景音乐、幻灯片和作品配合较好 占1分

  ⑤现场气氛好 占1、5分

  十而:负责人安排:

  ①服务人员若干(外联部负责:礼仪,分工为倒水和收打分条)

  ②会场布置(宣传部负责;幻灯片、音响)

  ③记分员若干

  ④ 计时员一名

  ⑤监督员(维持秩序,引导观众入场,)

  十三:稿子要求:

  内容必须有关鼓励性,特别是要求青少年努力学习,工作,为自己未来努力的内容

  十四:预算(办公室负责)

  1、打印策划书、工作计划和宣传材料 小计40元

  2、宣传条幅、海报、板块、颜料 小计80元

  3、奖品、证书、请柬 小计80元

  4、比赛现场布置 (礼品、水果) 小计150元

  5 应急资金 小计100元

五四表彰活动策划方案2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五四是青年的节日。为落实学校第十二次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踏上新征程,浓厚追求卓越、青春向上的环境和氛围,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校团委决定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五月的鲜花”20xx年五四评优活动,评选和表彰一批组织建设好、战斗力强、学风优良的基层团组织和一批思想进步、工作积极、学习优秀、示范作用强的团员青年和共青团干部。为做好本次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及名额

  (一)集体奖

  1、五四红旗团委(6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10个);

  3、五四红旗团支部(67个,含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4、标兵学生会(5个);

  5、十大标兵社团(10个);

  (二)个人奖

  6、十大杰出青年,授予青年五四奖章(10名);

  7、十大标兵学生,授予青年五四奖章(10名);

  8、优秀共青团干部(≤500名);

  9、优秀*(≤500名);

  10、百名好支书/好班长(≤100名);

  (三)专项奖

  11、“挑战杯”专项奖,包括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老师、优秀团队、优秀工作者四个奖项;

  12、“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专项奖,包括社会观察优秀组织奖(5个)、社会观察优秀巡讲人(10人)两个奖项;

  13、大学生志愿服务专项奖,包括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团队(10个)、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5个)、大学生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5人)、大学生志愿服务优秀个人(10人)四个奖项;

  14、大学生文化素养培育专项奖,包括话剧《大地之光》排演突出贡献奖(20人)、“五月的鲜花”全国大中学生文艺汇演突出贡献奖(15人,含优秀指导老师3人)、社团精品项目优秀指导老师(10人)三个奖项。

  二、评优程序和办法

  (一)评优程序:校团委全面负责本次评优工作;各学院(课部)团委、各基层团工委、团总支、各学生组织负责本单位评优工作,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审核、公示并最终确定后,呈报学校党委发文。

  (二)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按照中地大(汉)团字[2018]2号文件通知进行;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按照中地大(汉)团字[2018]3号文件通知进行。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由各学院(课部)团委从本单位推选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推荐1个团支部,参加全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公开答辩,评选结果面向全校公示;未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当选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占学院(课部)的分配名额。

  3、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百名好支书/好班长评选,由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一),组织申报与初评,并将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汇总审核(评选条件见附件二)。

  4、十大标兵学生评选,以各学院(课部)团委、校级学生组织为单位,自行组织评选,每单位择优推荐不多于1名综合表现优秀且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作为“十大标兵学生”候选人,校团委组织评审后确定,本次评选接受自主推荐(评选条件见附件二)。

  5、标兵学生会、十大标兵社团评选分别由校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

  6、“挑战杯”专项奖评选由校团委科技实践部具体负责,“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专项奖评选由校团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大学生志愿服务专项奖评选由校志愿者协会具体负责,大学生文化素养培育专项奖评选由大学生艺术教育基地、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

  三、表彰与奖励

  1、召开全校表彰大会,以学校名义对获评集体与个人进行表彰。

  2、获评集体颁发奖金和奖牌,获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或奖金,并填写登记表归入档案。

  3、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奖励标准为500元/团支部,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奖励标准为300元/团支部,标兵学生会、十大标兵社团奖励标准为400元/集体。

  4、十大标兵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百名好支书/好班长奖励标准为200元/人,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以精神奖励为主。

  5、“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优秀组织奖、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奖励标准为300元/集体,“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优秀巡讲人、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个人奖励标准为200元/人。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课部)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和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公*、公正、公开”原则开展。

  2、评选工作应广泛征求、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使评比结果体现广大学生的共同意愿,真正达到褒奖先进、追求卓越的目的。

  3、各学院(课部)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和学生组织要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核定名额,保质保量做好评选各项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4、各学院(课部)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和学生组织要加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事迹宣传力度,真正达到树立榜样、发挥示范的作用。

  5、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各学院、单位、学生组织评审时间为3月7日-4月4日(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4日17:00),学校汇总审核时间为4月8日-4月20日,表彰时间另行通知。请规范填写、按时提交各奖项申报表与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奖项申报表在校团委网站下载。申请个人奖项须提交纸质档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集体奖项除提交纸质档申请表外,附带事迹材料字数限定在1500-2000字以内,不提倡团支部花费高成本制作汇编材料。

五四表彰活动策划方案3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紧密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团内创先争优的浓厚气氛,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开展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表彰先进树典型,创先争优促发展

  二、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团员学生(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学生、研究生)、团支部。

  三、评选奖项

  优秀*,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青年奖章(“五四”社会实践奖章、“五四”科技创新创业奖章、“五四”文体活动奖章、“五四”社团活动奖章、“五四”志愿服务奖章),“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主动参加思想政治教育课的学习,积极靠拢党组织,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起模范表率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无迟到、早退、考试舞弊等不良现象。上学期必修课*均学分成绩排名在本班中等以上,且当年无补考科目;

  3、遵守校规校纪,凡是被校、院通报批评的"取消参选资格;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能主动地关心集体,积极的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

  4、能自觉爱护校园环境,生活勤俭节约,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评选条件;

  2、担任各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含一年),带领本组织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3、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者和各类先进集体的学生干部优先。

  (三)“五四”青年奖章评比条件

  上学期必修课*均学分成绩排名在本班中等以上、未有挂科情况,未受各种处分、并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同学,可申报五四青年奖章。

  1、“五四”社会实践奖章:

  (1)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吃苦耐劳,积极思考;

  (2)能充分发挥自身的知识文化优势和科技优势,努力为地方两个文明建设和学校的建设发展做出贡献;

  (3)个人或所在的小分队在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中多次受过校级一等奖以上或校级以上表彰。

  2、“五四”科技创新创业奖章:

  (1)积极参加科技学术活动和科技竞赛,崇尚科学、勤奋学习、追求真知;

  (2)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曾在校级或校级以上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公开发表过论文、获得过专利;

  (3)研究生需发表一篇以上核心期刊且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

  3、“五四”文体活动奖章:

  (1)积极参加或者组织学校各项文体活动,效果良好;

  (2)参加过各类大型的文体比赛或者演出活动,表现突出;

  (3)多次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4、“五四”社团活动奖章:

  (1)在学生社团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活动,热情服务同学;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工作开拓创新,效果良好;

  (3)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5、“五四”志愿服务奖章:

  (1)积极投身到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具有强烈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

  (2)在各类大型活动中从事过志愿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3)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者优先。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团结协作,有很强的凝聚力、战斗力;

  2、团支部团员推优、评优评奖、台帐记录等各项工作严谨规范;

  3、经常开展有益于团员成长成才的活动,工作有特色,在校内外影响力大;

  4、团支部获校级以上共青*统的奖励人次多,无违规违纪事件。

  (五)“五四”红旗团委

  1、组织机构健全,对各团支部工作进行系统的规划管理;

  2、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严谨规范;

  3、经常开展有益于团员成长成才的活动,有品牌特色活动,在校内外影响力大;

  4、分团委获校级以上共青*统奖励的人次多,无违规违纪事件。

  五、评选办法与比例

  (一)优秀*

  优秀团员的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各分团委集中审核公示后按比例申报。各院申报总人数不超过本院所有学生的15%。优秀团员申报可与“五四”青年奖章重合,但不可与优秀团干重合。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团干的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各分团委集中审核公示后按比例申报。各院申报总人数不超过本院所有学生的5%。优秀团干申报可与“五四”青年奖章重合,但不可与优秀团员重合。

  (三)“五四”青年奖章

  五四青年奖章的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全校表彰“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一百人左右,各分团委申报人数不超过10人,各奖项分布情况各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定,校团委将按照“五四”青年奖章5个类别分别按照相关奖项标准及申报情况进行二次评审,“五四”青年奖章5个类别表彰人数基本*衡。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

  团支部向各分团委申报,各分团委按照不超过本院团支部总数15%的比例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团委。各级团组织应严格遵循“公*、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评选出一批具有示范教育意义的先进团支部,校团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所申报的先进集体进行二次评审,择优表彰。

  (五)“五四”红旗团委

  上一年度共青团工作年终测评成绩排名前三分之一的学院分团委获 “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六、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各院在接到通知以后,应将该项工作广泛宣传到各个班级,鼓励在相关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同学主动申报,并组织评比产生候选人名单,经学院范围内公示后申报。

  (二)校学生会等各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全部参与所在学院的评比活动,不单独申报,符合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表彰条件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不占学院比例,所获奖励计入各学院成绩。

  (三)长望实验班评选“五四”表彰各奖项指标单列,申报学生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50%。优秀团员申报不可与优秀团干重合。

  (四)时间安排

  3月28日——4月13日,宣传发动,推荐和组织报名及学院公示。

  4月14日,各分团委向校团委提交各类评

  比材料,每类报送要求详见附件表格。

  4月15日——4月22日,校团委组织评审及公示。

  5月4日前进行“五四”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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